面对传统,我们应当做出思考,不能把孩子连同洗澡水一起倒掉,但更不能变成古董商的妻子,抱着老旧陈腐的东西牢牢不放,说什么“虽然这东西不怎么样,可到底是件古董呀”。
我是一个写小说的,这两年在写小说之余发了几句牢骚,然后就成了某些人嘴里的“汉奸、西奴、带路党、卖国贼”,还上了传说中的活埋名单。在这里我要为自己辩护一下,马克思可以做证,我从来没有出卖过中国的一寸国土,也没出卖过中国的半点利益。卖国这么高端的事情,王公大人或有份为之,我这种穷酸作家实在高攀不上。这种事说来无聊,但只要仔细想一想,这种无聊的东西其实有着悠久的传统。
在中国两千多年的王朝历史中,“忠”和“奸”一直是最重要的评判标准,一个人要么是忠臣,要么就是奸臣,要么是爱国者,要么就是卖国贼,基本没有中间道路。时至今日,许多中国人的脑袋里依然存着一个简单的公式:中国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我们,一种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应该站着活,我们的敌人就必须打倒。
我不想去评判这公式是对是对,但有必要指出:这是典型的战时思维。只有在战场上,做如此简单的区分才有点道理,而和平年代,在我们和敌人之间,有着广阔的中间地带,甚至可以说,在和平年代,公民没有敌人,要有也只可能有一个,那就是随时可能腐败的公权力。这权力本来是为我们服务的,一旦它腐败变质,它就成了我们的敌人。至于其他公民,他和我们同样纳税,同样履行义务,是我们的利益共同体。如果他们忠诚,那首先应该忠于自己的家庭和事业,而不是忠于国家;如果说他们奸,那也正是因为他们对自己或他人有所亏欠,而不是卖国。事实上,在文明国家,除了那些大言炎炎的政客,正经人很少把爱国和卖国挂在嘴上。前段时间爱德华·斯诺登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美国前副总统切尼骂他是卖国贼,斯诺登回答:被你这样的人骂成卖国贼,是我的最高荣誉。许多美国人为这话叫好,这大概可以说明一个道理:在和平年代,不管你自己多么爱国,你都应该容忍有人不像你那么爱国,甚至根本就不爱国。或者可以说,和平年代的爱国方式就是过好自己的日子。但我们身边不乏这样的人:一谈爱国,他就想到杀人,这种人基本可以视为虐待狂;另一种人想的不是杀人,而是捐躯,估计多少有点受虐倾向。当这两种人凑到一起,他们就会玩一种虐与被虐的游戏,时髦的说法叫SM。作为有格调的人,我们应当明白一个道理:不管你爱的是什么,最好的方式都是别说出来,而是实实在在地去做点什么。即使一定要说,最好也不要说得那么露骨、那么肉麻。
在中国,从遥远的秦始皇时代,一直到2013年9月14日的这个下午,我们始终都活在这种战时思维之下。日本人来了,我们就跟他殊死博斗;日本人走了,我们就在电视上继续跟他殊死博斗,据说仅横店一地每年消灭的日军就达上百万之巨,这事不仅讽刺了国军,也间接地讽刺了共军——与横店大捷的赫赫军功相比,什么平型关大捷、百团大战简直弱爆了。在抗战胜利68年之后,我们的影视剧为什么还要活在当年的战场上?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
在这种战时思维的驱使之下,我们始终没有停止过战斗,有敌人时跟敌人斗,没敌人时就造一个敌人出来斗;有外敌时跟外敌斗,没外敌时就关起门来跟自己人斗。特别是最近的六十多年,我们跟天斗,跟敌斗,跟地主斗,跟资本家斗,跟臭老九斗,最近新华网说“公知引发社会动荡”,看来马上又要跟公知和大V斗。当我们提到“悠久传统”这个词,必须明白,这也是我们的悠久传统。
(一)
这就是我今天要讲的主题:作为现代中国人,我们该如何看待中国的传统文化?哪些应该传承?哪些应该扬弃?在我们走向现代化的途中,我们应该对传统文化做哪些区分、甄别、检校和修正?
中山大学的袁伟时先生写了一本书,叫《文化与中国转型》,书中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那些我们引以为豪的传统文化,或许已经成了我们现代化进程中的负担,这传统越悠久,我们越自豪,我们的现代化之路就走得越艰难。从1919年第一次发出民主的呼声,迄今已近百年,中国的现代化实现了吗?我认为情况并不乐观。同例可以参照日本,美国作家阿列克斯·科尔写过一本《犬与鬼》,说日本算不上真正的现代国家,充其量只能算个半现代国家,他列举了大量事实,但没有说明原因,在这里我们可以替他做出结论:正是日本人对自己的传统太过自信,他们的现代化才会保留如此多的前现代社会的特质。
这里要澄清一点:我并不是主张要全面摒弃我们的传统、我们的语言……决不是。这涉及到对“现代化”的理解,现代化曾经是上个世纪的显学,但在基本概念上尚有许多争论,比如法西斯和共产政体算不算现代化的政治制度?学界也没有定论。在现代化之后,“后现代化”一词又大大地流行了一段时间,其中涉及大量的名词和概念,什么解构主义、知识无政府主义、异化等等,我自己也是一头雾水,就不在这里现丑了。在我看来,现代化首先指的就是这几个方面:民主政治、市场经济、言论自由、司法独立,生活其中的人们享有平等、人权和自由……有了这些,即使没有太多高楼大厦,也可以算是现代社会;而如果没有这些,即使建再多高楼,修再多机场,也不过只是个比较摩登的野蛮社会而已。
我们知道,中国曾有过遥遥领先的历史,我们的GDP、我们精美的瓷器、我们美丽的诗歌和艺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远非其它国家可比。希腊人会这么吹牛:美国人懂什么艺术?我们有艺术的时候,你们还在树上呢。中国人大概也可以这么说,但越到近代,我们的底气就越是不足,看看我们身上,穿的、戴的、用的,几乎全都是西方的发明,手机,西式的;衬衫,西式的;裤子,西式的;连内衣裤都是西式的。假如没有西方的发明,中国人在内衣上大概只能继续宋元明清的传统,女的穿肚兜或抹胸,男的穿一条犊鼻裤,样子就像日本相扑运动员腰中系的那块布。或者干脆什么都不穿,要知道,在过去的几千年间,不穿内裤或穿不起内裤才是中国真正的传统。
从上世纪开始,中国人穿上了西服,吃上了西餐,看上了西医,却一直顽固地排斥西方的政治制度。其原因可以参见当年的《新华日报》,在上世纪四十年代,这份报纸发表了大量文章来宣扬民主自由,批判一党独裁。这些文章后来收进一本书,叫做《历史的先声》,再后来它被禁了。除了这本书中提到的那些,我们的传统也会提供一些解释。正因为中国领先世界的历史太长,既有制度中的某些东西已经成为中国人的信仰,换句话说,正是因为我们有太多的制度自信、道路自信和理论自信,我们才会成为近代最贫最弱的国家之一。中国人之所以成为东亚病夫,不仅是因为鸦片,更因为我们太过自信而且不肯改变。这些自信体现在许多方面,对当下而言,最重要的是几个东西:一是我们对大一统的热爱,这里的大一统指的就是“书同文,车同轨,全国上下一盘棋”,从岭南到塞北,从上海到新疆,人们唱同样的歌,走同样的路,学同样的文件,执行同样的政策,以同样的姿势赶小贩,用同样的腔调赞美政府。根本就没有什么“实事求是”,有的只是“事事统一”,完全不顾具体情况和地域差别。
当我们谈到民主,必须明白:每个省、每个市都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不同的方案和措施,这就叫做“地方自治”,它是民主政治必不可缺的一部分。
二是我们对“秩序”的近乎病态的迷恋。大家都知道中国的五常是“仁义礼智信”,这个排序其实很有问题,因为“礼”从来都是第一位的,仁义反而要靠后。这个“礼”除了指礼乐、礼仪之外,还指秩序。有人也许会问:难道人类社会不应该有秩序吗?我要说,秩序必不可少,但决不能以人的固有权利和自由为代价。你可以划定经营区域,但决不能为了整顿市容,就逼得小贩们四散奔逃,甚至一称砣把他们打死;你可以规划城市建设,但不能为了街道的整齐划一,就去强拆别人家的房子,甚至一铲车把人压死。
历史可以证明,过份强调秩序,就必然伤害人的自由。越是强调秩序的国家,其国民就越不自由。但可悲的是,越是不自由的国民,就越强调秩序。翻翻《刑法》,大概就能明白秩序是多么严重的东西,许多罪名都跟“秩序”有关:扰乱市场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事实上,许多人嘴里的“秩序”,都是指那种整齐划一的状态,他们习惯了队列严整的队伍、众口一辞的言论,往往就会把不整齐和各抒己见视为混乱或动荡。他们对“不稳定”三字满怀恐惧,其实他们怕只是“不整齐”。看见网上有不同意见,他们就说网络需要治理;看见台湾议会中吵架,他们就说台湾社会混乱不堪。他们会用各种贬义词来形容这种不整齐的状态,比如喧嚣、杂乱、泥沙俱下。可是,与万马齐喑相比,喧嚣杂乱难道不是好事?在一滩死水之中,泥沙俱下又有什么坏处?在议会里打架确实不怎么好看,但比起那些只会打呼噜的举手机器来,你更希望谁来代表你的利益?
这两年儒家宪政非常流行,这其中有一些是巧合,另外一些恐怕也不那么简单,有朋友开玩笑,说儒家也分成了几派,有孔孟之儒、宪政之儒、马列毛之儒,还有综其大者,叫做马克思主义儒家宪政。前两年长安街上立了一尊孔子塑像,就在当年大肆批判他的那个地方附近,放了几天,众说纷纭,后来又悄悄地移走了,大概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这事可以说明中国当下意识形态的混乱状况。儒家学说当然是中国最古老的文化之一,但套用现成的话,它能不能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能不能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能不能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觉得不能,否则孔夫子就该入党。事实上,儒家学说更多讲的是精神价值和伦理秩序,有些句子甚至可以算作心灵鸡汤,跟现代政治没有太多关系。在保存至今的儒家典籍中,我们找不到多少有关平等和自由的句子,相反,“君子”、“小人”、“士”这样表示阶级划分的词倒是比比皆是。有人说君子和小人只是人格上的划分,但我的感觉是,孔夫子本人恐怕也未必能跳出他的历史局限,我相当尊敬他老人家,但翻开《论语》,还是能够感受到他老人家作为春秋高富帅的浓浓的优越感。
新儒家并不反对民主宪政,他们只是要证明:这东西并不稀奇,我们祖上早就有了。在当前环境下,这说法并非全然是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甚至可以说是用心良苦——如果能证明它是祖传的,似乎就更没有理由拒绝。另外,在道德沦丧的时代,重提儒家学说似乎也有重整纲常的重要意义。但我还是觉得没有太多必要,民主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了一门极为精细的学问:选举如何组织,权力如何制衡,怎样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又保护少数人的权利……每一个话题都能写成一本厚厚的书,现在你翻遍坟典,找出某朝某代的某项制度,或者只拿孟夫子的一句话顶上去,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然后就大叫“我们这里早就实现民主了”,这多多少少有点智识上的狂妄。谦卑的人不会说已经实现了民主,而是说我们早就有了民主的雏形。雏形这东西就难讲了,我在路边垒个鸡窝,也可以说是央视大楼的雏形。
这是我要讲的第一个问题:在制度层面,我们必须正视自己的落后。在大家都拿锄头种田的时候,我们曾经遥遥领先,至了蒸汽机时代,我们就落后了,到了互联网时代,特别是有了推特和facebook之后,我们在制度层面就落后得太多了,从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推算,我们落后了大概四百年,也就是从明朝末年到今天的距离。中国媒体上常讲不能照搬西方经验,其实没人要照搬,也没法照搬,你无法找到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同样也找不到两个制度完全相同的国家。而所谓“西化”,其实是一种语言的误用,更准确的说法应该叫“现代化”,你可以对西方人卖鸦片的事念念不忘,也可以把国仇家恨牢记心间,但决不该以此为由拒绝现代化。许多大人物都在这个问题上犯过糊涂,1986年,美国记者纪思道遇到了一位雄心勃勃的年轻台湾官员,这官员英文极好,还是哈佛大学的法学博士,他这样告诉纪思道:西式民主不是不好,但未必适合台湾人。这话说完不久,台湾解严了,开始实行西式民主,又过了些年,这位年轻官员在竞选中大获全胜,成了大中华区第二位民选总统。他就是马英九。我相信,假如现在再问他同样的问题,他的回答一定不同。
在余英时先生看来,中国人的历史观不是直线式的,而是闭合式的,是一个圆。我们相信兴亡交替,相信“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也就是落后制度的坏处:我们终究要回到原点,三十年来,中国确实富了,强大了,可是没有太多证据证明我们可以长久地富强。
(二)
上过小学的中国人都知道我们的四大发明,可很少有人知道,四大发明的说法并非出自中国人,而是英国历史学家李约瑟。在我看来,李约瑟总结得并不全面,他遗漏了太多更重要的东西,比如豆腐,这东西的价值也许比不上造纸,但一定比火药高出许多。自从火药用于战争,不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死,但豆腐可从来都不会杀人。
在器物层面,中国传统文化自有其精彩之处,比如我们的宫室、桥梁、服饰、器皿,还有刚才说到的豆腐。在19世纪的英国记者乔治·库克看来,全世界厨艺最好的是两个民族:第一是法国人,第二才是中国人。这说法可能很多人都不同意,说不定就会认为是西方反华势力的又一次猖狂进攻,我也不太同意,因为我的菜就是水煮肉片和农家小炒肉,当然匈牙利的炖牛肉和西班牙的海鲜烩饭也不错,日本刺生我也喜欢。在座的估计有不少人在追看美剧《生活大爆炸》,不知道你们什么感觉,反正我每次看到谢耳朵他们吃中餐,胸中就会有一段菩萨心肠油然而生:在帕萨迪纳那种鬼地方,哪能吃到正宗的农家小炒肉?赶紧移民到中国来吧。
像中餐这样的发明,根本不需要推广,它自会发扬光大。这两年中国政府在海外收购了不少华文报纸和电视台,用于推广中国政府的价值观,基本上都是赔钱的货,依我愚见,不如全改成中餐馆。中餐所代表的价值观,比什么《侨报》《大公报》可高明多了。
这几年汉服渐渐流行起来,那衣服我见过,既不美,也不舒服,更不性感,更关键的是不实用,穿上它别说干体力活了,走路都带着一股浓浓的安定医院的味道。在百度百科中,关于汉服运动是这么说的:“随着中国国力上升,一部分国人的大国意识觉醒的背景下,以知识分子、青少年族群为主体,以汉服回归为出发点,以复兴华夏文化为终极目标的一场文化复兴运动。汉服运动是汉民族热爱传统文化的表现,具有科学性、进步性,有深层的文化内涵。”这话相当陈腐,“大国意识”云云,本身就透着一股疯颠劲儿——没有大国民、大文化,谈什么大国?
有人喜欢穿奇装异服,那是他的自由,但一定要把这种奇装异服上升到“国服”的高度,我就觉得没什么道理。而且我断定,在这些汉服底下,许多人穿的还是西式的内裤,这事堪比中国人近百年来的纠结,我们应该怎么对待西方文明?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还是拒绝西化,坚持走我们自己的正路?纠结之下,就采取折衷主义,在西式内裤外套一件汉服的袍子,看着像孔门弟子,其实是季米特洛夫同志派来的。
汉服问题不能归罪于古人,那是当代人自己的选择。这事看着有些陈腐,其背后的原因却相当现代——每个民族在走向现代化的途中,都会出现这样的复古潮流,当人们对现代社会的秩序和格局无所适从,往往就会回到自己的传统中寻找慰藉。
如果说汉服运动代表的是现代人对传统器物的不伦不类的继承,那另外一部分就可以说是相当恶劣。莫言的《檀香刑》写的就是这种东西:一截檀木,大约一米多长,打磨光滑,用油泡过,从犯人的后面插进去,穿过五脏六腑,再从上面穿出来,要让他痛不欲生,但还必须让他活着。我看读者的评价,大多都有强烈的生理反应,但无可否认的是:这也是我们的传统之一。在过去的几千年间,中国几乎没有发展出人道主义的观念,相反,却对不人道有着异乎寻常的兴趣,从古代五刑,割鼻、断脚、切掉那什么,再到满清十大酷刑,再到重庆打黑中使用的种种刑罚,再到前些天媒体报道的马三家女子劳教所的大挂、老虎凳、死人床,这一桩桩、一件件,都让我们领略中国人在残忍方面登峰造极的创造力。人们津津有味地观赏酷刑,乐不可支地讨论酷刑,每一次有人被公开处决,都成为大众的狂欢节。在这种传统之下,我们毫不惊奇地发现,虐待和被虐待已经成了中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老犯人若不虐待新犯人,就会被认为无勇;婆婆若不虐待媳妇,就会被视为失仪;公务员要是不折腾刁难那些来求他办事的,大概也算不上人民的好公仆。所以中国自古盛产酷吏。而更可悲的是,被虐待居然也会上瘾,有些人明明生活在锁链之下,被盘剥、被压榨,可一旦听到有人说“我们应当平等”,他就会立刻跳脚大叫:西奴!你这是要祸害我!
在这样的传统之下,我们看到,即使在最严肃的学术辩讨中,人们也会情不自禁地使用一些血淋淋的词语,打倒、批臭、甚至是剥皮,有次我在网上看到一篇批评我的文章,题目就叫《剥慕容雪村的皮》,我根本没敢点开看,心有余悸地坐了半天,然后照了照镜子,正了正衣冠,又洗了个澡,搓了搓泥,发现自己的皮完好无损,这才把一颗心放回肚子里。
我并不责怪那位作者,我相信他并不是要真的剥我的皮,同时我也能理解他的处境,在语言暴力中长大的人,常常会情不自禁地选用一些卑鄙恶毒的词句,他们早已忘记了中国的传统,不记得中国的语言可以多么美,多么温柔,还有,多么干净、诚恳和优雅。
(三)
美国当代文学大师约翰·厄普代克有次谈起几位著名的中国作家,他问:为什么他们对性、生育、病痛和非正常死亡的生理细节那么津津乐道?是不是中国小说缺了一个可以让作者习得礼仪的时代?
这批评很含蓄,但也很难回答。现在我们可以说,粗鄙残忍并非中国文学的固有传统,它只是近几十年的传统。在离此不远的民国年代,汪曾祺、沈从文、林语堂、周作人、钱钟书……还有更多名字,他们都可以算是优雅的典范。再往前追溯,那就是我们最为迷人的传统,明清小说如繁花齐放,美不胜收;元小令如乡村野歌,质朴动人;宋词如比宴间琵琶,唐诗如皓月江河,楚辞瑰丽,汉赋雄伟,还有伟大的《诗三百》,简直无可形容,这一切,堪称是人类所能创造的最美的东西。吴经熊先生说王维有一颗天蓝色的灵魂,以此类推,李白的灵魂就应该是纯正的碧绿,像最清澈的翡翠,杜甫的灵魂像天边晚霞,孟浩然是明快的紫,贾岛是忧郁的蓝,还有亲爱的苏东坡,在我想来,他的灵魂就该像刚出炉的烧饼,上面再撒几粒烤焦的芝麻,热腾腾,香喷喷,越吃越美,越嚼越香……你翻开任何一本唐诗宋词,都可以看到这群文化上的璀灿群星,他们发出的光,经千万年而不磨灭,一直照耀着我们今天的道路。
在我看来,中国传统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就是对审美的贡献,我们的祖先创造了一种极为了不起的美学传统,这种美学体现在中国的书法、绘画之中,在宫室、桥梁和器皿之中,也在围棋之道中,但更多是在中国的诗词歌赋之中。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知道,除了中文,这世界上还有许多种语言,而且每一种语言都有它们的经典作品和美丽篇章,适度的自豪没什么坏处,但自豪过了头,认为除了我泱泱天朝,蛮夷风物都无甚可观,甚至像古人笑话里所讲的那样:“天下文章数三江,三江文章数吾乡,吾乡文章数吾弟,吾给吾弟改文章。”那就是井底之蛙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了。
要领略中文之美,就应该多读古文诗词,但我们不无遗憾地发现,这种美丽的语言差不多已经死了,死透了。代替它的,是一种极为拙劣的语言,翻翻我们的报刊杂志,特别是《人民日报》的评论和CCTV的报道,你就会发现我们正在使用的语言有多么糟糕,那种陈腐的味道,僵硬的姿态,时不时流露出的肉麻而猥琐的表情,都在提醒我们,中国人离自己的传统已经多么遥远。
这世界上有一些国家,论GDP我们可以扬眉吐气,但说到文学、艺术和学术上的贡献,我们就多多少少有点抬不起头来,数数当世的大师,哥伦比亚有马尔克斯,秘鲁有略萨,印度有奈保尔和拉什迪,土耳其有帕慕克,南非有库切,而我们自己呢,除了最近名噪一时的气功大师王林,我能想起的就只有于丹和余秋雨了。王林事件最让我惊奇的不仅是那么多高官巨富、明星大腕被骗,还有他们被骗后那种满不在乎的表现。这些人本应是中国最优秀的头脑,却纷纷拜倒在一个江湖骗子门下,拜他为师,认他当干爹,这事大概可以说明中国当代的精神生活有多么丰富和深刻。
(四)
在道德伦理层面,我们的传统中有一些东西是有价值的,比如“己所不欲,毋施于人”和“吾日三省吾身”的自省精神,当然,这些东西也不能算我们独有的,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这样的训诫和传统。对另外一些东西,我们应保持足够的警惕,比如中国的孝道。在过去几千年间,“孝”一直是中国生活的第一要义,即使到了今天,“孝”依然是政府和媒体大力倡导的价值,1993年北京重修白云观,建了一堵二十四孝墙,西城区黄城根小学也搞了这么一堵墙,在成都的青年路,在郑州99中学的跑道旁,都有这样的画,与此同时,各省市都不同程度地掀起了学习二十四孝的高潮,我很想问问这些造墙的、画画的、编书的、下令的:你们知不知道二十四孝是什么东西?在这样的时代,你们大肆推广这些故事,到底想干什么?
二十四孝中有许多故事都很变态,比如第九个故事:郭巨埋儿。说郭巨这个人非常孝顺,家里穷,没什么可吃的,怕儿子跟她奶奶争食,就把儿子骗出家门,挖了个大坑,准备把他活埋。当年鲁迅读至此处,就唬出了一头大汗,当时周海婴还没有出生,但鲁迅和许广平已经有了深厚的交情,以此心度彼心,就说“我是不敢做孝子了,而且也很怕我父亲是个孝子”。按我们今天的标准,这个郭巨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冷血杀人犯——那是你自己的亲儿子,你怎么下得了手?
第二十一个故事叫黔娄尝粪,说庾黔娄的爸爸得了重病,也不知道他从哪听来的,说假如病人的粪是苦的,那就还有救;假如是甜的,那就没治了。于是黔娄就怀着感天动地的孝心去吃他爸爸的粪,吃一口,嗯,苦的,于是就喜上眉稍。过两天再吃一口,坏了,甜的,于是就泪流满面。这事很难理解,按我们现代人的观点,假如父亲病了,儿子可以去求医问药,也可以悉心照料,甚至可以要求得更高一些:既然你已经知道粪便和疾病的关系,为什么不能把吃粪的劲头拿出来,去测试、比对、分析、化验,说不定可以因此而开启现代医学之门。而黔娄同学什么都不做,就只是吃他爸爸的粪,然后跪在那里哭。网上有人评价,说郭居敬(《全相二十四孝诗选》的作者)对大粪的味道了解得这么清楚,肯定是吃大粪长大的。我觉得这么评价古人多少有点不厚道,但对那些现在还推广吃粪故事的人,希望他们自己可以带头先吃一点,或许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保持清醒。
这是我们的传统中让人最难堪的一部分,中国人的美学本来是极了不起的,讲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意思就是要克制、含蓄、内敛,可一谈到忠和孝,就完全失去了控制,把全部聪明才智都用在煽情上,怎么肉麻怎么来。在最近六十几年,这肉麻的事业更是突飞猛进,相信各位一定记得几个月前的新闻,当时正在开大会,许多人在电视上谈他们开会的感受,说得鼻涕一把泪一把,那叫个情真意切。要是十四五岁的小女孩这么干,我觉得还可以原谅,但这些全是胡子拉茬的老男人,一个个表现得那么声情并茂、声泪俱下、声嘶力竭,真是让人不寒而栗,我当时就想:假如下流可以拿来换钱,这些人一定富可敌国。
前些天在《山西青年报》看到一句话,说孝道是一个国家繁荣富强的根本。这话说错了。在维持社会的大体稳定方面,孝道可能确实有一定作用,但跟繁荣富强并没有太多关系。甚至可能相反,翻翻历史就会知道,盛世基本都是个性飞扬的年代,比如杜甫的《饮中八仙歌》,我每次读后都会感叹,想这群家伙简直就是现代的行为艺术家,他们活得可真潇洒。而乱世大都没什么个性,只盛产几种人:英雄、屠夫、小人,当然还有孝子。以二十四孝为例,这24个人中,春秋5个,西汉一个,东汉5个,三国8个,南北朝一个,后唐一个,宋朝两个,外加一个大舜,稍加留心就会发现,他们大多都活在战争频仍、饥荒连绵的年代,没有一个生活在真正的盛世,汉武年间、开元天宝年间有几个著名的孝子?至少24孝中一个都没收。为什么郭巨黔娄这样的奇葩总是产于乱世?因为乱世最需要这样的奇葩。我们基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而越是不安定的年代,就越需要强调孝道,而越是强调孝道,就越能说明社会出了问题。
从五四开始,中国最优秀的头脑就对“孝”及其背后的价值观提出过许多质疑,胡适、鲁迅、周作人、林语堂都在其中。他们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一句话,那就是要移孝作爱。因为爱是平等的,子女要爱父母,父母也要爱子女;而孝是不平等的,子女必须无条件地爱父母,父母却可以随随便便地把子女拿去活埋。根据我的朋友冉云飞的研究,孝道同时还意味着经济上的盘剥。事实上,孝道完全可以成为政府推脱责任的借口,根据中国的传统观念,成年子女应当承担父母的生活支出,这一条至今依然写在中国的法律中,这在全世界恐怕都是特例,有了这样的法律,政府就没必要过分操心老人的救济和福利问题。当然,这事本来也不该由政府操心,但在中国这样的社会,这就是它的责任。我们应该明白,在郑州99中和北京黄城根小学墙上的那些图画,或多或少都是在向人们传达这样的信息:你要接受这种剥削和不平等,而且要无条件顺从。正如我们所知,在中国传统中,“孝”和“顺”总是紧密相联。
在近几年,被大力推广的除了孝道,还有《弟子规》,在宣传中,这东西被说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许多小学都开了专门课程,我不否认其中确实有正能量,但同时也应该明白,还有一些东西是迂腐的、过时的,甚至是有害的,比如这一句:号泣随,挞无怨。这是讲子女挨打的学问,古人特别讲究这个,所谓“小杖则受,大杖则走”,一般的打要忍着,严重的打就要逃开,否则就会陷亲人于不义。打错了怎么办?忍着,而且不能有任何怨言。现在我们知道,文明社会的一个基本规则就是要保护未成年人,绝不能随意打骂虐待,而《弟子规》里的这些语句,往轻了说是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往重了说就是在教唆虐待儿童。还有这一句: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亲人去世了,我们当然应该真诚地悼念,但是否一定要守制三年?披麻戴孝、戒绝酒肉、天天在茅草房子里以泪洗面?如果有人自愿地这么做,那是他的自由,但如果把这当成人人必须遵守的制度,我就觉得这事不无邪恶之处。《弟子规》中还有一些其它的规定,比如尊长面前不能炫耀才能,不能谈论对别人做下的坏事,对待婢仆要行为端正,不能读圣贤之外的书……对我们今天的人来说,这些训诫还有多少道理?还是否适用?而更重要的是,在信息时代的今天,有些人为什么还要大力推广这些东西?我想应该是看中了其中的顺从意味,如果每个人都变成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顺民,这社会显然将更加和谐;如果每只羊都能自动变成洗净切好的羊肉,狼肯定将笑得更加欢畅,如此还能自动加上点葱花香料什么的,那就算实现共产主义了。
1925年3月,鲁迅这样写道:中国大约太老了,社会上事无大小,都恶劣不堪,像一只黑色的染缸,无论加进什么新东西去,都变成漆黑。这话完全可以用来描述今天的中国。事实上,中国确实太老了,老得足以把所有的优良传统都一一摧毁。当我们翻检古书,会发现那么多不同乃至相反的东西:“忠贞有节”是传统,“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也是传统;“临财毋苟得”是传统,“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也是传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传统,“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屋上霜”也是传统;“虽千万人吾往矣”是传统,“好汉不吃眼前亏”也是传统;“留取丹心照汗青”是传统,“好死不如赖活着”也是传统……在这漫长的几千年间,好的和坏的,美的和丑的,白的和黑的,都一一抵销,到最后,无善也无恶,无是也无非,只剩下一团混沌,人们缩手缩脚地活在其中,怕官,怕挨打,怕麻烦,见有不义,缩头而去,宁可含冤而死,也不愿振臂争之。在我们的文化中,这种人往往被称为“良民”、“顺民”或“老好人”,而作为现代人,我们应当明白,“好人”二字必须有其标准,你应当正直、诚实、善良,对他人的苦难抱有同情,在必要的时候,你还应当勇敢坚强。保全自己不算错,但决不能把苟且偷生视为最高智慧甚至是无上美德。
在1890年出版的《中国人德行》一书中,美国传教士亚瑟史密斯列举了中国人的二十七项特征,其中纯属缺点的就有十三项,包括不守时、不精确,擅长拐弯抹角,智力混沌,神经麻木、缺乏同情心、缺乏诚信、缺乏公共精神和相互猜疑。在113年后,中国人在许多方面都有了改变,可在另外一些方面,中国人还是1890年的中国人。话说回来,不肯改变也是中国的传统之一,无论在国家大事还是私人小事,我们都牢牢地守着这个传统。
在许多时候,传统都意味着更为舒适和温暖的生活,但在另外一些时候,传统就是地狱。民国初年,傅斯年先生讲过福建某地的一种传统,在那里,当别人的未婚妻是一件极度危险的事,如果未婚夫死了,那么她也要跟着死。如果不肯死,她的家里人就会帮她去死,这样她的家族就可以建一座贞节牌坊,在那些黑暗而漫长的年代,不知道有多少如花少女葬送在这丑陋的牌坊之下。这种事听起来似乎很遥远,但直到今天,拿人命换牌坊、拿万千生命去换牌坊的事也屡见不鲜,想想那些灾难之后的庆功会,那些建立在鲜血和白骨之上的功勋吧。
传统不是祖宗牌位,并不具有天然的神圣性,它只是人们在共同生活中所形成的习惯和风俗,当时势变迁,这些习惯和风俗也要随之变化,在我们的历史上,女人裹小脚、男人留辫子都曾是传统,现在它们都已变成陈腐可笑的遗迹,在这样的时代,我们更应该用开放的胸怀去拥抱那些更为善良可亲的概念:平等、自由、和平、宽容、民主、法治……这些概念已经成为人类文明的基石。但在最近,它们正遭受着严厉地批判,我们可以这么假设:批判这些概念的人根本就不想跟我们平等,或者借用乔治奥威尔的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他们比我们更加平等。
古人写过一个黄段子,说有位老古董商和妻子卧床夜话,手也没闲着,摸到一处就长叹,说此物当年如羊脂白玉,触手生温,可如今,唉……又摸到一处,说此物当年如纤纤柳枝,见而忘忧,可如今,唉……妻子听了也很沮丧,弱弱地辩解道:品相虽然差了点,可到底还算件古董呀。
女权主义者或许会说这段子有侮辱女性之意,而在这里,我只想表达这样一个意思:面对传统,我们应当做出思考,不能把孩子连同洗澡水一起倒掉,但更不能变成古董商的妻子,抱着老旧陈腐的东西牢牢不放,说什么“虽然这东西不怎么样,可到底是件古董呀”。傅斯年先生讲的牌坊也是古董,可这样的古董决不该加以拥抱,更不能允许它竖立在我们的生活之中。
(编辑:郑娜)
注:本网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凡本网转载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文件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