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使用的各种工具中,最令人惊叹的无疑是书籍。其他工具都是人体的延伸。显微镜、望远镜是眼睛的延伸;电话是嗓音的延伸;我们又有犁和剑,它们是手臂的延伸。但书籍是另一回事:书籍是记忆和想象的延伸。
萧伯纳在《恺撒和克娄巴特拉》中,谈到亚历山大图书馆时,说它是人类的记忆库。这就是书籍,不仅如此,书籍也是想象力。因为,我们的过去不是一连串的梦想又是什么呢?追思梦想与回忆往事能有什么区别?这就是书籍的功能。
一度,我曾经想写一部书籍的历史。不是从形态角度去写。我对书籍的形态毫无兴趣(尤其藏书家的书籍往往硕大无比),我想写人们对书籍的种种评价。在我之先,施本格勒在他的《西方的没落》一书中就有精彩的篇章议论书籍。我想,我的一些个人看法是符合施本格勒的看法的。
古人不像我们那样推崇书籍——这点我深感意外;他们把书籍看成是口头语言的替代物。人们经常引用的那句话:书写的留存,口说的飞掉,并不是说口头语言是短暂的,而是说书面语言有一定的持久性,但却是死板的。相反,口头语言是会飞的,是轻盈的;诚如柏拉图所说,口头语言是飞动的,是神圣的。说来奇怪,人类所有伟大的大师的学说都是口授的。
我们且举第一个例子:毕达哥拉斯。我们知道,毕达哥拉斯是存心不写作的。他不写东西,因为他不愿意受书面语言的束缚。无疑,他意识到了“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的含义,这句话的含义后来反映在《圣经》里。想必他是意识到了这一点的,所以他不愿受书面语言的束缚;因此,亚里士多德从来不说毕达哥拉斯,而说毕达哥拉斯派。比如,他告诉我们说,毕达哥拉斯派重视信仰、教义,主张永恒的回归。这一点是很晚很晚后为尼采所发现的。这就是周而复始的观点,这一观点在《上帝之城》一书中受到了圣奥古斯丁的批驳。圣奥古斯丁打了一个美妙的比喻说,基督的十字架把我们从禁欲主义者的循环迷宫中解救了出来。时间是周而复始的观念也为休谟、布朗基……及其他许多人所接受。
毕达哥拉斯是不愿写作的,他希望在他死后他的思想能依然活在弟子们的头脑里。这里就产生了那句老话(我不懂希腊文,只能用拉丁文来表达):Magister dixit(大师说过)。这并不等于说弟子们因大师说过而受到束缚;恰恰相反,他肯定了他们有自由在大师思考的基础之上继续思考。
我们虽然不知道是不是他开创了时间是周而复始的理论,但我们知道他的门徒都信奉这个理论。毕达哥拉斯的躯体死亡了,而弟子们,由于某种轮回的缘故(这是毕达哥拉斯所喜爱的),仍在他思考的基础之上继续进行思考再思考;每当别人指责他们说了某些新话时,他们便抬出这句话来辩解:大师说过。
但是我们还可以举出其他的例子。最突出的例子要数柏拉图了,他说书籍犹如肖像(他可能想到了雕塑或绘画),说有人认为书籍是有生命的,但向书籍提问时,书籍默不作答。于是,为了纠正书籍的这种沉默,便杜撰了柏拉图式的对话。这就是说,柏拉图把自己演化成了许多人物:苏格拉底、高尔吉亚等等。我们也可以相信,苏格拉底死后,柏拉图曾以想象苏格拉底仍然活着来安慰自己。每次遇到问题时他总要问自己:对此苏格拉底说过什么呢?这样,从某种意义上说,苏格拉底是不朽的,他并未留下任何书面东西,他也是位口授大师。
我们知道,基督只有一次写下过几句话,但这几句话很快被泥沙湮灭了。基督没有再写下过其他我们知道的东西。佛陀也是位口授大师,留下的是他的说教。我们再引用一句圣安塞姆的话:“把书放在无知者的手里,犹如把剑放在儿童的手里一样危险。”过去人们就是这样理解书籍的。在整个东方,至今还存在这样的观念:书本不应披露事物;书本只应帮助我们去发现事物。尽管我对希伯来语一无所知,我还是对神秘哲学喀巴拉作了些研究,我读过《光辉之书》、《创造之书》的英文本和德文本。我知道,这些书写出来不是为了让人理解,而是为了让人去诠释,是为了激励读者去继续思考的。古代的人没有像我们那样敬重书籍,虽然我们知道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大帝枕头底下常放着两件武器:《伊利亚特》和宝剑。当年人们虽然非常崇敬荷马,但并不把荷马看成是我们今天所赋予的意义上的圣贤作家。他们并不认为《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作品,这是两部受人尊重的,但也是可以批评的书。
柏拉图可以把诗人逐出他的“理想国”,而又不致有排斥异己的嫌疑。从古人反对书籍的例证中,我们还可以补充一个塞内加的有趣例子。在他那些值得赞美的致卢齐利乌斯的书信中,有一封信是指责一个爱虚荣的人的,说此人拥有一间藏书百卷的图书室;塞内加不禁问道:谁有时间读完一百本书呢?如今,那些卷帙浩繁的图书馆却深受人们珍视。
古代有些事情令我们费解,即不像我们那样崇敬书籍。古人总把书籍看成是口头语言的替代物,但后来从东方传来了一种新的观念,一种完全不同于古代传统的观念:圣书的观念。我们且举两个例子,先举晚些时候的例子:伊斯兰教徒。他们认为,《古兰经》先于天地万物,先于阿拉伯语;是专属于神的,并非神的创造,如同神的慈悲或公正一样。《古兰经》中十分神秘地谈到《书之母》。《书之母》是在天上写就的一部《古兰经》,也许就是《古兰经》柏拉图式的原型;而这部书(《古兰经》里这么说)是在天上写成的,是专属于神的,是早于天地万物的。伊斯兰教的学者都是这么宣扬的。
下面我们再举几个离我们较近的例子:《圣经》(Biblia),说具体点,就是《托拉》(Torá)或《摩西五经》(Pentateuco)。据认为,这些书是圣灵口授的。把不同作者和年代的书籍都归属于一个圣灵,这是件很奇怪的事;但《圣经》里称圣灵是无处不在的。希伯来人想出了个主意,把各个时代的各种著作收集起来,编成一本书,取名为Torá(即希腊语Biblia)。把所有这几部书都归属于一位作者:圣灵。
有人问过萧伯纳,他是否相信《圣经》是圣灵写的。他答道:“所有百读不厌的书都是圣灵写的。”这就是说,每本书都必须超越其作者的意图。作者的意图往往是凡人浅见,并可能有错误的,而书里总应包含更多意义。比如说,《堂吉诃德》就不仅仅是一部讥讽骑士小说的作品。这是一部纯真的书,其中绝对没有掺入半点信手写来的东西。
我们不妨考虑一下这一想法的后果。比如我说:
在那纯洁、晶莹的流水之中,
注目凝视自己倒影的树木,
你们见的是绿原,浓阴清新。
显而易见,这三行诗每句都是十一个音节。这是作者自己的意愿,不是别人要他写的。可
是,这与圣灵的作品相比算得了什么呢?与刻意著书立说的神的观念相比,这又算得了什么呢?在神的书里,不可以有半点偶然性,一切都要有根有据,遣词造句都得有道理。比如,据说《圣经》的开篇Bereshit baraelohim以B打头,就是因为这字母代表了benedecir(赐福)之意。这是一部绝对没有半点偶然性的书。这就把我们引向喀巴拉,引向研究文字、研究一部由神口授的圣书,这与古人的想法是背道而驰的。古人对灵感的认识是相当模糊的。
“缪斯啊,请歌唱佩琉斯之子阿喀琉斯的致命的愤怒吧!”荷马在《伊利亚特》中开宗明义说道。这里,缪斯指的是灵感。但是,如果想到的是圣灵,那想到的便是更加具体、更加有力的上帝,是上帝下凡创作出了文学作品。上帝写了一部书,这部书里没有半点偶然性;连字数和每段的音节数量都不是随便的,不允许我们玩弄词藻,不允许我们忽视字数的含义。一切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这便是对书的第二个重要看法,——我再说一遍——即说书可能是神的作品。也许这一看法比古人对书的理解更接近于我们今天的认识。古人总认为书是口头语言的替代物。后来又相信书是神圣的,再后来又为其他一些想法所取代。比如说,有人认为每个国家都有一部书作为它的代表。我们记得,伊斯兰教徒称以色列人为“圣书之民”;我们记得海涅说过以色列民族的祖国就是一部书:《圣经》,犹太人的书。于是,我们得到了一个新的观念,那就是每个国家都必须有一部代表性的书,必须有一位代表性的作家,这位作家可能写过许多部书。
奇怪的是——我不认为这点迄今已被人们觉察到——有些国家选出的人物并不与之十分相像。比如,我认为,英国应该推选塞缪尔·约翰逊博士为其代表;但是没有,英国选择了莎士比亚,而莎士比亚——我们可以这么说——比任何其他英国作家都缺少英国味。最典型的英国味是understatement,即所谓尽在不言之中。而莎士比亚不惜大肆夸张地运用比喻,如果说莎士比亚是意大利人或犹太人,我们一点不会感到惊讶。
另一个例子是德国,这是一个值得赞许而又容易狂热的国家,这个国家偏偏选择了一个宽宏大度而不好偏激的人做代表,此人不太在意祖国的观念,德国选择的是歌德。歌德成了德国的代表。
法国还没有选出一位代表性作家,但倾向于雨果。诚然,我非常敬重雨果,但雨果不是典型的法国人,雨果是在法国的外国人;雨果善用华丽的词藻,广泛运用隐喻,他不是法国的典型。
另一个更加奇怪的例子是西班牙。西班牙本应由洛佩·德·维加、卡尔德隆、克维多来代表。然而不是,代表西班牙的是塞万提斯。塞万提斯是与宗教法庭同时代的人,但他是个宽宏大度的人,既没有西班牙人的美德,也没有西班牙人的恶习。
仿佛每个国家都得有一个不同的人来做代表,这个人可能成为医治这个国家的毛病的某种特效药、抗毒素、解毒剂。我们自己本来可以选择萨缅托的《法昆多》作为代表,这是我们国家的书;可是没有。我们有我们的战争史,刀光剑影的历史,我们却选择了一部逃兵的记事录,我们选择了《马丁·菲耶罗》。尽管此书值得选为代表作,可是,怎么能设想我们的历史由一个征服旷野的逃兵来代表呢?然而,事情就是这样,好像每个国家都有这种需要似的。
关于书,许多作家写过非常出色的评论。我想略举一二。首先我要提到蒙田,他写了一篇谈书的散文。他在这篇散文中说过一句值得记住的话:“不快乐的事我不做。”蒙田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强制性阅读是错误的观念。他说,他要是在一本书里读到一段费解的话,他就放下不读,因为他把阅读看做是件开心的事。
我记得,许多年前进行过一次关于什么是绘画的民意调查。有人问到我妹妹诺拉,她回答说,绘画是一种用形态和色彩给人愉快的艺术。我可以说文学也是一种给人愉快的方式。如果我们读到一些晦涩难懂的东西,那是作者的失败。因此,我认为,像乔伊斯那样的作家基本上是失败的,因为他的作品读起来太吃力。
书不应该读起来费劲,快乐的事不应该做起来费劲。我认为蒙田说得很对。他随即列举了几位他喜爱的作家。他引证了维吉尔,说他喜欢《农事诗》更甚于《埃涅阿斯纪》,我则更喜欢《埃涅阿斯纪》,但这无关紧要。蒙田是怀着激情谈论书籍的,他说,虽然读书是一种快乐,然而读书是一种略带忧郁的享受。
爱默生说得正相反——这是又一篇有关书籍的宏论。爱默生在那次讲座中说,图书馆是一座奇妙的珍藏室。在这座珍藏室里,人类最好的精灵都像着了魔似的在昏睡,但都期待着我们用语言来打破其沉睡。我们必须把书打开,这样,精灵们就会觉醒。他说,这样,我们就能同人类产生的最优秀的分子结为伙伴,但我们不去寻找他们,却宁愿去阅读各种评论、批评而不去听他们自己说些什么。
我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文学哲学系当过二十年英国文学教授。我常跟我的学生说要少钻图书馆,不要去读评论文章,要直接阅读原著;也许读原著一时理解不了,但总能从中得到享受,总能听到某个人的声音。我要说,作者最重要之处是他的语调,一本书的最重要之处是作者的声音,这个声音能打动我们。
我把一生的部分时间花费在阅读上。我认为读书是一种幸福,另一种稍少一点的幸福是写诗,或者叫做创作,创作就是把我们读过东西的遗忘和回忆融为一体。
爱默生和蒙田在这一点上不谋而合:我们只应该阅读我们爱读的东西,读书应该是一种幸福。我们要在书本上多下功夫。我总是设法阅读一遍之后再读第二遍。我认为重读比初读还重要,当然为了重读必须初读。我就是这样崇拜书的。我可以把这一点说得动情一点,但我并不愿意太动情,我愿把此当做秘密透露给诸位中的每一个人,而不是透露给大家,是透露给每一个人,因为大家这概念是抽象的,而每一个人则是真实的。
我始终不把自己当做盲人,我继续买书,不断地把书放满我的家。前些日子,有人赠送给我一套一九六六年版的《布罗克豪斯百科全书》。我感觉到了家里存放着这套书,我感到这是一种幸福。那里摆放着二十多卷书,里面有我无法阅读的哥特体字母,有我无法看见的地图和插画,但是,这部书就放在那里。我感受到了这部书包含的深厚情谊。我认为书是人们能够享受到的一种幸福。
有人在谈论书的消失,我以为这是不可能的。试问一本书和一张报纸或一张唱片之间有什么区别。区别就在于报纸读完就忘了,唱片也是听过就忘了,那是一种机械活动,因而是肤浅的;而书是为了读后永志不忘。
圣书的观念,《古兰经》、《圣经》或是《吠陀》——此书也说是吠陀创造了世界——的观念可能已经过时,但是书籍仍然保留着某种神圣的东西,我们应设法保存这种神圣的东西。拿到一本书,打开它,就产生了审美的可能性。书本里卧躺着的一大堆字是些什么东西?这些没有生命的符号是些什么东西?什么也不是。倘若我们不把书打开,书又有什么用呢?那只不过是一堆纸片和一个羊皮封面;但是,如果我们去阅读它,奇怪的事就发生了,我相信,越读变化越大。
赫拉克利特说过(我多次重述过),没有人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没有人能踏进同一条河流,因为流水是变化的,但最可怕的是我们自己比流水变动得还快。我们每读一本书,书就变化一次,对书中字义的体会就不同;更何况书籍里满载着逝去的往事。
我说过我反对阅读书评,现在我要说句相反的话(说句相反的话有何不可)。《哈姆雷特》并不完全是莎士比亚十七世纪写的《哈姆雷特》了,《哈姆雷特》已是柯尔律治、歌德和安德鲁·布雷德利笔下的《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新生了。《堂吉诃德》的情况也是如此。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卢贡内斯和马丁内斯·埃斯特拉达身上。《马丁·菲耶罗》不是同一本书。读者已丰富了书的内容。
如果我们阅读一本古书,那么我们就仿佛在阅读著书之日起到我们今天为止所经历的那段时光。因此,应该保持对书的崇敬。书里可能充满印刷错误,我们可以不赞同作者的观点,但是,书里仍然保持着某种神圣的东西,奇妙的东西。这不是提倡迷信,而确是出于寻求幸福、寻求智慧的愿望。
这就是我今天要跟大家讲的。
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编辑:王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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