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宰治(1909-1948),本名津岛修治,青森县人。太宰治是日本战后“无赖派”文学的代表作家,思想消沉、幻灭,不满现实的人生,几度自杀未果。一九三五年,他的短篇《逆行》入围第一届芥川奖,后因出版多部带有哀切的抒情作品而深受注目。一九三九年,他的《女生徒》获第四届北村透谷奖。一九四八年,他以《如是我闻》再度震惊文坛,并开始创作《人间失格》,书成之后,旋即投水自杀,结束了其灿烂多感而又凄美悲凉的一生。
关于太宰治生平最传奇的是他的自杀经历,他一生先后六次尝试自杀,前五次皆由于幸运(或不幸)的因素宣告失败,直到最后一次他才成功告别人世。如果说自杀是一种艺术的话,那么太宰治就是用毕生实践这种艺术的人。
今天是日本小说家太宰治逝世六十八周年纪念日,重读他的经典之作《逆行》,一探那个充满颓废气息的时代。
太宰治语录:
对同类的极度恐惧,反而更加期盼能够亲眼见识令人可畏的妖怪,越是神经质,越是胆怯的人,越是期盼着强犷风暴的到来。
日日重复同样的事,遵循着与昨日相同的惯例,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
尽管在过往的人生中,我曾无数次希望有人能杀了我,但我从未想过要杀人。因为面对可怕的对手,我反而只想着要如何让对方幸福。
没有人在遭受别人责难与训斥时,还能愉快起来,但我却从人们生气的怒容中看到比狮子、鳄鱼、巨龙更可怕的动物本性。平时他们都将这些本性隐藏着,可一旦找到机会,就会像那些在草原上温文尔雅的牛,忽然甩动自己的尾巴抽死自己肚子上的牛虻。
真正的大师,能以主观力量,在平淡无奇的事物中创造出美,或许丑陋的事物令他们隐隐作呕,但仍无法遮蔽他们的兴趣,大师们沉浸在表现事物的喜悦中。换言之,他们不被他人的想法所左右。
啊,这群画家被名为人类的妖怪所伤、所威慑,最后只能相信幻影,于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见到了活生生的妖怪。
越发渴望“自由”,以致想要轻声啜泣。
这世上每个人的说话方式都如此拐弯抹角、闪烁其词,如此不负责任、如此微妙复杂。他们总是徒劳无功地严加防范,无时无刻不费尽心机,这让我困惑不解,最终只得随波逐流,用搞笑的办法蒙混过关,抑或默默颔首,任凭对方行事,即采取败北者的消极态度。
因为我更像一个丑陋的怪物,虽然很想普普通通地活得像个人,但社会却一直将我当做一个怪物。
因为怯懦,所以逃避生命,以不抵抗在最黑暗的沉沦中生出骄傲,因为骄傲,所以不选择生,所以拒斥粗鄙的乐观主义。
(摘自《人间失格》)
逆行
【日】太宰治
(弧笑弦 译)
蝴蝶
不算老头儿。二十五岁多一点而已。可的确又是个老头儿。别人一年一年地过,这人是三倍三倍地过。自杀过两次,没成,其中一次为殉情。看守所进了三次,罪名是思想犯罪。他写了上百篇小说,一篇也卖不掉。不过,大家知道老头儿志不在此,所谓放马闲吃道边草罢了。能在老头儿干瘪胸肌上撞出回响的是这些事:喝个烂醉,把一张刀条脸变成赤红;流着口水看各色女人,一面浮想联翩。就这俩事。不,想得起来的事就这两件。干瘪的胸肌和刀条脸,说得更明白点儿,这位老头儿,今天死了。在老头儿漫长的一生当中,能说明白的事就两件:生和死。死之前所有的事全是谎言。
这会儿,老头儿还在病床上。病是玩出来的病。老头儿有一笔可保衣食无忧的财产,可也是一笔稍加挥霍就见底的财产。眼下,老头儿快要死了,他一点都不遗憾;对老头儿来说,节衣缩食度日才是不可理喻的。
一般人在临终前,或是凝视自己的两只手掌,或是仰望亲人的眼眸。这位老头儿则基本上在闭目养神,眼睛闭得死死,眼皮却是松弛的,还不时地哆嗦几下。看上去,这事像是满舒服的。他看见了蝴蝶。绿色的蝴蝶,黑色的蝴蝶,白色的蝴蝶,黄色的蝴蝶,紫色的蝴蝶,水色的蝴蝶,成千上万只蝴蝶在他头顶上方麇集、飞舞。它们专程而来,云霞般地绵延百里,上百万只蝴蝶一起煽动翅膀,声音听起来有如正午时分嗡嗡的牛虻。想必是一场混战吧:化成粉末的羽翅,折断的细足,眼珠,触角,还有它们的长舌头,纷纷坠落下来。
“想吃点儿什么?什么都行。”有人问他。
“小豆粥。”他回答。
老头儿十八岁起写小说。“一个快死的老头儿喃喃道:给我小豆粥……”,他写过这样的情节。
小豆粥熬好了。粥里掺了煮小豆和一点盐,就是这种风味。乡间的家常饭。老头儿面朝上,眼睛依旧闭着,喝了两羹匙就说够了。问他,还要点什么?他淡淡地笑笑,说:“想玩儿。”老头儿的妻子是个好人,年轻漂亮,没什么知识却心灵手巧,当着众亲属的面胀红了脸。她并不吃醋。她一声不响地握着羹匙,哭了。
盗贼
今年铁定考不上了。可还得考考看。徒劳之美。那种美吸引了我。今天早早就起来了,套上足有一年没穿的校服,从镶嵌着菊花徽章的高大铁门溜了进去。诚惶诚恐地溜了进去。一眼看见了银杏树。右侧十棵,左侧也是十棵,株株粗壮,在枝繁叶茂的时节,整条路被树荫遮住,黯淡得像是地下道。这会儿一片树叶都没有。林荫路尽头,有座正面镶红砖的高大建筑是讲堂。我在入学式那天进去过,就那么一次。留下的印象宛如寺院。我仰头看了一眼讲堂塔尖上的电子钟,距离考试还有十五分钟。这里有座“侦探小说之父”铜像,眼神里满是慈爱,我一面看着它,一面沿着右侧的缓坡朝下走,进入一座庭园。这庭园过去的主人是一位诸侯。池塘里有鲤鱼、绯鲤和甲鱼。直到五六年前,还养着一对仙鹤,草丛中有蛇,而大雁、野鸭一类候鸟也飞来池塘边栖息。庭园的面积实际不到二百坪,看上去却有一千坪,全凭造园艺术之妙。我挨着池塘边的一丛山白竹坐下来,背靠一株古栎树,两腿朝前长长地伸出。大大小小、凸凹有致的岩石分布在小径上,池塘就从它们的背面舒展开去。阴云下,池塘表面银光闪闪,害臊似地泛着涟漪。我把左脚轻轻搭在右脚上,喃喃自语:
――我是盗贼。
前方的小径上,排队走来一群大学生。他们一个接着一个,流水一般源源不断地走过去。各个都是家乡的骄子,脱颖而出的秀才。这些人都叫大学生,读笔记本里一模一样的文章,下同样的苦功把它们硬塞进脑袋。我从衣袋掏出香烟,叼上一根。可没有火柴。
――借个火。
我瞄准一个挺帅的大学生喊了一声。身上裹着淡绿色外套的大学生站住了,眼睛不离笔记本,随手给了我一根金过滤嘴儿香烟。给我烟时他连脚步都不停,踢踢踏踏仍往前走。居然在大学里碰上了对手。这根金过滤嘴儿外国烟激发的怒火足以点燃我的低档烟。我慢吞吞地站了起来,用力将金过滤嘴儿香烟甩到地上,愤愤地用鞋底踩,碾成了粉。之后才舒舒服服地现身考场。
考场有上百名大学生,他们全都拼命往后坐。这就造成了一个悬念:答案是有的,可要是靠前坐,那就写不出来了。我像个秀才似地坐在了最前排,抖着指尖抽着烟。我的课桌下面没有可供查阅的笔记本,也没有可以相互低声探讨问题的朋友。过了一会儿,一位红脸膛的教授,提着个圆鼓鼓的公文包急匆匆地撞进考场。此人乃是日本头号法国文学专家,我还是头一回见到他:身材高大,眉宇间的皱纹让我莫名地紧张。据说,此人的学生中出了一位全日本头号诗人,还出了一位全日本头号评论家。而我挺看好“全日本第一小说家”的,想得脸发烧。教授用黑体字飞快地写着考题。这功夫,我背后的那些大学生们,抛开课业,嘁嘁喳喳地聊起了肥沃的满洲。黑体字里写了五六行法文。教授颓然坐在讲坛的扶手椅上,很不高兴地来了一句:
――像这种题,你想考砸都很难。
大学生们闷声一笑。我也笑了。接着,教授用我听不懂的法语发了几句牢骚,开始在讲坛的桌子上写着什么。
我不懂法语。我想好了,不论怎么出题我都这样答:福楼拜是个孩子。我假装想了一会儿,闭上眼睛,从短发上往下抓头皮,又看了看指甲的色泽。然后拿起笔来开始写:
――福楼拜是个孩子。学生莫泊桑是大人。到头来,艺术美要服务于市民口味。很悲哀很无奈,福楼拜不懂可莫泊桑明白。自己的处女作《圣·安东的诱惑》遭受恶评,让福楼拜引为耻辱,把一生都毁了。就是说,辛辛苦苦写了一篇又一篇,评价如何另论,屈辱的旧伤可是越来越重,痛,针扎般的剧痛在他内心开了个洞,越来越宽,越来越深,直到他死。他被杰作的幻影骗了,被永恒之美迷惑了,给这对近亲愚弄得飘飘然,最终也没挣脱出来。所以说,福楼拜是个孩子。就这些。
我可没写“先生,让我及格吧”这类话。我把所写反复读了两遍,没有错。于是,我左手拿起外套跟帽子,右手拿上那张答题纸,站了起来。我一站起来,身后那位秀才吓坏了。因为我的后背被他当防风林来用了。哇!这位像兔子一般可爱的秀才,在答卷上写的竟是一个新锐作家的名字。新走红的名作家,我一边怜悯地想着他的狼狈相,一面意味深长地冲着教授施了一礼,交上我的考卷。我静静地出了考场,下楼则快得跟骨碌下去似的。
来到户外,年轻的贼不禁有些伤感。这愁绪是怎么回事,它打哪儿来?我把外套搭在肩膀上,甩开大步穿过两排银杏树剪出的一条碎石路,走着走着有了答案:饿的。二十九号教室往下走,是个地下大食堂。我径直朝那边走去。地下室大食堂那儿挤满了饿肚子的大学生,从入口处排起了长蛇队,从地下冒到地上,队列的尾部都已经伸到银杏树那边去了。在这儿,十五个钱就能吃上相当不坏的午餐,遂有了这个长度。
――我是贼。稀世的怪物。没杀过人的艺术家。没偷过东西的艺术家。而我属于有点无聊小聪明的那种。
我被人群一点一点推挤着向前走,总算来到了食堂入口。那儿贴着一张小告示,是这么写的:
今天喜迎食堂创业三周年,为表祝福,特备少量降价食品,望周知。
特卖品摆放在入口旁边的玻璃架子里:烧红的对虾在荷兰芹叶子下边睡着,煮鸡蛋对半切开,截面上用绿洋粉刻着花哨的“寿”字。放眼朝食堂里边看,扎堆儿买便宜的大学生俨如黑色丛林,而系着白围裙的服务小姐们穿梭其间,翩翩起舞。哇哦,从天井往下看,整个儿一面万国旗。
大学地下也有这么个浪漫玩意儿,够开眼的。今天是碰巧来对了。同喜同贺。同喜同贺。
我这个贼,落叶似地退出了地下,飘到了地上,从长蛇的尾部插过去,一转眼消失不见了。
决斗
这不是模仿外国。不夸张地说,我想杀了那小子。也没什么深层动机。有个男人,他和我一样厌恶对方这个人世间多余的存在,就是他,我妻子的旧情人,把他们过去那些细节不加掩饰、五次三番地说给街坊四邻们听。有一天天刚黑,我和他在约好的咖啡店碰面,一身狗皮棉袍的他看起来就是一青年农民。刚一会面,我就把他的酒偷走了。就是那种动机。
我在北方一所城市中学读高中。我贪玩儿。可钱这方面我又相当抠门儿。我平时专抽朋友的烟,不理发,咬牙攒够五圆钱才独自偷偷地跑到街上,花掉一个钱。我不可能一晚花五圆钱以上,五圆以下也没怎么花过。要是有五圆钱给我拿着,我必让它物尽其用。我用积攒的一堆小钱换下朋友的五圆钱纸币。新纸币,新到了割手的程度,它让我的心跳更厉害,而我却满不在乎似地把它塞进口袋,来到大街上。这事每月大概一到两次,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当时的我正被某种闹不清楚的忧郁感折磨着,遗世独立而又怀疑一切。我认为比起尼采、皮浪和春夫来,莫泊桑、梅里美和森鸥外更像那么回事。算我胡说吧。我要拿上五圆钱去玩玩,拼了。
即使进了咖啡店,我也绝不会拿出快活样子给人看,而是一副玩累的感觉。要在夏天,就说,给我冰啤酒;要在冬天,就说,给我烫壶酒。我郁郁寡欢地呷着酒,漂亮的咖啡女孩,我连看都不看她一眼。不管哪家咖啡店,似乎都有个色相已衰可又色心不减那一类型的中年女侍应。我只跟这种半老徐娘搭话:今天的天气啦,物价啦,就这些。我数酒瓶的本事很厉害,喝光多少空瓶子,一目了然,眼神快得连神仙都觉察不到。餐桌上,只要是空啤酒攒够了六个,或者清酒的酒壶满了十壶,我便会想起什么似的“嚯”地站起,低声咕哝一句:“结账!”从不会超过五圆钱。
我故意把手伸进各个口袋,意在表明我忘了钱放在哪里。末了,终于,想起它们是在裤兜里。我让右手在裤兜里磨蹭了好半天,总算把一张纸币抽了出来。十圆的还是五圆的?我确认之后说了句“没零钱……”才把钱递给女侍,不等找零便缩起肩膀,大步走出咖啡店。直到返回学生公寓为止,一路上我一次头都没回过。到了第二天,我一如既往地又积攒起零钱来了。
决斗当晚,我走进了那家名叫“向日葵”的咖啡店。我身披长长的藏青色斗篷,戴着一副纯白色皮手套。我不会接连两次光顾同一家咖啡店――总是拿出五圆整――这种事多了必遭怀疑。而“向日葵”距离我上次来已经过了两个月。
我那会儿的装扮,跟一个刚蹿红的外国年轻影星有几分相似,所以不时也有女人多看我几眼了。我刚在一个角落的椅子上坐定,总共四名穿戴各异的女侍应一起走近,齐刷刷站到我的餐桌前。那是冬季,“给我烫壶酒。”我说着,冷得不行似地缩起脖子。扮相接近男影星最直接的好处是,我还没发话呢,那位咖啡女孩便过来给我点了一根招待烟。
“向日葵”小而且脏。东侧墙壁上有幅招贴画,画上的女人梳着二尺来长的西式披肩发,慵懒地支着腮,微笑时露出宛如核桃仁般大的牙齿。招贴画的下首,斜着用黑漆漆了一只“丸三麦酒”酒瓶;西侧正对着这只酒瓶的墙壁上挂着一面大镜子,镜框部分涂上了金粉。北侧店的入口处,脏兮兮地挂了块红黑相间的平纹薄毛呢布帘儿,在它上方的墙壁上,用图钉钉着一幅照片:一个洋妞儿在沼泽边的草丛间裸身侧卧,笑得很夸张。紧贴着南侧墙壁挂了一只纸气球,它刚好悬在我的头顶上方,别扭得叫人生气。一共有三张餐桌和十把椅子,放在正中央。一进门的地方还镶着块地板。总之我是不指望这间咖啡店给我带来稳妥感了,所幸,这里的灯光是昏暗的。
那夜,我受到了异乎寻常的款待。我的第一壶清酒给烫好了,中年女侍伺候着我正要喝呢,突然,方才给我招待烟的咖啡女孩把她的右手掌伸到我的鼻子尖下边。我不惊不乱,慢慢地抬起头凝神望着她小小的瞳仁深处。“给我算个命吧?”她说。一下儿我就明白了:虽然我不苟言笑,可我身上却散发着预言家的超强气息。我没碰女孩的手,只是扫了那么一眼,“昨天失恋了,”我喃喃道。“太对了!”异乎寻常的款待就从这里开始了。有个胖女侍甚至称我“先生”。我给她们每个人都看了手相。“你十九,寅年生的”,“那男的让你迷得死去活来”,“你喜欢蔷薇花”,“你们家的狗生了,总共六只狗崽儿”……每件事都被我算中了。那位中年女侍很瘦,眼睛倒还水灵,她一听我说“你离过两次婚”就把脑袋低了下去。这都被我说中了,太不可思议了,这真令我兴奋不已。已经是第六只酒壶了。就在此时,身着狗皮棉袍的年轻农民在门前出现。
农民走到紧挨着我的餐桌前,毛乎乎的后背对着我,坐下了,“威士忌。”狗皮的花纹里掺杂着斑点。农民的出现,使我的餐桌狂欢戛然而止,我的清酒也攒到了第六壶,心里一扎一扎地开始沮丧。我打算再喝点儿。那样今夜的狂欢才更尽兴。可我只能再喝四壶。远远不够。不够啊!偷。偷走那瓶威士忌。女侍她们不会以为我是为钱偷东西,会当成是预言家开的一个怪诞玩笑,反而会给我喝彩。那个农民也只会当作是醉鬼撒酒疯,一笑了之的吧。偷!于是我伸出手,抓起了邻桌那杯威士忌,泰然自若地一饮而尽。没有喝彩。静悄悄的。农民起身站在我面前。“到外面去!”他说完就朝门口走去。我“嘿嘿”地冷笑着,跟在农民身后走了出去。经过那面镶金框的镜子时,我瞥了一眼那里的自己:风流倜傥,大帅哥!还想看,可镜子深处那个二尺长的披肩发笑靥犹在,我只好作罢。我看起来很有自信,“啪”地一声挑开了平纹薄毛呢布帘儿。
四角形的檐灯上用黄色的罗马字写着“THE HIMAWARI”,我就在那盏等下站住了。四名咖啡女侍,脸色惨白地挤在昏暗的店门后面。我们开始打嘴仗:
――你太不把俺当回事了。
――没不把你当回事。闹着玩儿。不行吗?
――俺是粗人。被人耍了就要生气!
我重新打量了一下这位农民:小脸盘顶着个剃得短短的小平头,眉毛稀稀拉拉,单眼皮的三白眼,青黑色的皮肤。身高约摸比我矮了五寸。对付他跟玩儿差不多。
――我无非想尝尝威士忌,看上去挺够味儿。
――可俺也想喝。俺自己都舍不得喝。就那么一点儿。
――老实人。可爱。
――你别狂。不就是个学生吗?油头粉面,会写几个字儿。
――我可不是。我是易学家。预言家。吓你一跳吧?
――别说醉话了。给俺道歉!
――要知道我是谁,你得拿出勇气来,我这都是好话。我就是弗里德里希·尼采。
我留意到,女侍们一直都在等待着事态向前发展。可她们表情冷漠,分明是在等着看我挨揍。我也就是在那时挨的揍。一记右勾拳“呼”地扫来,我飞快地缩起了脖子。――差了几丈远呢。我的白线帽子替我挨了这一下。我面带着微笑,故意慢吞吞地走过去捡那帽子。近来天天雨夹雪,路面化得一塌糊涂。蹲下来,刚从泥浆里捞起帽子我就在想,是不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能省五圆钱。另找家店,又能喝一顿了。三步变两步,我开跑了。太滑了。我摔了个四脚朝天,丢人的姿势恰似一只雨蛙。真不作脸,我有点生自己的气了。手套,外衣,裤子还有斗篷,到处是泥浆。我慢吞吞地爬起来,昂头回到农民那边。女侍们保护似地把农民围在当中。没一个和我是一伙。这个明摆着的事实令我残暴心起。
――我希望你道歉。我冷笑道。我甩掉手套,又把斗篷(很贵的)狠狠甩进了泥巴。上述古老的台词以及姿态让我找回了一点平衡。我已势不可挡。农民脱下毛乎乎的狗皮棉袍,把它递到给我香烟的漂亮咖啡女孩手中,又把一只手伸进怀里。
――别恶心俺了。
我摆开了架势,盯着他。从他怀里抽出的是一支银色竖笛,檐灯一照,光闪夺目。这支银笛他递给了离过两次婚的中年女侍。农民这一连串举动看得我跟做梦一样。这可不是小说情节,是真事儿!我想杀了他。
――接招儿!我一声吼叫,使劲全力用我的泥巴鞋朝他小腿踢了过去。踢倒他,再把他那对亮晶晶的三白眼抠出来。没踢着。泥巴鞋踢空了。我干得太不漂亮了,发觉这一点,令我悲从中来。一只带着些许温热的拳头击中了我的左眼以及大半个鼻子。我看见有红色火焰从我的眼前喷出,跟着就是一个趔趄。“啪”,从右耳垂到脸颊这个部位又给抽了一巴掌。我的两只手都插进了泥浆,而着地那一瞬,农民的一只脚又被我“吭哧”一声啃个正着。脚好硬啊。简直就是路边那些白杨树桩嘛。我在泥浆里趴着,事到如今我迫不及待想要放声痛哭,却连一滴眼泪都哭出不来了。
黑人
黑人进了囚笼。囚笼面积约有一坪,里手黑咕隆咚的旮旯里放着个原木做的凳子。黑人就坐在那儿,刺着绣。在如此黑暗之地怎么可能刺绣呢?少年好像城府已深的成年男人那样冷笑了一声,两侧鼻翼随之凹出刀刻般的皱褶。
黑人牵来过一匹日本曲马,村里为此一片骚乱。据说它吃人,生着红色犄角,周身遍布花卉形状的斑点。可是少年根本不信这些。少年长于思考。村里人在心里也并不相信那种传言。无非是没有梦想的日子过于平淡,随意编出个传闻来而已。谁若真信那准是喝多了。每当听到村人散布这种不靠谱的谎言,少年都咬紧牙,捂住耳朵,飞也似地跑回家。少年思索着村人编造的愚蠢谎言:这些人何以要言来语往地把这事说得越来越玄呢?黑人好像也不是母的吧?
曲马的乐队在狭窄的村路上巡游,用不上六十秒就能把村子的角角落落都宣传个遍。一条道的两侧,错列着几十户人家的茅草房。乐队出得村子后并没有停步,一面反复演奏那首《萤光》(苏格兰民歌,在日本,该曲含有送别之意。译者注)曲,一面在菜田间列队行进,出了插秧季节的稻田后,在逼仄的田边小道上排成一排,在全体村民的眼皮底下过了一座浮桥,向着森林方向穿过去,一直抵达距离本村八里地的邻村。
村子东头有所小学校,从小学校再往东,紧挨着的是一个牧场。牧场的面积约当百坪,荷兰紫云英花开遍地,两头牛跟半打猪(原文直译,半打猪,即六口猪。译者注)正在一起玩得起兴。那匹曲马给拴在鼠灰色的帐篷式小屋子里,牛跟猪则被转移到了主人家的仓房。
夜里,村人用头巾包住头脸,两三人一组,结伴进到小屋子里。总共有六七十名看客。少年狠命厮打着那些大人挤到了最前面。一个圆形的舞台,四周用粗绳圈了起来。少年的下巴搭在绳子上,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只是偶尔才眨一下眼,简直着了迷:惊险马戏的配乐。木桶。针织品。鞭子的声音。金线织花的锦缎。瘦瘦的老马。惊呆与喝彩,以及木炭……二十来盏煤气灯乱糟糟地吊在小屋的各个角落,成群的夜昆虫围着它们飞舞嬉戏。或许因为帐篷的布料短缺,小屋的顶棚开着十坪左右的大口子,从那儿望得见星空。
两个男子押着囚笼里的黑人来到了舞台上。囚笼底部像是安了轮子,发出“嘎拉嘎拉”的响声滑向舞台。头巾覆面的看客们高声吼叫拍着手。少年悒悒不乐,他挑起眉梢,静静地观望着囚笼中的黑人。
冷笑从少年的脸上消失了。那幅刺绣竟是一面“日之丸”旗。少年隐约听到自己的心脏开始“嘭嘭”响。他并不缺乏对军人以及与军人相关的概念。黑人并没欺骗少年,他果真是在刺着绣,“日之丸”那么简单的绣品,当然可以在黑暗中摸索着完成了。多好啊。这个黑人,多么诚实的人。
不久,一个穿着燕尾服蓄着仁丹胡的当家女艺人出场了。她向看客自报家门后便冲着囚笼连叫了两声:“凯恩!凯恩!”右手则甩出漂亮的鞭花儿。鞭子声锋利地刺穿了少年的心。女艺人令他嫉恨。那个黑人,站起来了。
黑人给鞭子声吓得瑟瑟发抖,一面笨手笨脚地表演了几个杂耍动作。糟透了的杂耍。可除了少年,那些看客对此毫无察觉。吃不吃人?长没长红色的犄角?这些才是他们的问题。
黑人被套上了一件灯芯草蓑衣,或许因为经常涂油,身体各个部位都亮闪闪的。末了,黑人唱了一段谣曲。女艺人用鞭子声伴奏。“嘎……嘭……嘎……嘭……”唱词简单至此。可少年喜欢那韵味。唱词再怎么差劲儿,可要是发自苦闷郁结的心,就一定可以发出动人的回响。少年想到这里,用力闭上了眼睛。
当夜,少年一边想着黑人,一边自渎。翌晨,少年上学了。他翻过教室的窗户,纵身跃过校园后门外的小河沟,朝着他的目标曲马飞跑过去。透过帐篷的缝隙向里边张望,只见那些马戏艺人被褥散乱地铺满了整个舞台,咕容咕容地睡着,就像是一些青虫。传来学校的钟声。开始上课了。可是少年没有动。黑人没在这里睡。怎么找都找不到他。学校变得一片宁寂,已经开讲了吧……“第二课,国王亚历山大和医师菲利普。从前,在欧洲有一位名叫亚历山大的英雄国王……”少女朗朗的读书声清晰地传来。可是少年没有动。少年坚信,那个黑人是个女的。平时肯定不在囚笼里,而是和大伙出去玩儿。干些洗洗涮涮的活儿,抽烟,用日语发牢骚。就是这种女人。少女朗读完毕,传来了教师粗浊的嗓音。“信赖,它是一种美德。亚历山大国王因为拥有这种美德而保住了性命。同学们……”少年还是没有动。不会不在这里。少年执拗起来,认定囚笼必是空着的。窥探中他在想,黑人会悄悄地来到他的身后,一下子抱住他。所以他对自己的背后一点儿都不敢怠慢,肩头上稍稍使了点劲儿,摆好了被抱住的姿势。黑人一定会把“日之丸”刺绣送给我,那时候,我可要把话说得硬气一点,我就问他:我是第几个人?
黑人没出现。离开帐篷的少年,用衣袖揩拭着窄窄的额头上的汗,慢吞吞地返回学校。“我发高烧,肺子这儿难受。”穿和服裙子和高腰皮鞋的老教师被他巧妙地骗过去了。少年回到了自己的座位,又假装咳起嗽,咳到像是连气都喘不上来。依照村里人的说法,黑人一如从前给塞在那囚笼里,再被装入带篷的马车,离开了本村。他们还说,那位当家女艺人的衣兜里还藏了把手枪用来防身自卫。
(编辑: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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