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骏马最美丽
要问我最喜欢什么,什么最漂亮美丽,我一定会不假思索地回答道:“那当然是马了!”我也不清楚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马的,但我现在觉得无论什么都比不上我喜一爱一的骏马。
我第一回见到骏马是在呼伦贝尔大草原上,那里有租马匹的,我缠着父母想租匹马儿来骑一骑,父母最终拗不过我,只好答应了我。
我们随着牧民去挑选马匹,我一眼看中了一匹白色的大马,那马儿低着头正吃着草,它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脖子上的马鬃又长又软,轻轻摸一把,舒服极了。它的尾巴时不时向上甩一甩。白马十分健壮,肌肉暴起,四条腿十分健壮,好一个马中赵云啊!
选中了它,我上镫跨上去,双手紧紧一抓住木木地给我的缰绳,爸爸选了一匹嘿嘿胖胖的马,而一妈一一妈一那匹马额上有一块黑色斑记,付过钱后,我们出发了。
我选中的白马一被放开就撒开四蹄,奔驰起来,另外两匹也闻风而动,这时差距就出来了。我那批马儿跑的极快,把另两匹远远的甩在后面。它的颈一毛一随风飘起,真漂亮,我想我当时绝不亚于那些骑手。我怕迷路了,于是停下来等等爸爸一妈一一妈一,过了好半天,他们才慢慢赶上来。我看看我的大白马,气都不喘,抬头挺胸,威风凛凛!这匹白马不愧为马中豪杰。
晚上,我独自骑着马儿去散步,我一边吃着羊肉串,马一般踱布,一边欣赏大草原的月色,人和马在一起,还有星空,草原上汇成了一幅人马图,太漂亮了。我还在欣赏着白马,它那身躯,动作——奔放起来若大江东去,漫步时如小桥流水,彬彬有礼像个举止文雅的绅士。我的心里还是那些词:漂亮,美丽。
几天过去了,我们还在草原上奔驰,在那辽阔的草原上,留下了我与白马一行行的足迹,笑声,马蹄声。白马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我和它在一起也留下了一段快乐的,令人难忘的时光,骏马美丽的身躯,迅捷的身段让我难以忘怀。
回到居住的蒙古包,我挤在爸爸一妈一一妈一怀里看照片,多半是我和马儿那迅捷,一闪而过,或静立不动的身影。
欢乐的蒙古度假结束了,我难以忘怀那些草原、骏马、美丽的身影。
回到武汉后,我的心依旧在呼伦贝尔。
回到学校上的第一课《草原》又唤醒了我对蒙古骏马的深刻回忆,还有在《现代少年报》上的汗血宝马的文章更是勾一引起了我对那儿的回忆和想往,我是多么希望时光能够倒流,重回与马共驰的时光呀!
我永远喜欢那美丽的骏马!!!
篇二:马,最美好的动物!
马不会像袋鼠那样跳远;不会象鸟一样滑翔;不会象熊一样爬树;不会象蛇一缠蜒。它没有尖牙、没有利爪、没有清晰的视力、没有矫健的翅膀、更没有坚一硬的鳞片。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完美的动物,也就是自己心中最喜一爱一的动物,而在我眼里的马,不是完美而是美好。
我个人认为,世界上没有最完美的事物,包括人类。任何东西都是有缺陷的,俗话说:“人有喜怒哀乐,月有一一晴圆缺。”这句话句足以证明世间万物都不是完美的,包括那些曾被我认为是完美的动物——马。
马不会像袋鼠那样跳远;不会象鸟一样滑翔;不会象熊一样爬树;不会象蛇一缠蜒。它没有尖牙、没有利爪、没有清晰的视力、没有矫健的翅膀、更没有坚一硬的鳞片。但没有这些条件,却依然让野马成了草原上的国王。因为马不会为一食物而互相撕打,它们一团一结友善,从不发生内战。它们美好是因为它们品德高尚,它们善良是因为它们愿意帮助别人。《白马飞飞》看过吧,飞飞忠心耿耿,一爱一憎分明,毫不屈服于敌手。野马在我国境内仅剩50匹,望大家可以多关照,不要去伤害它们,因为它们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其他动物,除非它先被惹怒了—不过顶多也就是将入侵者赶出去或踏伤,很少有被马群踏死的动物。马还会舍己为群,这正是它的高尚品德之一,当马群被肉食者追赶得有些疲惫时,马群中会有一匹老马停下来,成为捕食者的食物,牺牲自己,为马群的逃跑延长了时间。在马群中,不同级别的马会受到不同的关怀,小马被保护得最严密,经常在马群中央,随后是母马。年轻力壮的雄马和雌马会担任保护小马的工作。而最倒霉、最容易受到的关怀最少的老马站在最外层,担任随时牺牲自己,保护其他马的工作;而雄一性一首领则会在顶前头领队,雌一性一首领则断后察看敌情,若有强敌,嘶鸣一声后加快速度奔跑,同时一匹老马也会留下来当诱饵困住捕食者。为马群争取时间逃跑。
马的意志坚定,不会因为一个小意外而放弃自己的目标,《小马王》肯定很少有人看,虽然只是一部动画片,但描述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小马王被人类抓走后,一直坚持自己可以回家。到最终,小马王果真回到了大草原的怀抱、回到了家乡,还带回了一匹美丽、温柔的小母马。虽然在这期间小马王历经千辛万苦有一次甚至面对死亡都毫不畏缩,并解救了数百匹马。但意志太过坚定反而对马的自身有害,有的马要那儿吃草;有的马要去小溪喝水。这样一来,一个原本一团一结强大的马群一下子变成了一盘散沙,难攻难守。只要猎食者一到,再一精一明强干的马也无法挽回死亡的悲剧。马通人一性一,在主人伤心时用脸去抚一摸一下主人的脸;在主人开心时,与主人一起分享欢乐、一起上战尝一起游览山河。战马听惯了沙场撕吼、兵器击撞的声音,战死沙场,它觉得光荣;牺牲自己被猎食者吃掉,它觉得英雄。马有自己的想法,正因为这样,它有时在主人面前耍大牌、赖皮、倔、不听命令,大多数的雌马都是这样的。正因为这样,马在马群里才能“各抒己见”,“发挥特长”。雄马最容易被雌马弄得神魂颠倒,所以,首领要经常换,不然,“庸王”统治国度,谁都不会答应。在像沙漠那样极度缺水的环境下,首领会将一部分到了一定年龄的小马赶出马群,任它自身自灭,但这也是迫不得已,马多了,水不够喝,大家都会渴死,而被赶出去的小马会与从其它群体赶出的小马汇合,重新组织成一个新的群体。
马不是最完美的动物,但世界上也没有比它更完美的动物(我个人认为),马的一精一神一直影响着人类直至今日。一团一结友善、关心一爱一护、意志坚定、铁面无私、忠心耿耿、一爱一憎分明、纤细善良等等。良好的一精一神让人类的文明更上一层楼。它难道不是美好的动物吗?
篇三:马,我为你哭泣
挣脱僵绳,甩掉鞍鞯,扯下锨铁和蹄铁,这一切都是渴望而不可及的。它渴望解除羁绊,它渴望在无垠的原野上奔走,它渴望大自然给予的原始美。它提起双踢,长嘶一声,它喊出对自一由的深切渴望。
它懊恼;它悲愤;它无奈;为何它的祖先站在重自一由与驯养之间选择了后者?为何它的祖先要放弃那原野上还缀着珠儿的青草,而选择了那牧场里干燥无味的杂草?为什么它的祖先要放弃那永远看不到边际的塞外草原,而要选择那似乎永远看不见天日的马棚?为什么它的祖先要放弃自一由奔跑,而选择了带着鞍鞯为人类服务?为何……太多的为何,太多的无奈,太多的没有答案,太多……大多的太多,也改变不了它的命运,命该如此,只有认命!
人一性一的残忍呀!它亲眼目睹它的长辈为人类辛苦劳累一生后,被人扒了皮,放了血,宰了肉……它用嘶叫来表示它的愤怒,它希望人类停止那双沾满血腥的手,可它换来了一顿鞭一抽一。它火了,高高抬起它的前蹄,想踏死人类,想冲出马棚,想回归自一由。可是,它挣脱不了那牢牢栓住他的僵绳,它撕扯不了那封住它嘴的锨铁,它更越不过那高高的栅栏。它的着一举动换来了更痛的一抽一打,皮开肉绽,鲜血长流,并用那烧红了的铁烙它。它又嘶叫,它又抬起前蹄,它用力的甩它那美丽的尾巴,可这样的动作并没有持续几秒。是的,它屈服了,它被人类的残忍彻底征服了!
它开始为人类工作,它从一匹狂野、不屈服的马彻头彻尾的变成一人类的劳动工具,它变一匹人类认为的“好马”。渐渐的,人类开始赞扬它,它会及时的甩甩尾巴,以表示自己的“灵气”。但是它内心已经空虚,它曾亲身感受到人类丑恶的一面,它深切的知道,人类那一精一致的外表里涌动着一股浊流!
它仍向往自一由。有时,它会静静的站在草场上,只是安静的外表下是一颗波澜壮阔的心。它仍然向往自一由,它仍然羡慕那狂野的,不拘一格的野马,它无数次幻想自己拥有自一由,但是每次幻想的会更痛彻心匪,它多想在夜深人静的时侯逃走,它多想再抬起前踢嘶叫。可是,它不敢,它早以被人类的残忍折服,它害怕人类。
悲,那段被人驯服的辛酸岁月;痛,那皮开肉绽,心灵的折磨;泪,永远洗刷不了人类的残忍……
马,我为你哭泣!
篇四:说马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完美的动物,也就是自己心中最喜一爱一的动物,而在我眼里的马,不是完美而是美好。
马不会像袋鼠那样跳远;不会象鸟一样滑翔;不会象熊一样爬树;不会象蛇一缠蜒。它没有尖牙、没有利爪、没有清晰的视力、没有矫健的翅膀、更没有坚一硬的鳞片。但没有这些条件,却依然让野马成了草原上的国王。因为马不会为一食物而互相撕打,它们一团一结友善,从不发生内战。它们美好是因为它们品德高尚,它们善良是因为它们愿意帮助别人。当马群被肉食者追赶得有些疲惫时,马群中会有一匹老马停下来,成为捕食者的食物,牺牲自己,为马群的逃跑延长了时间。在马群中,不同级别的马会受到不同的关怀,小马被保护得最严密,经常在马群中央,随后是母马。年轻力壮的雄马和雌马会担任保护小马的工作。而最倒霉、最容易受到的关怀最少的老马站在最外层,担任随时牺牲自己,保护其他马的工作;而雄一性一首领则会在顶前头领队,雌一性一首领则断后察看敌情,若有强敌,嘶鸣一声后加快速度奔跑,同时一匹老马也会留下来当诱饵困住捕食者。为马群争取时间逃跑。
马不是最完美的动物,但世界上也没有比它更完美的动物,一团一结友善、关心一爱一护、意志坚定、铁面无私、忠心耿耿、一爱一憎分明、纤细善良等等。良好的一精一神让人类的文明更上一层楼。
篇五:不是马的千里马
据说,历史上有个叫伯乐的家伙,善相马,经他相中的马都成了千里良驹。先不去探讨这个伯乐是个什么身份,但思来想去,世界,其实就是马常
我们都是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大概从开始,我们就知道这个世界是不好混的。从开始,我们就认定自己是天才,可人山人海中,最终被认为是天才的往往是凤一毛一鳞角,贵乎稀有。但为什么呢?只因为真正的天赋一直隐藏着,很深。而世界终究是没送给我们一个伯乐。韩愈先生几百年前就说过: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可是,韩先生的话真的对吗?非也。起码,是先有千里马,然后有伯乐。他们的逻辑关系是:伯乐发现千里马,而非千里马发现伯乐。所以,就如同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却不能说先有法拉第然后有电磁感应,而是先有电磁感应然后有法拉第一样,必须是先有千里马。
伯乐小子其实未毕真的会相马,而可能是寄于他不知丛从前交的哪门子好运产生的威望。于是,主人听他说“此马乃千里之良驹也”后,便也日食之哦尽黍一石。我们相信,任何一匹马在这样的待遇下,都是可以日骋千里的。前提是,它是一匹马。
当今社会正是缺少了伯乐这样说“专业”话有些威望的人。毕竟,拌演“主人”一类的执行者还是富富有余的。
于是,马场里便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马都被命运捂着眼睛拉磨子,或是被迫去报晓,甚至栓着学犬吠。而真正剩下的马就很少了。没有上帝告诉我们一声:喂,本神造你们不是让你们干这的。
自然,没有得到告诫,没有得到赏识,我们无知地干着本来不属于我们的行当,夜以继日地学习诸如拉磨,报晓批,犬吠般脱离了跑道很远的东西。可当我们都学得很累时,也仍旧不知道,其实自己原本只是一匹马。
我们都应是千里马,可没谁把我们放到草原上,然后说:跑吧,你的天堂在这里。所以,我们就跟着其它物种瞎忙哄。最终迷失了自我,迷失了一切。
世上其实本没有垃圾的,赏识的人少了,也便有了垃圾。
等到人们终于将大部分资源都挥霍殆尽时,不知是哪个道上的伯乐突然大呼: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于是便有很多人跟着喊:对,没有垃圾。
今天,垃圾终于摇身一变成为理所当然的资源,应为已有很多业内的伯乐开始行动。可是,朋友,我们是马,千万被忘记。那么,我们的伯乐在哪呢?
这个不太公正的世界决定了:在马的伯乐降生前,马一律不是马。
篇六:好马与劣马
有人想得到一匹一日千里的好马,但他只得到了一匹劣马。之所以说这匹马是劣马是因为它不能一日千里。于是这个人便丢弃了这匹劣马,他对别人说:“我丢弃它是因为我有更高的追求,不想要好马的骑手不是好骑手。”于是他继续寻求自己中意的好马,可是世界太大了,光凭他的双脚是无法走很远的,最终此人没有找到自己的马,而别的人却骑着在他眼中是劣马的马找到了真正的千里良驹。
这个人没找到好马不是因为他不懂马,而是因为他既分不清真正的好与劣,又不懂得利用现有的条件。
生活中人们总是被拿破仑的一句“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所左右。父母常常问孩子:“别人能拿第一你为什么只能拿第二?”教练常常问运动员:“别的人能拿金牌你为什么总也拿不了?”言下之意是:不想得第一就是没有前途。
战场上也有好马和劣马之分:能驮着骑兵走向战场的马就是好马,相反的不敢上战场的马就是劣马。东西的好与坏大多不是在对比中产生的,而是在于它是否实现了它自身的价值。
拿破仑还说过“不以小事为轻,而后可以成大事。”这句话到可以做为上面那句的补充。凡事从小事做起,往往小中能见到大。将军也不是天生的,他也要从士兵做起,也需要从战火中磨练自己,只有先成为一名优秀的士兵他才有可能被提拔成为将军。
骑马的人,自己跑得并不快,但可以到达千里之外;乘船的人,并不一定会游泳,但可以穿过江河。君子并非智慧异于常人,只是善于利用事物而已。没有人是一步走到完美的,所以我们先要为自己找一个合适的起点,再在这个起点现有的基础上去努力,从而达到更高一层的目标。虽然劣马不及好马能日行千里,但也可以日行四、五百里,寻马人虽然懂得相马,但他不懂得利用马,因此最终还是无马可骑。
篇七:坚贞不渝的马
在某个海边的小城,人们经常看到一位老者牵着一辆破旧的马车从平静的十字路口穿过。在那又脏又旧的草帽下面,是一张被遮盖了的布满皱纹的脸,和那依旧炯炯有神的双眼。
老人从不坐在车上,他总是在车前牵着他的马。那匹马看起来很健壮,它从不像其它的拉车马那样,在干活的时候总是低着头,它喜欢把头抬起,向着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