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荟如
贫穷比富有更容易暴露人性之恶。
穷人的恶更容易产生。因为他们身上有很大的经济压力,如最低的温饱问题,其次是孩子学费问题,再高一点是房贷车贷的问题。他们被生活所迫,作恶的动机也就更多。相比之下富人并没有那么多的经济压力,所以这种事少有发生。马斯洛认为生理需要是推动人们行动最首要的动力,是最基础最需要解决的需求。穷人能否满足生理需要已成问题,因此,穷人追求低层次生理需求的欲望显然要比富人追求更高层次的欲望强烈的多。当人处于贫穷,生存环境恶劣,一些丑恶行为能够更快捷更有效地满足其生存和生活的需求,从而更容易突破自我对恶的约。
再者,富人为了他们在社会上的名声地位,会努力营造一个好的形象,因此作恶的概率就更小。富有的人要考虑的事太多,因为他们的交际圈更大,身上背负的社会责任也更大,受到更多的社会监督。
所以他们才会争相在慈善会上捐款,以此来换取好的名声。就算他们有作恶的欲望,他们也会提前计算作恶的成本,不到必要时,不会实施恶行。就像:高晓松一闯红灯就霸占多年热搜,这种缺德的事只会引起富人的警觉,他们会更加谨言慎行,更加努力地营造良好的形象,也就更不容易显现人性之恶。相反“穷生奸计富涨良心”“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贫穷不容易让人克制做恶行的念头。
是因为大部分穷人的道德和法制观念因所受教育及认识经历缺乏而比富人薄弱。俗话说得好“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穷人没有什么名声、财产等的后顾之忧,小偷小摸之类的恶更是随处可见。在民国那个动乱的年代,少见富人去盗窃,反而更多的是穷人为了生计无所不用其极,甚至都能作出卖孩子的行为。
善恶观念属于价值观,一个人的价值观深受他身边的人事影响。有数据显示,教育普及程度每增长百分之一,犯罪率会下降百分之二点九九六,即犯罪率与受教育程度呈明显的反比关系。富人周围的环境一般比穷人好,所以富人更清楚善恶,理智和文明约束他们少作恶。每个人心中都有恶念,一般情况不会被暴露出来。但是贫穷使人控制不住人性恶念的可能性更大,因此,笔者认为贫穷更容易使人暴露人性之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