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要读《鲁宾逊漂流记》?

更新: 2018-03-28 22:22:10



  小时候我读《鲁宾逊漂流记》,是当成儿童读物来读的,故事就是一个人因为海难来到一个荒岛,再一点一滴求生存的故事。我还记得读的时候看到这个人因为海难掉到荒岛上,心里会跟着他着急。


  那个年纪只读故事,对“文学”这件事所知很有限,只知道这个故事是不是能够牢牢抓住自己,而这本书显然对那个童年的我是达到效果的。


  一个小孩看故事时其实并不知道故事是由人所创造的,不知道故事是有作者的,他以为这就是事情本身,会跟着故事里的人生心情起伏。


  英国小说家伍尔夫曾经说过,长大之后她才发现《鲁宾逊漂流记》原来有一个作者,那时她心里觉得若有所失。她以为这是真人真事,是鲁宾逊自己写的。却发现原来还有一个作者,叫丹尼尔·笛福,这件事让人不是很开心。


  后来我又读到罗兰·巴特说过一句更有趣的话:“假如世界上有一种极其专制的政权,专制到把所有科系都查禁了,禁止人们读人类学、社会学,读一切关于人的学问。那么这个知识是不是就停止了?”他说不会,他认为只要有一本《鲁宾逊漂流记》,我们就能重新恢复所有的知识。


  今天如果你有幸停下脚步,回头去看小时候读的《鲁宾逊漂流记》,就会意识到这不是个普通的故事,不只是个荒岛求生的故事。书里写到食物的取得过程,说鲁宾逊被海浪冲上荒岛时,他的状态是这样的:“他没有衣服可以换,也没有任何可以充饥止渴的东西,他身上唯一有的是一把刀,一个烟斗和一匣烟叶,别的什么也没有。”


  他上岸第一件事情就是寻找淡水。他从海岸往里走了差不多200公尺,找到一条溪流,淡水的问题就解决了。他第一批食物是从那艘搁浅的船上取得的。那艘大船因为搁浅,所以船尾翘了起来,船头也进了水,但船尾是干的,他在里面找到面包、米、三块荷兰干酪、五块干羊肉,还有些剩下的欧洲麦子、几瓶欧洲人用的药酒。


  接着他又搜罗了一些衣服,找到木匠的箱子,找到武器、鸟枪、手枪、火药。他上船很多次,陆续把帆布、绳索、钉子、螺丝等等都拿下来,接着他找到面粉,找到砂糖。这些都属于文明遗产,是他从文明世界带来的。


  在荒岛求生的过程中,他先用枪打老鹰,发现老鹰肉没法吃,酸楚不堪入口。他改打山羊,发现山羊要从高处上面打,不能从下面。后来他在树林中发现了野鸽,他说味道非常好。然后钓鱼,把鱼晒干了吃。


  然后是陆龟,他发现陆龟和陆龟蛋都很好吃;然后是野甘蔗、檬,那一段时间他的粮食分配是早上吃一串葡萄干,中午吃一块羊肉或海龟肉,都是用烤的,因为没有器皿可以烹调。晚上吃两个海龟蛋。这时食物从采集阶段走到了培育阶段,他开始种麦、养羊、晒葡萄干。


  他开始做工具,做木架,篱笆,烧陶罐,编竹篮,做独木舟;他的衣服破了,就用兽皮做帽子,做皮伞,做皮衣皮裤,做靴子。之后他开始搬离洞穴,改建有茅草屋顶的住所。


  今天回头读,就会意识到这整个其实是一个文明建造的过程。


  这个故事引发了一个类型的诞生,后来有大量的故事后来都是关于一个人或一群人流落在荒岛,然后描写这群人怎么用非常有限的资源来重建文明。比如凡尔纳的《神秘岛》,六个人加上一只狗,从热气球掉下来落在荒岛上,再重建文明。最近的电影《火星救援》也是个鲁宾逊式的故事


  科幻小说家阿西莫夫曾经问:为什么人们对鲁宾逊式的故事这么感兴趣?就他来看,鲁宾逊式的故事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人们想要问一个问题。


  阿西莫夫说自己住在纽约一栋大楼的37楼,“当我想要煮饭时,打开炉子瓦斯就来了,我想要水,打开水龙头,水就来了,我开灯,电就来了。这些事通通不是我做的,我是被社会所支撑的一个人。这是所谓的文明。我们在这里生存,只需做很少的事,生活所需都有人帮我们解决。但是假如有一天,这个文明弃我而去,我到底能不能活下来?”他说,我光是想到从37楼走上来再走下去就非常困难。


  鲁宾逊式的故事,就是在说一个人本来享受着文明的支撑,当有一天文明弃他而去,他落到一个荒岛,有了机会用一段时间,重复人类几万年的历程——从食物采集、食物种植,到工具生产,到衣食住行样样具备的社会,这样的故事显然对人们有很大的慰藉。因为它说明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其实拥有完整的文明发展记忆,我们有能力重建文明。


  阿西莫夫的话也让我明白了罗兰·巴特说的那句话:“如果所有学科都被查禁了,仅仅是一本《鲁宾逊漂流记》我们就可以重建人类所有的文明。”




  其实很多处境都有它鲁宾逊的故事在里头


  1949年国民党政府到台湾,其中有一个到台湾的家庭,后来他们的女儿成了我的妻子。这家人离开家乡,40年后才有机会回到江浙一带,回去寻找家乡。当他们刚到台湾时,我猜想是有点惊慌的,因为他们的味觉是江浙式的,可是菜市场是台湾式的,街上卖的菜、卖的鱼多是他不认识的东西,要怎么样用这个东西去做烤麸、做腌笃鲜呢?要怎么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重建自己的文明呢?


  得一点一滴地来。要等到一个人在高雄做出第一罐豆瓣酱,四川老乡才得到他的安慰,要等到有人能够在当地重制出烤麸,江浙老乡才得到他们的安慰。他们也花了很多年的时间来适应这个全新环境。有的用记忆把故乡的东西重建起来,有的就地取材产生概念中的东西,但是新的。


  例如在我太太她们家里有一道称为“翡翠豆干”的菜,其实就是她们家乡的马兰头拌豆干,但是台湾没有马兰头,所以他们得去找一种类似的青菜来代替。他们试了菠菜,试了茼蒿……我就在我岳家看到一整个鲁宾逊求生的过程,一旦我们跑到异地环境,那个奋斗就开始了,这个情景不仅仅是从大陆跑到台湾那个孤岛的人有,跑到美国那个大陆也会有,跑到欧洲大陆也会有。


  哪怕是从福建跑到北京的人,可能也会有这样的情景要去建造。这些故事每天都在发生,但是一本《鲁宾逊漂流记》,给了我了解这件事的方法,解释这件事的方法。


  原来在小说中我看到的是让人爱不释手的故事。不过,经过长时间的反复阅读,你发现每本书在每个时间会产生不一样的意义。读书不一定让我变得更好,但起码让我在了解事情时多一个角度。我们的一生就是这么局限,但读书会使有限经验扩散出来,别人的经验嫁接在我身上,如果嫁接了一百本书,我就有一百个人生,嫁接一千本书,我就是一千个人生。天底下没有比这个更划算的事了。


  那些提供了我们故事乐趣的书本,在个人知识增长的过程中,可以不断变成生活的伙伴,也在我们的心理健康、知识发展上扮演某一种角色


  书的真实意义在于它会对一个人产生作用


  我猜想,一个人有读书的动机,极可能是因为他看过一个好故事,他会想:“这个故事很好看,我想知道还有没有这么好看的故事,还有没有更好看的故事。”这会催迫他去寻找下一个故事


  等到有一天他回想起来,一个人会不断读书,该感谢当年曾经给过他好故事的那些书,他才有动机不断去寻找下一本,不断克服一个个困难,直到后来,他什么书都能看。


  所以我常想,今天当我们抱怨孩子们不读书时,也许应该想想,我们有没有让他倒尽胃口。我们如果让他接触过一两个好故事,他那么喜欢,那个动力就足以让他去面对后来艰难的故事,包括连一个故事都没有的书。


  只是整个社会的教育系统让小孩倒尽胃口的能力远高过让他们有兴趣。我们教育的专长就是让小孩对书倒尽胃口,使读书这个活动变得不自然,变得要有更高明的目的,更了不起的理由。


  所以,我很感谢小时候读过的任何一本给过我好故事的书,《鲁宾逊漂流记》是我记忆中最早的几本书之一。这些故事在我有更好的读书能力后回头再看,便有了很不同的感触。


  台湾现在是个读书很开放很自由的社会,但这并不是从以前就如此。在我年轻的时候,取得书籍是非常困难的,当时的社会有很多限制、很多禁忌。经济能力有限也让我们想取得境外的书非常困难。


  在一个很封闭,很局限的社会里,我们这些很想多看一点书的人,的确是要费一些力气的。年轻时,我对知识是有一些向往的,希望有机会看到更多的书。所以在我大学毕业拿到第一份比较像样的薪水时,我就打电话找到一个贸易公司的人,跟他说我想要买一套大英百科全书,问他有什么方式,我可以买得起?


  对方因为同情我这样一个想要读书的人,就说:这样吧,我帮你去进一套书,给你算个价格,让你长时间分期付款,以后你每个月付一定的钱,就能买下这套书。


  结果,我用当时每个月薪水的1/3,连续付了48个月,才拥有了全套的大英百科全书。那个钱在当时大概可以支付台北近郊一套房子的头期款。几个月后,我拿到了一整套第11版全新的《大英百科全书》,刚拿到的时候很开心,每天都翻它,闻它的味道。


  但很快地这个开心就打了点折扣,因为我发现我手上这套书好像怪怪的,很多地方都用黑墨涂去,只要写到1949年以后,后面就都涂掉了,如果句子长一点,会用贴纸把它贴掉。当然那是1970年代末的事情,在台湾当时是这个情况。


  现在来看,买一部《大英百科全书》其实是很蠢的行为,因为它是工具书。百科全书的编制作法本来有其启蒙意义,但后来只不过是一套工具而已。


  但我想买一套百科全书的行为反应的不是行为本身对不对,而是反应出一种向往——是一个人想从他局限的环境里头挣脱出来,想跟世界的知识面对面。而在那个时代,这个向往要付出的是那样大的代价。


  如果今天有个年轻人跟我一样想要接触这样的知识,他该怎么做?他要花多大的代价?理论上他只要接上网络,就有十倍、百倍于大英百科全书的内容,那个代价几乎是零。


  但今天的问题是他有没有像我那个时代的年轻人一样饥渴。如果他是,他的知识累计速度会是我那个时代的十倍、二十倍,甚至一百倍。可是现在要有那种饥渴不容易了,现在的年轻人有太多的诱惑和太多消散能量的方式,太多东西在争取他的注意力和他的喜好。


  读书能懂能进入,那是幸运


  不过,我相信在任何时代永远都有想要求知这个力量,买一本书这个行为,不管这本书长什么样子、哪怕没有形体的电子书也行,取得一本书的行为本来就包含着改良自己的动机。为什么我要多读一本书?读这本书反应的是他今天的能力,读不了很厉害书的人是不幸,而不是不道德。他没有那么幸运,有人读书能懂能进入,那是此人的幸运。有些人要慢一点,要少一点,我们要认同这样的人所有的努力,要想象他今天读这个书,代表他未来有可能不止于读这个书。


  我有一位朋友,他是个小说家,是天赋很高会多国语言的人。他家境非常好,所以他不愁衣食,就想着为文学多尽一点力。他出钱出力,挑了各个国家现代语言的文学创作,亲自翻译或找朋友翻译,又找出版社想尽办法让他们出版,做了很多贡献。


  但做完之后,却充满了挫折感。他跟我说这个事他觉得不该做了,因为一本书连两千本都卖不掉,这个社会已经不读书了,我还做这个事干嘛。我很想安慰他,但我安慰他的方法可能不太好,因为我跟他说,其实最坏的状况还没来。


  我告诉他在历史上,一本书有很多人读这是种短暂的现象。如果你有机会仔细想想出版的历史或者创作的历史读书向来就不是大量的工业化行为,这个工业化的行为是从19世纪末,差不多就是狄更斯写小说的时代到现在。


  《鲁宾逊漂流记》已经是史上有名的畅销书了,不过那个畅销也不是我们今天所认识的畅销书。中古世纪所谓的畅销书可能是指两百年卖了两千本的意思。


  在那个时代,很多作者包围一个读者是很常见的事。因为在中古世纪,一个创作者写书,可能有一个所谓的赞助者,通常他就是个贵族,会提供政治庇护,让你把书献给他,所以那个书会注明是dedicated to献给某某人,这个人就提供你庇护。你的书印出来,万一思想上有什么冲突,起码他可以保住你。一个时代里这样的人不是很多,所以很多作者都要献给同一个人,这就是我所谓很多作者包围一个读者的时代。


  今天我们觉得书跟工业产品一样,印出来就应该有很多人来读,我们甚至把它当做理所当然,把它当做要求。遇到那些不读书的人,或者眼看著书卖得不好,我们就急得不得了,觉得这个世界完了。


  实际上,书比你想象中更顽固更顽强,历史上发生过那么多烧书禁书的行为,书仍然流传久远,其原因不是来自于工业化生产,而是来自于永远有追求阅读、甚至使阅读产生新意义的人。


  每个社会都有这样的人,而且我必须说,现代是历史上有最多这样人的时候。所以当我们说中国读者不读书了,都是一种比较的概念。去年跟今年比,更多人上网了,书出版量少了,出版社变得艰难了,书店变得艰难了,这些当然也是事实。


  书会花果飘零,散成一个个网在各个地方,不再是书现在的样子。那个美好时代曾经发生过,我们可能还有点眷恋,但若是我来看,真实的书的意义不在于卖很多,不在于很多人读,真实的意义是,当一本书对一个人产生一种作用,这件事对他持续影响着。我是用这个角度来看书的顽强,来看出版跟书的源远流长。


  回过头来说,精神生活一定要是全面性的吗?我们希望它是全面性的,因为我们觉得那是一个福分,我们希望大家都有。但是如果有人不要,我想这也没关系,那些在乎的人会使这个事流传下去,那个力量还是蛮大的。


  我只要想象每一本书在年轻人身上,在小孩子身上起过的种种作用,就觉得这个力量不容小看。我也不觉得现代化、后现代化这种种怪现象和乱象会把这些根本的力量、这些几千年的力量毁于一旦。我不觉得真有那么大的力量能与阅读的力量抗衡。


  【附】台湾作家詹宏志曾任职于滚石唱片、远流出版公司、《中国时报》、后来创建了台湾最大的出版集团——城邦出版。他是台湾新浪潮电影的幕后推手,策划监制了包括《悲情城市》《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在内的多部经典影片,他也是台湾最大的电商平台PChome的创始人。本文内容选自他在“2016年诚品生活苏州·阅读大讲堂”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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