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竹(1963~),重庆市彭水县人。苗族,从事过乐队演奏、政府公务员、广告文案、夜总会总经理、杂志主编等职业。1979年考入涪陵地区歌舞剧团,为乐队演奏员。1980年代参与“第三代”诗歌运动、“非非主义”诗歌流派的代表诗人,被“民间诗坛封神榜”戏称为“宋玉转世”。1988年底调入黔江地区文化局从事群众文化工作。1992年定居成都,为自由职业者。1996年开始小说创作。出版有诗集《梦见苹果和鱼的安》(1989)、《回头的羊》(1991)、《六个动词,或苹果》三种;出版和发表有长篇小说《爱情歌谣》、《潘金莲回忆录》两部,短篇小说集《女巫制造者》,并在《芙蓉》、《城市画报》、《山花》等杂志发表《圈》、《天常旅馆》等二十余部中、短篇小说。
(实习编辑:罗谦)
注:本网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凡本网转载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文件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