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傍晚的时候,下了一点雨。空气有点湿,有点凉,弥漫着一种植物和雨水的气息。那雪把手插在衣兜里,抬头看了看天。周末。又是周末。在北京这些年,那雪最恨的,就是周末。大街上,人来人往,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的人。还有汽车。各种各样的汽车,在街上流淌着,像一条喧嚣的河。那雪在便道上慢慢地走,偶尔,朝路边的小店里张一张。店里多是附近大学的学生,仰着年轻新鲜的脸,同店主认真地侃着价。当年,那雪也是这样,经常来这种小店淘衣服。那时候,多年轻!那雪喜欢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细格子棉布衬衫,头发向后面尽数拢过去,编成一根乌溜溜的辫子。走在街上,总有男孩子的目光远远地飘过来,像一片片羽毛,在她的身上轻轻拂过,弄得那雪的一颗心毛茸茸的痒。
怎么说呢,那雪算不得多么漂亮。可是,那雪姿态美。长颈,长腿,有些身长玉立的意思。偏偏就留了一头长发,浓密茂盛,微微烫过了,从肩上倾泻下来,有一种惊人的铺张。从后面看上去,简直惊心动魄了。为了这一头长发,那雪没少受委屈。很小的时候,母亲给她梳头,她站在一个小凳子上,刚好到母亲的胸前。母亲的胸很饱满,把衬衣的前襟高高顶起来,使得上面的一朵朵小蓝花变形,动荡、恣意,有点像醉酒的女子。那雪的鼻尖在那些恣意的小蓝花之间蹭来蹭去,一股甜美的芬芳汹涌而来,那是成熟和绚烂的气息。那雪喜欢这种气息。多年以后,当那雪长成一个汁液饱满的女人,她总是会想起那些扭曲的小蓝花,那种气息,热烈而迷人。母亲命令她转过身去。她恋恋不舍地把鼻尖从那些绽放的小蓝花中挪走,背对着母亲。早晨的阳光照过来,她感到梳子的尖齿在头皮上划来划去,忽然就疼了一下。这么多的头发,像谁呢?母亲的抱怨从头顶慢慢飘落,堆积,像秋天的树叶。这样的话,那雪是早就习惯了。也不知道怎么一回事,母亲对她的头发,总是抱怨。也不全是抱怨,是又爱又恨的意思。童年时代的那雪,被人瞩目的焦点,便是她的头发。母亲总能够一面抱怨,一面在她的头发上变出各种花样,让看到她的人眼睛一亮。一根头发被梳子单独挑起,有一种猝不及防的疼。那雪的鼻腔一下子酸了,一片薄雾从眼底慢慢浮起来。直到现在,她还记得当年那种感觉。早晨。阳光跳跃。母亲胸前的小花恣意。梳子在头发里穿越。细细的突如其来的疼痛。泪眼模糊。窗台上一面老式的镜子,龙凤呈祥,缠枝牡丹,花开富贵的梳妆匣。阳光溅在镜子的边缘,在某一个角度,亮晶晶的一片,闪烁不定。
一滴水珠飞过来,落在那雪的脸颊上。一个男孩子,正把一支深蓝的伞收好,冲她笑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那雪看着他的背影发了一会子呆。这个男孩子,大约有二十岁吧。想必是B大的学生。在这一条街上,总能够看到这样的男孩子,阳光般明朗,青春逼人。当然,也有神情悒郁的,留着长发,浑身上下有一种颓废的气息。然而,终究是青春的颓废。有了青春做底子,颓废也是一种朝气。那雪把头发向耳后掠一掠,心里忽然就软了一下。她是想起了杜赛。这个人,她有多久没有想起来了?那个男孩子的背影瘦削,但挺拔,每一步都有一种勃发的力量。这一点也像杜赛。那雪看着街上一辆警车呼啸而过,闪电一般。雨后的空气湿润润的,新鲜得有些刺鼻。那雪把两个臂膀抱在胸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街上的灯光渐次亮起来。城市的夜晚来临了。两旁店铺的橱窗里人影浮动,看上去繁华而温暖。那雪在一家内衣店前迟疑了一时,慢慢踱进去。老板很殷勤地迎上来,也不多话,耐心地立在一旁,看她在一排内衣前挑挑拣拣。漫不经心地选了一套,正拿在手里看,手机响了。是叶每每。她踱到窗前僻静的地方,接电话。老板从旁看着她,脸上一直微笑着。叶每每的声音听起来很热烈。她问那雪在哪里,做什么,吃饭了吗——我跟你讲啊——那雪看了一眼旁边的老板,他真是好涵养。依然微笑着,没有一丝不耐烦。叶每每在电话那头叫起来,在听吗你——七点,暧昧。不许迟到啊。
从地铁里出来,那雪穿过长长的通道,往外走。风很大,浩浩的,把她的长裙翻卷起来。她腾出一只手按住裙角,忽然想起那一回,夜里,从外面回来,地铁口,也是浩浩的风,直把一颗心都吹凉了。那雪不喜欢地铁的原因,究其实或许是因为这风。那种风沙扑面的感觉,让人止不住地心生悲凉。地铁外面是另一个世界。红的灯,绿的酒,衣香鬓影。城市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暧昧是一家茶餐厅。叶每每喜欢这名字。暧昧。那雪不明白,为什么非要叫暧昧。远远地看见叶每每坐在那里,埋头研究菜单。看见她,一面指表,一面叫道,迟到八分零三秒。那雪坐下,看叶每每点菜。叶每每今天满脸春色,两只眸子亮晶晶的,水波荡漾。那雪和叶每每是同学,硕士时代的同学中,几年下来,在北京,也只有她们两个一直保持着很好的私交。叶每每是那种非常闯荡的女孩子,胆子大,心野。人倒是生得淑女相,长发、细眉、一双丹凤眼,微微有点吊眼梢。叶每每最喜欢的,就是一个人单枪匹马去旅行。用叶每每的话,旅行是一场冒险,灵魂的,还有身体的。叶每每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有时候,那雪一面听着叶每每惊心动魄的奇遇,一面想,这样娇小的身体里,究竟潜藏着多么巨大的能量?
怎么,又有艳遇?
叶每每笑,此话怎讲?那雪把嘴撇一撇,说自己照镜子吧。叶每每果真就拿出一面小镜子照了照。那雪说,今年桃花泛滥啊。叶每每把镜子收起来,幽幽叹了一口气,说,我可不是你,清教徒。有音乐从什么地方慢慢流淌过来,是一首经典英文老歌,忧伤缱绻的调子,让人莫名地黯然。那雪低头把一根麦管仔细地拉直,一点一点,极有耐心。薄荷露很爽口,清凉中带着一丝微甘,还夹杂着一些淡淡的苦,似有若无。那雪尤其喜欢的,是它葱茏的样子,绿的薄荷枝叶,活泼泼的,在杯中显得生动极了。还有薄的柠檬片,青色逼人。叶每每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说,人生难得沉醉的时刻。那雪,不是我说你——那雪看了一眼叶每每,知道她是有些醉了。叶每每爱酒,量却不大,而且,逢酒必醉。这一点,就不如那雪。那雪是能喝酒的,可是那雪轻易不露。在人前,那雪更愿意保持一种淑女的仪态。酒风也好。不疾不徐,十分的从容。叶每每呢,上来就是一心一意要喝醉的样子,气焰嚣张,惹得人家都不好意思劝她。那雪知道,这一回,叶每每又要故伎重演了。那雪把她的酒杯拿过来,替她倒酒。叶每每口齿含混地说道,满上。那雪,满上。今晚不醉不归。那雪——
二
从出租车上下来,那雪在街头立了一会。夜色苍茫。大街上一片寂静。偶尔,有汽车一闪而过,仿佛一条鱼,游向夜的河流深处。夜凉如水。那雪把两只手臂抱在胸前,抬眼望一望楼上。这一幢居民楼,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房子,老而旧,一眼看上去,总有一种沧桑的岁月风尘的味道。那雪喜欢这味道。尤其是,这一带有很多树,槐树,还有银杏,很老了,蓊蓊郁郁的,让人喜欢。当初来这里租房的时候,那雪只看了一眼,就定下来了。她甚至都没有问一问价格,也没有看一看里面的格局。那时候,那雪研三,刚刚答辩完,马上面临着毕业。有一度,那雪对这所小小的房子简直是迷恋。这是她的小窝。在偌大的北京城,这是她的家。那雪用了整整一周的时间,把这个家收拾得情趣盎然。她买来壁纸,把墙壁糊起来,浅米色,飞着暗暗的竹叶的影子。家具是现成的,一色的原木,只薄薄地上了一层清漆,裸露着清晰的纹理。那雪养了很多植物:龟背竹、滴水观音、绿萝、虎皮掌、孔雀兰。那雪喜欢植物。植物不像人。植物永远是沉默的。你给它浇水,它就给你发芽,甚至开花,甚至结果。植物永远善解人意,而且,植物永远在你身边,不离不弃。那雪最喜欢的,是每天早晨,到阳台上给它们浇水。阳光照过来,植物的绿叶变得透明,可以看见叶脉间汁液的流淌,甚至可以听见流淌的声音。那雪举着喷壶,仔细地给植物们浇水。它们需要她。每一天下班回家,那雪都有点迫不及待。这一点,即便是叶每每,她都从来没有告诉过。叶每每一定会笑她吧。然而,这是真的。至于杜赛,更是无从说起。在她的眼里,杜赛就是一个孩子。尽管杜赛只比她小两岁。尽管,杜赛不止一次向她抗议,甚至威胁。杜赛喜欢把她抵在那个小吧台上,慢慢咬她的耳垂。其实是窗子的位置,被主人设计成一个小巧的吧台,完整的黑色大理石台面,荡漾着活泼的水纹。杜赛的唇湿润柔软,在她的耳垂上慢慢辗转。他知道她受不了这个。杜赛一面咬她一面逼问,谁是孩子,说,到底谁是孩子?杜赛的身上有一种青草般的气息,清新袭人,在他的怀里,仿佛躺在夏夜的草地上,蓬勃而湿润,带着露水的微凉。杜赛。大理石般凉爽的触感,年轻男人的火热和硬朗。那雪在一瞬间有些恍惚。
已过午夜,整个楼房黑黢黢的,只是沉默。偶尔有谁家的窗子里透出灯光,是晚睡的温情的眼。那雪在楼下踟蹰了一时,掏出钥匙开门。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那雪有点害怕回到这个小屋了。有时候,她宁愿在外面延宕,延宕多时。那雪还记得刚搬过来的时候。那时候,她是多么依恋这个安静的小窝啊。她依恋它,就像孩子依恋母亲。她喜欢一个人呆在家里,看书、写字,或者,什么都不做,搬一把小折叠椅,坐在阳台上,晒太阳。阳光吐出一根根金线,密密地织成一个网,温柔的网,将她罩住。她躲在这网里,发呆,想心事。这样的周末,她甚至可以两天不下楼。
当然,那时候,她还没有认识孟世代。
那雪这个人,怎么说呢,天真。用叶每每的话就是,有点傻。在男人方面,尤其没有鉴别力。叶每每把这个归因于那雪的家庭。那雪姐妹两个。从小,她生活在缺乏异性示范的世界里。父亲不算。父亲是另外一回事。叶每每嘲笑她,那雪,你简直是——不懂男人——简直是——
叶每每说得对。像孟世代这样的男人,那雪再傻,也是看得出他的一些脾性的。可是,那雪执拗。其实从一开始,那雪就知道,孟世代是一个浪荡子,久经情场,在女人方面,更是阅尽春色。当然,这样形容孟世代也不尽准确。孟世代在京城文化圈里名气很大,文章写得聪明漂亮,是可以一再捧读的。孟世代为人也通透,在大学教书,却没有一丝书斋里的迂腐气味,长袖善舞,人脉极广。孟世代喜欢那雪。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用叶每每的话说,那雪这样的女人,有哪一个男人见了不喜欢呢?问题在于,从一开始,那雪就不该对这一场感情抱有太多的期待。孟世代是一个有家室的人。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那雪对孟世代的家室倒没有太多的醋意。当然,那雪知道,孟世代的家在另外一个城市,远离京城,那一个家,对孟世代来说,只是一个象征罢了。他极少回去。而且,据他讲,对家里的那一个,他是早已经心如死灰了。那雪听这话的时候,心里有一点得意,也有一点感伤。有时候,听着他在电话里对着那一头认真地敷衍,莫名其妙地,她会生出一种难以言说的悲凉。更多的时候,孟世代得拿出时间来应付身边的莺莺燕燕。这些年,一个人在北京,想必也少不得花花草草的事。孟世代向来不大避讳那雪。他当着她的面,接她们的电话,看她们的短信。那雪听他们在电话里缠缠绕绕地调笑,全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精致的废话。孟世代一面说,一面冲着那雪眨眼睛,有炫耀,也有无辜,还有几分甜蜜的无可奈何。那雪那种熟悉的疼就汹涌而来,从右手腕开始,一点一点,慢慢向心脏的深处蔓延,像钝的刀尖。对这种疼痛,那雪有些迷恋。这真是奇怪。用叶每每的话,有自虐倾向。那雪笑,也不分辩。自虐倾向,或许是有吧。要不然,她怎么会千里迢迢从家乡的小镇来到北京,吃了那么多的苦,还愿意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辗转、挣扎。她记得,还是刚来北京的时候,有一回,在一条小胡同里迷了路,懵懵懂懂撞进一户人家,正是隆冬,天阴得仿佛一盆水,空中偶尔飘下细细的雪粒子。门帘挑起一角,油锅飒飒的爆炒声传出来,还有热烈的葱花的焦香。那雪慌忙退出门去。一股热辣辣的东西涌上喉头,硬硬的,直逼她的眼底。一个小孩子举着糖葫芦跑出来,光着头,也没戴帽子,很狐疑地看着她。屋子里有大人在喊,快回来——冷,外面冷——风很大,把人家的旧门环吹得格朗朗乱响。
浴室的莲蓬头坏了。那雪勉强洗了澡。心里总是疙疙瘩瘩的,感觉不畅快。要是有孟世代在,她根本不会为这种事烦心。孟世代这个人,在世俗生活里一向是如鱼在水中。他活得舒畅,滋润,在物质享受上,从来都不肯令自己受半分委屈。这一点,那雪一直很是钦佩。同时,又有那么一点不屑。那雪向来是清高自许的。同物质比较起来,她更愿意让自己倾向于精神。当然,那雪也喜欢名车豪宅,喜欢华服,喜欢美食,喜欢定期到美容院,做皮肤护理,做香薰SPA。喜欢在各种各样的场合,男人们惊艳的一瞥,当然,还有女人们欣赏中的嫉恨。那雪承认自己的虚荣。可是,有哪一个女人不虚荣呢?只不过,那雪把这虚荣悄悄地藏起来,藏在心底,让谁都识不破。包括孟世代。
当初,孟世代追那雪的时候,简直是用尽了心机。糖衣炮弹自然是少不得的。孟世代这个人,在女人方面,总是有着无穷的智慧和勇气。更重要的是,孟世代有着雄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话是真理。有时候,那雪跟在孟世代身旁,在堂皇的商场中慢慢转,售货小姐恭敬地陪侍左右,笑吟吟地恭维,先生的眼光真好,太太这么好的身材,穿我们这新款,再合适不过了。先生。太太。那雪心里跳了一下,脸上有些烫。她们这些人,阅人无数,一眼就可以看出里面的山重水复。她们只是不说破罢了。孟世代的手在她的腰上轻轻用了一下力,脸上却依然是波澜不惊。他让她试装。走过去。走过来。转身。回头。他把眼睛眯起来,两只胳膊抱在胸前,远远地看。他有时候点头,有时候摇头,有时候,什么也不说,只是久久地盯着她看,直看到她的眼睛里去。那雪的心就轻轻地荡漾一下,把身子一扭,说不试了。却被他拉住了。他对售货小姐说,这些,都包好。眼睛却看着那雪。那雪呆了一呆。她怎么不知道,这个牌子的衣服,贵得简直吓人。眼看着一件件衣服被包好,装进袋子,递到自己手里,只有垂下眼帘,轻声说,谢谢。孟世代在她耳边说,怎么谢?鼻息热热的,扑在脸上。那雪的心里又是一跳。
窗帘垂下来,把微凉的夜婉拒在窗外。或许,雨还在下着。也或许,早已经停了。可是,无论如何,这是一个雨夜。那雪喜欢雨夜。雨夜总给人一种特别的感觉,迷离、幽深、低回、忧伤,充满神秘的蛊惑力。
知道吗?你就像——这雨夜。那一回,杜赛拥着她,在阳台上看雨。细细的雨丝,打在窗玻璃上,瞬间形成大颗的雨滴,亮晶晶的,像夜的泪。
你的身上有一种味道,雨夜的味道。杜赛说。我喜欢。
三
孟世代这个人,怎么说呢,南方人,却是南人北相。然而刚硬中,到底还是有属于南方的缠绕温润。这两种品性,使得孟世代有一种很奇特的气质。奇怪得很,按理说,这种老少配,应该是一边倒的姿势。当然是向着那雪这边。虽不是白发配红颜,却实实在在是相差了十五岁。有了这十五年的岁月,任孟世代在外面如何叱咤风云,在红颜面前,总该是不惜万千宠爱的。然而不。在孟世代的宠爱背后,那雪却分明感受到一种威压,莫名的威压。有时候,那雪心里也感到恼火。凭什么呢?没有道理。难不成就是凭了那几两碎银子?正要把脸子撂下来的时候,却见人家分明是微笑着的。孟世代的微笑很特别。嘴角微微地翘起来,脸上的线条柔软极了,眼神是空茫的,仿佛蒙了一层薄雾,有些游离世外的意思,又有一些孩子般单纯的无辜。当初,就是这微笑,让那雪心里怦然一动。这是真的。有时候,那雪不免想,以貌取人,是多么幼稚的事情啊。可是,人这一生,有谁敢说不犯这种幼稚的错误?
夜,是整幅的丝绸,柔软、绚烂,有着芬芳的气息和微凉的触感,让人情不自禁地想沦陷其间。那雪把鼻尖埋在枕头里,任松软的棉布把一张脸淹没。恍惚间,依稀仿佛有一种熟悉的味道。怎么可能。床上的东西是全部换过的,虽然,那雪极喜欢那一套开满淡紫色小花的卧具。单位募捐的时候,她咬一咬牙,把它们抱了去。办公室的人都围过来,看那华贵的包装。嘴里一片惋惜,说她大方,这么漂亮的东西——那雪笑一笑。漂亮。这世上有的是金玉其外的东西。当初,孟世代带她逛商场的时候,她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一套。家居区域的气息很特别,一张一张的床,美丽的卧具,薄纱的帷幔深处,随意散落着毛绒玩具,娇憨可爱,是浪漫温馨的家的味道。那雪慢慢地流连,看一看,摸一摸,认真地询问,仔细地比较。孟世代从旁看了,捏了捏她的手。那雪感到心脏深处有一点痛,渐渐弥漫开来,迅速掣动了全身。孟世代这是在提醒她了。或者说,警告。有必要吗?她怎么不知道,同眼前这个男人,他们没有未来。他们只有现在。至于家,更是她不曾奢想的。在北京,她的家,就是她自己的那一个小窝,简单,却可以容纳她所有的一切,包括伤痛,包括泪水,还有一个个全副武装的白天,以及无数个溃不成军的夜晚。就像今夜。那雪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想流泪。不仅仅是因为孟世代。杜赛,也不是。她是为了她自己。
记得来北京那一年,正是秋天。走在校园的小径上,梧桐树金黄的叶子落下来,偶尔踩上去,发出擦擦的声响。池塘里,荷花已经过了盛期,荷叶倒依然是碧绿的。有一对情侣,坐在荷塘边的椅子上,头碰着头,唧唧咕咕地说着悄悄话。那一本厚厚的线装书,不过是爱情的幌子。那雪抬头看一看天,苍茫辽远,让人心思浩渺。秋天,真是北京最好的季节。那雪是在多年以后才知道,那最初的秋天,在她异乡的岁月里,是多么的绚烂迷人。而以那个秋天开始,之后三年的读书生涯,又是多么的宁静而珍贵。那时候的那雪,心思单纯。当然了,在叶每每的词典里,单纯这个词,并不是褒义,相反,单纯的同义词是,傻,迂,呆,没有脑子,没心没肺。可不是。同叶每每比起来,那雪简直就是一个傻丫头。谁会相信呢,那雪不会谈恋爱。竟然不会谈恋爱!叶每每每一回说起来,都是恨铁不成钢的口气,简直白白读了一肚子的书,简直是——叶每每把那雪的一头长发编了拆,拆了编,心里恨恨的,手下就不由得用了力,那雪咝咝地吸着冷气,骂道,狠心的——也就笑了。叶每每说得对。三年间,那雪身边从来都不乏追求者,其中,有的是钻石黄金品质的男孩子,至少,是很好的结婚对象。可是,那雪呢,硬是一个都不肯要。也不知道怎么一回事。直到遇到孟世代。叶每每冷眼旁观了许久,长叹一声,这一回,这个心高气傲的丫头是在劫难逃了。
叶每每是北方姑娘,却生得江南女子的气质颜色,骨骼秀丽,娇小可人,皮肤也是有红有白,水色极好。性格竟是北方的。在对待男人的态度上,最是有须眉气概,杀伐决断,手起刀落,十分的豪放爽利。这一点,令那雪不得不服。当初在学校的时候,有几个痴情种子,软的硬的,使尽了手段,把那雪纠缠得万般无奈,其中有一个,在网上贴了致那雪的公开隋书,配上那雪的玉照数张,都是从那雪博客上下载的,点击量暴增,跟帖者无数,一时闹得满天星斗。最后到底是叶每每出马,把这个痴狂小子彻底搞定。直到现在,那雪也不知道,当年,叶每每究竟使了什么计,把那小子一剑封喉,从此风烟俱净。问起来,叶每每便说,什么计,美人计嘛。那雪嘴里咝咝地吸着凉气,说那牺牲也太大了点。叶每每大笑,又傻了吧,两性之间,哪里有什么牺牲?
四
仿佛还在下雨。并不大,零零落落的,落在一层的铁皮房顶上,叮叮当当地响。这一带老房子,主人大都是老北京人,最知道地皮金贵,一楼的人家,便依着窗子,搭起简单的平房,用篱笆围起来,便俨然是一个小的院落,种上一些花花草革,瓜瓜茄茄,便很有几分样子了。这种平房当然是有用场的。租出去,每个月就是一笔不小的进项。小民百姓的日子,最能显出民间的智慧。当初,就是在这样的小平房前,那雪认识了杜赛。那时候,同孟世代正是如胶似漆的蜜糖期。那雪几乎很少去孟世代的别墅,都是孟世代过来。为了这个,叶每每不止在那雪面前感慨过多少回。叶每每的意思,那雪应该去住孟世代的别墅。那么大的房子,孟世代一个人住,资源浪费是其一,二则呢,也可以把孟世代周围的花花草草清理一下。清君侧嘛,这是谋略。还有更重要的一条,跟这个已婚男人一场,图的是什么?如果不是婚姻,那么至少,也该有必不可少的物质享受。否则的话,岂不是虚掷华年?那雪呢,到底不脱读书人的迂腐,人又固执,听不得劝。直把叶每每气得咬牙。其实,那雪有自己的小心思。这一来和一往,不一样。孟世代来,而不是她那雪去,当然不一样。其间的种种微妙,她都在心里细细琢磨过了。去年北京房价回落的时候,那雪也动了买房的心。月供倒不怕,好在薪水还算不错。只是单这首付,就让人不得不把刚生出的心思斩草除根。叶每每问过好几回,孟世代,就没有一点说法?那雪不说话。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没错,孟世代有钱。区区一栋房子,在孟世代,不过大象身上的一根毫毛。可是,孟世代要是有这份心,也用不着她亲自开口。而且,即使孟世代愿意给,受与不受,受多少,如何受,那雪也一时踌躇不定。这不是衣裳首饰。这是房子。房子意味着什么?在这样的男女关系当中,房子意味着太多。直到后来,那雪也不愿意承认,当初,她是给自己留了退路。她深知自己不是叶每每。有很多东西,她还没有看破。
那一回,好像是个周一,那雪记不得了。应该就是周一。一般情况下,孟世代周末过来。却从来不住。周一早晨,那雪去上班。锁门,下楼。路过篱笆墙的时候,见一个男人站在那,一下一下地刷牙。看见那雪,嘴里呜呜啊啊地说了句什么,看那手势,似乎是有事。那雪就站住了,看一眼手表。男人三下五除二漱口完毕,走过来,欲言又止。那雪这才看清他的模样,年轻,称得上俊朗,由于刚洗漱完的缘故,整个人看上去十分的清新,空气里有一股淡淡的薄荷味道。早晨的阳光很明亮,有些晃眼了。那雪又看了一眼手表,等着他开口。有上班上学的人从旁边走过,一路摇着铃铛。那个人迟疑了一时,说,你们——以后能不能安静点——吵得人睡不着。那雪怔了一下,脸一下子就红了。那是她第一次见杜赛。
后来,那雪想起这一段的时候,总是情不自禁的脸红,心里恨恨的,却又不知道该恨谁。杜赛倒仿佛把这回事忘记了,从来也不曾提起过。那时候,杜赛在一家品牌咨询公司做设计师。那是一家很厉害的公司,在业界名头十分响亮。杜赛的样子,倒不像是那些光头或者小辫子的艺术家,戴耳钉,穿帆布鞋和带洞的破牛仔裤。杜赛也穿牛仔T恤,喜欢黑白两色,站在那里,说不出的干净清爽,一眼看上去,就是好人家的子弟。那雪是在后来才知道,杜赛是地道的北京人,胡同里长大的孩子,在京城,算是中等人家,却难得的有一种清扬之气。也不知道为了什么,长到这么大,那雪总觉得,即便是再衣冠整洁的男人,身上都有一股——怎么说——股浊气。杜赛一直没有解释,他为什么要出来租房住,而且,还住这样简陋的小平房。杜赛不说,那雪也不问。那雪不是一个刨根问底的人。对孟世代也是。后来,有时候,那雪不免想,孟世代这样一个看惯风月没有长性的人,能同她走过这么久,除去容貌心性,大约就是喜欢她的这一条吧。用叶每每的话说,那雪你这个傻瓜,大傻瓜,天生就是他妈做情人的料。叶每每说这话的时候又是喝多了酒。餐厅里的人们都朝这边张望,搞不清到底哪一个女人是人家的情人。那雪低头把碰翻的酒杯扶起来,泼洒出来的红酒在桌面上慢慢流淌,迅速把洁白的餐巾纸洇透。绛红色的酒在纸上变淡了,有一些污。那雪从来没有见过那样一种暧昧的粉色。
现在想来,那一回,叶每每是一定受了重创。直到后来,那雪也不知道,一向铜头铁臂所向披靡的叶每每,怎么就不小心把自己伤了。
孟世代照例地忙。大江南北飞来飞去。是那种典型的会议动物。有一回,那雪在孟世代的电脑上查资料。看见桌面上有一个文件夹,名称叫作西湖。那雪犹豫了一下,还是打开了。全是照片。孟世代和一个女人。那郎情妾意的光景,看来正是你侬我依的良辰。看日期,正是最近这一回出差。那雪对着那些照片看了半晌。关掉。网速很慢。那雪坐在电脑前,安静地等待。孟世代的声音从客厅里传过来,一声高,一声低,忽然朗声大笑起来。顾老——您放心——当然,当然——这件事,一言为定——
五
老居民区的好处是,树多。春夏两季,蓊蓊郁郁的,到处都是阴凉。那一回以后,再没有碰上过杜赛。有时候,从楼下经过,那雪就忍不住朝小院里看一眼。房门紧闭,美人蕉开得正好。篱笆上爬满了喇叭花,紫色、粉色、蓝色,还有白色,挨挨挤挤,很喧嚣了。窗台上晾着一双耐克鞋,刷得干干净净。一条蓝格子毛巾,挂在晾衣架上,已经干透了,在风中飘啊飘。
有一天下班回来,那雪发现厨房里的水管坏了,跑了一地的水。正手足无措问,有人敲门。是杜赛。水漫金山了。杜赛说。一面就往厨房走,弯腰察看了一下,说,没事。管道老化,换一段新的就好了。那一回,为了感激,那雪留杜赛吃饭,杜赛竟一口答应了。那雪做了清蒸鱼、软炸里脊,拌了素什锦,煲了蘑菇汤。那雪的厨艺还是可圈可点的。酒是好酒,孟世代送她的法国葡萄酒。那雪喜欢红酒。那一段时间,那雪下决心要跟孟世代了断。她不接他的电话,也不回他的短信,即便是孟世代亲自上门来求她,她也决不会再次妥协。当然了,她也知道,以孟世代的为人,怎么可能呢?人,有时候就是这样的残忍,尤其是,对在爱情的战场上赤膊上阵而手无寸铁的人。也不为别的。只因为成竹在胸。杜赛端着酒杯,眼睛一瞬不瞬,盯着她看。那雪脸颊热热的,知道自己是喝多了。灯光摇曳,杜赛的影子映在墙上,高高下下,把整个房间充得满满当当。那雪有些恍惚。酒从喉咙里咽下,慢慢地涌流到全身。整个人就化作一池春水,柔软而动荡。后来的事,那雪不大记得了。只记得,她哭了。杜赛的身上有一种青草的气息,清新醉人。她感到自己滚烫的身子在青草地上不停地辗转,辗转。草木繁茂,把她一点一点淹没。夜露的微凉慢慢浸润她。彩云追月,繁星满天。她的指甲深深掐进杜赛结实的肩头,她叫了起来。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泪水,湿漉漉的,流了一脸。
那雪也不知道,那一晚,杜赛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她是真醉了。后来,听杜赛不止一回嘲笑她。一忽儿哭,一忽儿笑,梨花带雨,百媚千娇。杜赛在她耳边说,你知道吗,你那个样子——要多端庄有多端庄。杜赛。这个坏孩子。
有一度,那雪以为,或许同杜赛,他们是能够携手走过一段很长的人生的。那段日子,那雪对厨房充满了热爱。每天下了班,她做好饭菜,等杜赛过来。像一个十足的贤惠的妻子。吃完饭,他们做爱。杜赛是一个多么贪得无厌的孩子啊。然而那雪喜欢。他们一起上街,买菜,做家务。对生活,杜赛总是充满了灵感。杜赛把一个树桩子拿回家,左弄右弄,自己动手制作了一盏落地灯。杜赛把一个断柄的勺子做成漂亮的花插。杜赛。把暖气管用美丽的棉布包起来,那是什么呢,是令人心旌摇曳的“春凳”。杜赛喜欢即兴发挥。沙发上、书桌旁、阳台上,处处怜芳草。杜赛还喜欢在厨房里纠缠她,就那么站着,吻她。鱼在锅里挣扎,喘息,呻吟,尖叫。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一屋子的香气,一屋子的俗世繁华。杜赛。杜赛。这一切,全都是因为杜赛。
可是,谁会想得到呢。那一回,做俄式红菜汤的时候,发现盐没了。杜赛放下手头的事,出去买盐。此一去,再也没有回来。
杜赛不见了。
有时候,那雪会看着书架上那个没有完工的水果托盘发呆。那是杜赛随手放下的。用淘汰下来的筷子,巧妙地拼起来,已经有几分样子了。杜赛说,放洗干净的水果,挺合适。沥水,还透气。
后来,从楼下平房经过的时候,那雪会朝那篱笆墙里再看一眼。偶尔,一个女孩子张着湿淋淋的双手出来,警惕地看着她。那雪有些恍惚。杜赛。她没有找过他。从来都没有。那雪一直没有搬家。她想,如果他愿意,总会回来找她。他又不是不知道回来的路。
六
夜色空明。那雪在枕上转了转头,只听见耳朵里嗡嗡的鸣叫,让人心烦意乱。浑身的不适。仿佛枕头不是先前的枕头,床也不是原来的床。总之,翻来覆去,怎么都不对。那雪知道,这是又失眠了。时令过了白露,是秋天的意思了。夜间,已经有了薄薄的寒意。窗子关着,依然可以听见秋虫的鸣叫,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唧。楼下的墙根里,草丛还是绿的,泼辣辣的,一蓬一蓬。那些虫子,想必就藏在草丛中间。仿佛也不睡觉。也或者,是在梦里,也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就情不自禁地叫两声。那雪把被子紧一紧,闭上眼睛。她也想不到,今天,竟然遇上了孟世代。从“暧昧”出来,叶每每接了个电话,说有事,要先走一步。那雪看她心神不定的样子,知道是有情况,就说好,路上当心——最好是让他来接你。叶每每笑,醉眼朦胧。当然——必须必。
灯火阑珊,城市已经坠入梦的深处。从地铁里出来,那雪站在大街上,一时有些茫然。离家还有两站地。那雪决定走回去。街道两边的店铺,有些已经打烊了,有一些,依然灯火辉煌。那雪在大街上慢慢走,在一家咖啡馆门口,有两个人刚刚走出来,在路边等出租车。那雪看那身形,心里一跳。竟然是孟世代。孟世代也看见了她,便把身旁女人的手松开,佯作从口袋里掏手机,口里打着招呼,你好,这是刚回来?那雪说你好。身旁的女人像一只小兽,很警觉地看着她。那雪心里一笑。看上去,这女人总有三十岁了,水蛇腰,大屁股,单眼皮,嘴唇饱满,是那种十分性感的熟女。孟世代咳了一声,仿佛打算介绍一下身旁的女人,话一出口,却是,好久不见——还好吧?
夜风吹过来,爽利的,带着薄薄的轻寒。那雪也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几年后的邂逅,竟然这样云淡风轻。看来,有时候,人最拿不准的,不是别人,倒恰恰是自己。
有一辆出租车呼啸而过。那雪走在便道上,还是下意识地往里面靠一靠。裙子却被吹得飞起来。那雪下意识地把一只手按住。不远处,路灯的昏黄里,有一个女子扶着树干,把额头抵在胳膊上,长裙,长发,看上去是十分讲究的妆扮,无奈醉酒的人,再得体,也不免露出人生的落魄。那雪忽然有些担心叶每每。她边走边写短信。写好了,看了一会,想了想,到底删掉了。
七
国庆放假,那雪回老家。从京城到省城再到小镇,一路辗转,却也算顺利。一进门,却发现走错了。怎么回事,分明是那条街,却找不到那个爬满丝瓜架的院子。问人家,都摇头。那雪慌了,我是那雪,那雪啊。那家的老二——
醒来的时候,天还没有大亮。那雪感觉脸上湿漉漉的,浑身是汗。却原来是一场梦。
外面的天阴沉沉的,看样子,想必还有雨。一场秋雨一场寒。或许,就真的这样凉下来了。
(本文选自付秀莹文集《锦绣》,山东文艺出版社2014年版。)
(编辑:王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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