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进新家后不久,他们在水世界定做了这只高一米七、长三米的鱼缸。店家赠送了二十八条红彤彤的发财鱼,唯独挂单了一条黑色的蓝鲨。大师说,这是风水。新鱼缸进屋的头一个月,必须单出一条黑色鱼类,等过了一个月,才可任意改变。
这群红光满面的发财鱼并没讨得沈笛多少欢心,她喜欢那条挂单的蓝鲨。沈笛认为她不应该叫作蓝鲨,她完全不是那种凶猛的鲨鱼类。相反,她比水还柔软。她全身黑得发亮,丝缎般绵柔;她紧致细长的梭形身体,拖着一条长纱裙,优雅独立。她从不搭理那群忙碌的发财鱼,她对它们避之不及。她一来就总在鱼缸左上方那只出水小孔边转悠,只吃漂浮到小孔周围的那几粒鱼食。
沈笛认为蓝鲨是女性。沈笛倚在她的玻璃前,跟她讲话,她一点反应也没有,即使用手去拍玻璃,她也无动于衷。沈笛对她产生了怜惜,想,她应该找个男朋友。沈笛在那群发财鱼当中为她物色了一条。他身材魁梧,反应敏捷,抢食生猛,尾巴上有一块霸气的黑斑,特别好认。她有意用鱼食将他引向她身边,好几次,他的嘴巴都要吻上她的纱裙了,却被她果断甩开。沈笛叹了一口气,说:“真是个傻妞啊,从这个小孔钻出去,你就没命啦,知道不?”她浑然听不到沈笛的话。
有一个晚上,沈笛梦到了她。她从那只小孔钻了出来,浑身是伤,挂着荧光,游到沈笛的床边。她张开口,想要说话,没想到却吐出了很多水,哗啦哗啦把沈笛弄湿了一身……沈笛一个冷战,醒过来了,听到外边下起了大雨。卧室格外黑,只有墙上的电视机亮着一个小红点。大维裹得严严实实的,露出一只脑袋在枕头上,睡得很沉。沈笛披衣走到窗前,掀开窗帘一角,雨点就像一群群疾行的人,在路灯前踮着脚尖赶路。她朝暗处的桂花丛望去,差点没叫出声来——一个穿着黑裙子的女人站在那里,向她看过来。她惊了,扔下窗帘。隔一会儿,再掀开一点点窗帘,看向桂花丛——女人没有了。她捂着自己的胸口,仔细看那个地方,才相信是树影。沈笛又走到客厅,打开鱼缸的灯,在灯光亮起的瞬间,她看见一堆红影从那只小孔周围急速散开,那群发财鱼慌乱地躲回到假山背后。跟所有的白天没两样,她依旧附在那个地方,一动不动,任流水撩动她的黑纱裙。什么都没有发生。
“老公,我们给她再配一个同伴吧,嗯?”讲完昨晚那个梦之后,沈笛从后边抱住大维,将双乳压在他的后脑。
大维正坐在电脑前浏览当天的新闻和论坛,这是大维一日之始的必修课,他总在上边觅些有价值的言论,收藏起来。
大维看得很专注,他的脑袋纹丝不动。沈笛又用乳房蹭了几下,撒起娇了。大维终于理她了:“那可不行啊,得一个月后,一个月后格局才能改变,风水不能轻易破坏的。”大维的后脑勺儿朝后点着,一下又一下,触着她年轻的乳房。
沈笛继续磨他。大维只好转向她,如同他每一次在公共场合讲话一样,认真地说:“所有真理都是经验总结出来的,是踩在前人反复失败的惨痛中获得的。所以,你要认真相信。”
关于给蓝鲨配同伴的话题,实际上他们讨论了不下五次。
“风水是真理吗?不是那些骗钱的大师乱扯出来的规矩吗?”沈笛嘟囔着。
“傻妞,这些话语能被众人相信,肯定有很强的逻辑,是不好推翻的,不然什么叫话语权?”
“你呢?你信吗?”
“我信。”
大维这副表情是很有说服力的,她屡屡被他说服。“好吧,你信我也信。”
大维温柔地亲了她一下。
大维的话就是话语权。无论在哪方面,只要他说出来,就会有人相信,必要的时候,还会被引作争议的佐证。“如同大维说的……”“大维在去年的国际论坛上说过……”大维的名字通常被夹在一连串的话语当中,仿佛他就是一个证据的戳印,一旦盖上,争议就变得稀疏。这些年来,大维这只戳盖在了法律、军事、文学、国际关系,甚至婚恋的言论上。沈笛曾在一档红遍中国的婚恋交友节目中,看到过大维作为特邀嘉宾出席。主持人问他,比较看好哪一位女嘉宾?他说,从结婚的角度看,是四号。她虽然不是最漂亮的,但秀外慧中,是中国男人理性的选择。最不看好的呢,是九号。她虽然貌美,又是外企高管,但这类女性往往很难将自己嫁出去。在当下,女性有个金字塔定律,九号女性是塔尖上的,四号女性是塔中间的。一般来说,塔尖和塔基都是老大难。这是中国目前的现状。大维的一番分析,赢得了台下热烈的掌声。不仅如此,沈笛还在一档热门歌手比赛节目里,听到了大维的声音,他煞有介事地评价了歌手的水平和出身,还从娱乐文化角度预测了哪位歌手今晚将夺得冠军。
无论哪个话题,大维都不怯场,而且信心百倍,仿佛地球是被他说圆的。
如果你刚刚知道大维这个名字,是难以确定他的职业的。沈笛也是后来才清楚——大维是个律师。准确地说,他曾经是个律师,从为落拓的盗版书商打官司开始,发展到为房地产老板处理离异家产。二十多年后,他不再接官司,自己开了家“大维律师事务所”,手下养着七八个夹着公文包到各地开庭的年轻律师,他则变身为一个人物。某个引发社会反响的案子冒出来,他的头像同时会出现在电视电话采访和网络微博上。
沈笛第一次是在电视录播现场见到大维的。他在台上,是嘉宾;她在台下,是群众演员。那会儿,沈笛还在艺校读书。那档电视节目播出的时候,她总共有三次特写镜头,偏着脑袋,像在听,又像在想心事,感觉到镜头正对着自己的脸,刚要调整表情,电视又切换到大维的脸了。他很有镜头感,脑袋总是侧偏在四十五度位置,这可以修饰他过于浑圆的脸,五官能被镜头摄出些轮廓来。沈笛在微博上将她那三个特写镜头截图发布。大维就在那三个镜头中定格了她。
“你崇拜我什么?”第一次约见的时候,大维直接问沈笛。
沈笛回想起那条微博,只记得当时光顾着自己那三张照片了,她写下: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自己,竟然是跟大维老师一起做节目,他简直就是我的男神啊!
是啊,她崇拜他什么?要不是他在微博上给她发私信,她差点就忘了他长什么样子,他长得实在太不深刻了;她更加不记得那次节目他讲了什么,他的话对她而言,实在太深刻了。她只记得他的名字,他有几百万的粉丝团,而她,算上那个上门灭白蚁的推销公司,勉强刚够两千五百粉。
“我崇拜你什么?”在大维强势的目光下,沈笛脸红了,仿佛虚荣心被看穿,“你,你是名人呀。”
“哈哈哈……”大维爆发出一阵笑声。
结婚后,沈笛问大维:“你喜欢我什么?”
大维想了想他们的第一次见面,脑海中很快浮现出那个白皮肤的性感美女。实际上,她当时脸一红,他就心动了。
“我喜欢你什么?你现在还不知道?”
沈笛真的不知道,即使她已经成为他的妻子——这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角色,她还是满脑子的不知道。沈笛,沈笛,不要去想啦,想太多会长皱纹的。这是沈笛自己对所有问题给出的答案。她今年二十六岁,衣食无忧,唯一烦恼的是,到了三十岁,该穿什么风格的衣服。
跟大维结婚后,沈笛就成了全职太太。大维说,你现在的工作就是当个好太太。沈笛点点头。在超市选围裙的时候,看到有一个牌子就叫“好太太”,沈笛差点笑出了声音。
沈笛的确是个好太太,又好又美。她会赶在大维下班的时间,精心打扮好自己,穿着漂亮的裙子,在灶台边洗菜、择菜。掀开蒸锅的那一阵烟雾,让她觉得自己是下凡的仙女。看起来,大维很满意这个“好太太”的形象,心情好的时候,他会走到厨房,从身后抱着她,脸贴着她优美的颈线,手把手地跟她一起炒菜,像跳贴面舞。沈笛的幸福感从背后升起。
不过,沈笛这个好太太又跟其他的太太有些不一样。他们住的这个高档小区,花园中心有个喷水池。白天,那里总会聚集着一些穿睡衣的太太,她们或者推着婴儿车,或者拉着买菜篮子,坐在长凳子上,叽叽喳喳,嘻嘻哈哈。沈笛每次都会绕过这个喷水池,穿过一条窄窄的花径,绕远路回家。说不出什么理由,沈笛不愿意与她们为伍,她宁可待在屋子里,看那些不会讲话的鱼儿。
那只用来搞风水的鱼缸,成了沈笛的万花筒。她可以长时间地站在鱼缸前,看里边那个世界。假山上的水车一直在呼溜呼溜地转,鱼会用唇去跟它嬉戏。最有意思的是,那两条一直匍匐在缸底吮吸垃圾的清道夫,瞅着某个安全的时刻,也会升起来,嘴巴磁石般黏牢一片塑料水草,身体自由地在水中三百六十度旋转,就像两个花样游泳的美少年。她还注意到有一条双颊特别鼓的发财鱼,有一种绝活,在鱼食被通通抢光之后,它会从嘴里吐出一小撮嚼碎的渣沫,引起了鱼的新一轮抢夺,而它则得意扬扬,享受着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
鱼已经习惯这个站在鱼缸前的女人了,它们有时会随着沈笛的走动而游动,一忽儿左,一忽儿右,仿佛在自觉接受训练。当然,那条蓝鲨除外——无论沈笛怎么设法引起她的注意,她都安之若素。看久了,沈笛就有一种冲动——躺进鱼缸里去。她记起那次到澳门的威尼斯赌场,满墙做成一个海底世界,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鱼在游。猛然,灯光一闪,水里竟游出两条美人鱼,苗条的“鱼身”丰满,裸露的胸部看起来也十分饱满,两条长腿裹在分叉的“鱼尾”里。也不知道她们如何能固定在水中。她们长时间贴在水墙内,长发披散,面带微笑,引得游人争相合影。大维站在两条美人鱼中间,拍下一张颇有奇幻效果的照片。沈笛说,发到微博上,一定被置顶。在这方面,大维从不接纳沈笛的意见。离开赌场前,大维要求在门口留影,并一再叮嘱沈笛,拍进门口旗杆上竖着的五星红旗。几分钟之后,这个跟五星红旗一起站在威尼斯赌场门口的男人,就站在了他的微博上——“我在这里。”他的脸上,表情认真。大维总是能找到他“在这里”的位置。这张照片转发一万五千五百七十次,评论两千八百九十二条,令沈笛咋舌。
站久了,沈笛的腰有点酸,肩膀发硬。索性,她扶着鱼缸壁练起功来。有两年不练功了,艺校的那点基本功眼看就要荒废。她挺胸收腹,时而踮脚,时而弯腰,时而后踢腿。她在鱼缸前跳起了简单的舞蹈动作,边跳边从玻璃上看自己的影子。那群发财鱼被她的一阵乱晃吓住了,集体逃逸到假山背后,有几条探出了脑袋。那条孤独的蓝鲨呢,她的唇一开一合,追逐着从那孔里冒出来的一串水泡,眼睛仿佛斜瞅着她。沈笛觉得她比来的时候瘦了,虽然还是固执地待在那个位置,但是身体多少有些不支,在一串水泡带来的冲击之下,有些摇摆不定。唉,这傻妞,看来是养不活了。
身体的活动多少排遣了一下沈笛的郁闷。书上说的,人在运动的时候,大脑会大量分泌内啡肽,也被称为快乐激素,能让人产生欢乐、幸福的感觉。如何保持年轻和欢乐,是沈笛结婚后的专业必修课。她都想要拜那群多动症的发财鱼为师了,它们或许连睡觉都不需要呢。沈笛羡慕起鱼来。当然,不包括那条忧郁的蓝鲨。
大维有个很奇怪的习惯,每次在外边接受采访或者出席完一次演说,回家一定要吃水煮鱼,最好能把自己的舌头辣得麻痹。娶沈笛前,大维对她提的唯一要求是,能煮一锅香辣的水煮鱼。于是,沈笛报名学烹饪,专攻川菜水煮鱼。沈笛到现在都搞不懂,大维是广东人,为何独爱这一味?大维脱下西装,穿上阔大的家居服,被一盘水煮鱼辣得感激涕零的样子,令沈笛顿时滋生母性。
她替他擦去额头上的汗。
“年轻的时候,我说了很多真话,也没人相信……现在,我说一句是一句……嘿,这世界……”实在太辣了,大维把舌头伸到空气中,仿佛那东西膨胀得塞不进嘴了。
沈笛有点心不在焉。她不知道怎么开口跟大维提。上午,当年在艺校玩得比较好的那几个女同学,约沈笛参加她们的闺蜜会,其中一个小有名气的演员,包了一个会所,请她们过夜,吃大餐品美酒做美体SPA,重头戏是同居卧谈——就像当年住集体宿舍一样。
“呃,老公,明晚同学聚会,我要在外边过一夜……”
“过夜吗?跟谁?”大维警惕地盯着沈笛。他的嘴唇被辣得像抹了口红,眼睛也红红的。
沈笛只好向大维介绍起那几个女同学,她下意识地没说起那个演员。
“亲爱的,我想,你还是不要去吧,倒不是怕什么,你难道不清楚,你睡着了之后……”大维停了下来。两人陷入一片安静中。
沈笛听到鱼缸里水循环、冒泡的声音,夹杂在增氧棒轻微的嗡嗡声中,如同客厅里建了个小水库。
大维说过,沈笛睡熟以后,鼾声如雷,简直,简直不可想象。这么苗条精致的年轻女孩,哪来那么大的力气?“你连矿泉水瓶盖都拧不开,可打起鼾来,就像一个疲惫的送水工人。”大维第一次半开玩笑地说这事的时候,沈笛想死的心都有,她红着脸争辩:“怎么可能?简直就是诬蔑!”读书的时候,一间宿舍六人同住,从来没人提过她打鼾。
“那是别人包容你,不忍心告诉你,你想啊,这事发生在一个美女身上,还不等于毁容?”大维轻轻地刮一下她的鼻子。
沈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也再不敢在其他人面前睡着,对于她来说,睡着就是一种冒险。
沈笛总是会费很大力气去控制自己的睡眠,她希望自己能睡在大维之后。一旦意识开始迷离,她就用理性把自己摇醒。这是一件非常残酷的事情,就像站在悬崖边上,欲坠未坠之时,被巨力狠狠地拉了一把,清醒过来后,久久难以入睡。大维多次阻止她这么做。他拥着她,轻轻地拍她入睡。他轻声说:“没关系的,没关系的,夫妻之间哪有什么隐私?夫妻之间就是要彼此包容对方的缺点,这样才真实,才长久,知道不?”大维的话即使变成了催眠曲,还是那么有力量,不可抗拒地使沈笛彻底放弃理性,乖乖地睡着了。
某些个清晨,她睡得饱饱地醒来,伸个幸福的懒腰,大维会调侃她,“睡饱了吧?鼾声都快把你老公震到床底了。”
沈笛把头深深埋在棉被里,就好像刚发现下体的经血渗漏到了白裙子上。
对于打鼾这件“怪事”,沈笛很多次严肃地问过大维到底是不是真的。
“当然,我骗你干吗,又不是什么甜言蜜语。”
现在,看起来,大维的舌头已经恢复了些知觉,不再做出在空气里伸缩的动作了。沈笛的筷子搁在那只卧虎筷架上,她不吃了。
“老公,我睡着了真的会……”
大维毫无保留地点了点头,“会。”
“你……有证据吗?”
“我就是你的证据。”
沈笛真想大哭一场,就好像确诊出了一种不治怪症。
沈笛没去参加那个同学聚会,她的心情很坏。她端着一杯伯爵茶,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回忆起上次她们的聚会。那应该是在她结婚不到两个月之后。她们要求她讲讲自己的名人老公,沈笛既感到虚荣,又不知道讲些什么好,只是对大维酷爱水煮鱼这件事说了好几遍。有个专门研究男人的女同学说:“看来,你老公,是个喜欢刺激的人……”神情暧昧。其他女同学都起哄,要沈笛深入讲讲大维床上的事儿。沈笛从不松口。一帮子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孩儿,谈性事几无障碍,甚至跟评价某种美食般自然。可是,沈笛在这方面是不能说的,是绝密,是封存的档案。大维半开玩笑地告诉过她,除非他死后,她在写回忆录的时候才允许解密,顺便赚取高价的版税。大维比沈笛大二十一岁,这点完全可以等到。因为大维是个公众人物,目前,沈笛在微博上只能晒晒他们家阳台上的生活,花、草、躺椅,充其量加上那只硕大的鱼缸。最出格的就是一张他们在瑞士滑雪的合影,两人裹着厚厚的滑雪衫,戴着大墨镜,肩挨肩地相拥,身后是反射着刺目阳光的雪山谷。
事实上,结婚后沈笛微博上的粉丝如同洪水起涝,很快从两千五百粉涨到了四十七万。沈笛还来不及兴奋,感觉很不真实地试发了几条,就发现自己被监控起来了——那条拍下生日时大维送的浪琴表的微博,几小时后即被后台删除。沈笛感到很纳闷,不知道是哪只手删掉了自己的微博,后来才渐渐明白,那只手就是大维,他是她的后台。久而久之,沈笛对发微博丧失了兴趣,偶尔上去浏览一下,查看那四十七万粉丝,整整齐齐,不多不少,就像摆在大维书房的那两只海龟标本,是死了的生物。
……
——摘自短篇小说《证据》,作者黄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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