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我是坏女权主义者吗?

更新: 2018-09-04 15:02:10

译 者 按

自2017年9月,好莱坞著名制片人哈维·韦恩斯坦被女星艾丽莎·米兰诺在社交媒体推特上以“Me Too”标签控诉性侵案以来,这场以“反性骚扰”为核心的女权运动就星火燎原,也引发了各种各样的争议与讨论。好比法国《世界报》就发表了一封公开信,公开质疑#Me too运动。这封公开信有100名有影响力的女性署名,其中不乏像凯瑟琳·德纳芙这样的法国国宝级的老牌女星。这封公开信像一枚炸弹引爆了国际舆论界,也出现了许多声音要求联署者出来向性侵受害人道歉。1月13日,《使女的故事》原著作者玛格丽特·阿特伍德也加入了这场论战。《使女的故事》改编的剧集非常警醒地展现了女性的处境,斩获了艾美奖与金球奖多项奖项。不过令很多人没有想到的是,她却没有和好莱坞女星们站在一起,这位影响非凡的女权主义者却选择了一个更加疏离的位置,以一种审慎的态度看待#Me Too这场运动。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在《环球邮报》上这篇文章选择以“我是坏女权主义者吗”为标题,可见其对#Me Too运动及其相关争议的看法,和她对女权主义发展的个人观察关系密切:“好女权主义者”与“坏女权主义者”的指称的背后,是往往被局外人所不曾获悉的女权主义内部在性、性别、法律等问题上的差异和分裂。

我是坏女权主义者吗?

文/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翻译/漾湜

从1972年起,别人就给我起了很多称号。

一份左翼刊物说我是踩着一堆男人的首级爬上了名望的高峰,一份右翼的刊物则说我是沉迷于征服男性的女施虐狂,里面还配上了我穿着皮靴拿着鞭子的插图,还有人说要是在多伦多听到谁在餐桌上闲聊批评到我,我这个邪恶的人就会施展我的巫术魔法把他消灭掉!

我是多么可怕的人啊?!现在好像我还可以加上一个新的罪名,那就是:我现在似乎是一个“坏女权主义者”。

那么在这些说事儿的人眼里,一名“好女权主义者”应该是怎样的呢?

我的基本立场是,女人也是人,既会有圣人之举,也会做出恶魔般的行径。她们也会犯罪,她们当然不是不会做坏事的天使,否则我们就不需要法律体系了。

我也不认为女人是没有个体能动性,没有能力做出道德决策的小孩儿。否则,我们现在就都还活在女性既没有财产权,也没有信用卡,既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途径,也没有生育自主权和投票权的19世纪。

此外我也认为,必须先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公民权利和人权(包括基本的正义权利),女人才可能有公民权和人权;正如就必须先有选举权存在,女人们才可能去投票。

好女权主义者会认为只有女人才能拥有这种权利吗?当然不会,要不然就只是颠倒了过去男人独享这些权利的旧世界而已。

所以我们先假定,批判我的好女权主义者,和像我这样的坏女权主义者在以上问题上是一致的。那我们的分歧究竟是什么?我是如何陷入好女权主义者们的这场胶着之战的?

2016年11月,我签署了一份名为“UBC Accountable”的公开信(出于道义驱动,我也签署过许多其他公开信)。这封公开信要求英属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对其前雇员史蒂文·加洛韦(Steven Galloway) (前创意写作系主任)的性侵害控诉事件的处理过程中的错误负责,同时也应该对他对这起案件中的共同原告们所做的行为负责。

具体来说,几年前,这所大学在进行调查之前,甚至在没有让被告了解案情之前,就在国家媒体上公开了信息。而被告要想了解案情,他还不得不先签署一份保密协议。媒体给公众(包括我在内)留下的印象是,这个人是一个暴力的连环强奸犯,每个人都可以公开抨击他。而因签署了保密协议,他不能说任何内容来为自己辩护。一连串的谩骂接踵而来。

但不久后,根据加洛韦通过律师发表的一份声明,在进行了几个月的调查之后,在多名证人和讯问记录的支持下,法官宣布,加洛韦并没有侵犯。

但无论怎样,他已经被解聘了。每个人对此都很惊讶,包括我。加洛韦所在的教职工工会组织发起了一项申诉。这项申诉仍在走流程,但直到最终,公众仍然无法获悉法官的报告或她根据证据所做出的推断。

这个无罪的判决同样使一些人感到不快,他们继续攻击加洛瓦。正在这时,有关UBC(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处理程序瑕疵的细节开始流传,而对UBC的问责信也于此时应运而生。

公正的人应该会在看到所有报告和证据之后,再做出有罪与否的判断。毕竟我们是成年人,有罪还是无罪,都应该是经过这个过程后才做出判断。参与联署UBC 问责信的人就是如此,而批评我的人却没有,因为她们早就打定了主意。

所谓的好女权主义者就天然是公正的人吗?我想并非如此。她们的行为刚好坐实了“妇女无力做出公正且深思熟虑的判断”的说法,也为想要剥夺女人参与决策的权利的敌对者们,提供了更多的口实。

这类事情发生时,经常打着带我们走进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的旗号。它们可能确实也会在一段时间内带来过好的影响,但有时,它们也充当新压迫形式的借口。

比如不经审判就定罪的“法外正义”(vigilantejustice),在开始时,可能是某种对于正义缺失的回应,比如在处于正义系统性崩溃状态中的,大革命前期的法国,再比如在处于正义完全缺失状态下的,西部拓荒时期的美国,人们会选择以私力救济的方式寻求正义。

暂时的“法外正义”(vigilante justice)尽管无可厚非,但也可能转变为一种文化固化性质的“暴民-私刑”习俗。在这种习俗中,原本的正义模式被弃置一旁,法外的权力结构介入并存续下去。

“#Me too”正是我们的法律体系已经支离破碎的症候。女性和其他性侵提告者们,往往太难透过建制(包括公司的内部机制)发出她们的声音,因此她们开始采用一种新型工具:互联网。然后巨星们开始陨落!

这一工具非常有效,也震聋发瞶。问题是,然后呢?不修理我们的司法系统,反而直接就把它丢掉?不去整顿改革机关、企业、职场,反而只是期待把更多的巨星或小行星拉下马?

如果我们因法律制度似乎看起来不够有效,而直接绕过它,谁将取代它的位置呢?谁将是新的权力掮客?一定不会是像我这样的“坏女权主义者”。

我们既不为右派所接受,也不为左派所欢迎。毕竟在极端的年代里,只有极端分子会赢。“好女权主义者”的意识形态变成一种宗教,任何不受她们观点支配的人都被看作是叛教者、异端或着叛徒。而中间的温和派则被消灭了。

小说家很容易给自己招来麻烦——因为他们写的是凡人,而凡人在道德上往往是复杂犹疑和暧昧不清的。意识形态的目标则是消除所有的复杂和暧昧。

对UBC的问责信也同样是一种症候——UBC及疏漏的处置程序遭遇失败的症候。这本应该是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或者英属哥伦比亚公民自由协会解决的问题。

或许这些机构现在应该出手了,因为这封问责信现在已经变成一个言论审查的议题——一些人开始施压要求关掉刊登问责信的网站,彻底抹去这封信中上许许多多深思熟虑的话语,另一方面或许加拿大笔会、国际笔会、加拿大自由表达记者联盟和《审查索引》也都该表达下自己的看法。

这幅请愿信在开头的部分点明UBC既辜负了被告也辜负了原告。我想补充的是,它也同样辜负了纳税的公众,他们每年可是为UBC提供了6亿美元的资金,我们想知道我们的钱是怎么花在这件事上的!那些每年为UBC提供数十亿美元的私人捐款的捐赠者们也同样有权利知道。

由于这封问责信被攻击者扭曲,说成是对女人开战,结果造成作家们在这整个事件中彼此对立起来。此刻,我呼吁所有人──无论是好的女权主义者,还是像我一样坏女权主义者──大家一起放弃徒劳无益的争吵,联手将焦点对准一开始就应该聚焦的目标——UBC。

事实上,共同原告中有两位现在也已经公开批评UBC在这一事件中的处理程序,我们应该感谢她们。

一旦UBC开启对其行为的独立调查,并且承诺将调查结果公布于众(最近劳里埃大学就是这样做的),问责UBC的公开信也就达到了它的目的,这一目的从来都不是压迫女人,为什么问责和透明会被诬陷为女性权益的对立面呢?

女人彼此对打,比起向女人开战,总是更会让敌视女性的人乐得看笑话。#Me too时刻极为重要,我只是希望它最终不是徒劳而返。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