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一个女生,上课的时候总会忍不住焦躁地拍桌子,扔书,咒骂,每次我们都以看热闹的心情来观赏课堂上这段小插曲。碰上心情不好,会暗暗不屑这不淡定的态度,都几十岁的人了,即使有什么看不开,默默接受就好,毕竟这痛苦不是众人施予你的,怨天尤人的人最可厌。
今天下课后,跟人八卦这事。说原来是喜欢着某个男生。提到那男生的名字,我明显地惊诧了一下。那男生,是时尚而阳光的,跟灰暗的她不是一路人。但是,这女生会在每节课后,移到男生旁边的位置。因为长期地被神经质地打扰纠缠,男生就不让女生坐旁边。于是倔强的女生从左边移到右边,把右边同学的书挪到旁边,镇定地坐下。
这个年纪,很少再听说这样孩子气的事了。想爱就爱,抛弃自尊,不管对方如何不回应甚至厌恶,都铿锵地掷地有声的爱着。应该是很可敬的吧。我们都已惯于小心翼翼地试探,触到对方手中的玫瑰刺马上抽身走人。所谓爱,那么轻那么浅,又叫人如何相信永恒的爱呢。
我曾想,如果某一天遇到一个很爱很爱的人,我会狠狠地看着他,狠狠地对他好。然后在某一天忍不住的时候,告诉他,然后转身离开。大概大半的人,都是跟我一样不能忍受自己的爱被轻视,更何况是被嫌恶。既然这样,那么再见吧。我要让你在某天想起我的时候,会淡淡地后悔,会微微地疼。我要你记得的是我的倔强是对自我的坚持,而不是对你无止境地盲从。做不了温柔如水的白玫瑰,那就做让人触目惊心的红玫瑰吧,总有一天你会想念。但大多数人,大概只是微露好感,得不到回应的时候,就断然拂袖转身了。
这样的早晨,忽然想起以前坐在后排看前面喜欢的男生的样子。远远地看,不打扰也不发出声响。他打球的时候,抱着他的外套;他看窗外,坐在他的旁边折纸;他包椅子,默默地跟他配合······那时候,生活是静静地幸福而忧伤的样子。那男生,早已不爱,但忽然想念那样柔软的心情。
但有些事,你知道,再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