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收录了大作家们的各种怪癖的书——说是怪癖,其实都是人性的体现。在那些伟大作品产生的背后,作家们何以维系日复一日的创作精力?
有咖啡依赖症的巴尔扎克
十六岁的巴尔扎克又向门房下了一个订单。他想要更多的咖啡,这种东西在勒皮特寄宿学校被禁止。但在全是男生的寄宿学校,规则经常是用来被破坏的,尤其在一个有头脑的校役想赚外快的时候。巴尔扎克叫门房帮他偷带咖啡用的是赊账,债务使他最后不得不向暴怒的双亲坦白自己的非法活动。这个叛逆的学生一定会觉得,惹这样的麻烦值得。咖啡对他而言,不是一时的爱好,而将成为他写作时永恒的伴侣。他习惯从夜里工作到白天,中间很少休息,正是咖啡推动着他前进。
最早打算成为一个职业作家时,巴尔扎克二十岁。令父亲失望的是,他选择了这条不合常规的路,而不是在法律界任职。在做了几年低级法律文书后,巴尔扎克认为法律程序令人沮丧。此外,他不想被单调乏味的日常工作束缚。尽管巴尔扎克的父母持批评意见,他们还是愿意支持儿子的抱负,前提是以两年为限。
带着稳定的生活补助,巴尔扎克得以搬进巴士底广场附近的一个阁楼公寓。在这个新地方,不需要干正职,巴尔扎克将全部时间都致力于写作。在这段时间,他继续发展自己对咖啡的喜爱。实际上,除了咖啡,他几乎没什么可用来招待来访者的。1819年10月,他写信给妹妹洛尔·叙尔维尔,问她:“你什么时候来看我?你可以在我这里烤火、喝咖啡、吃炒蛋,只是你得带一个盘子来。”
1830年代,巴尔扎克经常从巴黎退隐到小城萨谢。在这个宁静的环境里,没有了大城市的嘈杂,他能够集中精力写作。他会待在让·德·马戈讷(朋友兼母亲的情人)的城堡里。即使是做客,他也严守作息,晚上十点上床,凌晨两点在闹铃中醒来。他会一直写作到下午很晚,一整天也没别的进食,除了吐司和咖啡。然后,他会放下手头的活,花几个小时与城堡主人及其他客人一起吃晚饭。对于巴尔扎克来说,写作总是优先的,远比社交和睡觉重要得多。这个勤勉的作者相信,“睡得太多会困扰人的心志使其反应迟钝”。他依靠他钟爱的饮品,来让自己的脑子保持活力。
巴尔扎克每天要喝五十杯咖啡,而且浓度不够还不行。在萨谢的时候,他要花半天时间外出采购优质咖啡豆。他喜欢劲头非常足的土耳其混合咖啡,为了确保强有力的效果,甚至发明出自己的一套做咖啡的方法。按照他的推论,少量的水和更精细的研磨,可以让饮品的效力极其强大。当觉得咖啡的作用在减弱时,巴尔扎克就加大摄入量。而当他需要应急时,便直接嚼生咖啡豆。咖啡有副作用。他承认,是咖啡让他变得“莽撞,脾气暴躁”,变得喜怒无常。尽管如此,他还是选择继续喝咖啡。他就靠此来维持他长时间的工作。他说:“(咖啡)给了我们一种能力,让我们能够从事较长时间的脑力劳动。”
巴尔扎克差不多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写作。他待在书桌边笔耕的时间,比大多数作家都多。他无止境地投身的结果,就是他的大量作品。1833年4月,在写给叙尔维尔的信中,巴尔扎克说:“一个人在十二个小时内,可以让很多黑字落在白纸上。”而总有一杯像恢复剂一样的咖啡在手边,以帮助巴尔扎克刺激他的突触。对于巴尔扎克来说,要想维持他的不懈计划,灵丹妙药必不可少。即使他的写作工具,也在努力跟上这种近乎残忍的献身。在给叙尔维尔的同一封信里,巴尔扎克说:“可怜的笔!它应该是钻石做的,才不至于这么快就用坏。”
强迫症与爱鸟人狄更斯
1846年6月,一个寄给查尔斯·狄更斯的箱子抵达瑞士洛桑。箱子里装着各种不拘一格的小雕像:两个铜制的、浑圆的癞蛤蟆,被定格在剑斗高潮结束之时;古怪的卖狗人被他的小狗围着,也是铜制的;一个在树叶上保持平衡的小兔子。除了这个迷你型的小动物园,里面还装着一把裁纸刀、一个绿花瓶、一本台历、蓝墨水,以及一些羽毛笔。在着手写他的小说《董贝父子》之前,狄更斯需要所有这些物品都摆放在正确的地方。
对于这些安坐在写字桌上的装饰品,狄更斯有着深深的依赖。他的儿子将它们描述为某种“在写作的间隙,供他的目光停靠”之处。从这熟悉的情景中,他找到了创造的安慰。所以这套珍贵的组件一到,狄更斯就在书桌上摆好它们。随着舞台布景到位,他终于可以动笔写有关董贝家的故事了。
无论在哪儿,外出还是居家,狄更斯都会调整周围的环境,以适合他的需要。他要求他的书房在每个地方都有同样的设计,而且这种偏好不限于书房。每到一个新地方,他会在入睡前安排好一切,从家具到行李。伊莱扎·林恩·林顿回忆说,狄更斯甚至连床的朝向都特别讲究,一定要是南北朝向。她说:“他以一套有关地电流和正电或负电的论证来支持他的异议。它可能只是一个幻想,但对他来说,足够真实。”
狄更斯在家里很强调秩序。对于有着十个孩子的他来说,这并不容易。在很少的情况下,他才允许自己的私人空间被打扰。狄更斯的书房总是纤尘不染,但他对干净的需求遍布整个家中——狄更斯每天都要检查孩子们的房间。
他保持着不变的写作惯例,每天从上午九点写到下午两点。在这段时间里,他希望能够享有全然的安静。他更喜欢使用蓝墨水,但他的选择不是基于颜色偏好,而是因为有一种特殊的蓝墨水比其他颜色干得更快,这意味着他可以省掉用吸墨纸吸墨这件麻烦事。下午,狄更斯通常会出去走一走,不是漫步;他的步子相当快。
虽然狄更斯喜欢带着书房旅行,但有时他只是需要逃避。成名作《匹克威克外传》面世时,狄更斯不在伦敦。所以他决定,为了图个吉利,以后其他作品首版那天,他要不在城里。如果一个朋友顺道上门拜访,祝贺他新作问世,很可能狄更斯正远离城市,希望再一次撞上好运。
狄更斯对鸟迷得不行。他有一只会说话的乌鸦,名叫格里普。狄更斯很钟爱这只喜欢搞恶作剧的鸟。它经常大喊“哈喽啊,老姑娘”,或者“我是个魔鬼”。后来,狄更斯以这只宠物为原型,在小说《巴纳比·拉奇》中描绘了一只同名的、饶舌的乌鸦。爱伦·坡认为,狄更斯本可以更好地利用这只会说话的鸟。他在评论《巴纳比·拉奇》时说:“(格里普的)叫声在戏剧发展过程中,本可以具有预言的性质。”如此评断,使许多学者相信,格里普是爱伦·坡最著名的诗——《乌鸦》的灵感来源。
弗兰纳里·奥康纳也从鸟身上汲取灵感,不过她的鸟长着完全不同的羽毛。在还是孩子时,奥康纳就有一只能够倒着走的鸡,这一才能使她出现在新闻影片的片段里。
奥康纳有各种禽鸟:鸡、野鸡、鸭子、火鸡、鹌鹑……还给其中一些起了名字。不过,孔雀才是她真正的激情之所在。二十多岁时,奥康纳曾邮购过六只雄孔雀、一只雌孔雀和四只雏孔雀。它们一下子就迷住了她。最终,有四十只孔雀像炫耀一般,昂首阔步在她的安达卢西亚农场上。这些引人注目的生物,也出现在她的小说里。她还专门为它们写了随笔《众鸟之王》。
在自传中,叶芝曾写到乔治·摩尔对一只乌鸫的强烈情感。摩尔住在都柏林时,每天凌晨,这只鸟会停在街对面的花园,为他唱小夜曲。摩尔让公寓的窗户开着,以便能一边写作一边享受乌鸫的歌声。从某个时候起,摩尔开始担心起这位长着翅膀的朋友的安全。摩尔的邻居养了一只猫,它可能会将乌鸫当作一顿美餐。起初,这位忧心的作家只是朝这只猫扔石头。之后,他更进一步,安了个捕捉器,想逮住这个讨厌的家伙。最后,摩尔的邻居向当地防止虐待动物组织举报了他的这种对待猫的古怪行为。摩尔告诉叶芝,他没有抓住猫,却意外地捕获了那只鸟。关于这次诱捕,叶芝虽然相信摩尔所讲的绝大部分,却还是写道:“这个故事剩余的部分让我充满怀疑。
喜欢给冰箱除霜的海明威
海明威在古巴的家名为Finca Vigga,意为“瞭望山庄”。尽管在房子旁边的高塔里有自己的书房,海明威还是选择在舒适的卧室里写作。他为自己的脑力活动创造了一个别致的工作区域:一个靠墙的中等大小的书柜被用作写字台,打字机的两旁堆满了书和稿纸。海明威就这样穿着舒适的乐福鞋,俯身在架子上写作。墙上的羚羊头标本下,挂着一张字数统计表。海明威每天填到表上的数字通常是五百左右。
海明威在古巴每天开工很早。从早上六点半到正午,他整个上午的时间都用来写作。他会在卧室边写边吃早餐。这几个小时里,心爱的宠物一直陪在他身边。瞭望山庄里一度有五十来只猫和十几只狗。海明威最喜欢的四脚朋友,是一只叫黑狗的史宾格犬和一只叫博伊西的猫。在写给布赖特的信里,他谈及黑狗:“它知道我的写作在某种程度上与煎牛排有关,所以费老劲地要把我带到打字机跟前。”
桑顿·怀尔德说海明威每天开始写作前,要削好二十支铅笔。后来接受乔治·普林顿为《巴黎评论》所做的采访中,海明威驳斥了这一说法:他甚至都没有那么多铅笔,“一天写下来,如果顺手的话,也就用掉七支二号铅笔”。
不过毫无疑问,海明威写初稿时最喜欢用铅笔。他说:“如果你用铅笔写作,你就有三次不同的机会,以检查读者是否能理解你想传达的东西:首先是通读完一遍时;之后,在打出来时,你又得到一次修改的机会;在校样上又有一次。这样,一开始使用铅笔,就为你增加了三分之一的修改机会。”
在灵感枯竭之前离开书桌,也许是海明威最重要的一条写作准则。他向普林顿解释这个过程时说:“你写到某个地方,觉得自己劲还没用完,并且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这时你停下来,直到第二天再埋头接着写。”次日清晨来到稿纸堆前,海明威会先修改新写的段落,然后在改到昨天搁笔的地方时,他知道自己下一步要写什么。他说:“你只要能开始就没问题,冲动自己会来。”
在《巴黎永存我心》一书中,记者阿尔特·布赫瓦尔德记下了海明威给作家的另一条建议。布赫瓦尔德回忆说,他的一个朋友见到海明威后问,一个人如果想成为作家,需要做什么。海明威回答这个有志青年说:“首先你得给冰箱除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