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后续诸文

更新: 2019-05-08 14:59:00

故乡和童年,永远是回忆散文取之不尽的源泉。现在的许多孩子,好像就只剩下做作业这一件“可歌可泣”的事了,他们将来想写几篇回忆散文的时候怎么办呢。

鲁迅的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写成于1926年2月至11月间,前一半写于北京,后一半写于厦门,陆续在《莽原》上发表,当时总题为“旧事重提”;到1927年夏天加以编辑整理,写定序跋,一年后由北京未名社出版印行。

《朝花夕拾》的正文凡10篇,“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朝花夕拾·小引》),行文自然是以叙事为主,但鲁迅是喜欢发议论的,散文的写法本来就相当自由,1926年又是鲁迅经历特别复杂、情绪多有波动的一年,于是这些回忆文往往议论风生,有时甚至占了较大的比重,直到他为该集写后记,仍然自称“乱发议论”——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很别致的文体,与常见的那种以叙事为主、间有抒情的回忆散文颇为不同。

鲁迅这些不同凡响的回忆文,至今仍然极为读者爱重。

既有《朝花夕拾》这样成功的先例,鲁迅后来还要继续写下去吗?

因为忙于更迫切的工作,特别是杂感的撰写,回忆文基本不再写了,更没有形成集子。值得注意却往往被忽略的是,后续的文章他也还是写过几篇的。这些文章散见于他后来的杂文集中,如果钩出排列,也足以成为一个旁逸斜出的小小的系列。

这里首先有一篇《我的种痘》,接种牛痘疫苗总是小时候的事情,一看这题目,就知道鲁迅回到“旧事重提”这个旧领域来了。

此文写于1933年6月底,其时国民党的文化围剿加剧,鲁迅发表杂感的一个重要阵地《自由谈》受到很大压力,声明今后只能多谈风月。这时生活书店及时推出一个由左翼主导而倾向不是很鲜明的大型文学刊物《文学》,请鲁迅赐稿,为了适应这个刊物的需要,他便轻车熟路地采用先前夕拾朝花似的笔墨,写下了这篇关于童年时代的回忆,稍后发表于该刊第一卷第二号(1933,8,1),未尝入集,直到很晚的时候才收入《集外集拾遗补编》。

接种牛痘现在是普通不过的事情,不容易记得,所以一般来说很难成为文章的题目。但鲁迅的情形不同,那时的种痘还是古法与洋法同时并存,而大众更无人为之打疫苗,只能够求神拜佛、听天由命。鲁迅出生于大户人家,接种的是洋派的牛痘,但那过程显得很有中国传统的仪式感——

那时种牛痘的人固然少,但要种牛痘却也难,必须待到有一个时候,城里临时设立起施种牛痘局来,才有种痘的机会。我的牛痘,是请医生到家里来种的,大约是特别隆重的意思,时候可完全不知道了,推测起来,总该是春天罢。这一天,就举行了种痘的仪式,堂屋中央摆了一张方桌子,系上红桌帷,还点了香和蜡烛,我的父亲抱了我,坐在桌旁边,上首呢,还是侧面,现在一点也不记得了。这种仪式的出典,也至今查不出。

这一段记载,带有浓厚的新旧交替时代的风俗画韵味。先前整本的《朝花夕拾》,也正因为其中多有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种种风俗画而为读者所喜闻乐见。书里到处是鲜活的历史场景。

历史书里的历史,充满了国家大事、帝王将相、忠臣孝子、英雄豪杰,却往往看不到普通人的生活状态、民间的风俗习惯;这些只能求之于野史笔记、回忆散文。文学是人学,凡涉及民俗之文,总是可补史书之未备。

鲁迅前后种过4次牛痘,最后一次已经40多岁了。《我的种痘》继续写道:

现在的办法,譬如半岁或一岁种过痘,要稳当,是四五岁时候必须再种一次的。但我是前世纪的人,没有办得这么周密,到第二、第三次的种痘,已是二十多岁,在日本的东京了。第二次红了一红,第三次毫无影响。

最末的种痘,是十年前,在北京混混的时候。那时也在世界语专门学校里教几点钟书,总该是天花流行了罢。正值我在讲书的时间内,校医前来种痘了。我是一向煽动人们种痘的,而这学校的学生们,也真是令人吃惊,都已二十岁左右了,问起来,既未出过天花,也没有种过牛痘的多得很。

况且去年还有一个实例,是颇为漂亮的某女士缺课两月之后,再到学校里来,竟变换了一副面目,肿而且麻,几乎不能认识了……

……我在讲堂上又竭力煽动了,然而困难得很,因为大家说种痘是痛的。再四磋商的结果,终于公举我首先种痘,作为青年的模范,于是我就成了群众所推戴的领袖,率领了青年军,浩浩荡荡,奔向校医室里来。

虽是春天,北京却还未暖和的,脱去衣服,点上四粒豆(痘)浆,又赶紧穿上衣服,也很费一点时光。但等我一面扣衣,一面转脸去看时,我的青年军已经溜得一个也没有了。

自然,牛痘在我身上,也还是一粒也没有出。

鲁迅后来说:

我一向是相信进化论的,总以为将来必胜于过去,青年必胜于老人,对于青年,我敬重之不暇,往往给我10刀,我只还他一箭。然而后来我明白我倒是错了。这并非唯物史观的理论或革命文艺的作品蛊惑我的,我在广东,就目睹了同是青年,而分成两大阵营,或则投书告密,或则助官捕人的事实!我的思路因此轰毁,后来便时常用了怀疑的眼光去看青年,不再无条件的敬畏了。(《三闲集·序言》)

鲁迅进化论思路固然是在重大历史转折之际因残酷的阶级斗争的教训而被轰毁的,而此前的一些所见所闻所感,也早已在动摇他早年形成的思路。这一次种痘事件中青年军的溃散,也未尝不是其中的一个令人感慨系之的故事。

所以早在鲁迅去广东之前,就是他还在北京的时候,就已经有不少“用了怀疑的眼光去看青年”的言论,例如他在散文诗《希望》中就有过这样的疑问:“然而现在何以如此寂寞?难道连身外的青春也都逝去,世上的青年也多衰老了吗?”

到鲁迅垂老之年,他又连续写了两篇回忆文,这就是《我的第一个师父》和《女吊》,后来都由许广平编入《且介亭杂文末编》。

鲁迅的第一个师父是绍兴长庆寺的住持龙师傅,周家为长孙鲁迅的健康成长起见,很早就把他舍在这庙里,因为那时有一种现在看去很奇怪的理论,就是要让小孩子显得比较卑贱,这才不会有什么意外和危险——

中国有许多妖魔鬼怪,专喜欢杀害有出息的人,尤其是孩子;要下贱,他们才放手,安心。和尚这一种人,从和尚的立场看来,会成佛——但也不一定——固然高超得很,而从读书人的立场一看,他们无家无室,不会做官,却是下贱之流。读书人意中的鬼怪,那意见当然和读书人相同,所以也就不来搅扰了。这和名孩子为阿猫阿狗,完全是一样的意思:容易养大。

以下贱为安全,这里很有点道家的意思:居高则危,高处不胜寒,还不如在下面暖和。

一般的和尚无家无室,而龙师傅却是有老婆的,公开住在一起,生过四个儿子。文章中重点说到自己的三师兄,此人也是和尚,后来也有老婆,他的逻辑是:“和尚没有老婆,小菩萨哪里来!?”这话倒也无从反驳。

鲁迅回忆往事,记叙经历,总是如此有料有趣。这里面也许会有些虚构的成分。鲁迅小时候是“不到一岁,便领到长庆寺里去,拜了一个和尚为师了”,后来的来往大约不会太多,文章中某些地方,估计是未必能一一落实的。回忆散文有一点虚拟的成分是不足为奇的。

在《朝花夕拾》的后续诸文中,《女吊》一篇最为出名,它同《朝花夕拾》的前后联系也最为分明,鲁迅明确地写道:

我以为绍兴有两种特色的鬼,一种是表现对于死的无可奈何,而且随随便便的“无常”,我已经在《朝华夕拾》里得了绍介给全国读者的光荣了,这回就轮到别一种。

《女吊》一文详细写到绍兴目连戏中这种复仇的女鬼,到最后更以高八度的笔墨强调地写道:

被压迫者即使没有报复的毒心,也决无被报复的恐惧,只有明明暗暗,吸血吃肉的凶手或其帮闲们,这才赠人以“犯而勿校”或“勿念旧恶”的格言——我到今年,也愈加看透了这些人面东西的秘密。

此文写作的着力点大约也就在这几句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前文详述的种种,都是为这几句作出的铺垫。鲁迅晚年已是国际国内形势巨变的前夜,他高瞻远瞩,预计在今后结成某种统一战线的时候,仍然有必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旧账无从一笔勾销。所以他提出“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不赞成“国防文学”。作此文之前的半个月,他在《死》一文中提出七条遗嘱,前五条为一组,属于家事,后两条则升华到更广大的领域,说是——

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

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同他接近。

就思想而言,《女吊》一文是接着这第七条遗嘱往下写的,而从行文的路径来说,却又正是遥接《朝花夕拾》中的《无常》那一篇。鲁迅的文章虽然文体多样而以杂感为最多,却仍然是一个有机的系统。

因为大的格局是回忆散文,《女吊》中自应有关于个人的经历的回忆,从这里我们得以知道,他固然是乖巧的孩子和勤奋的学生,却也有些顽皮,会背着家长有些独立的行动。在当地社戏戏文开始前的“起殇”中,有一个召集鬼魂前来看戏的序幕,这时的演出者除了一个领头的是正式的演员以外,大抵是临时客串的孩子,少年鲁迅也曾以这种群众演员的身份粉墨登场——

在薄暮中,十几匹马,站在台下了;戏子扮好一个鬼王,蓝面鳞纹,手执钢叉,还得有十几名鬼卒,则普通的孩子都可以应募。我在十余岁时候,就曾经充过这样的义勇鬼,爬上台去,说明志愿,他们就在脸上涂上几笔彩色,交付一柄钢叉。待到有十多人了,即一拥上马,疾驰到野外的许多无主孤坟之处,环绕三匝,下马大叫,将钢叉用力的连连刺在坟墓上,然后拔叉驰回,上了前台,一同大叫一声,将钢叉一掷,钉在台板上。我们的责任,这就算完结,洗脸下台,可以回家了,但倘被父母所知,往往不免挨一顿竹篠(这是绍兴打孩子最普通的东西),一以罚其带着鬼气,二以贺其没有跌死,但我却幸而从来没有被觉察,也许是因为得了恶鬼保佑的缘故罢。

故乡和童年,永远是回忆散文取之不尽的源泉。现在的许多孩子,好像就只剩下做作业这一件“可歌可泣”的事了,他们将来想写几篇回忆散文的时候怎么办呢。

鲁迅后来撰写的这些回忆散文中岔出去的叙述和议论,读来颇多趣味。单一的叙事弄不好就成为流水账,容易令读者疲劳。

《我的第一个师父》一文写道,当年和尚给治丧的阔人家里做法事,逢七念经以超度亡灵,其中有一个七日须举行“解结”的仪式。

这样的民俗大有意味。冤家宜解不宜结,如果不能解结于生前,也必须补救于死后,这是很有道理很有人情味的。

这种请和尚们来解的“结”往往出于治丧之家的小姐或少奶奶们的制作,其中颇有加工精细、很难解开的;小和尚们且唱且解,一时未能完成,就暗暗地藏到僧袍的大衣袖里去。做法事原来也可以有这等小动作。

鲁迅说:“这种宝结带回寺里,便保存起来,也时时鉴赏,恰如我们的或亦不免偏爱看看女作家的作品一样。”这里最后的比拟真所谓神来之笔,也可以说是见道之言。

《我的种痘》也很有趣。这里的行文有两条线索,一条当然是几番的种痘,另一条则是由种痘引出来的玩具。鲁迅说,自己第一次种痘时表现很好,没有哭,于是父亲送他两件玩具:一只鼗鼓,一个万花筒。后者花样百出,层出不穷,最是好玩,后来就背着大人拆下来研究其中的奥妙,可惜弄不清楚,而再想复原,又根本做不到了。

后来到自己儿子那儿种痘,也买了一个万花筒来送他,还是某大公司制造的,而水平很不行,远不及自己小时候玩的那一个,“不但望进去总是昏昏沉沉,连花朵也毫不鲜明,而且总不见一个好模样。”

就这么一个万花筒的变迁,鲁迅发了一大通议论。他说,小时候的东西好吃好玩,老了以后总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其原因可能有两条,一是自己的感觉迟钝了,二是确有一些东西比过去退步,尽管总的来说世界是在进步,不断地进步。

这两条真所谓放之四海而皆准。人生最快乐的是童年,而最平静的则是老年。

写散文尤其是回忆散文,总得有些余裕才好。死死地抱着中心来写,不敢越雷池一步,用于写认罪书或检讨大约是对路的,写散文,就未免显得精神太紧张,简直是有点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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