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与绰号,这是个有意思也有意义的话题。
绰号,也叫诨名、混号、外号,也是一种人名,是一种别名。从民俗学上说,它是一种民俗事象;从文学上说,它可归入俗文学创作。绰号,有高明与不高明之分,善意与恶意之分,褒义与贬义之分,文雅与粗俗之分。绰号是一种值得研究的文化现象。
历史名人的绰号,乃其史迹之一,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其性格和风貌的某一侧面。有的历史人物绰号颇多,或是爱给别人起绰号,这就形成了人物与绰号的一些瓜葛。鲁迅就是一位绰号颇多,也爱给别人起绰号的人物。从这些绰号中,颇能看出鲁迅的一些性格、风貌和他与一些人的某种关系。鲁迅是一位很重视绰号的文学价值的作家,他在小说中创作了许多生动有趣、文化内涵丰厚的人物绰号。
鲁迅的绰号
鲁迅一生的名字很多,原名周樟寿,后改为周树人,字豫山,后改为豫才,笔名尤多,“鲁迅”是影响最广泛的笔名;此外,鲁迅还有一些绰号,这算是一种别名。
鲁迅最早的绰号是“胡羊尾巴”。这是他幼年时邻居给起的,意思是矮小灵活,聪明调皮。“胡羊”就是绵羊,绵羊的尾巴短而圆,晃起来很有趣。“胡羊尾巴”是绍兴方言,比喻小孩子聪明、调皮、活泼。有篇回忆文章说,一次大人打牌,拿樟寿(小鲁迅)逗趣,问他:“你愿意谁输谁赢呀?”樟寿应声答道:“我希望大伙一起赢!”引得众人夸赞: “这孩子真是个‘胡羊尾巴’,又聪明又善良。”俗话说,从小看大,从鲁迅小时候这个“胡羊尾巴”绰号,就可以看出他很早就具备善良、智慧和机警等特点。
鲁迅曾被小伙伴取过一个“雨伞”的绰号。鲁迅原本字“豫山”,后改为“豫才”,为什么改?就因为“豫山”被小伙伴叫成了“雨伞”。小鲁迅的自尊心很强,不喜欢让人“雨伞”“雨伞”地叫,便向父亲提议将“豫山”改为“豫才”,父亲觉得不错,就改叫“豫才”了。从这件事看出,鲁迅很早就萌生了一种凛然难犯的气质,为了不被人取笑,宁愿改名。
鲁迅有个笔名叫“何家干”,他在《申报》副刊《自由谈》上首次发表的杂文《“逃”的合理化》和《观斗》,用的就是“何家干”。这个笔名大抵脱胎于他小时候的一个绰号。十二三岁的时候,鲁迅在三味书屋随寿镜吾先生读书,同时帮助家里干活,不仅干农活,还去当铺典当物品,帮助病重的父亲买药,同学们见他很顾家很能干,就给他起了个“家干”的绰号。这个绰号似乎有点调侃,但又以夸赞的成分为多。后来鲁迅成了作家,便取了笔名“何家干”。这是个由绰号演变来的笔名,可能是为了纪念少年时的经历。
鲁迅在江南水师学堂上学时,同学钱玄同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猫头鹰”。钱玄同觉得鲁迅平时不修边幅,不爱说笑,常凝寂静坐,像个兀立枝头的猫头鹰,便送给他了这个绰号。当过北平大学校长的沈君默在《忆鲁迅》一文中对这个绰号解释说:“豫才的话不甚多,但是每句都有力量,有时候要笑一两声,他的笑声是很够引人注意的。玄同形容他神似‘猫头鹰’,这正是他不言不笑时凝寂的写真。”看来沈君默认为“猫头鹰”这个绰号对描摹鲁迅的神态还是挺贴切的。猫头鹰在西方文化里象征智慧,智慧女神雅典娜的爱鸟就是一只小猫头鹰,然中国民间却因猫头鹰叫声不好听,且喜夜间活动,而将其视为不祥之鸟。但钱玄同起这个绰号,绝不是将鲁迅视为不祥之人,而大约主要是调侃鲁迅的外表不大合群,有点怪异,或许也夹杂了一点欣赏鲁迅爱思考有智慧的成分。总之这个绰号不是嘲讽鲁迅的。
鲁迅在日本留学期间,得了一个绰号“富士山”。缘起是,鲁迅将成群结队的清国留学生盘着辫子戴学生帽,比喻为一座座行走的富士山(鲁迅在回忆性散文《藤野先生》中写了这个情况),同学王立才觉得这个比喻很形象也很有趣,便把“富士山”作为绰号送给了鲁迅。这个绰号没有贬义,多少还含有夸赞鲁迅有创意的意思。鲁迅的民族意识很强,对“金钱鼠尾”的清朝辫子一向反感,他说清国留学生的脑袋像富士山,实际是在嘲讽清朝的腐朽和清朝子民的愚昧。留日期间,鲁迅毅然剪掉了自己的辫子,以示与清朝决裂。
剪辫回国后,鲁迅又得了一个与剪辫有关的绰号“假辫子”。鲁迅回国后任绍兴中学堂教员兼监学,当时正值清政府捕杀“乱党”,剪了辫子的人会被视为“乱党”,于是鲁迅便弄了条假辫子,再戴上瓜皮帽来遮掩,一些剪了辫子的同学也纷纷仿效,于是鲁迅便有了“假辫子”的绰号。戴假辫子是自我保护,是向清廷斗争的一种方式。“假辫子”这个绰号,既是对鲁迅的赞扬,也含有嘲弄清廷的意味。鲁迅后来在小说和杂文中屡屡提及清末剪辫的事,显然与他自己曾经历过剪辫风波有关。“假辫子”这个绰号,实际上是闪烁着一抹清末民族革命的亮色的。
五四运动前,钱玄同、马幼渔等一些鲁迅的文坛朋友给鲁迅起过一个“方老五”的绰号。起因是刘半农常爱说“见到了鲁迅”云云,朋友们便嘲讽他有点像《儒林外史》里那个有点势利的成老爹总爱说“见到了安徽盐商方老五”云云,于是“方老五”便顺势成了鲁迅的绰号,周作人、周建人也便被连及称为“方老六”“方老七”。鲁迅在文学上卓有成就,刘半农钦敬之,所以在朋友面前说起鲁迅时,便难免流露一点与之相交的荣耀感,这颇似后来的文人们炫耀“我的朋友胡适之”。从“方老五”这个绰号,颇可想见鲁迅当时在文坛上的声望。鲁迅写过一篇短篇小说《端午节》,里面的主人公叫“方玄绰”,是个“披着新衣的旧式文人”。有研究者认为,“方玄绰”之名源于鲁迅的绰号“方老五”。这个说法,似乎多是推想,然可聊备一说。
“白象”,是作家林语堂给鲁迅起的一个绰号。许广平说,鲁迅的老朋友林语堂说鲁迅是“一头令人担忧的白象”;又解释说,大象一般都是灰色的,白象很少见、很特别,所以很可贵,也就令人担忧。这种解释有一定道理。然而林语堂本人并没有对这个绰号做过什么解释。林语堂精通英文,在英文里,“白象”是形容一种昂贵却没有大用途,又不能丢弃,保养又很费劲的物品,这种物品当然是令人担忧的。林语堂起“白象”这个绰号,似有一点英文里的意思,但林的用意肯定不是讥讽,而是一个友好的、暗含着一点替鲁迅担忧的意味。这是个雅致和耐人寻味的绰号。
鲁迅还有个绰号叫“鲁疯子”。这是鲁迅任中山大学文学系主任兼教务主任时,许广平给起的。这在鲁许两人的通信集《两地书》中有记载。表面看,这是一个不雅的绰号,但实则是许广平对鲁迅的昵称。一个“疯”字,也许是嗔怪鲁迅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于写作的勤奋劲儿,也许是钦敬鲁迅以笔作枪、与恶势力搏战的奋勇劲儿。对于鲁迅的“疯”,鲁迅家人是了解得最深的。鲁迅长孙孔令飞曾讲过一件鲁迅的“疯事儿”,说鲁迅曾在相思树下思念许广平,忽然来了一头猪吃树叶,打扰了他的思绪,于是鲁迅便与这头猪“搏斗”了一番。鲁迅的所谓“疯”,实际是一种执着、一种韧性、一种刚劲、一种天地不怕的胆量。
鲁迅的老师章太炎也有“疯子”的绰号,人称“章疯子”。在《关于太炎先生的二三事》一文中,鲁迅赞扬章太炎与保皇党的斗争“所向披靡,令人神旺”,这正是在赞扬章太炎勇敢、执着的“疯劲儿”。前有“章疯子”,后有“鲁疯子”,师生二人都是执着、勇敢的革命家。
鲁迅还被人起过一个“拼命三郎”的绰号。1909年,鲁迅在浙江两级师范学堂任教时,因反对学堂监督夏振武的所谓“廉耻教育”而罢教,夏振武等人便给鲁迅起了一个绰号,叫“拼命三郎”。这个绰号并非夸鲁迅是好汉,而是说鲁迅与梁山的匪类一样。鲁迅在一篇杂文中感慨说,旧时锻炼人罪常给人起恶绰号,如讼师要控告张三李四,便称“六臂太岁张三”“白额虎李四”,县官一看,不问事迹,便知是恶棍。(《华盖集·补白》)又说过,“直到后来的讼师,写状之际,还常常给被告加上一个诨名,以见他原是流氓地痞一类”(《五论“文人相轻”——明术》)。鲁迅被夏振武叫做“拼命三郎”,正与恶讼师叫人“六臂太岁”“白额虎”相同,都是用恶绰号罪人。绰号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变人境遇,这是鲁迅观察社会的一个发现。但鲁迅也认为这个招数效果有限,随着师爷断案经验的增长,此招也就不那么灵了。
“绍兴师爷”“刀笔师爷”,是陈西滢、苏雪林等一向与鲁迅不和的文人送给鲁迅的恶名,这个恶名在那些与鲁迅不睦或结仇的人那里,实际上成了一个绰号或准绰号。苏雪林在一篇批评、挖苦鲁迅的长文《我论鲁迅》中说:“鲁迅一辈子运用他那支尖酸刻薄的刀笔,叫别人吃他苦头,我现在也叫这位绍兴师爷吃吃我的苦头。”绍兴师爷,或曰刀笔师爷,在晚清特别是在民国,名声很不好,以致成为以刀笔坑人杀人的坏人的代名词(按,这种代名词其实并不准确,对绍兴师爷应做全面评价),所以“绍兴师爷”这个绰号,完全是诽谤性的,是一种诬蔑。鲁迅的笔,确实如匕首投枪,但所针对的是恶势力,是国民劣根性,虽然有时也尖刻,也误伤过好人,但绝非什么害人的绍兴师爷的刀笔。鲁迅对于“绍兴师爷”这个恶名恶绰号,当然是极为反感和气愤的,故在一些文章中做了必要的自我辩诬和反击。
鲁迅给人起的绰号
鲁迅给人起过不少绰号。但关于鲁迅是否常给人起绰号,也有不同的看法。周作人说:“鲁迅不常给人起诨名。但有时也要起一两个。”(《关于鲁迅三数事·诨名》)鲁迅的好友许寿裳说:“鲁迅对人,多喜欢给予绰号,总是很有趣的。”(《亡友鲁迅印象记》)根据我所看到的材料,许寿裳的说法应该更准确。可以说,鲁迅一生都喜欢给别人起绰号。
鲁迅给别人起的绰号,总是事出有因,有“生活出典”的,一般来说充满善意,没有损人挖苦人之意,即使略带调侃,也不让人反感,有的绰号还让人喜欢,但若是嘲讽自己所厌恶的人,起的绰号则比较刻薄。
鲁迅给人起绰号,可以追溯到他的童年。他曾给三弟周建人起过“馋人”和“眼下痣”的绰号,还把好哭鼻子的女生叫“四条”,意思是鼻涕眼泪一块儿流。一次因为吃冰,房客沈四太太阻拦说“吃了要肚子痛”,结果遭到了母亲的责骂,他便给沈四太太起了个“肚子痛”的绰号,抒发了一下小小的不满。
谐谑轻松的绰号,在鲁迅所起的绰号中占相当比例,这类绰号基本就是开玩笑,没有恶意。鲁迅在北京大学讲课时,同事中有位叫川岛的青年教授,留了个学生头,在教授群里挺扎眼,鲁迅就管他叫“一撮毛”,见面时常亲切地叫他“一撮毛哥哥”。钱玄同与鲁迅同门受教于章太炎,鲁迅给他起过一个诙谐的绰号,叫“爬来爬去”。其本事是,钱玄同与鲁迅、周作人、朱蓬仙等在日本听章太炎讲国学课时,钱玄同在课余谈天时说话最多,且常在席上爬来爬去,鲁迅便赠以绰号“爬来爬去”。从这个绰号颇可以想见青年时代的鲁迅和钱玄同等人,同堂听章太炎授课时的风貌。后来,鲁迅把“爬来爬去”简化成了“爬翁”,他在给周作人的一封信里说:“见上海告白,《新青年》二号已出,但我尚未取得,已函爬翁矣。”“爬翁”即钱玄同。海婴是鲁迅的爱子,鲁迅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小狗屁”。这个滑稽、戏谑的绰号,浸透了鲁迅的舐犊之爱。
在鲁迅所起的绰号中,有一类可谓之“亦庄亦谐的绰号”,这种绰号多具有某种思想意义,耐人寻味。他给维新人物蒋智由起了一个绰号叫“无威仪”,即这种亦庄亦谐的绰号。蒋智由原本是主张反清革命的,但后来变了。一次谈服装问题,蒋竟夸赞清朝的红缨帽有威仪,而嫌自己戴的西式礼帽无威仪,后来他又主张君主立宪。鲁迅不满蒋智由的倒退,便把“无威仪”作为绰号送给了他。
鲁迅曾给翻译家严复起过两个绰号,一个是谐谑轻松的,叫“严不佞”,一个是亦庄亦谐的,叫“载飞载鸣”。“不佞”是旧时文人的一种自谦说法,谓自己不才。严复说话写文时总爱说“不佞怎样”,鲁迅便给他起了个“严不佞”的绰号。“载飞载鸣”这个绰号应该与鲁迅和章太炎对严复的译文不满有关。章太炎曾批评严复的译文说:“申夭之态,回复之词,载飞载鸣,情状可见;盖俯仰于桐城之道左,而未趋其庭庑者也。”(《太炎文录·别录》卷二《社会通诠商兑》)这是说严复的译文有八股文气,虽学了些桐城派皮毛却没能登堂入室,“载飞载鸣”四个字是状其文风。鲁迅与太炎师一样,也对严复的文风持批评态度,他写道:“所谓‘桐城谬种’和‘选学妖孽’,是指做‘载飞载鸣’的文章和抱住《文选》寻字汇的人们的。”(《五论“文人相轻”——明术》)“载飞载鸣”,已成了“桐城谬种”的一个符号,鲁迅便把它作为绰号送给了有桐城派遗风的严复。后来,有好事者把鲁迅给钱玄同和严复起的绰号凑在一起做了一幅对联:“钱玄同爬来爬去,严几道载飞载鸣”,是很有趣的。严复,字几道。
鲁迅曾给许广平起过两个绰号,一个是谐谑轻松的,叫“小刺猬”,一个是亦庄亦谐的,叫“害马”。“小刺猬”表现了鲁迅与许广平的亲昵。鲁迅平时很喜欢刺猬,在北京时曾买过一个石刻的刺猬,用作镇纸。因为喜欢刺猬,便用作绰号来称呼亲爱的人。“害马”这个绰号,源出女师大风潮。在女师大风潮中,校长杨荫榆在开除许广平等人的布告中说:“即令出校,以免害群。”指斥许广平等人是害群之马。于是,鲁迅索性将“害马”作了许广平的绰号。鲁迅在给许广平的一封信里说:“尚希曲予海涵,免施贵骂,勿露‘勃谿’之技,暂羁‘害马’之才……”给母亲写信时说:“母亲放心,害马现在很好……”害马,即许广平。这个绰号,既严肃又诙谐,自我调侃中透出对杨荫榆的轻蔑。
鲁迅对自己厌恶的人,有时会用绰号加以挖苦,有的绰号还起得很刻薄,例如给史学家顾颉刚起得绰号就很刻薄。顾颉刚患有红鼻病,鲁迅就给他起了个“鼻公”的绰号,或称“红鼻”“鼻”。在与友人的通信中,鲁迅常以“红鼻”代称顾颉刚,在历史小说《故事新编·理水》里,为影射顾颉刚,塑造了一个鼻子有病的“鸟头先生”。这种用生理缺陷起绰号的方法,当然是不厚道的。
本来,鲁迅一向也是反对用小说搞人身攻击的,但为何对顾颉刚如此挖苦呢?原因是,顾曾说鲁迅的力作《中国小说史略》有抄袭之嫌,鲁迅极为愤恨,与顾结下了死怨,愤然回击,方式也就不那么文雅了。关于《中国小说史略》是否抄袭,胡适曾替鲁迅辩诬,认为此书并非抄袭之作,并评价说,鲁迅的小说史研究“是上等工作”。
今天来看,鲁顾两位大师结怨是一桩很遗憾的事,顾不该那么说,鲁也不该那么起绰号。所幸的是,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的经典地位,顾颉刚的大史学家的地位,都早已为社会所认可,所推重。
鲁迅小说里的绰号
品读文学作品,不可小看绰号的作用,一个精妙传神的人物绰号,会使这个人物及相关作品长久地活在读者脑海里,如《水浒传》里一百零八将的绰号,对《水浒传》的影响和流传作用巨大,所以文学理论中有“绰号文学”的名目。
鲁迅作为语言大师和小说家是极看重绰号创作的,他说:“创作难,就是给人起一个称号或诨名也不易。假使有谁能起颠扑不破的诨名的罢,那么,他如作评论,一定也是严肃正确的批评家,倘弄创作,一定也是深刻博大的作者。”(《五论“文人相轻”——明术》)看看,鲁迅是多么重视绰号的创作!他把好的绰号称为“颠扑不破的诨名”,还认为能起佳妙绰号的作者,在评论和创作上也一定是高手。一百零八将的绰号,正是鲁迅所说的“颠扑不破的诨名”。鲁迅很赞赏这些绰号,曾分析说,“花和尚鲁智深”和“青面兽杨志”的取名着眼在形体,“浪里白条张顺”和“鼓上蚤时迁”的取名着眼在才能,可知鲁迅曾对《水浒》绰号作过细致的思考。
鲁迅在自己的小说中,也创作了许多颠扑不破的绰号。例如,人们熟知的“孔乙己”“阿Q”“豆腐西施”“假洋鬼子”“九斤老太”等等,都是颠扑不破的绰号。一提到这些绰号,仿佛它的主人会一下子走到你的面前。《孔乙己》写道:“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这个绰号,充满古旧酸腐的气息,对刻画孔乙己这个落魄穷酸的旧式读书人的形象,起了极重要的作用。试问,要想刻画孔乙己其人的风貌,还有比“孔乙己”这个绰号更合适更精妙的名字吗?“阿Q”这个名字,或曰名号,实际也是个绰号,创作它,鲁迅是花了很大心思的。在《阿Q正传》开篇,鲁迅用相当篇幅来解说这个“阿Q”,并借此反映阿Q的社会地位等。“孔乙己”和“阿Q”皆为中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中的经典人物,之所以能成为经典人物,颠扑不破的绰号起了不小的作用。这样的绰号恐怕也只有深刻博大的鲁迅才能起得出。
鲁迅曾注意到俄罗斯民族有擅长给人起绰号的本领。他在《五论“文人相轻”——明术》一文中说,果戈理曾夸俄国人善于给别人起名号,“名号一出,就是你跑到天涯海角,它也要跟着你走,怎么摆也摆不脱”。《鲁迅全集》的编者在注释此文时抄录了果戈理在《死魂灵》中说的原话:“俄罗斯国民的表现法,是有一种很强的力量的。对谁一想出一句这样的话,就立刻一传十,十传百;他无论在办事,在退休,到彼得堡,到世界的尽头,总得背在身上走。”原来,俄罗斯人起名号绰号的创造力竟这么强,遗憾的是我没能看到具体的例子。我倒是觉得,若将果戈理的话用于评说鲁迅小说人物的绰号倒是很贴切的,像“孔乙己”“阿Q”“豆腐西施”“假洋鬼子”“九斤老太”这些绰号,都是一传十,十传百的,都是能够流传九州,甚至走向世界的。
余话
一个小小的绰号,一个取绰号的行为,包含和承载了那么多有意义、有意思的历史信息和文化信息,这恐怕是许多人想不到的。鲁迅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和革命家,竟与绰号有那么多的关联,恐怕也是许多人想不到的。在人数众多的现代作家群里,高度重视绰号在创作中的作用,并对绰号做过精辟论说的作家,鲁迅以外,恐怕是不多的。
从“鲁迅与绰号”这个角度观察和了解鲁迅,特别是观察其性格和情趣,颇能看出一些以往被忽略甚至被误解的东西。比如,今人对鲁迅的印象,大多只有严肃、冷峻,“横眉冷对”似乎就是鲁迅的标准像,而实际上,鲁迅是个天性幽默风趣,很爱开玩笑的人,他爱给人起绰号,起诙谐、有趣、轻松的绰号,便是他幽默风趣的天性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