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第三章 生产、消费、劳动、必需品
第三章 生产、消费、劳动、必需品
第一节 人类所能生产和消费的只是效用,而不是物质本身。
人类不能创造物质的东西。诚然,在精神和道德的领域内人可以产生新的思想;但是,当我们说他生产物质的东西时,他实在只是生产效用而已;或换句话说,他的努力和牺牲结果只是改变了物质的形态或排列,使它能较好地适合于欲望的满足。在自然界中,他所能做的只是整理物质,使它较为有用,如用木料做成一张桌子,或是设法使物质能被自然变得更为有用,如播种于自然的力量会使它生长的地方。
有时据说商人是不生产的:制造家具的木工生产了家具,而家具商人只是出售已经生产出来的东西而已。但是,这种区别是没有科学根据的。他们都是生产效用的,而都不能生产别的东西:家具商人移动和重新整理物质,使它较前更为有用,而木工所做的也不过如此。在地上搬运煤的船员和铁路工人也是生产煤的,正如矿工在地下采煤一样;鱼贩帮助把鱼从需要比较不大的地方运到有较大需要的地方,而渔人所做的也不过如此。的确,商人的人数往往超过需要;一有这种情况,就是一种浪费。但是,一个人能够胜任的耕种工作,如有两个人去做,也是一种浪费。在这两种情况下,一切参加工作的人都是生产的,虽然他们也许生产得很少。有些作家重复了中世纪对贸易的攻击,理由就是贸易是不生产的。但是,他们弄错了目标。他们应当攻击的是贸易的不完善的组织,尤其是零售贸易的组织。
消费可以被看作是负的生产。正如人所能生产的只是效用一样,人所能消费的也只是效用而已。他能生产服务及其他非物质的东西,他也能消费它们。但是,正像他生产物质产品实在不过是物质的重新整理,使它具有新的效用一样,他消费这些产品也不过是打乱了物质的排列,或少或破坏它的效用而已。的确,往往我们说到一个人消费东西时,他不过是持有这些东西以供他使用而已。同时,正如西尼尔所说,这些东西“是被我们统称为时间的那些许多渐进的力量所破坏。”
另有一种区别,曾经颇为重要,但现在很含糊,而且恐怕没有多大实际用处,就是一方面是消费者财货,也称为消费财货或又称为第一级财货,如食物、衣服等,都是直接满足欲望的东西;与另一方面是生产者财货,也称为生产财货或又称为工具的或中间的财货,如耕犁、织机和原棉等,都是有助于第一级财货的生产而间接满足欲望的东西之间的区别。
第二节 生产的这个字易于误解,通常应当避免使用或加以解释。
一切劳动都是用来产生某种结果的。因为,虽然有些努力只是为努力而努力,如为娱乐而作一种竞赛,但这些努力却不算是劳动。我们可以对劳动下这样的定义:劳动是任何心智或身体上的努力,部分地或全部地以获得某种好处为目的,而不是以直接从这种努力中获得愉快为目的①。如果我们必须重新开始的话,除了那种不能有助于所要达到的目的因而不生产效用的劳动之外,我们最好将一切劳动都看作是生产的。但是,在“生产的”这个字的意义所经历的许多变化之中,它的意义与积蓄起来的财富特别有关,而比较忽视眼前的和暂时的享乐,有时甚至不包括这种享乐在内。一种差不多是牢不可破的传统,迫使我们将这个字的中心概念看作是将来的而不是现在的欲望得到满足的意思。的确,一切有益的享乐,不论是否奢侈,都是公共和私人的活动的正当目的;而且奢侈的享乐的确对努力提供了动力,并在许多方面促进进步。但是,如果对产业的效率和精力没有影响的话,则放弃获得暂时奢侈的欲望,首先致力于那些较为坚固和持久的资源的获取,这些资源将有助于产业的将来工作并将从各方面使生活更为丰富,通常就可增进一国的真正利益。这种一般的观念,似乎在经济理论的一切阶段之中都经过研究;而且各著作家对这种观念分出了各种固定不变的区别,根据这种区别划分出某些行业是生产的,某些行业是不生产的。
例如,即使近代的许多作家也墨守亚当·斯密的方法,将家庭仆人的劳动归入不生产的一类。无疑地在许多大家庭中仆人是过多的,他们的精力有些如果用到别的地方,也许对于社会是有利的:但是,那些以蒸取威士忌酒为生的人大多数也是这样;却从无经济学家建议称他们为不生产的人。供给一个家庭的面包的烘面包者的工作,与烧马铃薯的厨师的工作,在性质上并无区别。这个烘面包者如果是一个糖果商,或是一个上等的烘面包者,他花在不生产的劳动——按照普通的意义是指供给不必要的享乐的劳动——上的时间,恐怕与家庭厨师所花的至少是一样多。
每当我们单独使用生产的这个字的时候,我们要知道它是指生产资料和耐久的享乐源泉的生产而言。但是它是一个难以捉摸的名词,在需要准确的地方,不应使用这个字。
我们如果要把这个字用作不同的意义,我们必须加以说明:例如,我们可以说生产必需品的劳动,等等。
生产的消费,当作一个术语用的时候,通常解释为使用财富以生产更多的财富的意思。它所应当包括的并不是生产工人们的一切消费,而是维持他们的效率所必需的那种消费。
在研究物质财富的积累时,这个名词也许是有用的。但它易于令人误解。因为消费是生产的目的;一切有益的消费都是产生利益的,而其中有许多最有价值的利益却都不直接有助于物质财富的生产。
第三节 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与维持效率的必需品。
这样就使我们来考虑必需品这个名词。必需品,舒适品和奢侈品的区别是简单的;第一类包括满足必须满足的欲望所必需的一切东西,后两类包括满足不像第一类那样迫切的欲望的东西。但在这里又有一种麻烦的含糊不清了。当我们说到一种欲望必须满足时,如果得不到满足的话,我们心目中的结果怎样呢?这种结果是不是包括死亡在内呢?还是这种结果只是造成力量和精力的丧失呢?换言之,必需品究竟是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东西,还是维持效率所必需的东西?
必需品这个名词,像生产的这个名词一样,是被省略地使用的,它所指的东西要由读者自己加上去的;这种暗含的东西既有不同,读者就往往加上一个不合作者原意的东西,因而误会了作者的用意。在这里,正像以上的情况一样,在每一紧要的地方,清楚地说明要使读者了解的东西,才能消除产生混淆的主要原因。
必需品这个名词的较老的用法,是限于足以使劳动者大体上能维持自己和家庭的生活的那些东西。
亚当·斯密和他的追随者中较为谨慎的人,的确看到舒适和“高雅”的标准的不同:而且他们认识到,气候的不同,风俗的不同使得东西在有些情况下是必需的,而在别的情况下则是多余的。但是,亚当·斯密受到重农学者的理论的影响:这种理论是以十八世纪法国人民的情况为根据的,那时法国人大多数除了仅仅是为了生存所必需的东西外,就不知道还有什么必需品。然而,在较为幸福的时代,较为仔细的分析就使我们明了: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对于每一种产业,有一种多少是明白规定的收入,这个收入是仅仅维持这一产业中的人员的生活所必需的;同时,另有一种较大的收入,是维持这产业的充分效率所必需的。
任何产业阶级的劳动者,如果能够十分明智地花费他们的工资,则他们的工资也许足够维持较高的效率,这样说也许是对的。但是,必需品的一切估计必须是与一定的地点和时间有关;除非有相反的特别解释语句,否则,我们可以假定,他们在花费工资上的明智、远见和无私的程度,恰与所说的产业阶级的实际流行的情况一样。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可以说,任何产业阶级的收入是在它的必需的水平以下的,劳动者的收入的增加经过相当时间会使他们的效率有超过按比例的提高。习惯的改变也许可以节省消费,但必需品的节省却是不经济的。
第四节 当任何人所消费的东西少于维持效率所严格必需的时候,就有损失。习惯上的必需品。
当我们研究决定有效劳动的供给的原因时,我们必须对维持各种工人的效率的必需品加以详细的研究。但是,我们如果在这里考虑一下什么是维持这一代中英国的普通农业劳动者或不熟练的城市工人及其家庭的效率的必需品,就可使我们的观念得到明确。我们可以说,这种必需品是由以下的东西构成的:一所有几个房间和良好下水道的住宅、温暖的衣着以及一些调换的内衣、干净的水、供给丰足的和有适当补充的肉类和牛奶以及少量的茶,等等、一点教育和娱乐,最后,他的妻子在其他的工作之后有充分自由使她能适当地尽她做母亲和料理家务的职责。在任何地方不熟练的工人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样东西,他的效率之将受到损害,正像一四马饲养不良或一架蒸汽机没有充足的煤的供给一样。达到这种限度的一切消费都是严格地生产的消费:这种消费的任何节省,都是不经济的,而是会造成损失的。
此外,烟酒的若干消费,和喜欢穿着时髦的衣服,也许在许多地方成为习惯了,因此它们可以说是习惯上必需的,因为,为了得到这些东西,普通的男子和女子将要牺牲一些维持效率所必需的东西。所以,他们的工资就要少于实际上维持效率所必需的了,除非他们的工资不但可以满足严格必需的消费,而且还包括一定数量的习惯上的必需品在内。
生产工人的习惯上的必需品的消费,通常列入生产的消费一类:但严格说来,它不应列入这类消费;在文章中紧要的地方,应当加上特别的解释语句来说明习惯上必需品是否包括在内。
然而,我们还应注意,许多被正确地称为多余的奢侈品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视为必需品;在那种程度上,当这种奢侈品是被生产者所消费的时候,它们的消费也是生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