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半岛都市报,看到副刊上叶倾城写的一篇小文《不必让她尝尽幸福的甜》,心下暗暗佩服,这个叶倾城,真是了得!经常看半岛,才知道她是半岛的专栏作家,写的随笔散文很是不错。去年冬天,曾读过她的一篇随笔,立时感悟不少,还曾一时兴起,趁势也写了篇文章在网站上发表。
这次又读,欣慰的是看到了倾城的半身照,一睹芳容。很多年了,我喜欢看她的文章,大概是九几年吧,那时还上学,在青州副刊上看到过叶倾城这个名字。心里曾想过,这若是个女人定有西施之貌,不然怎么敢取名倾城?虽然名字倾城,倾国倾城,但一直不知真是男是女,难以下正确的定义。多半理解是女性,源于看文章有时文字激昂,思想雄辩。一阵误以为是好男儿。忍不住窃笑,倾城,原来是一美妇人也。
上网搜搜,叶倾城的资料:叶倾城,作家,1995年开始文学创作,湖北作家会员。国内发行量最大杂志《读者》的签约作家,其作品在诸多的报杂志中有很高的转载率。著有《情感的第三条道路》、《住在内衣里》、《我的百合岁月》等多部散文集,《原配》、《麒辚夜》等多部长篇小说。“写作之于我,越来越像一桩宿命,一份天赐的枷锁,但我愿意背负这沉重,直至永远。”她如是说。为此,她笔耕不辍,期冀有朝一日成为文坛常青树。
这话也适用于我,因为我是她的忠实粉丝,也是源于内心里对文字的热爱。
我读她的这篇小文,是说女友对自己的女儿百般的娇宠,溺爱,她在文章中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大可不必让孩子尝尽生活的甜,可以适当让孩子尝尝生活的苦,被富养的女孩子,就算是在蜂窝里喝蜜水长大,也会腻的下意识自找苦吃。不见电影,电视里绅士君子见惯了,奸人盗匪反而显得别开生面,女孩子有时这样的爱也渴望尝试……
说的极好,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都要三分饥与寒,不要太保暖。否则将来对孩子都是百害无一益的。
她的这篇文章短而精悍,富有生活气息和哲理,颇耐人寻味。我爱上了读叶倾城的文章。
于是我搜到了叶倾城的新浪博客,加了她好友。她不必知道我是谁,从此在这个女人身边扎根,和她一起生长起来,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话还是有道理的。就让我扎根于这个生长在东北丹东妖娆魅力的小妇人身边,看她怎样用笔尖来呼风唤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