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威 (汤永宽 译)
乞力马扎罗是一座海拔一万九千七百一十英尺的长年积雪的高山,据说它是非洲最高的一座山。西高峰叫马塞人①的“鄂阿奇—鄂阿伊”,即上帝的庙殿。在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经风干冻僵的豹子的尸体。豹子到这样高寒的地方来寻找什么,没有人作过解释。
“奇怪的是它一点也不痛。”他说,“你知道,开始的时候它就是这样。”
“真是这样吗?”
“千真万确。可我感到非常抱歉,这股气味准教你受不了啦。”
“别这么说!请你别这么说。”
“你瞧那些鸟儿,”他说,“到底是这儿的风景,还是我这股气味吸引了它们?”
男人躺在一张帆布床上,在一棵含羞草树的浓荫里,他越过树荫向那片阳光炫目的平原上望去,那儿有三只硕大的鸟讨厌地蜷伏着,天空中还有十几只在展翅翱翔,当它们掠空而过时,投下了迅疾移动的影子。
“从卡车抛锚那天起,它们就在那儿盘旋了。”他说,“今天是它们第一次落到地上来。我起先还很仔细地观察过它们飞翔的姿态,心想一旦我写一篇短篇小说的时候,也许会用得上它们。现在想想真可笑。”
“我希望你别写这些。”她说。
“我只是说说罢了,”他说,“我要是说着话儿,就会感到轻松很多。可是我不想打扰你。”
“你知道这决不打扰我,”她说,“我是因为没法出点儿力,才搞得这么焦灼的。我想在飞机来到以前,咱们不妨尽可能轻松一点儿。”
“或者直等到飞机根本不来的时候。”
“请你告诉我能做些什么吧。总有一些事是我能干的。”
“你可以把我这条腿锯下来,这样就可以不让它蔓延开去了,不过,我怀疑这样恐怕也不成。也许你可以把我打死。你现在是个好射击手啦。我教过你打枪,不是吗?”
“请你别这么说。我能给你读点什么吗?”
“读什么呢?”
“咱们书包里不论哪本咱们没有读过的书都行。”
“我可听不进啦,”他说,“只有谈话最轻松了。咱们来吵嘴吧,吵吵嘴时间就过得快。”
“我不吵嘴。我从来就不想吵嘴。咱们再不要吵嘴啦。不管咱们心里有多烦躁。说不定今天他们会乘另外一辆卡车回来的。也说不定飞机会来到的。”
“我不想动了,”男人说,“现在转移已经没有什么意思了,除非使你心里轻松一些。”
“这是懦弱的表现。”
“难道你就不能让一个男人尽可能死得轻松一点儿,非得把他痛骂一顿不可吗?你辱骂我有什么用处呢?”
“你不会死的。”
“别傻啦。我现在就快死了。不信你问问那些个杂种。”他朝那三只讨厌的大鸟蹲伏的地方望去,它们光秃秃的头缩在耸起的羽毛里。第四只掠飞而下,它快步飞奔,接着,蹒跚地缓步向那几只走去。
“每个营地都有这些鸟儿。你从来没有注意罢了。要是你不自暴不弃,你就不会死。”
“你这是从哪儿读到的?你这个大傻瓜。”
“你不妨想想还有别人呢。”
“看在上帝的份上,”他说,“这可一向是我的行当哩。”
他静静地躺了一会儿,接着,越过那片灼热而炫目的平原,眺望灌木丛的边缘。在黄色的平原上,有几只野羊显得又小又白,在远处,他看见一群斑马,映衬着葱绿的灌木丛,显得白花花的。这是一个舒适宜人的营地,背倚山岭,上面覆盖着大树,有清冽的水。附近有一个几乎已经干涸的水穴,每当清晨时分,沙松鸡就在那儿飞翔。
“你要不要我给你读点什么?”她问道。她坐在帆布床边一张帆布椅上。“有一阵微风吹来了。”
“不要,谢谢你。”
“也许卡车会来的。”
“我根本不在乎什么卡车来不来。”
“我可是在乎。”
“你在乎的东西多着哩,我可不在乎。”
“并不很多,哈里。”
“喝点酒怎么样?”
“喝酒对你是有害的。在布拉克出版的书里说,一滴酒都不能喝。你不应该喝酒啦。”
“莫洛!”他唤道。
“是,先生。”
“拿威士忌苏打来。”
“是,先生。”
“你不应该喝酒。”她说,“我说你自暴自弃,就是这个意思。书上说酒对你是有害的。我就知道酒对你是有害的。”
“不,”他说,“酒对我有好处。”
现在一切就这样完了,他想。现在他再没有机会来了结这一切了。一切就这样在为喝一杯酒这种小事争吵中了结了。自从他的右腿开始生坏疽以来,他就不觉得痛,随着疼痛的消失,恐惧也消失了,他现在感到的只是一种强烈的厌倦和愤怒:这居然就是结局。至于这个结局现在正在来临,他倒并不感到多大奇怪。多少年来它就一直萦绕着他;但是现在它本身并不说明任何意义。真奇怪,只要你厌倦够了,就能这样轻而易举地达到这个结局。
现在他再也不能把原来打算留到将来写作的题材写出来了,他本想等到自己有足够的了解以后才动笔,这样可以写得好一些。唔,他也不用在试着写这些东西的时候遭遇失败了。也许你永远不能把这些东西写出来,这就是你为什么一再延宕,迟迟没有动笔的缘故。得了,他永远不会理解了,现在。
“我但愿咱们压根儿没上这儿来。”女人说。她咬着嘴唇望着他手里举着酒杯。“在巴黎你决不会出这样的事儿。你一向说你喜欢巴黎。咱们本来可以呆在巴黎或者上任何别的地方去。不管哪儿我都愿意去。我说过你要上哪儿,我都愿意去。要是你想打猎,咱们本来可以上匈牙利去,而且会很舒服的。”
“你有的是该死的钱。”他说。
“这么说是不公平的。”她说,“那一向是你的,就跟是我的一样。我撇下了一切,不管上哪儿,只要你想去我就去,你想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可我真希望咱们压根儿没上这儿来。”
“你说过你喜欢这儿。”
“我是说过的,那时你平安无事。可现在我恨这儿。我不明白干吗非得让你的腿出岔儿。咱们到底干了什么,要让咱们遇到这样的事?”
“我想我干的事情就是,开头我把腿擦破了,忘了给抹上碘酒,随后又根本没有去注意它,因为我是从不感染的。后来等它严重了,别的抗菌剂又都用完了,可能就因为用了药性很弱的石炭酸溶液,使微血管麻痹了,于是开始生坏疽了。”他望着她。“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呢?”
“我不是指这个。”
“要是咱们雇了一个高明的技工,而不是那个半瓶子醋的吉库尤①人司机,他也许就会检查汽油,而决不会把卡车的轴承烧毁啦。”
“我不是指这个。”
“要是你没有离开你自己的人——你那些该死的威斯特伯里、萨拉托加和棕榈滩①的老相识——偏偏捡上了我——”
“不,我是爱上了你。你这么说,是不公平的。我现在也爱你。我永远爱你。你爱我吗?”
“不,”男人说,“我不这么想。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哈里,你在说些什么?你昏了头啦。”
“没有,我已经没有头可以发昏了。”
“你别喝酒啦,”她说,“亲爱的,我求求你别喝酒啦。只要咱们能办到的事,咱们就得尽力去干。”
“你去干吧,”他说,“我可是已经累啦。”
现在,在他的脑海里,他看见在卡拉加奇②的一座火车站,他正背着背包站在那里,现在正是辛普伦一奥连特列车的前灯划破了黑暗,当时在撤退以后他正准备离开色雷斯③。这是他准备留待将来写的一段情景,还有下面一段情节:早晨吃早餐的时候,眺望着窗外保加利亚群山的积雪,南森的女秘书问那个老头儿,山上是不是雪,老头儿望着窗外说,不,那不是雪。这会儿还不到下雪的时候哩。于是那个女秘书把老头儿的话重复讲给其他几个姑娘听,不,你们看,那不是雪。她们都说,那不是雪,咱们都看错了。可是等他提出交换居民,把她们送往山里去的时候,那年冬天她们脚下一步步踩着前进的正是积雪,直到她们死去。
那年圣诞节在高厄塔耳山,雪也下了整整一个星期。那年他们住在伐木人的屋子里,那口正方形的大瓷灶占了半间屋子,他们睡在装着山毛榉树叶的垫子上,这时那个逃兵跑进屋来,两只脚在雪地里冻得鲜血直流。他说宪兵就在他后面紧紧追赶,于是他们给他穿上了羊毛袜子,并且缠住宪兵闲扯,让雪花盖没了逃兵的足迹。
在希伦兹,圣诞节那天,雪是那么晶莹闪耀,你从酒吧间望出去,刺得你的眼睛发痛,你看见每个人都从教堂回到自己的家里去。他们肩上背着沉重的滑雪板,就是从那儿走上松林覆盖的陡峭的群山旁的那条给雪橇磨得光溜溜的、尿黄色的河滨大路的,他们那次大滑雪,就是从那儿一直滑到“梅德纳尔之家”上面那道冰川的大斜坡的,那雪看来平滑得象糕饼上的糖霜,轻柔得象粉末似的,他记得那次阒无声息的滑行,速度之快,使你仿佛象一只飞鸟从天而降。
他们在“梅德纳尔之家”被大雪封了一个星期,在暴风雪期间,他们挨着灯光,在烟雾弥漫中玩牌,伦特先生输得越多,赌注也跟着越下越大。最后他输得精光,把什么东西都输光了,把滑雪学校的钱和那一季的全部收益都输光了,接着把他的资金也输光了。他能看到伦特先生那长长的鼻子,捡起了牌,接着翻开牌说:“不看。”那时候总是赌博。天不下雪,你赌博,雪下得太多,你又是赌博。他想起他这一生消磨在赌博里的时间。
可是关于这些,他连一行字都没有写,还有那个凛冽而晴朗的圣诞节,平原那边显出了群山,那天巴克飞过防线去轰炸那列运送奥地利军官去休假的火车,当军官们四散奔跑的时候,他用机枪扫射他们。他记得后来巴克走进食堂,开始谈起这件事。大家听他讲了以后,都鸦雀无声,接着有个人说:“你这个该死的杀人坏种。”关于这件事,他也一行字都没有写。
他们杀死的那些奥地利人,就是不久前跟他一起滑雪的奥地利人,不,不是那些奥地利人。汉斯,那年一整年跟他一起滑雪的奥地利人,是一直住在“国王一猎人客店”里的,他们一起到那家锯木厂上面那个小山谷去猎兔的时候,他们还谈起那次在帕苏比奥①的战斗和向波蒂卡和阿萨洛纳的进攻,这些他连一个字都没有写。关于孟特科尔诺,西特科蒙姆,阿尔西陀②,他也一个字都没有写。
在福拉尔贝格③和阿尔贝格④他住过几个冬天?住过四个冬天,于是他记起那个卖狐狸的人,当时他们到了布卢登茨⑤,那回是去买礼物,他记起甘醇的樱桃酒特有的樱桃核味儿,记起在那结了冰的象粉一般的雪地上的快速滑行,你一面唱着“嗨!嗬!罗利说!”一面滑过最后一段坡道,笔直向那险峻的陡坡飞冲而下,接着转了三个弯滑到果园,从果园出来又越过那道沟渠,登上客店后面那条滑溜溜的大路。你敲松缚带,踢下滑雪板,把它们靠在客店外面的木墙上,灯光从窗里照射出来,屋子里,在烟雾缭绕、冒着新醅的酒香的温暖中,人们正在拉着手风琴。
“在巴黎咱们住在哪儿?”他问女人,女人正坐在他身边一只帆布椅里,现在,在非洲。
“在克里昂。这你是知道的。”
“为什么我知道是那儿?”
“咱们始终住在那儿。”
“不,并不是始终住在那儿。”
“咱们在那儿住过,在圣·日耳曼区的亨利四世大楼也住过。你说过你爱那个地方。”
“爱是一堆粪,”哈里说,“而我就是一只爬在粪堆上咯咯叫的公鸡。”
“要是你一定得离开人间的话,”她说,“是不是你非得把你没法带走的都砍尽杀绝不可呢?我的意思是说,你是不是非得把什么东西都带走不可?你是不是一定要把你的马,你的妻子都杀死,把你的鞍子和你的盔甲都烧掉呢?”
“对,”他说,“你那些该死的钱就是我的盔甲。就是我的马和我的盔甲。”
“你别这么说。”
“好吧。我不说了。我不想伤害你的感情。”
“现在这么说,已经有点儿晚啦。”
“那好吧,我就继续来伤害你。这样有趣多啦。我真正喜欢跟你一起干的唯一的一件事,我现在不能干了。”
“不,这可不是实话。你喜欢干的事情多得很,而且只要是你喜欢干的,我也都干过。”
“啊,看在上帝的份上,请你别那么夸耀啦,行吗?”
他望着她,看见她在哭了。
“你听我说,”他说,“你以为我这么说有趣吗?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说。我想,这是想用毁灭一切来让自己活着。咱们刚开始谈话的时候,我还是好好的。我并没有意思要这样开场,可是现在我蠢得象个老傻瓜似的,对你狠心也真狠到了家。亲爱的,我说什么,你都不要在意。我爱你,真的。你知道我爱你。我从来没有象爱你这样爱过任何别的女人。”
他不知不觉地说出了他平时用来谋生糊口的谎话。
“你对我挺好。”
“你这个坏娘们,”他说,“你这个有钱的坏娘们。这是诗。现在我满身都是诗。腐烂和诗。腐烂的诗。”
“别说了。哈里,为什么你现在一定要变得这样恶狠狠的?”
“任何东西我都不愿留下来,”男人说,“我不愿意有什么东西在我身后留下来。”
现在已是傍晚,他睡熟了一会。夕阳已隐没在山后。平原上一片阴影,一些小动物正在营地近旁吃食;它们的头很快地一起一落,摆动着尾巴,他看着它们现在正从灌木丛那边跑掉了。那几只大鸟不再在地上等着了。它们都沉重地栖息在一棵树上。它们还有很多。他那个随身伺候的男仆正站在床边。
“太太打猎去了。”男仆说,“先生要什么吗?”
“不要什么。”
她打猎去了,想搞一点兽肉,她知道他喜欢看打猎,有心跑得远远的,这样她就不会惊扰这一小片平原而让他看到她在打猎了。她总是那么体贴周到,他想,只要是她知道的或是读到过的,或是她听人讲过的,她都考虑得很周到。
这不是她的过错,他来到她身边的时候,他已经完了。一个女人怎么能知道你说的话,都不是真心实意呢?怎么能知道你说的话,不过是出于习惯,而且只是为了贪图舒服呢?自从他对自己说的话不再当真以后,他靠谎话跟女人相处,比他过去对她们说真心话更成功。
他撒谎并不都是因为他没有真话可说,他曾经享有过生命,他的生命已经完结,接着他又跟一些不同的人,而且有更多的钱,在从前那些最好的地方,以及另外一些新的地方重新活了下来。
你不让自己思想,这可真是了不起。你有这样一副好内脏,因此你没有那样垮下来,他们大部分都垮下来了,而你却没有垮掉,你抱定一种态度,既然你再也不能干了,你就毫不关心你经常干的工作了。可是,在你心里,你说你要写这些人;写这些非常有钱的人,你说你实在并不属于他们这一类,而只是他们那个国度里的一个间谍;你说你会离开这个国度,并且写这个国度,而且是第一次由一个熟悉这个国度的人来写它。可是他永远不会写了,因为每天什么都不写,贪图安逸,扮演自己所鄙视的角色,就磨钝了他的才能,松懈了他工作的意志,最后他干脆什么都不干了。他不干工作的时候,那些他现在认识的人都感到惬意得多。非洲是在他一生幸运的时期中感到最幸福的地方,他所以上这儿来,为的是要从头开始。他们这次是以最低限度的舒适来非洲作狩猎旅行的,没有艰苦,但也没有奢华,他曾想这样他就能重新进行训练。这样或许他就能够把他心灵上的脂肪去掉,象一个拳击手,为了消耗体内的脂肪,到山里去干活和训练一样。
她曾经喜欢这次狩猎旅行来着。她说过她爱这次狩猎旅行。凡是激动人心的事情,能因此变换一下环境,能结识新的人,看到愉快的事物,她都喜爱。他也曾经感到工作的意志力重新恢复的幻觉。现在难道就这样了结不成,而他也知道事实就是如此,他不必变得象一条蛇那样,因为背脊给打断了就啃咬自己。这不是她的过错。如果不是她,也会有别的女人。如果他以谎言为生,他就应该试着以谎言而死。他听到山那边传来一声枪响。
她的枪打得挺好,这个善良的,这个有钱的娘们,这个他的才能的体贴的守护人和破坏者。废话,是他自己毁了自己的才能。他为什么要嗔怪这个女人,就因为她好好地供养了他?他虽然有才能,但是因为弃而不用,因为出卖了自己,也出卖了自己所信仰的一切,因为酗酒过度而磨钝了敏锐的感觉,因为懒散,因为怠惰,因为势利,因为傲慢和偏见,因为其他种种缘故,他毁灭了自己的才能。这算是什么?一张旧书目录卡?到底什么是他的才能?就算是才能吧,可是他没有充分利用它,而是利用它做交易。他从来不是用他的才能去做些什么,而总是用它来决定他能做些什么。他决意不靠钢笔或铅笔谋生,而靠别的东西谋生。说来也怪,是不是?每当他爱上另一个女人的时候,为什么这另一个女人总是要比前一个女人更有钱?可是当他不再真心恋爱的时候,当他只是撤谎的时候,就象现在对这个女人那样,她比所有他爱过的女人更有钱,她有的是钱,她有过丈夫,孩子,她找过情人,但是她不满意那些情人,她倾心地爱他,把他当作一位作家,当作一个男子汉,当作一个伴侣,当作一份引为骄傲的财产来爱他——说来也怪,当他根本不爱她,而且对她撒谎的时候,为了报答她为他花费的钱,他所能给予她的,居然比他过去真心恋爱的时候还多。
咱们干什么,都是注定了的,他想。不管你是干什么过活的,这就是你的才能所在。他的一生都是出卖生命力,不管是以这种形式或者那种形式。而当你并不十分钟情的时候,你越是看重金钱。他发现了这一点,但是他决不会写这些了,现在也不会写了。不,他不会写了,尽管这是很值得一写的东西。
现在她走近来了,穿过那片空地向营地走过来了。她穿着马裤,擎着一支来复枪,两个男仆扛着一只野羊跟在她后面走来。她仍然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他想,她的身躯也很动人,她对床第之乐很有才能,也很有领会,她并不美,但是他喜欢她的脸庞,她读过大量的书,她喜欢骑马和打枪,当然,她酒喝得太多。她还是一个比较年轻的女人的时候,丈夫就死了,在一个很短暂的时间里,她把心都放在两个刚长大的孩子身上,孩子却并不需要她,她在他们身边,他们就感到不自在,她还专心致志地养马,读书和喝酒。她喜欢在黄昏吃晚饭前读书,一面阅读一面喝威士忌苏打。到吃晚饭的时候,她已经喝得醉醺醺的,在晚饭桌旁再喝上一瓶甜酒,往往就醉得足够使她昏昏欲睡了。
这是她没有情人时候的情况。她有了那些情人以后,她就不再喝那么多的酒了,因为她不必喝醉了酒去睡觉了。但是情人使她感到厌烦。她嫁过一个丈夫,他从没有使她厌烦,而这些人却使她感到厌烦透了。
接着,她的一个孩子在飞机失事中死去了,事件过去以后,她不再需要情人了,酒也不再是麻醉剂了,她必须建立另一种生活。突然间,孤身独处吓得她心惊胆战。但是她要跟一个她所尊敬的人在一起生活。
事情发生得很简单。她喜欢他写的东西,她一向羡慕他过的那种生活。她认为他正是干了他自己想干的事情。她为了获得他而采取的种种步骤,以及她最后爱上了他的那种方式,都是一个正常过程的组成部分,在这个过程中她给自己建立起一个新生活,而他则出售他旧生活的残余。
他出售他旧生活的残余,是为了换取安全,也是为了换取安逸,除此以外,还为了什么呢?他不知道。他要什么,她就会给他买什么。这他是知道的。她也是一个非常温柔的女人。他跟任何人一样,愿意立刻和她同床共枕;特别是她,因为她更有钱,因为她很有风趣,很有欣赏力,而且因为她从不大吵大闹。可是现在她重新建立的这个生活行将结束了,因为两个星期以前,一根荆棘刺破了他的膝盖,而他没有给伤口涂上碘酒,当时他们挨近去,想拍下一群羚羊的照片,这群羚羊站立着,扬起了头窥视着,一面用鼻子嗅着空气,耳朵向两边张开着,只等一声响动就准备奔入丛林。他没有能拍下羚羊的照片,它们已跑掉了。
现在她到这儿来了。
他在帆布床上转过头来看她。“你好。”他说。
“我打了一只野羊。”她告诉他,“它能给你做一碗好汤喝,我还让他们捣一些土豆泥拌奶粉。你这会儿觉得怎么样?”
“好多啦。”
“这该有多好!你知道,我就想过你也许会好起来的。我离开的时候,你睡熟了。”
“我睡了一个好觉。你跑得远吗?”
“我没有跑远,就在山后面。我一枪打中了这只野羊。”
“你打得挺出色,你知道。”
“我爱打枪。我已经爱上非洲了。说真的,要是你平安无事,这可是我玩得最痛快的一次了。你不知道跟你一起是多么有趣。我已经爱上这个地方了。”
“我也爱这个地方。”
“亲爱的,你不知道看到你觉得好多了,那有多么了不起。刚才你难受得那样,我简直受不了。你再不要那样跟我说话了,好吗?你答应我吗?”
“不啦。”他说,“我记不起我说了些什么了。”
“你不一定要把我给毁掉,是吗?我不过是个中年妇女,可是我爱你,你要干什么,我都愿意干。我已经给毁了两三次啦。你不会再把我给毁掉吧,是吗?”
“我倒是想在床上再把你毁几次。”他说。
“是啊。那可是愉快的毁灭。咱们就是给安排了这样毁灭的。明天飞机就会来啦。”
“你怎么知道明天会来?”
“我有把握。飞机一定要来的。仆人已经把木柴都准备好了,还准备了生浓烟的野草。今天我又下去看了一下。那儿足够让飞机着陆,咱们在空地两头准备好两堆浓烟。”
“你凭什么认为飞机明天会来呢?”
“我有把握它准定会来。现在它已经耽误了。这样,到了城里,他们就会把你的腿治好,然后咱们就可以搞点儿毁灭,而不是那种讨厌的谈话。”
“咱们喝点酒好吗?太阳落山啦。”
“你想喝吗?”
“我想喝一杯。”
“咱们就一起喝一杯吧。莫洛,去拿两杯威士忌苏打来!”她唤道。
“你最好穿上防蚊靴。”他告诉她。
“等我洗过澡再穿……”
他们喝着酒的时候,天渐渐暗下来,在这暮色苍茫没法瞄准打枪的时刻,一只鬣狗穿过那片空地往山那边跑去了。
“那个杂种每天晚上都跑过那儿,”男人说,“两个星期以来,每晚都是这样。”
“每天晚上发出那种声音来的就是它。尽管这是一种讨厌的野兽,可我不在乎。”
他们一起喝着酒,没有痛的感觉,只是因为一直躺着不能翻身而感到不适,两个仆人生起了一堆篝火,光影在帐篷上跳跃,他感到自己对这种愉快的投降生活所怀有的那种默认的心情,现在又油然而生了。她确实对他非常好。今天下午他对她太狠心了,也太不公平了。她是个好女人,确实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可是就在这当儿,他忽然想起他快要死了。
这个念头象一种突如其来的冲击;不是流水或者疾风那样的冲击;而是一股无影无踪的臭气的冲击,令人奇怪的是,那只鬣狗却沿着这股无影无踪的臭气的边缘轻轻地溜过来了。
“干什么,哈里?”她问他。
“没有什么。”他说,“你最好挪到那一边去坐。坐到上风那一边去。”
“莫洛给你换药了没有?”
“换过了。我刚敷上硼酸膏。”
“你觉得怎么样?”
“有点颤抖。”
“我要进去洗澡了。”她说,“我马上就会出来的。我跟你一起吃晚饭,然后把帆布床抬进去。”
这样,他自言自语地说,咱们结束吵嘴,是做对啦。他跟这个女人从来没有大吵大闹过,而他跟他爱上的那些女人却吵得很厉害,最后由于吵嘴的腐蚀作用,总是毁了他们共同怀有的感情:他爱得太深,要求得也太多,这样就把一切全都耗尽了。
他想起那次他孤零零地在君士坦丁堡①的情景,从巴黎出走之前,他吵了一场。那一阵他夜夜宿娼,而事后他仍然无法排遣寂寞,相反更加感到难忍的寂寞,于是他给她,他那第一个情妇,那个离开了他的女人写了一封信,告诉她,他是怎样始终割不断对她的思恋。……怎样有次在摄政院外面他以为看到了她,为了追上她,他跑得头昏眼花,心里直想吐,他会在林荫大道跟踪一个外表有点象她的女人,可就是不敢看清楚不是她,生怕就此失去了她在他心里引起的感情。他跟不少女人睡过,可是她们每个人又是怎样只能使他更加想念她,他又是怎样决不介意她干了些什么,因为他知道他摆脱不掉对她的爱恋。他在夜总会冷静而清醒地写了这封信,寄到纽约去,央求她把回信寄到他在巴黎的事务所去。这样似乎比较稳当。那天晚上他非常想念她,他觉得心里空荡荡的直想吐,他在街头踯躅,一直溜过塔克辛姆,碰到了一个女郎,带她一起去吃晚饭。后来他到了一个地方,同她跳舞,可是她跳得很糟,于是丢下了她,搞上了一个风骚的亚美尼亚女郎,她把肚子贴着他的身子摆动,擦得肚子都几乎要烫坏了。他跟一个少尉衔的英国炮手吵了一架,就把她从炮手手里带走了。那个炮手把他叫到外面去,于是他们在暗地里,在大街的圆石地面上打了起来。他朝他的下巴颏狠狠地揍了两拳,可是他并没有倒下,这一下他知道他免不了要有一场厮打了。那个炮手先打中了他的身子,接着又打中他的眼角。他又一次挥动左手,击中了那个炮手,炮手向他扑过来,抓住了他的上衣,扯下了他的袖子,他往他的耳朵后面狠狠揍了两拳,接着在他把他推开的时候,又用右手把他击倒在地。炮手倒下的时候,头先磕在地上,于是他带着女郎跑掉了,因为他们听见宪兵来了。他们乘上一辆出租汽车,沿着博斯普鲁斯海峡①驶向雷米利一希萨,兜了一圈,在凛冽的寒夜回到城里睡觉,她给人的感觉就象她的外貌一样,过于成熟了,但是柔滑如脂,象玫瑰花瓣,象糖浆似的,肚子光滑,乳房高耸……在她醒来以前,他就离开了她,在第一线曙光照射下,她的容貌显得粗俗极了,他带着一只打得发青的眼圈来到彼拉宫,手里提着那件上衣,因为袖子已经不见了。
就在那天晚上,他离君士坦丁堡动身到安纳托利亚②去,后来他回忆那次旅行,整天穿行在种着罂粟花的田野里,那里的人们种植罂粟花提炼鸦片,这使你感到多么新奇,最后——不管朝哪个方向走仿佛都不对似的——到了他们曾经跟那些刚从君士坦丁堡来的军官一起发动进攻的地方,那些军官啥也不懂,大炮都打到部队里去了,那个英国观察员哭得象个小孩子似的。
就在那天,他第一次看到了死人,穿着白色的芭蕾舞裙子和向上翘起的有绒球的鞋子。土耳其人象波浪般地不断涌来,他看见那些穿着裙子的男人在奔跑着,军官们朝他们打枪,接着军官们自己也逃跑了,他同那个英国观察员也跑了,跑得他肺都发痛了,嘴里尽是那股铜腥味,他们在岩石后面停下来休息,土耳其人还在波浪般地涌来。后来他看到了他从来没有想象到的事情,后来他还看到比这些更糟的事情。所以,那次他回到巴黎的时候,这些他都不能谈,即使提起这些他都受不了。他经过咖啡馆的时候,里面有那位美国诗人,面前一大堆碟子,土豆般的脸上露出一副蠢相,正在跟一个名叫特里斯坦·查拉①的罗马尼亚人讲达达运动。特里斯坦·查拉老是戴着单眼镜,老是闹头痛;接着,当他回到公寓跟他的妻子在一起的时候,他又爱他的妻子了,吵架已经过去了,气恼也过去了,他很高兴自己又回到家里,事务所把他的信件送到了他的公寓。这样,一天早晨,那封答复他写的那封信的回信托在一只盘子里送进来了,当他看到信封上的笔迹时,他浑身发冷,他想把那封信塞在另一封信下面。可是他的妻子说:“亲爱的,那封信是谁寄来的?”于是那件刚开场的事就此了结。
他想起他同所有这些女人在一起时的欢乐和争吵。她们总是挑选最妙的场合跟他吵嘴。为什么她们总是在他心情最愉快的时候跟他吵嘴呢?关于这些,他一点也没有写过,因为起先是他绝不想伤害她们任何一个人的感情,后来看起来好象即使不写这些,要写的东西就已经够多了。但是他始终认为最后他还是会写的。要写的东西太多了。他目睹过世界的变化;不仅是那些事件而已;尽管他也曾目睹过许多事件,观察过人们,但是他目睹过更微妙的变化,而且记得人们在不同的时刻又是怎样表现的。他自己就曾经置身于这种变化之中,他观察过这种变化,写这种变化,正是他的责任,可是现在他再也不会写了。
“你觉得怎样啦?”她说。现在她洗过澡从帐篷里出来了。
“没有什么。”
“这会儿就给你吃晚饭好吗?”他看见莫洛在她后面拿着折台,另一个仆人拿着盆子。
“我要写东西。”他说。
“你应该喝点肉汤恢复体力。”
“我今天晚上就要死了,”他说,“我用不着恢复什么体力啦。”
“请你别那么夸张,哈里。”她说。
“你干吗不用你的鼻子闻一闻?我都已经烂了半截啦,现在烂到大腿上了。我干吗还要跟肉汤开玩笑?莫洛,拿威士忌苏打来。”
“请你喝肉汤吧。”她温柔地说。
“好吧。”
肉汤太烫了。他只好把肉汤倒在杯子里,等凉得可以喝了,才把肉汤喝下去,一口也没有鲠住过。
“你是一个好女人,”他说,“你不用关心我啦。”
她仰起她那张在《激励》和《城市与乡村》上人人皆知,人人都爱的脸庞望着他,那张脸因为酗酒狂欢而稍有逊色,因为贪恋床第之乐而稍有逊色,可是《城市与乡村》从未展示过她那美丽的胸部,她那有用的大腿,她那轻柔地爱抚你的纤小的手,当他望着她,看到她那著名的动人的微笑的时候,他感到死神又来临了。这回没有冲击。它是一股气,象一阵使烛光摇曳,使火焰腾起的微风。
“呆会儿他们可以把我的蚊帐拿出来挂在树上,生一堆篝火。今天晚上我不想搬到帐篷里去睡了。不值得搬动了。今天是一个晴朗的夜晚。不会下雨。”
那么,你就这样死了,在你听不见的悄声低语中死去了。好吧,这样就再也不会吵嘴了。这一点他可以保证。这个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的经验,他现在不会去破坏它了。但是他也可能会破坏。你已经把什么都毁啦。但是也许他不会。
“你能听写吗?”
“我没有学过。”她告诉他。
“好吧。”
没有时间了,当然,尽管好象经过了压缩,只要你能处理得当,你只消用一段文字就可以把那一切都写进去。
在湖畔,一座山上,有一所圆木构筑的房子,缝隙都用灰泥嵌成白色。门边的柱子上挂着一只铃,这是召唤人们进去吃饭用的。房子后面是田野,田野后面是森林。一排伦巴底白杨树从房子一直伸展到码头。另一排白杨树沿着这一带迤逦而去。森林的边缘有一条通向山峦的小路,他曾经在这条小路上采摘过黑莓。后来,那所圆木房子烧坍了,在壁炉上面的鹿脚架上挂着的猎枪都烧掉了,枪筒和枪托跟融化在弹夹里的铅弹也都一起烧坏了,搁在那一堆灰上——那堆灰原是给那只做肥皂的大铁锅熬碱水用的,你问祖父能不能拿去玩,他说,不行。你知道那些猎枪仍旧是他的,他从此也再没有买别的猎枪了。他也再不打猎了。现在在原来的地方用木料重新盖了那所房子,漆成了白色,从门廊上你可以看见白杨树和那边的湖光山色; 可是再也没有猎枪了。从前挂在圆木房子墙上的鹿脚上的猎枪筒,搁在那堆灰上,再也没有人去碰过。
战后,我们在黑森林①里,租了一条钓鲑鱼的小溪,有两条路可以跑到那儿去。一条是从特里贝格走下山谷,然后绕着那条覆盖在林荫(靠近那条白色的路)下的山路走上一条山坡小道,穿山越岭,经过许多矗立着高大的黑森林式房子的小农场,一直走到小道和小溪交叉的地方。我们就在这个地方钓鱼。
另一条路是陡直地爬上树林边沿,然后翻过山巅,穿过松林,接着走出林子来到一片草地边沿,下山越过这片草地到那座桥边。小溪边是一溜桦树,小溪并不宽阔,而是窄小、清澈而湍急,在桦树根边冲出了一个个小潭。在特里贝格的客店里,店主人这一季生意兴隆。这是使人非常快活的事,我们都是亲密的朋友。第二年通货膨胀,店主人前一年赚的钱,还不够买进经营客店必需的物品,于是他上吊死了。
你能口授这些,但是你无法口授那个城堡护墙广场,那里卖花人在大街上给他们的花卉染色,颜料淌得路面上到处都是,公共汽车都从那儿出发,老头儿和女人们总是喝甜酒和用果渣酿制的低劣的白兰地,喝得醉醺醺的; 小孩子们在寒风凛冽中淌着鼻涕; 汗臭和贫穷的气味,“业余者咖啡馆”里的醉态,还有“风笛”跳舞厅的妓女们,她们就住在舞厅楼上。那个看门女人在她的小屋里款待那个共和国自卫队员,一张椅子放着共和国自卫队员的那顶插着马鬃的帽子。门厅那边还有家住户,她的丈夫是个自行车比赛者,那天早晨她在牛奶房打开《机动车》报看到他在第一次参加盛大的巴黎环城比赛中名列第三时,她是多么高兴。她涨红了脸,大声笑了出来,接着跑到楼上,手里拿着那张淡黄色的体育报哭了起来。他,哈里,有一次要凌晨乘飞机出门,经营“风笛”跳舞厅的女人的丈夫驾了一辆出租汽车来敲门唤他,动身前他们两个人在酒吧间的锌桌边喝了一杯白葡萄酒。那时,他熟悉那个地区的邻居,因为他们都很穷。
在城堡护墙广场附近有两种人: 酒徒和运动员。酒徒以酗酒打发贫困,而运动员则在锻炼中忘却贫困。他们是巴黎公社的后裔,因此,对于他们来说,懂得他们的政治并不难。他们知道是谁打死了他们的父老兄弟和亲属朋友的,当凡尔赛的军队开进巴黎,继公社之后而占领了这座城市,任何人,只要是他们摸到手上有茧的,或者戴着便帽的,或者带有任何其他标志说明他是一个劳动者的,一律格杀勿论。就是在这样的贫困之中,就是在这个地区里,街对面是一家马肉铺和一家酿酒合作社,他开始了他此后的写作生涯。巴黎再没有他这样热爱的地区了,那蔓生的树木,那白色的灰泥墙,下面涂成棕色的老房子,那在圆形广场上一长列绿色的公共汽车,那路面上淌着染花的紫色颜料,那从山上向塞纳河急转直下的莱蒙昂红衣主教大街,还有那另一条狭窄然而热闹的莫菲塔德路,那条通向万神殿的大街和那另一种他经常骑着自行车经过的大街,那是那个地区唯一的一条铺上沥青的大街,车胎驶过,感到光溜平滑,街道两边尽是高耸而狭小的房子,还有那家高耸的下等客店,保尔·魏尔伦①就死在这里。在他们住的公寓里,他们只有两间屋子,他在那家客店的顶楼上有一间房间,每月他要付六十法郎的房租,他在这里写作,从这间房间,他可以看到鳞次栉比的屋顶和烟囱以及巴黎所有的山峦。
你从那幢公寓却只能看到那个经营木柴和煤炭的人的店铺,他也卖酒,卖低劣的甜酒。马肉铺子外面挂着金黄色的马头,在马肉铺的橱窗里挂着金黄色和红色的马肉,那涂着绿色油漆的合作社,他们就在那儿买酒喝;醇美而便宜的甜酒。其余就是灰泥的墙壁和邻居们的窗子。夜里,有人喝醉了躺在街上,在那种典型的法国式的酩酊大醉(人们向你宣传,要你相信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大醉)中呻吟着,那些邻居会打开窗子,接着是一阵喃喃的低语。
“警察上哪儿去了?总是在你不需要警察的时候,这个家伙就出现了。他准是跟哪个看门女人在睡觉啦。去找警察。”等到不知是谁从窗口泼下一桶水,呻吟声才停止了。“倒下来的是什么?水。啊,这可是聪明的办法。”于是窗子都关上了。玛丽,他的女仆,抗议一天八小时的工作制说:“要是一个丈夫干到六点钟,他在回家的路上就只能喝得稍微有点醉意,花钱也不会太多。可要是他活儿只干到五点钟,那他每天晚上都会喝得烂醉,你也就一个子儿也没有了。受这份缩短工时的罪的是工人的老婆。”
“你要再喝点儿肉汤吗?”女人现在问他。
“不要了,多谢你。味道好极了。”
“再喝一点儿吧。”
“我想喝威士忌苏打。”
“酒对你可没有好处。”
“是啊,酒对我有害。柯尔·波特①写过这些歌词,还作了曲子,这种知识正使你在生我的气。”
“你知道我是喜欢你喝酒的。”
“啊,是的,不过因为酒是对我有害的。”
等她走开了,他想,我就会得到我所要求的一切。不是我所要求的一切,而只是我所有的一切。嗳,他累啦。太累啦。他想睡一会儿。他静静地躺着,死神不在那儿。它准是上另一条街溜达去了。它成双结对地骑着自行车,静悄悄地在人行道上行驶。
不,他从来没有写过巴黎。没有写过他喜爱的那个巴黎。可是其余那些他从来没有写过的东西又是如何呢?
大牧场和那银灰色的山艾灌木丛,灌溉渠里湍急而清澈的流水和那浓绿的苜蓿又是如何呢?那条羊肠小道蜿蜒而上向山里伸展,而牛群在夏天胆小得象麋鹿一样。那吆喝声和持续不断的喧嘈声,那一群行动缓慢的庞然大物,当你在秋天把它们赶下山来的时候,扬起了一片尘土。群山后面,嶙峋的山峰在暮霭中清晰地显现,在月光下沿着那条小道下山,山谷那边一光皎洁。他记得,当你穿过森林下山时,在黑暗中你看不见路,只能抓住马尾巴摸索前进,这些都是他想写的故事。
还有那个打杂的傻小子,那次留下他一个人在牧场,并且告诉他别让任何人来偷干草,从福克斯来的那个老坏蛋,经过牧场停下来想搞点饲料,傻小子过去给他干活的时候,老家伙曾经揍过他。孩子不让他拿,老头儿说他要再给他一顿狠揍。当他想闯进牲口栏去的时候,孩子从厨房里拿来了来复枪,把老头儿打死了,于是等他们回到牧场的时候,老头儿已经死了一个星期,在牲口栏里冻得直僵僵的,狗已经把他吃掉了一部分。但是你把残留的尸体用毯子包起来,捆在一架雪橇上,让那个孩子帮你拖着,你们两个穿着滑雪板,带着尸体赶路,然后滑行六十英里,把孩子解到城里去。他还不知道人家会逮捕他呢。他满以为自己尽了责任,你是他的朋友,他准会得到报酬呢。他是帮着他把这个老家伙拖进城来的,这样谁都能知道这个老家伙一向有多坏,他又是怎样想偷饲料,饲料可不是他的啊,等到行政司法官给孩子戴上手铐时,孩子简直不能相信。于是他放声哭了出来。这是他留着准备将来写的一个故事。从那儿,他至少知道二十个有趣的故事,可是他一个都没有写。为什么?
“你去告诉他们,那是为什么。”他说。
“什么为什么,亲爱的?”
“没有什么。”
她自从有了他,现在酒喝得不那么多了。。可要是他活着,他决不会写她。这一点现在他知道了。他也决不写她们任何一个。有钱的人都是愚蠢的,他们就知道酗酒,或者整天玩双陆。他们是愚蠢的,而且唠唠叨叨叫人厌烦。他想起可怜的朱利安和他对有钱人怀着的那种罗曼蒂克的敬畏之感,记得他有一次怎样动手写一篇短篇小说,他开头这样写道:“豪门巨富是跟你我不同的。”有人曾经对朱利安说,是啊,他们比咱们有钱。可是对朱利安来说,这并不是一句幽默的话。他认为他们是一种特殊的富有魅力的族类,等到他发现他们并非如此,他就毁了,正好象任何其他事物把他毁了一样①。
他一向鄙视那些毁了的人。你根本没有必要去喜欢这一套,因为你了解这是怎么回事。什么事情都骗不过他,他想,因为什么都伤害不了他,如果他不在意的话。
好吧。现在要是死,他也不在意。他一向害怕的一点是痛。他跟任何人一样忍得住痛,除非痛的时间太长,痛得他精疲力竭,可是这儿却有一种什么东西曾经痛得他无法忍受,但就在他感觉到有这么一种东西在撕裂他的时候,痛却已经停止了。
他记得在很久以前,投弹军官威廉逊那天晚上钻过铁丝网爬回阵地的时候,给一名德国巡逻兵扔过来的一枚手榴弹打中了,他尖声叫着,央求大家把他打死。他是个胖子,尽管喜欢炫耀自己,有时叫人难以相信;却很勇敢,也是一个好军官。可是那天晚上他在铁丝网里给打中了,一道闪光突然把他照亮了,他的肠子淌了出来,钩在铁丝网上,所以当他们把他抬进来的时候,,当时他还活着,他们不得不把他的肠子割断。打死我,哈里。看在上帝的份上,打死我。有一回他们曾经对凡是上帝给你带来的你都能忍受这句话争论过,有人的理论是,经过一段时间,痛会自行消失。可是他始终忘不了威廉逊和那个晚上。在威廉逊身上痛苦并没有消失,直到他把自己一直留着准备自己用的吗啡片都给他吃下以后,也没有立刻止痛。
可是,现在他感觉到的痛苦却非常轻松,如果就这样下去而不变得更糟的话,那就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事情了。不过他想,要是能有更好的同伴在一起,该有多好。
他想了一下他想要的同伴。
不,他想,你干什么事情,总是干得太久,也干得太晚了,你不可能指望人家还在那儿。人家全走啦。已经酒阑席散,现在只留下你和女主人啦。
我对死越来越感到厌倦,就跟我对其他一切东西都感到厌倦一样,他想。
“真使人厌倦。”他禁不住说出声来。
“你说什么,亲爱的?”
“我干什么事情都干得太久了。”
他瞅着她坐在自己身边和篝火之间。她躺在椅子里,火光在她那线条动人的脸上照耀着,他看得出她困了。他听见那只鬣狗就在那一圈火光外发出一声嗥叫。
“我一直在写东西,”他说,“我累啦。”
“你想你能睡得着吗?”
“一定能睡着。为什么你还不去睡?”
“我喜欢跟你一起坐在这里。”
“感觉到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吗?”他问她。
“没有。只是我有点困啦
“我可是感觉到了。”
就在这时候,他感到死神又一次临近了。
“你知道,我唯一没有失去的东西,只有好奇心了。”他对她说。
“你从来没有失去什么东西。你是我所知道的一个最完美的人了。”
“天哪,”他说,“女人知道的东西实在太少啦。你根据什么这样说?是直觉吗?”
因为正是这个时候死神来了,死神的头靠在帆布床的脚上,他闻得出它的呼吸。
“你可千万别相信死神是镰刀和骷髅。”他告诉她,“它很可能是两个从从容容骑着自行车的警察或者是一只鸟儿。或者是象鬣狗一样有一只大鼻子。”
现在死神已经挨到他的身上来了,可是它已不再具有任何形状了。它只是占有空间。
“告诉它走开。”
它没有走,相反挨得更近了。
“你呼哧呼哧地净喘气,”他对它说,“这个臭杂种。”
它还是在向他一步步挨近,现在他不能对它说话了,当它发现他不能说话的时候,又向他挨近了一点,现在他想默默地把它赶走,但是它爬到他的身上来了,这样,它的重量就全压到他的胸口了,它趴在那儿,他不能动弹也说不出话来,他听见女人说:“先生睡着了,把床轻轻地抬起来,抬到帐篷里去吧。”
他不能开口告诉她把它赶走,现在它更沉重地趴在他的身上,这样他气也透不过来了。但是当他们抬起帆布床的时候,忽然一切又正常了。重压从他胸前消失了。
现在已是早晨,已是早晨好一会儿了,他听见了飞机声。飞机显得很小,接着飞了一大圈,两个男仆跑出来用汽油点燃了火,堆上野草,这样在平地两端就冒起了两股浓烟,晨风把浓烟吹向帐篷,飞机又绕了两圈,这次是低飞了,接着往下滑翔,拉平,平稳地着陆了,老康普顿穿着宽大的便裤,上身穿一件花呢茄克,头上戴着一顶棕色毡帽,朝着他走来。
“怎么回事啊,老伙计?”康普顿说。
“腿坏了。”他告诉他,“你要吃点儿早饭吗?”
“谢谢。我只要喝点茶就行啦,你知道这是一架‘天社蛾’,我没有能搞到那架‘夫人’。只能坐一个人。你的卡车正在路上。”
海伦把康普顿拉到旁边去,正在给他说着什么话。康普顿显得更兴高采烈地走回来。
“我们得马上把你抬进飞机去,”他说,“我还要回来接你太太。现在我怕我得在阿鲁沙①停一下加油。咱加最好马上就走。”
“喝点茶怎么样?”
“你知道,我实在并不想喝。”
两个男仆抬起了帆布床,绕着那些绿色的帐篷兜了一圈,然后沿着岩石往下走到那片平地上,走过那两股浓烟——现在正亮晃晃地燃烧着,风吹旺了火,野草都烧光了——来到那架小飞机前。好不容易把他抬进飞机,一进飞机他就躺在皮椅子里,那条腿直挺挺地伸到康普顿的座位旁边。康普顿发动了马达,便上了飞机。他向海伦和两个男仆扬手告别,马达的咔哒声变成惯常熟悉的吼声,他们摇摇摆摆地打着转儿,康普顿留神看着那些野猪的洞穴,在两堆火光之间的平地上怒吼着,颠簸着,随着最后一次颠簸,起飞了,而他看见他们都站在下面扬手,山边的那个帐篷现在显得扁扁的,平原展开着,一簇簇的树林,那片灌木丛也显得扁扁的,那一条条野兽出没的小道,现在似乎都平坦坦地通向那些干涸的水穴,有一处新发现的水,这是他过去从来不知道的。斑马,现在只看到它们那圆圆的隆起的背脊了。大羚羊象长手指头那么大,它们越过平原时,仿佛是大头的黑点在地上爬行,现在当飞机的影子向它们逼近时,都四散奔跑了,它们现在显得更小了,动作也看不出是在奔驰了。你极目望去,现在平原是一片灰黄色,前面是老康普顿的花呢茄克的背影和那顶棕色的毯帽。接着他们飞过了第一批群山,大羚羊正往山上跑去,接着他们又飞越高峻的山岭,陡峭的深谷里斜生着浓绿的森林,还有那生长着茁壮的竹林的山坡,接着又是一大片茂密的森林,他们又飞过森林,穿越一座座尖峰和山谷。山岭渐渐低斜,接着又是一片平原,现在天热起来了,大地显出一片紫棕色,飞机热烘烘地颠簸着,康普顿回过头来看看他在飞行中情况怎样。接着前面又是黑压压的崇山峻岭。
接着,他们不是往阿鲁沙方向飞,而是转向左方,很显然,他揣想他们的燃料足够了,往下看,他见到一片象筛子里筛落下来的粉红色的云,正掠过大地,从空中看去,却象是突然出现的暴风雪的第一阵飞雪,他知道那是蝗虫从南方飞来了。接着他们爬高,似乎他们是往西方飞,接着天色晦暗,他们碰上了一场暴风雨,大雨如注,仿佛象穿过一道瀑布似的,接着他们穿出水帘,康普顿转过头来,咧嘴笑着,一面用手指着,于是在前方,极目所见,他看到,象整个世界那样宽广无垠,在阳光中显得那么高耸、宏大而且白得令人不可置信,那是乞力马扎罗山的方形的山巅。于是他明白,那儿就是他现在要飞去的地方。
正是这个当儿,鬣狗在夜里停止了呜咽,开始发出一种奇怪的几乎象人那样的哭声。女人听到了这种声音,在床上不安地反侧着。她并没有醒。在梦里她正在长岛的家里,这是她女儿第一次参加社交的前夜。似乎她的父亲也在场,他显得很粗暴。接着鬣狗的大声哭叫把她吵醒了,一时她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她很害怕。接着她拿起手电照着另一张帆布床,哈里睡着以后,他们把床抬进来了。在蚊帐的木条下,他的身躯隐约可见,但是他似乎把那条腿伸出来了,在帆布床沿耷拉着,敷着药的纱布都掉落了下来,她不忍再看这副景象。
“莫洛,”她喊道,“莫洛! 莫洛!”
接着她说:“哈里,哈里!”接着她提高了嗓子:“哈里!请你醒醒,啊,哈里!”
没有回答,也听不见他的呼吸声。
帐篷外,鬣狗还在发出那种奇怪的叫声,她就是给那种叫声惊醒的。但是因为她的心在怦怦跳着,听不见鬣狗的哭叫声了。
欧内斯特·海明威的小说从整体上看,具有传统的写实风格。但《乞力马扎罗的雪》却独具特色,在这篇小说中,作家正面描写人的死亡心理,通过主人公哈里的所思、所忆、所感,不仅仅表现了主人公对死亡、而且也是对人生的厌倦、迷惘、愤怒。
盛行于本世纪二十年代西方的意识流小说家,主张真实存在于意识的不可分割之中,作家应运用自由联想、内心独白、回忆、梦幻和象征等手段。集中描写人的内心世界,并随着人物的意识流动来描写人物。在这篇小说中,海明威成功地运用了意识流的写作手法,并因此构成了这篇小说的最大特色。
死亡的临近会使人不自觉地在眼前闪过自己的一生,或至少忆起以往生活中印象最深的事件和关系。主人公哈里是一个在非洲因荆棘刺破膝盖而生坏疽、躺在床上不能动弹的诗人,在死神将要降临之际,他的思维活动空前活跃。于是,作家循着他的意识流的“流向”,把现实与回忆、内心独白与幻觉交错在一起进行描绘。初看上去扑朔迷离,似乎作家是信手写来,心不在焉,而实际上,小说在现实与非现实(感觉、幻觉)、回忆与非回忆(现时的思想与评价)之间的相互转换上,却是自然妥帖,不留匠痕。在对现实的描写里,除去环境的衬托,大部分由主人公哈里与妻子海伦的对话组成。在对话中,敏感的哈里常常会因一句平淡的话而顿生感慨,或因此而陷入长久的回忆;同时,在对境遇的感叹与回忆中,他又会因为一种无法言喻的惘然而返归现实。如海伦不让他喝酒,说酒对他有害时,他立即陷入沉思:“一切就这样在为喝一杯酒这样的小事争吵中了结了……恐惧也消失……这居然就是结局。”当他喝完酒,对海伦说声“我可是累了”之后,他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卡拉加奇的火车站、走向死亡的姑娘、双脚冻得鲜血直流的逃兵、仿佛象一只飞鸟从天而降的大滑雪、大雪封山后的赌博……你不得不承认,从他当时的心境来看,他能在心中唤起的记忆只会有这些。而当死神爬到他的胸口上,使他说不出话时,他的意识反而变得异常清朗和明快,在睡梦般的幻觉中,他听见了营救他的飞机声,看见了大步向他走来头戴棕色毡帽的老康普顿;他坐进飞机,挥手向海伦和男仆告别;他鸟瞰着山边的帐篷、一条条野兽出没的小道、四散奔跑的大羚羊;他飞越峻岭、森林、紫棕色的大地;他终于看到,“象整个世界那样宽广无垠,在阳光下显得那样高耸、宏大而且白得令人不可置信,那是乞力马扎罗山的方形的山巅。”至此,主人公恰如一条潺潺的小溪轻柔流淌的意识流嘎然而止,主人公也终于结束了他的苦闷、痛苦、绝望、悔恨的心理历程。
作家对主人公死亡心理的描述,具有很强的层次感。死,是这篇小说的核心。死神,象一个幽灵,游荡在小说的始终。在小说的开头,正如许多人在无意识中不相信自己会死,而总习惯于把自己扮成死亡的旁观者一样,主人公也并不相信自己会死,所以他才说:“你可以把我这条腿锯下来,这样就可以不让它蔓延开去了……也许你可以把我打死。”但是,尽管不愿相信会死,他却又不得不时刻处在死的阴影之中。于是,他便变得狂躁、粗暴、凶狠,他悔恨自己娶了一个有钱的女人,他认为是这个女人毁了他,并“想用毁灭一切来让自己活着”。而当他终于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真的快死了时,他反而又变得十分平静与安闲,他所感到的死亡,也“没有冲击”,只是“一股气,象一阵使烛光摇曳、使火焰腾起的微风。”甚至他感到了一种对于死的奇异的渴望,“现在要是死,他也不在意”,因为“这样就再也不会吵嘴了”,“他太累啦。太累啦。他想睡一会儿。”但毕竟,死亡是残酷的,也因此,主人公也就不想承认死的必然性,而固执地为自己辨护,把自己的死仅当成一个偶然的结果,“因为在两个星期以前,一根荆棘刺破了他的膝盖,而他没有给伤口涂上碘酒”,“等它严重了,别的抗菌剂又都用完了。”似乎这样,他的心便能得到一丝安慰。而到最后,当他在幻觉中乘上飞机、向上飞升时,他心中感到的,便是一种超越自然、超越死亡的激情了。死便似乎再也不是痛苦,而是一种解脱。正面描写死亡心理,且又如此耐人寻味,海明威可谓首屈一指。
通过景物描写来渲染气氛,是小说家常用的笔法。但在这篇小说中,作家却从不直接进行描写,而是通过人物的感官(尤其是眼睛)来描写景物。如为了烘托气氛,小说开头部分的一般,写哈里躺在含羞草树的浓荫里,“他越过树荫向那片阳光炫目的草原望去,那儿有三只硕大的鸟蜷伏着,天空中还有十几只在展翅翱翔……”再如对他濒死前的黄昏的描写:“夕阳已隐没在山后,平原上一片阴影,一些小动物正在营地近旁吃食;他看着它们现在正从灌木丛那边跑掉了。那几只大鸟不在地上等着了。它们都沉重地栖息在一棵树上。”“他瞅着她坐在自己和篝火之间……他听见那只鬣狗就在那一圈火光外发出一声嗥叫。”也正因为是通过主人公的感官来描写景物,从而也就赋予了周围景物以强烈的主观情感,自然而然地把主人公置于了一个抑郁的悲剧氛围中。与此同时,象征手段的运用,更加重了这一背景的严酷。比如每一段景物描写,都或是出现“讨厌的大鸟”(秃鹫),或是出现鬣狗,这些具有象征意义的动物,就象是死神的使者,在主人公的上下左右游荡。再加上开头和结尾乞力马扎罗山的两次不同寻常的出现,以及躺在山脚的死豹,都让人深深地感到生的沉重,死的茫然。
作家通过意识流手法的运用,死亡心理的层次递进和气氛的渲染,使这篇小说具有了一种特殊的艺术效果。《乞力马扎罗的雪》是海明威在技巧上自认为是最优秀的短篇小说之一,可以说,它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