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满满一打》小说原文

2023-03-25 08:15 编辑:巴之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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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满一打

  屠珍 译

  我喜欢爱尔松这个地方。它是英国南部的一个海滨休养地,离布赖顿城不远,带点儿乔治王朝[1]后期城镇格调的那种魅力。它既没有闹市那种熙熙攘攘,也打扮得并不十分鲜艳夺目。十年前,我经常去那里。那当儿您还能在这儿、在那儿看到一幢幢古老的房子,结构结实而浮夸,看上去并不讨厌(就像一位出身显赫但后来陷入潦倒的贵妇人,她对祖先的荣耀所显露出的那份谨慎的骄傲感叫您觉得有趣,而并不惹您反感)。这些房屋还是欧洲第一位绅士统治时代建造起来的,失宠的臣仆足可以在这里度过残烛晚年。这里的大街有一种懒洋洋的气氛,医生也好像无精打采似的。家庭主妇不紧不忙地操持家务。她们一边跟卖肉的聊天,一边瞧着他从一大块南丘种绵羊肉上割下一块最好的颈肉;当杂货店掌柜往顾客网兜里放进半磅茶叶和一包食盐时,她们会客客气气地问候一声那内掌柜的。我说不清爱尔松一度是不是个时髦的城镇,反正当时肯定不是;不过,它还算体面,吃住费用低廉。上了年纪的老处女和居孀的贵妇住在那里,还有过去长期侨居印度的公民和退伍军人,他们都略带忐忑不安的心情期待每年八、九月份的到来,因为这两个月会招来大批度假的游客。他们倒也乐意租出自己的房子,拿这笔钱到一家瑞士人开的带膳宿的公寓去过几个星期的尘世生活。我从来没有在一年一度闹哄哄的时刻到爱尔松去过。那时节,寄宿公寓全部满员,身穿运动衫的青年在海边闲遛,江湖卖艺人在海滩上献艺,海豚饭店的弹子房里直到晚上十一点钟还听得见咔嗒咔嗒的撞球声。我只在冬天去。那个季节,海边上的每所房子,一百多年前建造的带凸肚窗、用灰泥粉饰的房屋,都挂上一张招租告示;海豚饭店只剩下一名跑堂服侍旅客,连带搬行李、擦皮鞋什么的。晚上十点钟,看门人走进吸烟室,朝您那么显眼地瞪一眼,您就得站起来回房睡觉去。爱尔松在那个季节是个十分安宁的休养地,海豚饭店也是个非常舒服的旅馆。当初,摄政王爷带着菲茨赫伯特夫人就曾经不止一次乘马车来过这里,在这儿的咖啡室里喝茶。一想到这事儿,倒也蛮有趣哩。大厅里还悬挂着一幅镜框,里面镶着萨克雷先生的一封亲笔信。内容是预订一间起居室和两间卧室,都要面朝大海而且还提出要一辆轻便马车到车站去接他。

  战后两三年,有一年十一月我患了重流感,到爱尔松去疗养,好恢复恢复体力。我是下午到达的。把行李一打开,把东西安置好,我就到海边去散步。天空乌云密布,平静的大海显得灰暗而寒冷。几只海鸥紧贴着岸边飞翔。游艇由于冬季而下了桅杆,搁浅在铺满卵石的沙滩上。浴场更衣用的小屋一个挨一个地排列着,灰不溜秋、破破烂烂的。市政当局在这儿那儿设置了一些长凳却没有人坐。不过倒稀稀拉拉有几个人为了锻炼身体而在来回走溜儿。我从一位老上校身边走过,只见他长着一个红鼻头,穿着一条灯笼裤,踩着沉重的脚步朝前走,后面跟着一条小猎狗。两个穿短裙和肥鞋的老太婆,还有一个相貌不起眼、头戴宽顶无檐小圆帽的姑娘。我从未见过如此凄凉的海滨。一幢幢提供膳宿的公寓酷似那些邋里邋遢的老处女,在等待着永不回还的情人;连那友好的海豚饭店也好像变得凄凉而惨淡。我的心沉下来了,生活突然显得那么单调乏味。我回到旅馆,拉上起居室的窗帘,拨开壁炉的火,拿起一本书想排遣自己的悒郁。不过,一到该换衣服去吃饭的时候,我的情绪还算好。我走进咖啡室,看到旅客都已经入座,我朝他们心不在焉地瞥了一眼。一位中年妇女独自一席,另两位头顶略秃、脸膛红彤彤的年迈绅士,可能是高尔夫球爱好者,在另一桌闷声不响地吃着饭。剩下来就是坐在那间凸肚窗室里的一伙三个人了,顿时引起我惊奇的注意。他们包括一位老绅士和两位妇女,年纪大的那位可能是他的夫人,另一个年轻的可能是他的女儿。首先引起我注意的是那位老太太。她穿一件肥肥大大的黑绸子长裙,戴一顶黑纱小帽;手腕上挎着沉甸甸的金手镯,脖子上戴着一串货真价实的金项链,上面还挂着个不算小的保藏纪念品的金盒儿,衣领处别着个不算小的金饰针。我真没想到至今还有人佩戴那种首饰。我经常在路过旧首饰店和当铺的时候,停下来瞧一眼这类式样陈旧得出奇的玩意儿。它们那么实在,昂贵,而且难看;使我不免带着一丝怜惜的微笑,想到那些当年佩戴它们而今早已谢世的妇女。它们使人联想到那个时代,妇女衣裙上的荷叶边和腰垫正在取代箍形裙衬,卷边平顶帽正在驱走朝前撑起的大檐帽。那阵子,英国人就喜爱结实而质地优良的玩意儿。他们星期日上午去教堂做礼拜,然后,去公园散步。他们备十二道菜设宴请客,主人还当众把整块牛肉和整只鸡切开;宴会后,会弹琴的女士奏一曲门德尔松[2]的《无言歌》来助兴,嗓音高亢的男士唱一首英国古老民歌。

  那位年轻点的女人背朝着我,起先我只能看出她身材苗条,勃发青春。她那一头浓厚的棕色头发梳理得很仔细。她穿一套灰色服装。三个人正在低声细语。过了一会儿,她扭过头来,使我看到了她侧面的轮廓。她美得惊人,鼻子纤细而笔直,两腮线条明晰;我这时才看出她那发型是按亚历山德拉王后的式样梳理的。晚餐一结束,他们就站起来,老太太目不斜视,仪态万方地走出去,那位年轻点的跟随在后。我这时才吃惊地发现她敢情年纪也不轻了。她的上衣相当简朴,裙子比当时时兴的要长一些,剪裁上也显得有点老式。我敢说腰身做得比当时一般的式样还分明,不过那仍然是一件姑娘穿的衣裳。她瘦个儿,像丁尼生[3]作品里的一位女主人公,两腿修长,气质潇洒。希腊女神那种鼻子,嘴长得挺俏,两只眼睛又大又蓝。她的皮肤当然绷得紧了点,脑门和眼角也露出了皱纹。想必年轻时一定很漂亮。她叫您想起阿尔玛——泰德玛[4]常画的那些五官端正的罗马淑女。然而,她们尽管衣着古老,却透着那么一股顽固的英国派头。那是一种冷肃的完美类型,人们足有二十五年没见到过了,如今就像旧警句那样过时了。我像是一名考古学家,发现了一尊埋藏甚久的雕像,如此意外地撞上了这件旧时代的幸存物,真是感到无比激动。因为前天的往事是那么容易让人遗忘啊。

  两位女士离座时,那位绅士起身相送,接着他又坐下。跑堂给他送来一杯浓浓的红葡萄酒。他闻一下,呷一口,啧一啧。我仔细观察他。他是个小个子,比他那位仪表堂堂的夫人矮得多,身体壮实而不算肥胖,一头漂亮的灰色鬈发。他那张脸皱纹丛生,带着一丝幽默的表情,两唇紧闭,下巴方正。按照咱们现在的看法,他的衣着有点奢侈。他上身穿黑色丝绒上装和带皱褶的低领衬衫,打一条宽黑领带;下身穿一套肥大的晚礼服长裤,叫您看上去真有点像戏装。他拘谨地喝完红酒就站起来,走出那间屋子。

  我穿过大厅时,心里纳闷这三位怪人到底是谁呢,于是就去看一眼旅客登记簿。我看到有人用女性带棱带角的笔锋,用四十多年前时髦的学堂教导女孩子所写的那种字体,写下了如下的姓名:爱德温·圣克莱尔先生和夫人以及波齐斯特小姐。他们的地址是伦敦贝斯瓦特区里恩斯特广场十八号。这想必就是引起我极大兴趣的那三位的姓名和住址。我向老板娘打听这位圣克莱尔先生的底细,她说他准是伦敦城里的什么重要人物吧。我走进弹子房,打了一会儿台球,然后就上楼去。路过休息室,那两位红面孔的老头儿正在看晚报,那位中年妇女手捧一本小说在打盹。另一个角落里坐着那一伙三个人。圣克莱尔夫人在编织毛线,波齐斯特小姐在忙着刺绣,圣克莱尔先生正在用一种谨慎而洪亮的嗓音高声朗读。我路过时,发现他朗读的是狄更斯的《荒凉山庄》。

  第二天,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写作和阅读。但是,下午我出去散了会儿步,在返回的途中,我在海边一条长凳上稍坐片刻。那天没有前一天那么冷,空气凉爽。没什么更好的事可做,我就眺望一个从远处朝我走过来的人。那是个男的,等他走近,我才看出是一个衣衫相当褴褛的小个子。他穿一件薄薄的黑大衣,戴一顶有点破旧的呢帽。他把两手插在口袋里走着,好像感到有点冷似的。他从我面前走过,瞧我一眼,走过几步,犹豫一下,停住脚步,转过身来,又一次走近我坐的那条长凳,从口袋里伸出一只手轻触帽檐向我致意。我注意到他戴着两只破旧的黑手套,猜想他大概是个困窘的鳏夫;要么也可能是一个像我这样刚从流感恢复过来的沉默寡言的人。

  “对不起,先生,”他说,“能给我根火柴吗?”

  “当然可以。”

  他便在我身旁坐下来。我在摸寻兜儿里的火柴,他掏摸口袋里的纸烟。他取出一包金叶牌香烟,可是面色沉了下来。

  “哎呀,糟糕透啦!连一根烟卷也没剩下。”

  “我敬你一支吧。”我微笑着答道。

  我取出自己的烟盒,他拿了一支。

  “纯金的吗?”他问道。我把烟盒关上,他顺手在上面嗒地轻弹一下。“这种玩意儿我从来也留不住。过去我有三个,全给人偷走啦。”

  他沉郁地盯视着自己那双急需修理的破靴子。他是个干瘪的小老头,长着一个瘦长鼻子,两只暗淡的蓝眼珠,肤色灰黄,满脸皱纹。我当时说不上他多大岁数;可能三十五,也可能六十。他除了那份寒碜劲儿之外,真没有什么显眼的地方。不过,他尽管明明十分贫寒,却还整洁。他看上去还正派,至少是竭力在保持正派。不,我不认为他是沉默寡言的人,我觉得他准是个律师事务所的文书,新近丧偶,由一位好心的老板送到爱尔松来消愁解闷的吧。

  “您要在这里逗留很久吗,先生?”他问我。

  “也许十天到半个月。”

  “您这是头一次到爱尔松来吗,先生?”

  “过去也来过。”

  “我很熟悉这个地方,先生。我敢斗胆说一句,我还从来没到过的海滨休养地不多哩。爱尔松数第一,别的地方很难比得过它的,先生。这儿的人挺不赖,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爱尔松这里不闹哄哄的,也没有什么下流玩意儿。爱尔松给我留下非常美好的回忆,先生,我对昔日的爱尔松熟悉得很。我曾在圣马丁教堂举行过婚礼哪。”

  “真的吗?”我轻声说。

  “一场十分幸福的婚姻,先生。”

  “很高兴听到这件事。”我回答说。

  “那次婚姻维持了九个月。”他若有所思地说。

  这句话倒还新鲜,很显然,他要大谈其婚姻史了,可我老实说,没那份热情听这些呀。但是,这当儿我虽非洗耳恭听,也多少带几分好奇心在等待他做进一步的补充,谁知他却什么也没说。他微微叹口气,最后还是我打破这阵沉默。

  “看来这儿没有多少游客。”我说。

  “我喜欢这样。我不是那种爱热闹的人。我刚才说过,我算计自己在不少休养地轮番度过了很多年,可我从不在旺季去。我喜欢冬季。”

  “你不觉得这有点凄凉吗?”

  他转身冲着我,把一只戴黑手套的手往我的胳臂上一搭。

  “是凄凉。可就因为凄凉,一线陽光才特别受欢迎。”

  我感到这种说法十分愚蠢,所以没有答话。他把手放回去,站起身来,说:

  “好了,我不再耽误您的时间,先生。很高兴跟您相识。”

  他很有礼貌地摘下那顶脏帽子行个礼,就信步走去。这时,天气转凉了,我想还是回海豚饭店去。我刚走上宽台阶,一辆由两匹瘦骨嶙峋的马拉着的马车驶过来停下。下车的是圣克莱尔先生,他戴的那顶帽子看上去像是一顶圆顶硬礼帽和大礼帽两者之间相结合的不愉快的产物。他用手先接下老伴儿,然后又接下外甥女。看门人在她俩身后把车毯和靠垫拿进旅馆。圣克莱尔先生付车费时,我听见他关照车夫明天还像往常那样按时来。看得出圣克莱尔先生每天下午都要坐马车兜兜风。如果有人说他们从来没坐过汽车,我真是一点儿也不会感到惊奇的。

  老板娘告诉我,他们不好交际,也不想同旅馆里任何一位客人来往。我就漫无边际地瞎想起来:我望着他们一日进三餐;我看到圣克莱尔先生和夫人每天上午坐在饭店门口台阶的顶端,他看《泰晤士报》,她织毛线;我猜想圣克莱尔太太一生压根儿就没看过一张报纸,因为他们只订《泰晤士报》,别的什么报也不看,而且圣克莱尔先生当然天天把它带进城里去。临近十二点,波齐斯特小姐就来同他们相聚。

  “今天散步开心吗,埃莉诺?”圣克莱尔太太问。

  “很开心,格特鲁德舅妈。”波齐斯特小姐答道。

  于是,我明白了,圣克莱尔太太每天下午乘马车去“遛个弯儿”,波齐斯特小姐每天上午去“散会儿步”。

  “等你织完这一行,亲爱的,”圣克莱尔先生看一眼他老伴儿的毛线活,说,“咱们该去散散步,做做饭前的保健活动。”

  “那敢情太好了。”圣克莱尔太太答道。她把活计收拾好交给波齐斯特小姐:“你要是上楼去,埃莉诺,能把我的毛线活带上去吗?”

  “当然可以,格特鲁德舅妈。”

  “我敢说你散完步,一定有点累了吧,亲爱的。”

  “午饭前我想先去休息一会儿。”

  于是,波齐斯特小姐走进旅馆,圣克莱尔先生和太太便并肩沿着海边慢慢溜达。走到一个地方,又慢慢走回来。

  我每次在楼梯上遇到他们当中任何一位,都鞠躬致意,却只能得到不带笑容而彬彬有礼的点头答礼;早晨我还向他们贸然道一声早安,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看来,我永远也不会有机会跟他们任何一位说上一句话。可是不久,我觉出圣克莱尔先生偶尔也朝我瞧上一眼,我心想他大概听说过我的名字,才好奇地瞧瞧我吧。不过这也许只是瞎猜罢了。过了一两天,我正在房间里坐着休息,看门人捎来一个口信。

  “圣克莱尔先生向您致意,并且问您能不能借给他一本《惠特克年鉴》[5]。”

  我惊讶不已。

  “天晓得他怎么会认为我手边有《惠特克年鉴》呢?”

  “哦,先生,老板娘告诉他,您会写书嘛。”

  我看不出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请转告圣克莱尔先生,万分抱歉,我手边没有《惠特克年鉴》。如果有,当然非常愿意借给他。”

  这对我来说可是个好机会。我当时迫切希望进一步了解这几位怪人物。过去,在亚洲中心地带,我时而碰到一个孤独的部落,客居在某小城镇的陌生人中间。谁也说不清他们是怎么流落到那儿的,或者为什么定居在那里。他们过自己的生活,说自己的语言,同四邻没有任何往来。谁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哪个游牧民族在横跨这块大陆做大迁移时所落下的一伙人的后代;或者是否是当年一度在这个国家建立帝国的某些显赫人物的行将消亡的残存子孙。他们确实是个谜。他们既没有未来,也没有历史。论性质,这个古怪的小家庭对我来说,好像跟他们有些相似。他们属于一个已经消逝的时代。他们叫我们想起我们父辈阅读的那种消遣的旧式小说里的人物。他们属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而且从那时候起就一直没动过窝儿。过去的四十年,他们能够生活下来,就好像世界停滞不前似的,真也算得上是个奇迹!他们把我带回到童年时代,叫我想起那些早已谢世的人。我纳闷是不是单单由于这段时差才叫我得出他们比现时当中任何一位都要古怪的印象呢。一个人如果让人认为“真有点与众不同”,老天在上,那可是话中有话哩。

  于是,那天晚餐后,我走进休息室,大胆向圣克莱尔先生打了个招呼。

  “我真抱歉手头上没有《惠特克年鉴》,”我说,“不过,我如果有什么其他能为您效劳的书,当然非常乐意借给您。”

  圣克莱尔先生显然吃了一惊。两位女士一直低头盯视着手里的活计。一阵尴尬的沉默。

  “没什么关系。只不过因为老板娘告诉我,您是一位小说家。”

  我绞尽脑汁思索。我的职业和《惠特克年鉴》之间显然有那么一点我疏忽了的联系。

  “在以往的年月里,特罗洛普[6]先生常到里恩斯特广场我们家来赴宴。我记得他说过,对一位小说家来说,最有用的两本书就是:《圣经》和《惠特克年鉴》。”

  “我发现萨克雷也在这家旅馆里住过一次哩。”我竭力希望不让这次谈话中断。

  “我一向不大赏识萨克雷先生,尽管他不止一次同我岳父,已故的沙金特·桑德斯先生一起吃过饭。我认为,他太爱冷嘲热讽。至今,我的外甥女还没读过他那部《名利场》哩。”

  波齐斯特小姐一听见提到自己就微微脸红了。这当儿,跑堂送进来咖啡。圣克莱尔太太转身对她丈夫说:

  “亲爱的,也许这位先生不会嫌弃跟咱们一块喝杯咖啡吧。”

  尽管没有直接对我说,我还是立刻作出答复。

  “那可太感谢啦。”

  我坐了下来。

  “特罗洛普先生一直是我最喜爱的作家,”圣克莱尔先生说,“他是一位地地道道的绅士。我欣赏狄更斯,可查尔斯·狄更斯从来也不会描绘一位绅士。据我了解,如今年轻人却觉得特罗洛普先生的小说有点沉闷。我的外甥女波齐斯特小姐更爱读威廉·布莱克先生的作品。”

  “我好像还没有读过他的大作。”我说。

  “哦,我看您跟我一样,您不赶时髦。有一次,我外甥女劝我读一位名叫罗达·布劳顿的小姐写的一本小说,可我连一百页都读不下去。”

  “我并没说我喜欢那本书,爱德温舅舅,”波齐斯特小姐辩解道,脸又红了一下,“我跟您说过那本书比较轻浮。可是人人都在谈论它。”

  “我敢说那不是你格特鲁德舅妈愿意你读的那类书,埃莉诺。”

  “我记得布劳顿小姐有一次告诉我说,她年轻时,人家都说她写的书轻浮;可等她老了,人家又说她的书太沉闷。所以问题很难说,因为她足足写了四十年同一类型的书。”

  “噢,您认识布劳顿小姐?”波齐斯特小姐问道,这是她第一次跟我直接搭话,“多有意思啊!您认识韦达[7]吗?”

  “我亲爱的埃莉诺,再往下真不知你还会说出什么荒唐话啦。我敢说你从来没读过韦达写的东西吧。”

  “可我读过,爱德温舅舅。我读过她的《在两面旗帜下》,而且我十分喜欢那本书。”

  “你叫我诧异,也吓了我一大跳。我简直不知道这年头女孩子家要成什么样子啦。”

  “您一向说,我一到三十岁,您就给我彻底的自由,愿意读什么都行啊。”

  “但是,亲爱的埃莉诺,自由和放纵之间总还有个区别呀。”圣克莱尔先生一边说,一边面带微笑,好让他的谴责不至于招人反感,态度却还是蛮严肃的。

  在叙述这段对话时,我不知道有没有把它留给我的那种老派而可爱的气氛的印象表达出来。我能通宵达旦地听他们议论十九世纪八十年代里那些年轻一代的堕落。我很想看一看他们在里恩斯特广场的宽宅大院。我当会见识一下那套僵立在客厅里的、用红锦缎覆盖的家具,件件都有固定的位置;还有那装满德莱斯顿瓷器的柜橱,会叫我回忆到童年。他们惯常在饭厅里起居,因为客厅只有在宴请客人时才使用。饭厅里铺着一块土耳其地毯,立着一个被银具压得咯咯直响的红木餐具柜。墙壁上挂着许多幅曾使汉弗莱·瓦德夫人和她那位在一八八〇年供职于美国文理科学院的叔叔马修[8]异常赞赏的绘画。

  次日上午,我在爱尔松饭店后院的一条幽径里闲遛,碰到波齐斯特小姐正在“散会儿步”。我本想陪她一起走一段,可又确实感到让这位五十年华的老闺女哪怕跟我这样一把年纪的男人单独遛弯儿,也会使她发窘的。我走过她身旁的时候,她点下头,脸红了。说来也奇怪,在她身后几码远,我碰上了那位在海边跟我说过几分钟话,戴黑手套,又寒酸又可笑的小老头儿。他用手轻轻碰了碰那顶旧呢帽的帽檐向我致意。

  “劳您驾,先生,能给我根火柴吗?”他问道。

  “当然可以,”我带点儿火气地说,“可我身上没带烟卷。”

  “那就让我敬您一支吧,”他一边说,一边掏出那个纸烟盒,是个空盒,“哎呀,我也一支没有了。多么赶巧啊!”

  他继续朝前走去。我觉出来他加快了点步伐。我对他起了疑心,但愿他不会去纠缠波齐斯特小姐。我一时打算转身跟上去,可我没那么办。他是一个文质彬彬的小老头,我想他不至于去招一位单身的女人讨厌吧。

  当天下午,我又见到了他。我正坐在海边上,他迈着蹒跚的小步子朝我走来。这当儿起了一阵微风,他就像一片枯叶顺风飘来。这次,他没有犹豫就直截了当坐在我旁边了。

  “咱们又见面啦,先生,世界可真小。如果不打扰您,请允许我在这儿歇个腿儿,真有点累了。”

  “这是公共的凳子,你跟我有同等权利坐在这儿。”

  我没等他要火柴,立刻敬了他一支烟。

  “您可真够交情,先生。我每天必须限制自己的吸烟量。不过,我每吸一支,都从中得到乐趣。随着年岁的增长,人生的乐趣也就逐渐减少,可我的体验是:人能从剩下的几项乐趣当中得到更大的享受。”

  “这是一种令人非常欣慰的想法。”

  “对不起,先生,我想您八成是那位著名的大作家吧。”

  “我只是个普通的作家,”我答道,“你怎么会这么想的呢?”

  “我在插图报刊上见到过您的照片。我想您大概没认出我来吧。”

  我朝他看看,一个干瘪的小老头,身穿一套褴褛却还算整洁的黑服装,长鼻子,水汪汪的蓝眼睛。

  “我好像没见过你。”

  “我敢说我变样儿了,”他感叹道,“有一个时期,联合王国所有的报纸上都刊登我的照片。当然,那些报纸上的照片从来就不像我本人。不瞒您说,先生,我要不是看到照片下面印着我的名字,我永远也猜不到其中有几张是我哩。”

  他沉默一会儿。这时潮水退了,海滨那片圆卵石的边缘出现一段狭长的黄泥地带。防波堤一半埋在泥里,活像史前野兽的脊梁骨。

  “当一名作家一定是件挺有意思的事,先生。我常想我本人也可以写点什么。有一阵子,我还真读了不少书。近来我可跟不上了,首先我的眼睛也不如过去那么好啦。我相信要是试一下的话,我也能写出一本书来。”

  “人家说,谁都能写出本书来。”我答道。

  “不是指小说,您知道。我不是个写小说的人才;我更喜欢历史什么的。回忆录嘛,如果谁认为我值得一写的话,我倒不在乎把我的回忆录写出来。”

  “如今这很时髦。”

  “在某些方面,世间没有几个人有我这样的经历。前不久,我真的就此事写信给一家周报社,可他们压根儿就没答复我。”

  他朝我上下打量好久。我这副庄严的气派不至于使他快要伸手向我借一个五先令银币吧。

  “您当然不知道我是谁,先生,对不?”

  “说老实话,真不知尊姓大名。”

  他好像斟酌了一下,把手指上的黑手套捋捋平整,瞧瞧其中一个窟窿,然后并非很坦然地转向我。

  “我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莫蒂梅尔·埃利斯[9]。”他说。

  “哦?”

  我不知道该怎么表示如雷贯耳的惊叹,因为说老实话,我从来就没听说过这个姓名。我看出他脸上显露一股失望的表情,我本人也有点窘。

  “莫蒂梅尔·埃利斯,”他重复说,“难道您真没听说过这个姓名吗?”

  “恐怕是这样。我常出国,不在英国。”

  我纳闷他的名望应该归功于哪一方面呢。我思索到几种可能性。他绝不可能是位运动员,在英国只有这一行常能给人带来真正显赫的名望。不过他也可能是个信仰疗法专家或者是位台球冠军。当然人世间谁也不会像一位下野的内阁部长那么无声无臭,可他也可能是个倒台的商会主席。但是,他看上去绝不像个政客。

  “这就是因为您自己名望大,才会这样,”他抱怨道,“真格的,足足有好几个星期我是全英国议论最多的中心人物。再瞧瞧我,想必您在报纸上见到过我的照片吧。莫蒂梅尔·埃利斯。”

  “十分抱歉。”我一边说,一边摇摇头。

  他停顿一下,卖个关子,好让自己的身份一经披露更见效果。

  “我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重婚犯。”

  现在我倒要向读者请教请教。您如果碰上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告诉您,他是个大名鼎鼎的重婚犯,您该怎么答复呢?老实说,我有时自负地认为自己在跟人顶嘴时,嘴挺伶俐,通常不会失算,可现在我却目瞪口呆,无言答对了。

  “我娶过十一个老婆,先生。”他接着说。

  “大多数人认为,娶一个就够对付的了。”

  “嗯,那是功夫不到家。您要是娶过十一个老婆,就可以说把女人琢磨得差不多了。”

  “那你为什么只到十一个就为止了呢?”

  “着啊,我猜您会这么说的。我头一眼见到您,心里就说这人一脸聪明相。您知道,先生,就是这事整天搅得我心烦意乱。‘十一’确实像个可笑的数字,对不?好像还差点什么没了结似的。三个嘛,谁都可能碰上,七个也还可以,人家都说九是个吉祥数,十个也没什么不好,可是十一个!这是我深以为憾的一件事。如果能把这个数凑满一打,我倒也无所谓。”

  他解开大衣纽扣,从里面的兜儿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油油渍渍的皮夹子,从中取出一大卷剪报。那些纸片又皱又脏,破损不堪。他铺开两三张。

  “喏,您先看看这几幅照片。请问您,像我吗?简直太不像啦。唉,看到这些照片,您还当我是个土匪哪。”

  那些剪报的篇幅都挺长。依照那些二流编辑的看法,莫蒂梅尔·埃利斯明明是个值得报道的新闻人物。一条的标题是:《一个多婚的男人》。另一条是:《责问无情无义的流氓》。还有一条是:《卑鄙无耻的坏蛋遭遇滑铁卢》。

  “你不会把这些称之为好报道吧。”我喃喃说。

  “我从来不在乎报纸上说什么,”他耸一下他那窄肩膀,“为了这桩事,我真认识了不少记者哩。我不怪别人,我怪的是那个法官,他待我太苛刻了。可您知道,这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没过一年他就一命呜呼啦。”

  我朝手中那篇报道扫了一眼。

  “他判了你五年徒刑。”

  “我认为这太卑鄙了。再看看他们怎么写的,”他用食指指着报上的一段话,“‘他的三位受害人请求对他宽大处理。’这表明她们对我的看法。尽管如此,他还是判了我五年。再看看他怎么称呼我:‘一个无情无义的流氓’——我,天下最讲情义的男人——‘社会上的害人虫,公众的危害’。还说他希望有权毙了我。他判我坐五年牢,我倒也无所谓。可您永远也甭想不让我说,这判得过重了。我倒要向您请教请教,他有权对我那样说话吗?没有,根本没有。即使我活到一百岁也不会原谅他。”

  这位重婚犯气得满面通红,两只水汪汪的眼睛还冒了一阵子怒火。这可是个叫他恼火的话题。

  “我能看看这些剪报吗?”我问他。

  “我给您就是让您看的。我希望您看一下,先生。您要是看完之后,不认为我遭人诬陷,那就算我把您看走了眼。”

  我把那些剪报粗粗看了一遍,明白了莫蒂梅尔·埃利斯为什么那么熟悉英国各个海滨休养地。那些地方都是他的猎获场所。他的办法是:等旺季过后才到那里去,租一套寄宿公寓空下来的房子。显然,他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结识一个女人,不是寡妇就是老处女。而且我注意到她们的年龄当时大都是在三十五到五十之间。她们在证人席上都声明是在海边上跟他头一次见面的。一般是在半个月之内向她们求婚,随后不久就结婚。他耍弄花招劝诱她们把自己的积蓄交给他来保管;几个月后,他借口得去伦敦办点公事,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其中只有一位后来又撞上过他。她们大伙儿都是直到后来必须出庭作证才在法庭上见到他。她们都是一些蛮体面的女人:一位是医生的女儿,另一位是牧师的姑娘,还有一位是开设寄宿公寓的女房东,一位是商业推销员的未亡人,另一位是退休的女裁缝。总的说来,她们的资产总数为五百镑到一千镑不等。反正,不管数量多寡,受骗的妇女个个都给剥得一个子儿也不剩。有几位谈到她们所过的那种比原来更贫寒的日子,真叫人辛酸落泪。但是,她们却一致承认他是个好丈夫。不仅有三位居然要求对他宽大处理,而且还有一位在证人席上说,如果他愿意的话,她还准备跟他一起过。他注意到我正在看这一段。

  “她还要为我去干活儿哪,”他说,“没错儿。可我说,最好还是让过去的事过去吧。谁也没有我那么喜欢切一块最好的颈头肉吃的。我承认我是好马不吃回头草的。”

  莫蒂梅尔·埃利斯没有娶上他的第十二位老婆来凑满一打,以便达成他向往的双数,那只是因为发生了一起意外事故。本来他已经和一位叫阿伯德的小姐订好婚约——“要说财产的话,她总共有两千镑战争公债券。”他推心置腹地告诉我——而且已经在教堂公布了结婚预告。可是,就在这节骨眼儿,原先的一个老婆撞上了他,一通盘问,还报了警。他当天就给逮捕了,才没来得及举行第十二次婚礼。“那个女人坏透了,不是个玩意儿,”他对我说,“她不说实话,骗得我好苦哟。”

  “她怎么骗你的?”

  “喏,那是在某年十二月份,我在伊斯特本碰上了她,在码头上,交谈中她告诉我说,她干的是女帽行业,已经退休。她说她赚了点钱,可不肯说出具体数目。不过,她暗示给我的那笔钱数约摸一千五百镑。可等我跟她结了婚——您会相信吗?——她连三百镑都没有。就是这个娘们把我出卖了。但是,您要知道,我从来也没埋怨过她。好多别的男人要是发现自己上了当,就会大发脾气。我可连失望的情绪都没有向她表露。我只是一声没吭,一走了之。”

  “想必带着那三百镑了吧。”

  “哎,哎,先生,您得通情达理呀,”他用委屈的声调答道,“您总不会认为三百镑永远花不完吧。我都跟她结了四个月的婚,她才坦白实情。”

  “恕我问一问,”我说,“请别认为我这一问对你个人的魅力有什么贬低的意思。可是——她们为什么要嫁给你哪?”

  “因为我向她们求婚啊。”他答道,显然对我这一查问感到十分诧异。

  “那么你从来没碰过钉子吗?”

  “很少碰。在我干的这行事业当中,至多也没超过四五次,当然,每次没有把握,我绝不求婚。我倒也不是说我没抽过空签,白费心机。当然也不可能每次都一拍即合呀,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好几次我都是白白浪费了几个星期的时间去跟一个女人混熟之后,才发现行不通。”

  我一时陷入沉思。可我很快就发现我那位朋友表情多变的脸展现出喜色。

  “我理解您的意思,”他说,“是我这副长相叫您感到纳闷。您不明白她们看中我哪一点了。这都是读小说、看电影造成的后果。您认为女人要的是那种牛仔型的,或是那种古老的西班牙浪漫风度,亮眼睛啦,棕色皮肤啦,还会跳一手好舞。您真逗我乐。”

  “荣幸之至。”我说。

  “您成家了吧,先生?”

  “是的。不过,我只有一个老婆。”

  “那您就没法作出判断。您不能把单一说成一般,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喏,我问问您,如果您平生只饲养过一条猛犬的话,又能对狗类有多大了解呢?”

  这是一句反诘,我肯定用不着回答。他停顿一下,又接着说:

  “您错了,先生,您大大地错了。她们也许爱上一个漂亮小伙子,可她们不一定愿意嫁给他。她们倒不十分计较长相。”

  “道格拉斯·杰罗尔德[10]机智诙谐,但丑陋不堪,常说如果跟一个女人打交道让他先下手十分钟,他就可以战胜在场最漂亮的男人。”

  “她们不要机智诙谐,她们不要一个能逗人乐的男人,她们认为他不严肃。她们也不要一个长得太漂亮的男人,她们认为他不专爱。安全第一,她们要的是对待爱情严肃认真的男人。其次是——殷勤。我可能不是个美男子,也不一定会逗人乐。可是说真的,我具备每个女人所要求的条件:沉稳。证据就是:我让我的每个老婆都挺愉快。”

  “你能有三位妻子出面请求对你宽大处理,还有一位愿意再接受你回家,确实值得大加称赞。”

  “您不知道我在监狱里那阵子多么焦虑。我怕释放我的时候,她会在门口等着我。于是,我跟狱长说,‘看在上帝面上,先生,务请把我偷运出去吧,别让人看见我。’”

  他又捋平那副戴在手上的手套,瞧瞧拇指上那个窟窿。

  “这就是住寄宿公寓的下场,先生。一个男人没有一个女人照应,怎么能保持干净利落呢?我结婚结得次数太多啦。现在没有个老婆简直没办法适应。有的男人不愿意结婚,我无法理解。问题是你除非有心去做一件事,否则什么也办不成。而我本人喜欢做个有妇之夫。对我来说,干一点女人家欢喜的琐事并不费难。而有些男人就不愿意费那个心。我方才说过,女人要的是殷勤。我出门之前,必定吻一下我的老婆,回来之后再亲一下,从来也没忘记过。而且我很少回家时不给她带点巧克力糖或者几朵花。我从不计较这笔开销。”

  “可你花的毕竟是她的钱哪。”我插嘴说。

  “是她的,又怎么样?送礼不在乎钱多少,而在于您那份心意。女人家就在乎这个。我不是爱吹牛的人,可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我是个好丈夫。”

  我把手中有关那次审判的报道又胡乱翻阅一下。

  “我想告诉你,使我感到惊讶的是什么,”我说,“这些妇女都是规矩人,年纪不轻,文静,体面。可是,她们跟你短短相识之后,居然没打听你的底细就嫁给了你。”

  他意味深长地把手搭在我的胳膊上。

  “嗨,您这就不理解了,先生。女人个个都巴不得结婚啊。不管她们多么年轻,或是老掉了牙,个儿高也好,个儿矮也好,黑头发也罢,黄头发也罢,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要嫁人。您别忘了,我每次都是在教堂里跟她们结婚的。只有在教堂里举行婚礼,女人才真正感到放心。您说我不是个美男子,嗯,我压根儿也没认为自己是呀。即使我只有一条腿或者是个驼子,也照样可以找到不少女人会抢机会嫁给我咧。她们在乎的不是那个男人,而是嫁人。这是她们所犯的一种狂热,一种病态。可不是嘛,她们个个跟我第二次见面就会倾心于我,几乎无一例外。不过,我在表态之前总先要把底摸摸清楚。事情一经公布出来就出现了罕见的大惊小怪,因为我结了十一次婚。十一次,这有什么了不起,连一打都没凑满。我要是乐意的话,蛮可以结三十次。不瞒您说,先生,我考虑这些机会时所表现的那股克制劲儿,连我自己都大吃一惊。”

  “你方才说过,你非常喜欢阅读历史书。”

  “对,瓦伦·哈斯丁[11]说过这句话,对不?我读到这句话时深有体会。简直太适合我啦。”

  “这么多次求爱,你就不嫌有点单调吗?”

  “这一点嘛,先生,你认为自己有个逻辑的头脑。每当看到同样的动机怎样取得同样的效果,总感到乐滋滋的。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比如说,碰到一个从没结过婚的老处女,我总以鳏夫的身份去对付。效果就跟魔法一样灵。您知道,老处女喜欢那种略知一二的男人。可是,撞上一个寡妇,我就总是说自己是个老处男,寡妇害怕事情知道得太多的结过婚的男人。”

  我还回他的剪报。他把它们整整齐齐地折好,又放进他那个油渍渍的皮夹子。

  “您知道,先生,我一直认为我被人误判了。瞧瞧他们都说了我什么:‘社会上的害人虫’,‘不讲道德的坏蛋’,‘卑鄙的流氓’。现在,您瞧瞧我。我倒要问问您,我像他们所说的那种人吗?您了解我,您是一位判断人物的行家。我已经把自己的经历全部告诉您了,您认为我是个坏家伙吗?”

  “我跟你相识尚浅。”我用自认为相当圆滑的口气答道。

  “我怀疑那位法官,怀疑那个陪审团,怀疑社会公众有没有从我的角度考虑过问题。我被押进法庭时,围观的公众都呸呸地讥笑我,警察不得不保护我,以免遭到他们的暴力袭击。可是,他们这些人有谁想到过我待这些女人的好处?”

  “你拿走了她们的钱。”

  “我当然得拿走她们的钱。我跟任何人一样也得活呀。可您知道我为了换取她们的钱,付出什么代价吗?”

  这又是一句反诘。尽管他瞧着我,好像期待我答复,可我一声没吭。我确实不知道怎么回答好。他提高嗓门,加重语气地说下去。我可以看出他是严肃认真的。

  “我给您说说,我给了她们什么才换到她们的钱。浪漫的爱情嘛。瞧瞧这块地方。”他用手比画一个大圆圈,把大海和地平线都囊括进去了。“像这样的地方,英国有一百处。瞧瞧那个大海和那半边天;瞧瞧这些寄宿公寓;再瞧瞧那个码头和这片海滨。难道它们不叫您伤感吗?死气沉沉,没有一丁点儿生气。您因为体衰精疲才到这儿待上一两个星期,好倒是好,可是您倒替那些长年累月住在这儿的女人想想。她们一点机会也没有。她们几乎谁也不认识,她们只有一点刚够糊口的钱,别的什么也没有。我都怀疑您知不知道她们的生活多么可怕啊。她们的生活就跟海滨一样,一条又长又直的水泥马路,从一处海滨休养地通到另一处海滨休养地,没个尽头。即使是旺季,她们也一无所得。她们是圈外人。她们还不如死了好。就在这当儿我来了。请您注意,我从来也不接近一个不乐意承认自己是三十五岁的女人。我给她们爱情。您知道,她们好多人从来没有领略过有个男人在背后鼓舞她打起精神来是什么滋味。她们好多人从来没有领略过在黑暗里一个男人搂着她的腰同坐在一条长凳上是什么滋味。我给她们带来了变化和兴奋。我使她们恢复了自尊心。她们被束之高阁,我静悄悄地来到,有意识地把她们取下来,给那些干巴巴的生活投下一线陽光,这就是我。难怪她们要向我扑来,难怪她们还要我回到她们身边去。唯一出卖我的是那个女帽商。她说她是个寡妇,我个人的看法是她压根儿就没结过婚。您说我用卑劣的手段伤害了她们,怎么,我给十一条生命带来了幸福和光彩呀;她们心里明白永远也不会再有这种机会喽。您说我是个坏蛋和流氓。您错了,我是一位慈善家。五年徒刑,他们判了我。他们应该给我颁发皇家慈善协会奖章才对。”

  他拿出他那包空了的金叶牌纸烟盒,瞧着它,沉郁地摇摇头。我递给他我的烟盒,他谢都没谢一声就取了一支。我观望着一个好人同自己的情感在做搏斗的景象。

  “可我从中捞到了什么呢?我问问您?”他又接着说,“不过是吃饭、住房、够买烟卷的钱。我可从来不会攒钱。如今,事实证明我不再少俊了,口袋里连两个半先令都没有。”他斜眼瞟我一下,“我现在这般处境,实在是落魄到极点了。我向来不负债,一辈子没跟朋友借过钱。我不知道,先生,您能不能帮我个小忙。说出此话,实在丢脸。可问题是您如果肯借给一镑,就帮我大忙了。”

  说真的,这个重婚犯确实给了我足值一镑钱的消遣。我伸手去掏皮夹子。

  “很乐意借给你。”我说。

  他瞧着我掏出来的钞票。

  “凑个双数,能成吗,先生?”

  “我想可以吧。”

  我就递给他两张一镑的钞票。他接过去,微微叹口气。

  “一个过惯舒服家庭生活的人,到时候不知去哪儿住一宿,您可领会不到那是什么滋味啊。”

  “不过,有一件事我倒要向你讨教,”我说,“我并不希望你觉得我这个人太刻薄,可我有个看法,那就是女人一般说来都把‘施比受更为有福’这句格言当做我们男性专用的准则。你是怎样说服那些体面而显然节俭的女人把她们的积蓄全部那么放心地托付给你的?”

  他那貌不惊人的脸蛋一下子舒展开欢畅的微笑。

  “先生,您知道莎士比亚说过‘野心每每自招失败’的话吧?这就是解释。对一个女人说要她把资财交给您来管理,六个月之内保险翻一番,她就会甭提多快地把钱交给您了,贪婪,就是这么回事,贪婪而已。”

  从这个叫人好笑的流氓再转回到圣克莱尔夫妇和波齐斯特小姐那种高雅的格调,浅紫色的手提包啦,箍形裙衬啦,真给人一种(犹如热汁加冰淇淋)那样刺激人胃口的强烈感觉。现在,我每天晚上跟他们一起消磨。两位女士饭后一起身离席,圣克莱尔先生就朝我这边点头致意,请我过去喝一杯红葡萄酒。喝完酒,我们再到休息室去喝咖啡。圣克莱尔先生津津有味地喝他那杯老白兰地。我同他们一起消磨的时光那么沉闷,简直对我有着另一种古怪的魅力。他们从老板娘那里听说我写过剧本。

  “亨利·欧文[12]爵士在文化宫演出时,我们常去看戏,”圣克莱尔先生说,“我还荣幸地跟他见过一次面哪。爱弗瑞德·密莱司[13]爵士带我到加立克俱乐部去吃晚饭,把我介绍给厄尔温先生。那当儿他还没有被封为爵士。”

  “告诉这位先生,他跟你说什么来着,爱德温。”圣克莱尔太太说。

  圣克莱尔先生摆出一副演戏的架势,模仿亨利·欧文还真有点像。

  “‘您有一张适合当演员的脸,圣克莱尔先生,’他对我说,‘您几时想粉墨登台就来找我。我会分配您一个角色。’”圣克莱尔先生又恢复他的本来面目,“这句话真够使一个年轻人晕头转向的。”

  “可他没使您头脑发热。”我说。

  “我不否认当时我若是另外一种处境,也许就要受到诱惑。可我得替自己的家族考虑啊。如果我不去经商,就会伤透老人家的心。”

  “您是经营什么的?”我问。

  “敝人是茶商,先生。我的公司在伦敦城里,是字号最老的一家。我整整用了四十年工夫尽最大的努力争取我的同胞喝锡兰茶,而不喝中国茶。您知道我年轻的时候,普遍都喝中国茶。”

  我认为这是他的了不起的个性,花费毕生精力去说服公司购买他们并不愿意买的东西。

  “不过,我丈夫年轻时参加过多次业余客串演出。大家都公认他聪明过人。”圣克莱尔太太说。

  “莎翁的戏,您知道,有时也演《造谣学校》。我从来都不会同意上演糟粕。可这都是往事喽。我有天分,也许弃之不用怪可惜的。不过现在已经为时太晚。我们在家设宴请客,我有时在一些太太的百般要求下,也还朗诵哈姆雷特那段精彩的独白。仅此而已。”

  哦!哦!哦!我一想到那些宴会就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心想不知道我会不会被邀请参加一次。圣克莱尔太太半惊讶、半拘谨地朝我微微一笑。

  “我丈夫年轻时豪放不羁。”她说。

  “那当儿我挺放荡。我认识不少画家和作家,比如说,威尔基·柯林斯[14],甚至还有给报纸写文章的人。瓦茨给我太太画了一张像,我还买过一张密莱司的画。我认识不少先拉斐尔派的画家。”

  “您有罗塞蒂的画吗?”我问。

  “没有。我欣赏罗塞蒂的才华,可我不大赞成他的私生活。我从不购买一位我不大愿意邀请到我家吃饭的画家的作品。”

  我正有点头昏眼花,这当儿波齐斯特小姐看看表,说:“您今天晚上不打算给我们朗读点什么吗,爱德温舅舅?”

  我便起身告退了。

  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晚上,我同圣克莱尔先生一道喝红酒时,他向我吐露了波齐斯特小姐的一段伤心史。她原来和圣克莱尔先生的一位内侄,一个律师订了婚约。后来发现他和他的洗衣婆的女儿早就私通了。

  “这件事太不像话了,”圣克莱尔先生说,“太不像话了。当然我的外甥女只好采取唯一可能的步骤。她把订婚戒指、他的信和照片全部退还给他,对他说明她永远不能嫁给他了,她恳求他同那个受他玷污的姑娘结婚,还应允将会待她如同亲姐妹一样。这件事使她心碎了。她从此再也没爱过别的男人。”

  “他跟那个姑娘结婚了吗?”

  圣克莱尔先生摇摇头,叹口气。

  “没有。我们大大错看了他。我老伴儿一想到她的亲侄子的行动居然如此不检点就十分痛心。过了一阵子,我们听说他同另外一位出身很好的姑娘订了婚。她本人就有一万英镑的财产。我认为我有责任写封信把他的情况详细奉告她的父亲。他却十分无礼地答复了我的信。他说他宁愿他的爱婿在婚前而不是在婚后有个情妇。”

  “后来呢?”

  “他们结婚了。如今我老伴儿的侄子是国王殿下的一名大法官,他的妻子被封为贵妇人了。不过,我们从来都不同意接待他们。我内侄受封爵位时,埃莉诺建议邀请他们来家吃饭,可我老伴儿说永远不许他玷污我们的家门,我完全支持她。”

  “那个洗衣婆的姑娘呢?”

  “她嫁给一个与自己同阶级的人,如今,在坎特伯雷开一家酒馆。我的外甥女嘛,她自己有点钱,尽量照应那个姑娘,还是她的大女儿的干娘哩。”

  可怜的波齐斯特小姐。如同作为维多利亚式道德祭坛上的祭品牺牲了自己,我恐怕她从中得到的唯一安慰就是自认为干得很漂亮吧。

  “波齐斯特小姐风姿出众,”我说,“年轻时想必是个无可挑剔的美人儿吧。我真奇怪她为什么不再许身他人呢。”

  “大家公认波齐斯特小姐是个美人儿。阿尔玛——泰德玛对她那么赏识,竟然要求她充当他要画的一张画里的模特儿,我们当然不能同意这种要求。”圣克莱尔先生的语气表示那种要求深深伤害了他的庄重感,“波齐斯特小姐除了她的表哥之外,再也没有爱过别人了。她也不再提起他。如今,他俩分手足有三十年了。但是,我深信她仍然爱着他。她是一个真诚的女子,亲爱的先生,一次生命,一次爱情。我也许因为她给剥夺了婚姻和当母亲的欢乐而感到遗憾。可我得承认:我钦佩她这种忠贞不渝。”

  然而,女人的心却莫测高深。男人若认为她会永远一成不变,那就太莽撞了。莽撞,爱德温舅舅。您已经认识埃莉诺多年,因为她母亲患病体衰去世后,您就把这个孤儿领到里恩斯特广场上您那座舒适,甚至是豪华的府邸来,当时她还只是个孩子。可是一谈到实质问题,爱德温舅舅,您真了解埃莉诺吗?

  就在圣克莱尔先生向我吐露波齐斯特小姐为何至今还是个老处女那个动人的内情之后没过两天,我午后打了一轮高尔夫球,回到旅馆,老板娘突然焦急不安地前来找我。

  “圣克莱尔先生问候您。并且请您一回来就马上到二十七号房间去一趟。”

  “好的,可是为什么事呢?”

  “唉,少见的一阵大乱。他们会告诉您。”

  我敲下门,听到一声“进来,进来”。这叫我想起圣克莱尔先生曾经在伦敦也许是最高雅的剧场里扮演过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人物。我走进房间,看到圣克莱尔夫人躺在沙发里,脑门上盖着一块浸过花露水的手绢,手里握着一瓶嗅盐。圣克莱尔先生站在壁炉前面,那副架势颇像是不许屋中任何其他人享受一点温暖似的。

  “我这样不讲礼貌地请您到我的房间里来,真得先向您道歉。可我们遇到了麻烦事,十分苦恼。我们想也许您能指点指点我们。”

  他显然十分焦急不安。

  “出了什么事?”

  “我们的外甥女,波齐斯特小姐私奔了。今天早上,她捎话给我的老伴,说她又犯那头疼的老毛病了。每次她一头痛就愿意独自一人休息不受干扰。我老伴直到下午才去看看她需不需要帮点什么忙。屋子里没有人,她的行李都收拾好了。她那个镶银的梳妆匣子不见了,枕头上放着一封说明她这次鲁莽行动的信。”

  “我很抱歉,”我说,“真不知道我又能帮什么忙。”

  “我们的印象是:您是她在爱尔松所认识的唯一的男人。”

  他这句话我一听就明白了。

  “我可没跟她私奔,”我说,“我碰巧是个有家室的人。”

  “我也看出您没跟她私奔。一开始我们想,也许……可是,不是您,那又是谁呢?”

  “我怎么知道?”

  “给他看看那封信吧,爱德温。”圣克莱尔夫人从沙发那边说。

  “你别动,格特鲁德,那会让你犯腰风湿痛的。”

  波齐斯特小姐患“她的”头痛毛病;圣克莱尔太太犯“她的”腰风湿痛。圣克莱尔先生又有什么毛病呢?我愿意赌五镑,圣克莱尔先生准保也有“他的”痛风症。他递给我那封信,我就怀着一本正经表示同情的那种神情看那封信。

  最亲爱的爱德温舅舅和格特鲁德舅妈:

  您们收到这封信时,我已经走远了。我今天早晨就要跟一位我深深爱恋的绅士结婚啦。我知道,我这样不辞而别非常错误,可我担心您们会出面竭力阻拦我这场婚姻。所以,既然什么也不能改变我的决心,我想还不如对您们只字不提为好。这样也就可以避免许多的不愉快。我的未婚夫是个性情十分孤独的人。由于他长期居住在热带国家,目前身体状况不佳。因此,他认为我们还是悄悄地举行婚礼为好。您们要是知道我是多么的无比幸福的话,我希望您们就会原谅我。请把我的箱子送到维多利亚车站行李处。

  您们疼爱的外甥女埃莉诺

  “我永远也不会原谅她,”我把信退还给圣克莱尔先生时,他说,“她永远也不许再登我的门,辱没我的门风。格特鲁德,你永远也不准当着我的面再提埃莉诺的名字。”

  圣克莱尔太太低声哭泣起来。

  “您是不是太严厉了?”我说,“有什么理由不准波齐斯特小姐结婚呢?”

  “她这个岁数吗?”他生气地答道,“这太不像话了。我们将成为里恩斯特广场那一地区众人的笑柄。您知道她多大岁数吗?她都五十一啦。”

  “五十四。”圣克莱尔太太一边哭一边纠正说。

  “她一直是我的掌上明珠。我们待她如同亲生女儿一样。她已经当了多年老处女。我认为她实在不应当再想嫁人这档子事了。”

  “她在咱们眼里一直是个孩子呵,爱德温。”圣克莱尔太太乞求道。

  “可她嫁的是个什么人?招人痛恨的是这场欺骗。她可能就在咱们眼皮底下跟他勾搭上的。她连他的名字都不告诉咱们。我是净往坏处想。”

  突然,我灵机一动想起来了。那天早上,吃完早餐我到烟铺买烟卷,碰见了莫蒂梅尔·埃利斯。我有好几天没见到他了。

  “你看上去挺潇洒嘛。”我说。

  他的靴子修补好了,还干干净净地打上了黑鞋油,帽子也刷过了。他戴着干净的硬领和一副新手套。我想,他把我那两镑钱派了很好的用场。

  “今天上午我得去伦敦办点公事。”他说。

  我点点头就走出烟铺。

  我又记起,两星期前我在乡间散步,遇见了波齐斯特小姐,而且在她身后没隔几步又碰上了莫蒂梅尔·埃利斯。他俩是否可能在一块散步,一见到我,他就往后退了几步呢?我的天,我恍然大悟。

  “我记得您说过,波齐斯特小姐自己有些积蓄。”我说。

  “有一点,三千镑。”

  这时,我确信无疑。我茫然注视着他们。突然,圣克莱尔太太大叫一声,跳了起来。

  “爱德温,爱德温,要是他不跟她正式结婚,那可怎么办?”

  圣克莱尔先生一听此话,用手一捂脑袋,颓然跌坐在一把椅子上。

  “这件丢脸事简直要把我气死了。”他哼哼唧唧地说。

  “别慌,”我说,“他会跟她正式结婚的。他一向会的。他会在教堂里跟她举行婚礼的。”

  他们没理会我说的什么。我猜,多半他们认为我忽然神志不清了。我眼下深信不疑:莫蒂梅尔·埃利斯终于如愿以偿。波齐斯特小姐让他凑满一打了。

  【注释】

  [1] 指英国国王乔治一世至四世统治的时期(1714——1830)。

  [2] 门德尔松(1809——1847),德国作曲家。

  [3] 丁尼生(1809——1892),十九世纪英国的桂冠诗人。

  [4] 阿尔玛——泰德玛(1839——1912),画家,出生于荷兰。

  [5] 一种书目性质的工具书。

  [6] 特罗洛普(1815——1882),英国著名小说家。

  [7] 英国通俗小说家玛丽·路易丝·德·拉·拉梅的笔名,擅长写浪漫小说。

  [8] 指英国诗人兼评论家马修·阿诺德。

  [9] 曾一度引人注意的新闻人物。

  [10] 道格拉斯·杰罗尔德(1803——1857),英国剧作家,幽默作家。

  [11] 瓦伦·哈斯丁(1732——1818),英国政治家,曾长期任驻印度总督,后因犯贪污罪受审。

  [12] 亨利·欧文(1835——1905),英国著名演员。

  [13] 爱弗瑞德·密莱司(1829——1896),英国名画家。

  [14] 威尔基·柯林斯(1824——1889),英国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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