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辉写了小说《龙头凤尾》,作家的身份才真的完整了

更新:2018-07-09 17: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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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辉

  马家辉小时候就住在香港湾仔修顿球场边上,每天放学回家经过那里,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有烂仔会拉住他说:家辉,要进黑社会吗?


  建于1920年代的修顿球场是修顿夫人送给孩子“永远可以在阳光下奔跑”的礼物,但从球场落成起,这里一直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买毒品的毒虫,堂口的烂仔,妓女和车夫,到了马家辉成长的年代,依然如此。


  住在修顿球场边上,从15岁开始却一直加入黑帮失败,“我是连黑帮都不要的失败者,从小不会打架,也从没有人搜我。”到现在,还是没有黑社会要他,即便他在脖子那里纹惹眼的纹身,即便他终于写出了第一部小说,关于香港黑社会的小说《龙头凤尾》作为“投名状”。


  感谢那少年时耳闻目染的黑社会传奇,感谢曾身处的那个华洋混杂的湾仔,这才有了这部湾仔人为湾仔写传的《龙头凤尾》。从出生一直到台湾念大学,马家辉一直住在湾仔,最初在星街一带的一个10平方米小房子里,下面是饭厅和客厅,空中隔了又隔睡觉用。后来全家搬到4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面又住着七八个人。几个舅舅经常进出牢房,下课回家就会看到放出来的舅舅,舅舅会跟他讲江湖的规矩和牢里的故事,然后过几天又被抓了。“我妈妈又爱找亲戚来住,那样可以帮忙煮饭。所以常常放学回家,家里多了个老太太。我就是这样长大的。”


  马家辉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长大,没有变成坏小孩,只能说很幸运。“你想想,那种什么环境,我在那里写功课,舅舅蹲在那吸毒。我没有好奇心吸,他也没拉我吸毒。运气之外,我就是喜欢读书。我小时候寂寞,姐姐很早谈恋爱,爸爸上班,妈妈打麻将。爸爸在报社工作,但不是文人,偶尔有作家给他书,他丢在家,我就会看到白先勇。我记得小时候跟爸爸去报社,看到他坐在桌前写稿——虽然写的是马经,写的小说也是黄色连载小说——这种感觉很温暖,让我感觉笔是好的,纸是好的,写作是好的。有句老土的话,看书的孩子不会变坏。这就是知识的力量。”


  10多岁就在骆克道舅舅裁缝店帮工的马家辉,天天从小铺子看出去,望见洋人、水兵找女人或找男人,看见水兵和吧女一起进了纹身店,“现在回到湾仔,看到的都是儿时的这些画面!”“所以,别人说我写一个香港龙头老大跟一个洋人的同性恋爱有点太刻意,太做作,可是于我来说,这都是我看到的故事。这就是我成长和看到的香港,无数的同性恋是香港人和洋人,Because this is Hongkong!”


  《龙头凤尾》里那对同性爱人,分别是孙兴社的龙头陆南才和英国情报官员张迪臣,围绕着两人的同性之爱,牵涉了香港沦陷前后的历史和当时的复杂环境,于是杜月笙、戴笠、廖承志、宋庆龄、宋子文等历史人物纷纷登场,军统、日本情报系统、英国人等各方势力卷入其中。这对同性爱人既要守住情感的秘密,还要守住各自身份的秘密。小说里的那么多历史人物是真的,甚至暗杀汉奸林伯生也是真的,但所有的细节都来自于作家的想象和对历史材料的熟稔。


  马家辉对身边的朋友说,小说一定要看下去啊,最精彩的部分是后半部分,也就是香港沦陷后的故事。小说里也有1941年圣诞节的香港投降,在张爱玲《倾城之恋》里,这场战争只是成全了白流苏他们,在马家辉这里,战争毁灭了陆南才和张迪臣。而陆南才对张迪臣的出卖和报复,也可以看成是《色戒》的反面。


  马家辉用黑帮视角写香港历史,但他并没有花太多功夫搜集大量资料,因为这些年他做的学术研究就是汉奸,小说的一个大主题就是怎么看汉奸问题。写论文时,他得把对汪精卫、杜月笙他们的抉择情绪埋起来,而在小说里,可以把这些都写进去。但他还是看了不少香港沦陷时期的材料,虽然大多数材料并没有用到小说里,但有一个历史故事他写进去了。香港沦陷前,社会流传黑社会准备杀到半山把洋人全杀光,最后香港的警察跟黑社会谈判,处理掉了这个危机。小说里的这一段写得非常精彩。



《龙头凤尾》

  在很长一段时间,作为专栏作家的马家辉每天写字1000字,每三个月出一本专栏集,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就是作家。可是在七八年前,施南生(电影人)对马家辉说,作为作家,他不完整。这其实是一个客气的说法,其实也是对马家辉说,你没写过小说,怎么能说自己是作家呢?从那时起,马家辉才开始有了写小说的念头,而且身边的好朋友张大春是写小说的,连同龄的杨照也开始写小说。“没有小说,大家不会把我写的散文杂文看在眼里,而有了小说,大家会回头看我的那些东西。”


  于是,有一段时期,马家辉遇到朋友就说,“我要写小说!我要写小说!”其中绝大部分朋友都不太把这话太当真,因为马家辉已经写了几十年专栏,还要主持电视电台节目,还要做大学教师,还要……但他还是继续说,对朋友说,对家里楼下的管理员说,对课堂上的学生说……


  “我不管他们是不是看笑话,但我是个有责任感的人。当我很想做这件事——写小说,让我的作家身份完整的时候,我有意无意到处说,这样我不写就会很丢脸。而且我说了,就要有承担,就要真的写下去。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策略,逼着自己写,好歹把事情做出来,不管别人是否笑话。”


  真正动笔是两三年前的事情,50岁出头,开始有纪律地每天写。无论前一个晚上如何做什么,第二天早上8点准时起床开始写作。在写作的这2年中,太太生重病生死边缘,写作停了半年,接着爸爸和妈妈身体又接连意外,又断断续续,走上正轨,优盘却连续坏了两个丢了几万字,“好事多磨,比我想象的慢一点。”


  接着稿子就放在了抽屉里,可能还要继续写继续改。2015年8月北京,马家辉和导演杜琪峰碰面正好聊起了自己在写的东西。11月,杜琪峰就在香港找到马家辉谈电影合作的事情,是马家辉写作计划中的第三部,“没办法,这个时候只好把小说的第一部赶紧写完。”今年3月,我们在轩尼诗道上的一家土耳其餐馆吃肉卷喝啤酒,马家辉兴奋地说:“小说真的写完了!写小说真的快乐,我知道生命后面部分要做什么了!”


  当小说在6月出版的时候,马家辉拿着一本扔给了楼下门房管理员,带着一丝得意,“我知道他是不会看小说的。所以我建议他等杜琪峰拍的电影!”“我蛮为自己骄傲的,因为我有志气,才不管这些年对我的风言蜚语和各种高高低低的眼光,随便啦!”“是鸠但啦!”——这是小说里陆南才的口头禅,其实也是马家辉的处世原则。


  “是鸠但啦!”是广东话里“随便啦”的意思,小说里国语和广东话混杂在一起,这是马家辉坚持要用的写作方式,很多粗俗的字眼,马家辉用广东话来写,读来十分生动。在之前,每当马家辉在内地出版散文集,编辑常常要指出能不能把里面一些广东话翻译成国语,其实他是蛮生气的,“莫言、贾平凹他们都有用方言写,为什么我这样一个香港作家就不能用广东话呢?1935年,一个从广东茂名来到香港的木匠,他会讲国语吗?会不讲广东话?会不用粗话?”


  《龙头凤尾》只是马家辉计划中的“香港三部曲”第一部,于他也是最容易写的一部,在计划中,第二部从1945年写到1967年,陆南才的弟弟陆北风从广州南下香港,接了哥哥孙兴社的班子,期间香港经历右派暴动和左派暴动;而杜琪峰最感兴趣的第三部则一直写到1982年的中英谈判。后面的故事,也从马家辉最熟悉的湾仔来到对岸的九龙和新界,“湾仔的一街一道,格局气氛,我信手而来,九龙和新界,我不熟。”


  小说家马家辉,路还刚刚开始。“是鸠但啦!”


  (编辑: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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