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在路上:杰克·凯鲁亚克

更新:2019-03-06 16: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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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凯鲁亚克(1922—1969)去世的那一年里我出生。他死在1969年10月,据说是因为长期酗酒导致腹腔出血而死,而那个时候我已经10个月大了。多年之后的1990年,我在大学里第一次读到了《在路上》,深深地为这部作品所吸引。

那个时候我年轻气盛,体内有着躁动不已的气力,需要通过“在路上”的那种不羁的感觉来释放青春力比多。于是,利用假期,我跑了很多地方,深深地感觉到中国的复杂和巨大,路途的遥远和没有尽头,人生的苍茫和宽阔。这都是《在路上》带给我的指引。在大学里,我和中文系班上的一些同学都很喜欢这部小说,深以为“在路上”是一种年轻人永远的梦想——脱离眼下,脱离庸常的生活,走到旷野、荒野和大路上,去看坐在屋子里永远也想象不出来的那无尽的风景。

在随后的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在中国,《在路上》不断有新译本问世——我的手里就有五六种,说明一代代读者都很喜欢这部书;而且,《在路上》毫无疑问成了经典,上海译文出版社甚至还出版了英文版的“原稿本”,就是不加编辑的最初的原始稿本,可见这部书经典化的过程还在深化。同时,他的其他长篇小说也在陆续出版,我发现他竟然是一个很多产的作家,而不是只有《在路上》这么一部。接着,关于杰克·凯鲁亚克的回忆录和传记也翻译出版了,一个立体的、多侧面的杰克·凯鲁亚克正在我们的心目中建立起来。同时,与杰克·凯鲁亚克一同被归为“垮掉的一代”——其实,直译是“敲打的一代”,就是随着摇滚乐爵士乐鼓点敲打的节奏起舞的一代——的很多作家、诗人的作品,如金斯伯格、威廉·巴勒斯等作家的作品被陆续翻译出版,成为了一个令人无法忽视的美国文学现象。

“垮掉的一代”是一种意译,但我觉得它很传神地传达出了以金斯伯格、杰克·凯鲁亚克等为代表的美国一批作家诗人的精神特征,就是有着反叛社会、突破传统的精神,放浪形骸,在文学上和生活方式上都离经叛道的形象。我想,杰克·凯鲁亚克是深具美国特色的作家,也只有美国的广阔、狂野、自由和多元,能够诞生杰克·凯鲁亚克。多年以来,“垮掉的一代”属于毁誉参半、争议很大的一个作家群以及一种文学现象,主要是因为他们有一种强烈的反社会情绪,有一种崇尚自由、蔑视传统道德的姿态,在生活方式上也放浪形骸,酗酒、吸毒、滥交、轻度违法、搞反战游行等等。不过,仔细观察,我倒觉得,“垮掉的一代”作家们其实有很要求进步的一面,他们在美国战后一片追求物质和金钱的令人窒息的社会气氛里,企图找到精神自由的天地和空气,并且通过漫游、药物和皈依佛教禅宗等来寻求升华,这又是一种很积极的人生态度。

杰克·凯鲁亚克1922年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他父母亲是从加拿大“大湖区”的法语区来到美国的。这是一个天主教家庭,虽然他的父亲是一个工人,但是天主教的清规戒律在家庭里还是很严的。他父亲一生辛劳,抚养了好几个孩子,是个勤勉的法裔美国人。杰克·凯鲁亚克从小就很想远离小镇,远离家庭,于是,他来到了纽约读中学。根据同学后来的回忆,除了杰克·凯鲁亚克的记忆力超群之外,这个清瘦的孩子留给他们的印象很淡。

杰克·凯鲁亚克当时的梦想,不过是想当一个美国橄榄球明星。他身上一点都没有显露出要当作家的迹象。1940年,18岁的杰克·凯鲁亚克进入到美国常青藤大学的名校、哥伦比亚大学求学。就是在大学期间,他结识了艾伦·金斯伯格、威廉·巴勒斯等人,是他们将他引向了文学。这些人后来都成为了所谓的“垮掉的一代”的核心人物。

在“二战”爆发前夕,美国大学的那种拘谨和刻板让杰克·凯鲁亚克很不适应,于是,他们这些文学青年就一起体验大麻的幻觉、爵士乐的自在和性爱的快感。这些年轻人热衷的,与美国主流社会的清教传统不一样。很快,美国卷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杰克·凯鲁亚克辍学参了军,在美国海军某部从事文职工作,但是,他那年轻人的狂放不羁、自由散漫,导致部队对他十分不满,没有多久他就以“精神异常和分裂倾向”而被送回了社会。

他就回到了家乡、马萨诸塞州的洛威尔镇,担任了《洛威尔太阳报》的体育记者。这是他文字生涯的开始。由写新闻报道开始,他逐渐体会到了文字和文学的魅力。然后,父亲的去世也触发了他写一本小说的冲动,他开始动笔写小说了。几年后的1950年,他完成并出版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镇与城》,这部小说翻译成中文有42万字,是一部很严整的现实主义小说。小说的开头是这样的:

小镇叫作加洛韦。梅里马克河宽广宁静,从新罕布什尔山流向小镇,断于瀑布处,在岩石上制造出泡沫浩劫,在古老的石头上吐出白沫,奔向前方,在广阔安宁的盆地上陡然转弯,绕小镇侧翼继续前行,去向劳伦斯与黑弗里尔,穿越草木繁茂的谷地,在李子岛流向大海,汇于无限大水。加洛韦以北遥远某地,靠近加拿大的上游,河流被无数来源与神秘泉水持续供养、充满。(注释[1])

从这个小说的开头,我们可以体会到杰克·凯鲁亚克的语言和文风,是那种开宗明义的开阔和明朗感。这部完成于他28岁的小说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小说以精确的现实主义风格,详细描述了以他父亲为原型而塑造的乔治·马丁的一生。同时,杰克·凯鲁亚克在洛威尔镇度过的美好的童年和少年时光——他自己化身为“彼得”——也在这部小说里得到了清晰的展现。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杰克·凯鲁亚克的成长所经历的一切,那些小镇人物一个个栩栩如生。在他看来,洛威尔就是镇,而纽约就是城;镇和城之间,是杰克·凯鲁亚克成长的足迹。最后,在小说的结尾,引向了他未来的方向:

彼得在雨夜,独自一人。他又上路了,漫游大陆,向西而去,去往以后再以后的岁月,一个人在生命的水边,一个人,望向河岬的灯光,望向城里温暖燃烧的细长的蜡烛,沿海岸俯瞰,想起了亲爱的父亲和所有的生命。(注释[2])

这部处女作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有评论家甚至认为这部小说受到了美国小说家托马斯·沃尔夫太多的影响,尤其是那种弥漫在小说里的诗意的感伤。这使杰克·凯鲁亚克十分郁闷。但是,几个朋友却对他有很大的鼓励,使他对自己有了信心。

为了养活自己,他需要工作。那些年,他干过很多工作:轮船厨工、加油站服务员、记者、信差、汽水供应员、摘棉花工、建筑工人、搬家工、五角大楼金属薄板技工学徒、看林人、水手、火车司闸员等等,还为20世纪福克斯公司撰写过电影梗概。这些工作都是临时性质的。

在40年代后期,他和几个朋友多次穿越美国大陆,最远到达了墨西哥。路途中的见闻,使他顿时摆脱了第一部小说出版之后遭到冷遇的挫折感;“在路上”看到的美国的阔大和繁荣,人性的丰富,风景的壮美,让他灵感顿生。

1951年4月初的某一天,他开始写作《在路上》了。他日夜不停,连续在一卷30米长的卷筒打字纸上打字;用了三个星期,以自动写作和意识流动的方式,完成了小说《在路上》。其后几年,他又完成了其他多部小说的写作,但都没有出版。一直到1957年,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才在著名评论家马尔科姆·考利的帮助下,由维京出版社出版了,结果一下子就引起了美国文坛的轰动。杰克·凯鲁亚克一炮走红了。

这一下他是真的大红大紫了,《在路上》的发行量很快超过了350万册。他不仅获得了丰厚的版税,彻底改变了经济困窘,还获得了巨大的文学影响。此前,在1956年,他的文学同道、“垮掉的一代”的精神领袖艾伦·金斯伯格已经发表了震撼人心的《嚎叫》,而《在路上》的出版,则加深和扩大了“垮掉的一代”的影响。要知道,在1957年,美国依旧处于“麦卡锡主义”的阴影中,美国人普遍沉湎于战后的物质丰富中沾沾自喜,思想的贫乏和冷战的国际气氛让他们压抑、封闭、保守、刻板。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美国传统社会也逐渐走向了瓦解,一个解放的、反战的、性解放的爆炸性的60年代,正在孕育中,而杰克·凯鲁亚克正是这样的先声夺人的预言者和推动者。

1957年《在路上》的出版,也由此成为了一个历史事件。到如今,美国每年都要印刷超过10万册《在路上》,它已经成了美国人精神的一个写照,成了标志性的作品。

2001年5月22日,长达30米的《在路上》的手稿,在纽约的一场拍卖会上以243万美元的价格成交,超过了卡夫卡的长篇未竟之作《审判》的手稿拍卖价190万美元的记录。

那么,《在路上》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为什么会在美国社会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为什么到现在为止,中国读者也将这部作品奉为经典之作?

早在1948年,杰克·凯鲁亚克就写过3万多字,这是这个题材的早期版本。但很快进入到了死胡同,杰克·凯鲁亚克找不到合适的语调继续写下去,而且,他也无法使用在《镇与城》中的那种略带感伤的语调和现实主义的手法来写这部“路上小说”。1950年12月,他的好朋友,多次一同“在路上”旅行、据说和他长得非常相像的尼尔·卡萨迪,给他写来了一封没有标点的长信,信中详细描述了自己和一个叫玛丽的女人的爱情经历。就是这封没有标点的长信,忽然点燃了杰克·凯鲁亚克重写《在路上》的热情,他感觉自己一下子找到了写这部小说的语感了。

在文学发生学上,这样的时刻叫作“打开”状态。我们在写作的时候,常常有茅塞顿开的时刻。的确,我都可以想象,杰克·凯鲁亚克一定是一下子就感觉到他前些年和朋友们“在路上”的见闻全部以语言洪流的方式涌到了跟前,剩下的事情就是打字了。于是,就像我前面说过的,他用了三个星期,在30米长的卷筒打字纸上一口气完成了这部小说。几年之后,35岁的杰克·凯鲁亚克拿到了《在路上》的样书,看到了报纸上登载的各种评论,心情十分激动。那些评论大都是褒奖,但批评的声音也有一些,比如著名作家杜鲁门·卡波蒂听说这部小说的写作方式后,就说:“那不是写作,那是打字。”也许更多的人希望杰克·凯鲁亚克是用三个星期“在路上”,然后用七年来写这部小说。

《在路上》写了这么一个故事: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某一天,几个美国人萨尔、迪安等,突然决定从东部的繁华城市出发,驱车前往美国西部。于是,一路上,广袤的美国大陆上的风景、人物、奇遇,就在他们狂放不羁的旅程中次第出现,带给了这几个漫游者以惊喜,使他们自由地、欣喜若狂地重新领悟了生命。杰克·凯鲁亚克写这本书使用的是自发写作的方式。他让所有的东西在他写作的瞬间,以语言喷泻的方式形成。于是,这种写作本身与以往很多作家构思成熟之后再写作,写完了还不断修改的方式完全不一样,杰克·凯鲁亚克的写作追求一种自动、自发和自由的状态,让句子来冲撞脑袋,让思维跟着打字的手在游走。于是,《在路上》就获得了自由联想、奔腾万里和一气呵成的风格。

翻开上海译文出版社《在路上》的王永年的新译本,扑入我们眼睛的是小说的第一段:

我第一次遇见迪安是在我同妻子分手不久之后。我害了一场大病刚刚恢复,关于那场病我懒得多谈,无非是同那烦得要死的离婚和我万念俱灰的心情多少有点关系。随着迪安·莫里亚蒂的到来,开始了可以称之为我的在路上的生活阶段。在那以前,我常常幻想去西部看看,老是做一些空泛的计划,从来没有付诸实施。迪安是旅伴的最佳人选,因为他确确实实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一九二六年,他父母开了一辆破汽车途经盐湖城去洛杉矶的时候。(注释[3])

《在路上》分为五个部分,前面的四个部分详细描写了主人公穿越美国大陆的几次经历。第一部分讲述了1947年,小说主人公萨尔和迪安穿越美国大陆的故事,以萨尔和一个墨西哥姑娘特丽的相遇、相爱到分手而告终。其间穿插了迪安和萨尔的很多谈话,透露了迪安过去的生活。小说的第二部分,讲述1948年萨尔回到了纽约,住在自己的姑妈家。这一年的圣诞节,迪安开着汽车带着女朋友突然造访了萨尔,然后他们再次向西部进发,最后又返回了纽约的情况。第三部分则讲述1949年,萨尔再次出发到达了丹佛,他和迪安的友情也达到了一个高点,而迪安与一些女人的来往构成了这个部分的主要情节,投射出美国年轻人当时的那种渴望解放的心态。第四部分则讲述萨尔和迪安往美国的南部走,最后到达墨西哥的壮举,他们自己也称这次旅行为一次“伟大的旅程”。小说的最后一个部分只有几页,非常短,算是小说的尾声。萨尔回到了纽约,回忆与迪安的最后一次见面,并表达了对“在路上”的无限怀念:

于是,在美国太阳下了山,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望着新泽西上空的长天,心里琢磨那片一直绵延到西海岸的广袤的原始土地,那条没完没了的路,一切怀有梦想的人们,我知道这时候的衣阿华州允许孩子哭喊的地方,一定有孩子在哭喊,我知道今夜可以看到许多星星,你知不知道熊星座就是上帝?今夜金星一定低垂,在祝福大地的黑夜完全降临之前,把它的闪闪光点撒落在草原上,使所有的河流变得暗淡,笼罩了山峰,掩盖了海岸,除了衰老以外,谁都不知道谁的遭遇,这时候我想起了迪安·莫里亚蒂,我甚至想起了我们永远也没有找到的老迪安·莫里亚蒂,我真想迪安·莫里亚蒂。(注释[4])

《在路上》这部小说的内部时间跨度有好几年,主人公穿越美国“在路上”也进行了很多次,人员也是多次组合的。每个部分都讲述了不同的经历,最重要的,就是他们不断从东部到西部,还远抵墨西哥;一路上,几个人吸大麻、找女人、谈禅宗、喝大酒、拦火车、宿野地、看月亮、数星星,最后在美国西海岸作鸟兽散。因此,很多次翻阅这本书,我常常想,没有哪本书像这本书这么的“美国”。实际上,杰克·凯鲁亚克写的就是美国的大地风景、美国的风土人情,刻画的就是美国人崇尚自由的灵魂。而且,美国的风景在这几个美国人内心里的投射,也非常地丰富,变形为多种意识。

《在路上》在中国的命运也是不错的,读者甚众。我就想,为什么我们也需要《在路上》?一本书在社会上的走红总是有着特殊原因和社会基础的,答案也很简单,当我们日益追求物质和被物质社会所挤压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心灵和行动的自由。可能我们人人都有一个潜在的欲望,那就是逃出城市,去“在路上”,向着那些蛮荒之地而去。因此,很多白领需要这本书,因为他们在城市大楼的间隙里讨生活,成了房奴和工作的奴隶;这样一本解放之书、自由之书,就会成为大家的梦想之书。

可是,像杰克·凯鲁亚克这样的自由漫游,有多少人有那样的胆量、心志和时间来进行呢?就不好说了。看来,“在路上”不过成为了很多人的向往和无法实现的梦想,成为我们内心深处的一种渴望和情结罢了。我就多次计划过和朋友一起开车,从北京出发一路向西,一直到伊犁河谷或者干脆就到新疆南疆的帕米尔高原塔什库尔干;还有一条线路,就是一路向西南方向进发,一直到达西藏的高原上。但到今天也没有实现。我知道,有些人实现了,就是被称为“驴友”的人,很多这样的人正“在路上”,我觉得他们肯定读过、也会十分喜欢《在路上》这本书。

我曾经将上海译文版王永年先生翻译的《在路上》和漓江出版社九十年代出版的《在路上》两个中文译本做了比较,王永年先生的译本扎实可信,他是经验丰富的翻译家。但王先生的译文似乎少了一点狂放和自由的气息。而最早的一个版本,陶跃庆和何晓丽的翻译本在翻译语言的气质上更接近原作,但那个版本是1990年出版的,有删节。

《在路上》于1957年的问世,可以说是石破天惊、空前的。小说的那种自由喷发的形式和主人公自由漫游的内容,都动摇了美国50年代保守、僵化、令人窒息的物质化的社会气氛,给了美国人以极大的震撼。美国的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的价值观,以及美国人的清教徒精神从此发生了松动,美国人似乎重拾了拓荒精神,开始追求物质之外的那种精神性的释放和自由的表达。这间接导致了上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文化的多元、动荡、冲突和繁荣。

杰克·凯鲁亚克还以不菲的价格卖掉了《在路上》的电影版权,由著名导演拍摄成了电影,他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观,可以专门投身于写作了。于是,他在纽约的长岛上买了好几处房子,还带着母亲四处旅行,到过佛罗里达、加利福尼亚,然后再回来。

对于自己过去的作品,他一部部地修改、重写。他过去写过的一些小说,大都是他那种即时写作和自动写作方式的成果。《在路上》获得了成功之后,他写于50年代的那些小说,如《萨克斯博士》(1952)、《梦之书》(1952—1960)、《玛吉·卡迪西》(1953)、《地下人》(1953)、《墨西哥城蓝调》(1955)、《特丽丝苔莎》(1956)、《吉拉德的幻想》(1956)、《金色永恒的经书》(1956)、《荒凉天使》(1956—1964)……也都纷纷出版。这些早期的作品从各个侧面让我们看到了《在路上》中那种集中爆发的元素。

后来,他又接连出版了长篇小说《达摩流浪者》(1958)、《大南方》(1960)、《孤独旅者》(1960)、《沙陀里在巴黎》(1965)、《杜洛兹的虚荣》(1968)等等,由此看,杰克·凯鲁亚克的确可以说是一个多产的作家,他的中长篇小说累计起来,有18部之多。但是,他后来出版的所有作品,加起来也没有《在路上》的影响大。可见,“一本书主义”在杰克·凯鲁亚克这里是有效的。人们最终记住的,就是他的《在路上》。

我也多次阅读了他的其他作品,总觉得不够来劲。我想,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的作品同质化很严重,还有题材的相同、叙述强调的相似性。但仍旧有些作品,我觉得还是值得我们来分析的。凯鲁亚克的《达摩流浪者》,就是他后期作品中的一部代表作。而最值得一提的,还有记述他的梦境的那本《梦之书》。

1958年出版的《达摩流浪者》是《在路上》的姊妹篇,小说讲的是杰克·凯鲁亚克和几个朋友攀爬一座山峰——马特峰的故事。小说的叙述比《在路上》显得平实,作品描述了想离开原来的生活轨道、去寻求人生新境界的男男女女的群像,还混杂了佛教和中国古代诗人寒山对这些美国人的影响;小说里他们在谈话中,不断地说到这些。《达摩流浪者》继承了凯鲁亚克一贯的叙事风格,篇幅小一些,总之,主题就是他们要告别既定的生活,去寻找新的生活的可能性。无论是故事还是塑造的人物,《达摩流浪者》都和《在路上》有相似之处,不同的是,这部作品中有印度佛教和中国禅宗的某种影响。

《孤独旅者》出版于1960年,这部作品似乎更像是他的作品的片段精选。就像杰克·凯鲁亚克自己在自序中所说的那样,《孤独旅者》是一些已出版和未出版的片段的合集,把它们收集在一起,是因为它们有一个共同的主题:旅行。行迹遍及美国,从南部到东部海岸、西部海岸乃至遥远的西北部,甚至远抵墨西哥、摩洛哥、巴黎、伦敦,包括船上所见的大西洋和太平洋,包括了那里形形色色的有趣的人和城市。

《沙陀里在巴黎》翻译成中文大概有5万字,算是一部中篇,讲述的是沙陀里在巴黎的一些经历,精巧、生动,但是我觉得也显得太轻巧了。比较厚重的是《荒凉天使》,这部长篇小说他一直写到1964年才完成。小说讲述了杰克·凯鲁亚克在华盛顿州的某个国家公园的一座山峰——荒凉峰上,当了63天的山火观察员的经历。这段经历被杰克·凯鲁亚克铺陈成一部十分饱满的、38万字的作品。在那个十分孤寂荒凉的山峰上,他试图像一个禅者那样,参悟生命的真谛,但是下山之后看到的,又是美国的俗世生活和物质世界的滚滚红尘。于是,主人公选择了再度出发,向西部的荒野而去。

杰克·凯鲁亚克还有一部有趣的作品叫作《梦之书》,他写了好多年。这本书记录了他的四百多次梦境,可以看作他的隐秘的、变形的日记。他说,梦必须如实记录下来,顺其自然。因此,《梦之书》可以说是最为逼真的杰克·凯鲁亚克;在梦中,他有多个侧面,甚至更为丰富和复杂,那些梦也有着多重的象征。

我最为感兴趣的,是杰克·凯鲁亚克用什么样的语言去描述自己的这些梦。梦是下意识、无意识、潜意识的各种活动,是非逻辑的、碎片化、蒙太奇和超越时间的呈现,因此,写自己的梦,与杰克·凯鲁亚克的自动写作、即时写作有一定的关系,但是,也有着很大的区别。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他在文学语言上所做的大胆的实验——在梦境消失之前,去捕捉那些迅速融化和消失的梦,难度非常大,但是,阅读《梦之书》,你会感到饶有兴味,会觉得这是一本富有趣味的书,我甚至拿它来和意大利导演费里尼的《梦书》一起看。《在路上》中的一些人物在这本书中再次出现了,不同的是,他们在诡异的环境中变成了其他的人,也有着别样的故事。

杰克·凯鲁亚克对写作方法一直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比如,他反对像传统作家那样反复琢磨精心润色,他反对修改,只追求作品一次性的即时性完成,写作的时候要“面对脑海里涌现的一切东西”,这种崇尚自发、自由、自觉写作的观点,似乎比较极端,因为百分之九十九的作家都是要修改的。他的这个观点,某种程度上,我觉得更像是一种写作的行为艺术:每一次开笔,写到哪里算哪里,写成什么样,就算什么样。

这也真是写作的一大发明和奇观呢。这使我想起了法国的达达主义和超现实主义者的各类极端的文学写作实验,但他们的那些实验,大都是乱七八糟、完全失败的。好在杰克·凯鲁亚克有一大堆成型的长篇小说在那里,成为了他这种写作方式、写作观点的有力支撑。

在很多人看来,杰克·凯鲁亚克似乎是一个另类的作家,离经叛道,很难归类,一直到现在他也不是完全被人全部了解和认可。但是,他的影响却在那里,而且从来都没有衰减。

我觉得,杰克·凯鲁亚克是一个被低估了的作家,因为他的小说所表达的,就是美国的自由、进取与拓荒精神。因此,仅仅是“‘垮掉的一代’的代表性作家”,肯定是不能概括他的全部价值的。他的作品远远地投射出来了一种巨大的光芒,照亮了美国大陆,也给其他的国家和族群以巨大启发。因为1956年出版的金斯伯格的《嚎叫》、1957年出版的《在路上》和1959年出版的威廉·巴勒斯的《裸体午餐》,一起掀开了美国文学的新篇章。

杰克·凯鲁亚克只活了47岁,死的时候还很年轻,留下了一个永远在路上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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