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越位

更新:2017-03-21 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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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月峰

 

那事件发生的时候,我还不叫现在这名字;那时候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写小说;那时候我就想买彩票能中个五百万——我渴望这种奇迹。我不故弄玄虚,我到目前为止也还不具备一个写小说的应有的杜撰本事,我就想说这事儿真的发生了,真的,我亲身经历,我实话实说。

  这事儿发生在去年十月间,屈指算算,还不到半年,这也就意味着李骑死了快六个月了,我目睹了李骑的死亡,他被人杀了,如果你没见过杀人,就永远都不知道一个人会多么轻易地被杀死。

  事实上,目睹杀人或目睹人被杀是非常恐怖的事情——想象一下吧——如果你有想象力——我是说这事件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时至今日,我仍然无法从时时的梦魇的阴影中走出,尽管最后的结果出乎意料。

  李骑,我上面提到过,被杀的人叫李骑。他死的时候三十九岁,与我先前的猜测接近一致。如果李骑是个公众人物,他死了就会被说成是年富力强而英年早逝;如果李骑是如同恶棍一样的家伙,那么,他肯定是咎由自取。可是,李骑究竟是谁?事发这么久了,除了李骑时时地在我的梦中出现——他的面孔十分清晰,实际上,我对他一无所知。

  后来,我努力去想在这起命案发生前,我和李骑是不是在某个时间,某个地方有过短暂的邂逅或一面之缘,抑或擦肩而过的瞬间,因为在野人酒吧的那个晚上,从看到李骑的第一眼开始,感觉上与他并非初次相遇。但,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李骑。

  命数,你相信吗?

 

  先说说野人酒吧。

  位于人民路与上海路的交界处,在一条叫安民街的街上,是大约二十几家纸醉金迷酒吧俱乐部中的一个。越层式空间,挑空处是舞台,每天晚上一支菲律宾乐队在舞台上演奏爵士乐。乐队中有一个女人,唯一的一个,她唱美国黑人歌曲和乡村歌曲,也唱菲律宾的歌儿。这女人皮肤是橄榄色的,小个儿,深眼窝,浑身上下的肉紧绷绷的,给人的感觉是可以在她的身体上拍皮球。她的头发染成亚麻色,穿着惹火,乳房大得惊人。有男人专门来看这异种的小个子女人演出。她不唱歌时,就骑坐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做微笑状,她总在笑,牙齿很白,她的肤色更衬托出她那有些耀眼的白牙齿。男人可以在这个时间里请她喝一杯,她从来不拒绝。她统共会说四个汉字,两字词组:你好!谢谢!有男人掏钱请她喝酒,转过脸恶劣地骂她骚,她听不懂。

  听不懂等于男人白骂。但这个女人坐在吧台前的样子像个极具色彩的妓女。

  还是说李骑。他与来酒吧消遣的男人多少有些不同,他的不同在于他穿着太正式,西装革履,领带扎得有板有眼。酒吧除了吧台里那个系着规范黑领结的年轻的调酒师外,男人的装束多半以休闲为主。

  野人酒吧的老板曾经是个运动员,开酒吧就带有些动感,曾经组织过几次自助式的露营、登山、潜水、滑雪、徒手攀缘活动,去玩儿的人大呼过瘾。

  有爵士乐,有运动类人群,这是我经常来这里的因素之一。酒吧里常会发生些故事,男人女人间的故事,这故事可能会被演绎成一段经典的浪漫爱情,或也就仅仅是一夜情缘。这是我来酒吧的因素之二。当然有因素之三之四,说出来没多少必要,我不是这故事里的主角。

  那天晚上大约九点左右,我走进野人酒吧,我坐在半圆形的吧台前,这会儿的舞台乐队演奏的是ROUNDMIDNIGHT——“整个夜晚”。一支曲子结束时,李骑过来邀我跟他一起坐坐。

  我不知道李骑什么时候来酒吧的,一定在我之前,但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上我的呢?我不知道。我想说的是吧台前还有另外三个女孩子。其中的两个女孩子非常年轻,也漂亮。我的意思是如果李骑选择另外两个女孩子中的任何一个,把握要更大些,不必担心被拒绝。

  这两个女孩子显然是在酒吧里讨生意做的小姐。这样的女孩子很容易区别,她们的眼神都很飘,衣服时髦而廉价。那种廉价衣服让我很羞愧,我一直都觉得女孩子应该“贵”一点,无论你是干什么的。当然,这只是我认识上的问题,贵贱与否是很难从服饰上找到绝对的依据的。

  还是说李骑。他剃光头,矮墩墩的,我身高一米六七,他比我高点有限或根本就因为他粗壮显得块头大。李骑长一双又大又鼓的眼睛,你看他的时候就会觉得他的大眼睛里面有无数个念头在闪过,你不可能知道其中的任何一个念头。

  李骑手指戴一枚绿宝石戒指,很招摇。他吸现卷的细烟丝,喝软饮料,我还没见过来酒吧的男人是不喝酒的。这一切,都显示出李骑的不同,他的形象很像某部港台片中的黑帮老大。

  “你要喝什么?”当我和李骑坐定在写有“16”台燃着烛光的桌前时,他问我。我喝过雪利酒,加水的威士忌,马丁尼酒,用各种颜色的酒勾兑出的鸡尾酒,巴斯啤酒和慕尼黑黄啤。可是,在一个不喝酒只选择饮料的男人面前,我提不起喝酒的兴致,我选择了葡萄汁。

  那天晚上,从九点到午夜时分,我和李骑交谈得并非十分投机,话题是零散的,断断续续的,有的话说到一半就停了,像美声唱法的抛音儿,调子到了半空中下不来似的。我们更多的时候是在倾听爵士乐,看菲律宾女歌手唱歌,那女人声嘶力竭时,她的两个大乳房上下乱颤,于是,就有男人向她吹口哨,借着献花拥抱之机使劲儿箍着她身体。每每这时候,我和李骑总是相对看一眼,笑一笑,没什么特别的意味。然后,李骑从一个挺精巧的铁盒里倒出些许的细烟丝用长条纸麻利而又熟练地卷起一根又细又长的卷烟,他吸烟很凶,几乎隔几分钟就要卷上一支。我问他为什么不抽香烟而如此费周折地卷烟。李骑说烟丝很纯,味道好,尼古丁成分少,而且,很多时候动手卷烟不显得寂寞

  我想他的有关尼古丁的说法未必能在理论上站得住脚,但最后一句话倒让我琢磨了一会儿,也没琢磨出什么意思来。

  李骑的那个小烟盒我要写上几笔。银色,可以弹动,有小手机大。一面平滑,上面有细密的工笔画,垂柳,小河;柳树干上有一个鸟巢。这幅画面让人联想到久远的年代。烟盒的另一个面凸出,雕刻一个手持羽毛扇长衫飘逸的如同神仙般的人物。这烟盒更像一个古物。

  烟盒配皮套,皮套握在手中很柔软,是上好的牛皮打磨出来的,我对皮手袋和丝巾有着相当不俗的鉴赏力,牛皮打磨好了比羊皮还细软。皮套是深棕色,泛着光泽,翻盖状安有搭扣,它刚好也能套进我挂在胸前的摩托罗拉386C手机,“啪”的按上搭扣,就看不出我的手机是早已经过时的机型了。

  我喜欢这个皮套。

  李骑初看上去脸有些苍老,谈话进行了多时后,他的苍老感就消失了,甚至可以说他是活跃的。他也喜欢野人酒吧,如果不想听歌儿看表演,尽可以看电视大屏幕里的足球赛。李骑喜欢看球赛,曾经也踢过后卫——没说什么时候。说到踢球,他顿了顿,一笑,打了一个手势,“后卫,在后面,我从来没有面对过球门,换句话说,永远都不可能将球踢进球门。”

  没听出他的语气有遗憾。但我想,总归有些酸楚吧。这感觉就像一个银匠打了一辈子首饰,而自己却没有一件饰品是一样的。

  我猜测李骑的年龄是根据他有一个十二岁的女儿,按正常男性的常规婚龄二十五岁算起,李骑应该是接近于四十岁。

  他女儿上小学六年级。

  他女儿成绩一般,他为他女儿请了家教,但没多少提高。

  他讲他女儿时,菲律宾歌手又唱起了著名的AS TIME GOES BY——“追赶时间”。我喜欢这歌儿。

  歌曲结束后,我转回脸,接前面的话题,“你说你女儿……”

  “我从来不给她钱花。”

  “为什么?”

  “女孩子有钱变坏比男孩子还快。”

  我眨眨眼睛,他的某些话还是有些意思的,比如,他说卷烟吸是为了不显得寂寞;比如,他不给女儿零花钱是因为不想让女儿变坏或是不想让女儿过早地变坏。

  女孩子到了何种程度才算是变坏呢。

  “就像她们。”李骑看出了我的潜台词,用眼睛扫视了吧台前坐着的几个女孩子。通常情况下,酒吧吧台有两种人,男人,做“小姐”的女孩子。

  “你跟她们不一样。”停了一会儿,李骑说,“昨天我也看见你了,你是一个人离开的。”李骑的言外之意是我没有跟某个男人一起走。这能说明什么呢?这真的说明不了什么。也许李骑认为可以说明点什么,大概就是因为他认为的说明于是选择了我作为酒吧倾谈的对象。谁知道呢。

  “不一样的大概是年龄,我比她们都大,她们的面孔很嫩,很天真。” 我耸着肩膀说。

  “天真?最不可信。”

  “有时候让自己相信某种东西,也没什么不好,再说,她们真是天真到为了一个目的,不是吗?”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就是她们的目的很纯粹,没有虚的,也不是在套你,你不必算计和担心,因为她不是故意要你上当,就像你上超市购物一样,明码实价。”

  “这倒也是。”李骑赞同我说的话,他深吸了一口烟,“我从来没有找过她们,任何一个男人都不敢这样说,我就敢,天下乌鸦不都是黑的,我以前没有找过,现在也没有,以后更不会有。想一想,很没意思,我有老婆,我老婆实实在在跟我过日子。”

  李骑说他老婆爱他,我想这可能是真的,女人嫁给一个男人总归是因为爱,要么,就是她把习惯也当成了爱,这方面,女人很糊涂。李骑说他也爱他老婆,他这样说,我就觉得有点假。

  但这与我无关。

  接着,李骑又推翻了他前面所说的话,“如果我死了,不出半年,我老婆就会再嫁人,女人,哼!”

  这也可能是真的。

 

  变故开始于午夜。这时候的李骑相当放松,他的两条短腿舒服地伸展开,已经过界到我这边了。我们有说有笑,像熟人。他用舌尖舔了舔快卷成长烟卷儿的纸边,“你怎么一个晚上也没问问我是干什么的?”

  “做生意的呗。”这是模棱两可也取巧的说法。

  “什么生意?”

  “嗯……”

  “别装了,你猜不着的。”李骑收回他的腿,身子向前倾,几乎凑到了我眼前,他的手既夹着烟又捏着杯子,“你无法想象……”他样子神神秘秘,身子又靠回座位上,喝了一口杯子里的东西,眼睛从杯子边沿看我,若有所思,“很多时候,你不面对危险,就会面对死亡,生意场,如同战场。”

  “有那么严重吗?”我说。

  “你根本不懂。”李骑的目光越过我肩头,望向我的身后,我背对着酒吧的门。

  “你不觉得自己应该多吃些肉吗?”李骑忽然说。

  “那你是不是就以为吃肉就能使我长胖?”

  “我说你的脸色……”

  “我有点儿贫血。”

  “我知道一种最简单的补血方法……”李骑的话说到一半,在没有任何征兆的霎时,他的脸色大变。李骑是黑红脸膛,而此时变得煞白,仿佛脸上所有的血液都流走了一样。他杯子里的饮料荡出来,洒到他的身上,他没管这些,而是猛地垂下头。

  我不知道他看见了什么,见鬼了?我没法回过头去看,李骑的慌乱也只是一瞬间,他搁下杯子,用纸巾擦身上的汁渍,已经晚了,浸透到衣物表层下了。他再抬起头,脸色恢复了正常,我捕捉到他神态中的不安和失魂落魄,这神态令人同情。我把我手边的纸巾递给他,他摇头,“没事儿。”他声音变得喑哑。

  我把脸扭向舞台的乐队,其实我只想知道是什么令李骑变颜变色,但我不能直接把头转到后面,那样意图太明显。我的视线落在舞台另一侧的吧台上,我刚好看见两个走近吧台的男人,舞台和吧台没有角度,呈直线形,看舞台也就看到了吧台。那两个男人中的一个朝吧台里向调酒师说着什么,另一个则背靠吧台,他们两个人的身子靠得很近,那个背靠吧台的男人看向我和李骑这边——虽然由于光线的缘故我看不见他的眼睛——是感觉。

  这两个人是谁?

  李骑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我的视线从舞台上转过来,李骑正把手中的烟按在烟灰缸里,他的手在抖。

  “这支曲子的名字很有意思,不能让你爱上我。”我说。

  “我不懂英语。”李骑说,然后,他看着我的脸,“还没问你叫什么呢。”

  我告诉他我姓李,又笑吟吟问:“你呢?”

  “我们一个姓,李骑。”

  李奇?李琪?李岐?李琦?直到案件发生后在公安局录证词时,我知道他叫李骑。

  从这时候起,一直到我和李骑走出酒吧,他再没向舞台望上一眼。

  “小姐,你吃过三河鱼吗?”李骑问。

  我摇头。

  “我请你吃夜宵,三河鱼,好吧?”他的语气有些急促。之前他没流露出要约请我的意思,相反,他看过三次表,第三次看表时他问我是不是要等到乐队结束后才回家

  乐队通常要演奏到凌晨两点,当时我没有回答,李骑说了句女人可真能熬夜啊或类似的话。现在,他要邀请我,然后呢?

  我自认为谙熟现代人的交际公式,一个女人在这种暧昧的地方接受一个男人的邀请,也就意味着接受了上床的邀请。还有更简单到一个眼神和一个手势就完成的过去年代男人女人要经过漫长交往过程后才会有的结果。这很实际,也符合现实,人们已经习惯了接受这种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和快餐式的交往。谁还有耐心进行马拉松式的恋爱呢。

  如果,仅是这种意味的邀请,我会拒绝李骑,他不是我喜欢类型的男人,但是,他邀请我另有原因,他的肢体语言已经透露出来了,他不愿一个人呆着或独自一个人回家,他遇见了麻烦事儿或危险,即使他强作镇定也掩饰不了他一脸的焦虑和受到惊吓后的不安。

  他遇到什么事了呢?女人或债务?无非这两种吧。他希望我和他在一起,身边有个伴儿,无论是危险还是别的什么事物,都会降低一半成分

  “……这个时候我想你也饿了,你一定也想吃东西了,再说,你不会继续留在这里,酒吧要打烊了,三河鱼不错,我还可以给你说说为什么叫三河鱼,你愿意和我去吧?离这儿不远,它旁边是一家韩式松骨馆,你去过吗?疲倦时去松松骨最好不过了,非常舒服……”

  整个晚上,李骑没一口气说过这么长的一段话,迫切?激动?担心?他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住我:“……呃,如果……如果你需要些钱……我可以……我身上带了一些……当然,我没别的意思……我说了,你和她们不一样……”李骑本打算对我示意吧台上的那些女孩子,但他的脸转到一半停下了,他竭力不让自己去看吧台。

  “好哇,我想尝尝三河鱼。”我说。

  ……

(编辑: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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