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是一种癌,我已到了晚期

更新:2017-07-03 16: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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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念春 不知不觉,认识他已有半年之久。 其实听说他名字已是三年前。他大学毕业,加入了我们单位,只是我们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部门,从未在一起共事。半年前,因为工作的调动,我调到了和他同一个乡镇,同一个部门,从此成了朝夕相处的同事。他的名字有个旺字,大家都喜欢叫他旺仔,亲切而可爱。他是部门里唯一最年轻又单身的90后。 记得半年前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亲切地叫我“仙姑”,那一刹那我有些惊讶。那是我的笔名,除了原部门的几个同事,很少有人知道。我打量打量他,高高的个子,身材微胖,小眼睛圆脸蛋,头发有些少年白,还算得上是个帅哥。我冷冷应了一句,“小朋友,还挺乖。”他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他笑起来的样子特可爱,那脸蛋像极了个糯米团子,让人看着心花都开了。 从县城被调到偏远的乡镇,当时我的心情郁闷了许久。由于离异,多年来我一个人带着孩子,孤儿寡母,生活诸多艰辛,如今这般境况,6岁的儿子不得不随我到了乡下。 搬到乡下的第一天,看着简陋的宿舍,心情像沙漠化的土地。我与他的宿舍有两间之隔,他住的那间很狭小,只容得一张床,一张桌子,而我和儿子的那间特别宽敞。后来我才知道我那间是他腾出来的,他听说我要调过来上班,就搬到了那间狭小的杂物房。 让我更加意外的是他居然还是个大厨,一起住宿舍的三位同事,每晚都是由他掌厨。初来乍到,我也不便透露自己的厨艺,只得帮他打打下手,洗洗菜,切切肉。下班后他喜欢穿着黄色或红色的运动装,左手夹着烟,右手舞锅铲,帅得出神入化。 到小镇几天后,儿子有些水土不服,肠胃有些闹,半夜的时候疼得厉害,我不得不连夜送他去医院。他说:太晚了,我跟你一起去吧。我说:不用了,我可以的。可最后他还是跟着去了。初夏的夜晚依然有些凉,我们轮流背着儿子去了医院,又轮流背了回来。 小镇上最令人烦恼的事是经常停水,隔三岔五的我们又得提着桶到镇口的井里去挑水,不然煮饭洗澡都成问题。然而这一切,他都全包了,他说年轻人,不会累。我有些感叹地说,你一个这么好的男孩,25岁了还没有女朋友,真是可惜了。然后他笑着说,是啊,我也正郁闷这个问题呢!要不仙姑你掐指帮我算算,我的缘分什么时候到啊。我破涕为笑。 之前就听说他是个很好的男孩子,对谁都好,今日一见果然好得有些不可思议。无论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上,他对谁都像是一缕温暖的阳光。在他身上看不到烦恼,他在身边看不到困难。这世上,怎么可以有这么好的男孩,我行走江湖那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 日复一日,我和儿子都渐渐习惯了小镇的生活。渐渐地我发现,其实小镇的生活和繁华的县城相比,更多了几份平静和安逸,更多了一个可以相处融洽的人。 熬了几个月终于盼到了国庆长假。10月1日一大早,我收到了他的一条短信:仙姑,生日快乐!一瞬间心中闪过了一丝暖意。我素来低调,加上多年来孤独而麻木的生活,已经让我早已忘记了国庆节是自己的生日,更别说收到生日的祝福。而我来报道的第一天他见过一次我的身份证,居然就记住了我的生日。我该说什么好呢。我淡淡地回了句:谢谢。 其实国庆节前县局办公室曾打过电话给我,告诉我现在有一个机会,问我是否愿意调回县局。这是个日夜盼望的好消息,按常理来说我应该立刻马上迅速地说愿意,十分愿意,然而我却说了句,暂时先不回去吧。说完我有些怅然若失,我到底是怎么了。 国庆长假忽然变得像一个冗长而繁杂的梦。我盼着快点结束。 收假上班的时候眼睛有些红肿。 他问我:仙姑,怎么了? 我说:没事,这几天中邪了,连续几天都重复着同样的梦,梦见同一个人。 然后他幸灾乐祸:噢!梦中情人吗?他是谁啊? 我:不告诉你。哼。 我当然不能告诉他,我梦见的那个人就是他。 已记不清自己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煮绿豆沙,因为他喜欢吃;记不清自己什么时候开始,日记里不断出现他的名字;更记不清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会因为他出差一天而魂不守舍。 是啊,日久生情,我喜欢上了这个比我小5岁的男孩。三十年来,从未有过的,一闭上眼,满脑子都是他的影子,我已无可救药。我知道这将会是所有人的笑柄。所以只能深藏在心底。一个30岁的离异的女子,喜欢上一个25岁的男孩,多么地可怕。一种沉重的负罪感,压得我喘不过气。 他每天都近在眼前,而我每天都必须装着若无其事地与他面对面上班,即使与他目光相撞,也会装着冷眼,以掩饰自己动荡的内心。我真佩服自己不仅是个作者,还是个好演员。,不漏任何蛛丝马迹。 还好我是个写者,可以用写作来救赎自己的心灵。后来的日子我把自己埋进了文字里,想用写作来麻痹自己的内心。写作是我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疗伤方式。自离异后,我独自带着儿子,若不是因为与写作为伴,恐怕内心早已崩塌。在别人眼中,我是个冷艳的女强人,我也自认为自离婚的重创后,自己已是颗老铁树,不会再开花,而今,为何有一种枯木逢春的感觉。 然而我发现从此我的文字里满满的都是剪不断理还乱的思念,满满的都是关于他的点点滴滴。原来写到一半的小说,也被半途偷去了灵感,心思全放到了他身上。越是想不去在意他,对他的思慕却越是生根发芽,枝繁叶茂。 喜欢写作的人都是个超级的幻想家。我曾幻想着他除了我以外,并不是对所有人都那么好,他所做的点点滴滴,都不是无意的,都是刻意的,他心底的某个角落,也有我的存在。虽然只是幻想,但却照亮了我心灵的某个角落,让我发现,原来在这个世上,除了儿子,还存在着另一个令我牵挂的人。 我知道童话般的爱情故事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因为我和他之间相隔了整整一个青春,但我却似乎知足了,满足于现在平淡的工作和生活,因为可以与他相伴。一起上下班,柴米油盐,粗茶淡饭,仅此足矣。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然而,淡淡的相伴,却恨不能长久。 前几日,县局的领导亲自来到镇上,说是他表现出色,要提拔他到县里的另一个部门做主管。 那一刻,我听到了自己的内心支离破碎的声音。痛彻心扉,撕心裂肺。 他搬走的那天我请了假,没有去上班。我怕看到他转身离去,自己会忍不住泪奔,或者控制不住自己,会抱住他痛哭,然后遭到所有人的耻笑,让我无地自容。我只能躲在僻静的角落里,默默用眼泪洗净自己那颗不舍的心。 他离开以后,整个小镇都变得空荡荡的,一种无边无际的绝望在蔓延。失落,彷惶,肝肠寸断。 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像喝了一杯冷冷的水,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去一滴一滴地流泪。无数次地在微信里打下对他一连串的问候和思念,屏幕上泪痕累累,却始终没有勇气按下发送键。对他的暗恋是一种癌,我也许已到了晚期。我不知道该以何种方式来拯救自己。 一个星期后,我收到了他的一条信息:仙姑,我等着看你的小说,加油! 我回了条信息:好的,等我。 作者:戀念春 徘徊在孤单边缘的85后女子,喜欢用文字疗伤,视写作为呼吸。 本文为原创首发。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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