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我遇见你,在最美的时刻,我不求长久,只求你能多望我一眼。
在国内待着无聊,不是去星巴克喝喝咖啡就是在家里写稿。一个星期买了300多张CD,十五支唇彩和唇膏。于是决定在那一天,坐上了去南宁的火车,然后再坐大巴去河内。
喜欢河内是因为看多了安妮宝贝的小说。在夕阳下抽支烟,手里拿着一杯凉却的咖啡,那是怎样的景致。可惜,我不抽烟,也不喜欢咖啡。但是我喜欢和心爱的男子一起看日落,在那未暮将暮的时刻是所有激情燃尽的瞬间,夏洛特.勃朗特借着简爱说:“我完全是我丈夫的生命,而他也安全完全是我的生命,没有哪个女人比我跟我的丈夫更加亲近,更加完全成为他的骨中骨,肉中肉。”而那时,我会拉起他的手。让它绕过我的发丝,滚烫的脸颊,还有眼睛里含着的泪珠。
河内如世界上任何一座城一样,流经过历史的变迁,有着那么多动人的故事。它的伤痕是无法触摸的,因为河内注定是寂寞的。它不愿诉说,只愿聆听。
没有去过多的地方。只是待在旅馆下的一个露天咖啡馆里。那时我在为多个杂志摄影撰稿,我喜欢拍摄角落里的东西,喜欢拍路人,喜欢拍天空。不喜欢写那些刻骨铭心的故事,因为太做作。喜欢写那些没人看的无聊琐碎的随笔。也不喜欢写小说,我只写我的生活,我的幻想。
我想起,曾经有个少年对我说,你既然走进了我的世界,而我又来到了你的世界,那么你就是我的生命。我问他,如果哪一天你厌倦了我怎么办?他笑了,你是我的生命,维持生命的是什么?是心脏,我会对我跳动的心脏厌倦吗?这是一个很好的借口,我不相信他,但是我不可抑制的爱上了他。爱着他,于是我变得敏感,常常哭泣,一个人的时候。那天,我们赤裸的躺在床上,我过去拥抱他,把脸贴在他的背上。“亲爱的。你怎么了?”他慌了,泪水顺着他的脊柱流了下来。我轻轻的咬了他的手臂。“我想把你的名字文在我的这个位置。”我指着说。他说,你疯了,女孩子纹身多风尘。我19岁了,没有刺青,没有扎耳洞,没有染过头发。拒绝咖啡,酒精饮品。一直在走乖乖女路线。我无声的哭了。他抚摸着我的头发,闭上了眼睛。我望着他好看的鼻子,微翘的嘴唇。
后来,为什么分开,他的心脏仍在跳动,他也没有厌倦。只不过,如同任何一首最喜欢的歌,一遍遍的播放,终有不耐烦的按上暂停的时候。所以我说,他说过的话是最美最毒的借口。
河内的太阳很好。在路摊上买了一个绿椰子,男子羞涩的冲我笑笑,然后用刀撬开一个孔,指了指桌子上有吸管。我便喝了起来。
喝着喝着突然下起雨来。没有带伞的习惯。我狼狈极了。弃椰而逃。跑到一个胡同里,房檐下避雨。
“whereareufrom”
一个黑黑的越南娃娃问我。她怀里抱着一个脏兮兮的布娃娃。手指头一直在抠布娃娃的用扣子做的眼睛。
“china”
我冲她微笑。
她从口袋里拿出一块黏黏的榴莲糖递给我。
黑而大的眼睛直直的望着我。
我小心翼翼的接过,剥开糖纸,放进了嘴里。咀嚼着。笑得更灿烂了。
她也笑了。
如果时光回到七年前,我很容易爱上一个人,也许就是因为他的一个眼神,或者是一句话。有的时候太妖艳的眼神往往是一把抹上了见血封喉毒汁的刀子,会让你窒息得死去。有的时候太好听的一句话是匿藏在盒子里的火种,火种一旦蔓延会烧毁少女心田里种满的白玫瑰。所以,我的心死了,玫瑰变成了灰尘,飘落到了海底。
杂志社给我打了N个电话,催我的稿子。而妈妈也打来了电话,说,有个男孩来了家里,说是你的大学同学。很有礼貌,买了水果篮。妈妈神秘兮兮的问我,是不是你的追求者?我不耐烦的说,好了,妈,我怎么知道他是谁?回家再说吧。
手机果然有好几个陌生的号码。我没有回过去,犹豫了一下,按了delete键。我想,回国后,办张健身卡,学习普拉提和瑜伽,尽量不熬夜,攒一些钱。然后呢,我想着想着发现天要亮了,拉开窗帘,本能的眯起眼睛,在适应了光之后,慢慢张开,我看到,朝阳在破烂的小巷做的背景里愈来愈大,愈来愈亮,仿佛整个世界都在这里,我激动极了,眼睛一直望着它,却忘记了拿照相机把这一刻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