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写作?|国外散文

更新:2017-03-15 13: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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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乔治奥威尔

  大约在我很小,也许是五六岁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我在长大以后要当一个作家。在大约十七到二十四岁之间,我曾经想放弃这个念头,但是我心里很明白:我这么做有违我的天性,或迟或早,我会安下心来写作的。

  在三个孩子里我居中,与两边的年龄差距都是五岁,我在八岁之前很少见到我的父亲。由于这个以及他原因,我的性格有些不太合群,我很快就养成了一些不讨人喜欢的习惯和举止,这使我在整个学生时代都不太受人欢迎。

  我有性格古怪的孩子的那种倾心于编织故事和同想象中的人物对话的习惯,我想从一开始起我的文学抱负就同无人搭理和不受重视的感觉交织在一起。

  我知道我有话语的才能和应付不愉快事件的能力,我觉得这为我创造了一种独特的隐私天地,我在日常生活中遭到的挫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补偿。不过,我在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所写的全部认真的或曰真正象一回事的作品,加起来不会超过五六。我在四岁或者五岁时,写了第一首诗,我母亲把它录了下来。

  我已几乎全忘了,除了它说的是关于一只老虎,那只老虎有“椅子一般的牙齿”,不过我想这首不太合格的诗是抄袭布莱克的《老虎,老虎》的。

  十一岁的时候,爆发了1914—1918年的战争,我写了一首爱国诗,发表在当地报纸上,两年后又有一首悼念克钦纳伯爵逝世的诗,也刊登在当地报纸上。长大一些以后,我不时写些蹩脚的而且常常是写了一半的乔治时代风格的“自然诗”。我也曾尝试写短篇小说,但两次都以失败告终,几乎不值一提。这就是我在那些理想年代里实际上用笔写下来的全部的作品。

  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这期间,我确也参与了与文学有关的活动。首先是那些我不花什么力气就能写出来的但是并不能为我自己带来很大乐趣的应景之作。除了为学校唱赞歌以外,我还写些带有应付性质半开玩笑的打油诗,我能够按今天看来是惊人的速度写出来。

  比如说我在十四岁的时候,曾花了大约一个星期的时间,模仿阿里斯托芬的风格写了一部押韵的完整的诗剧。我还参加了编辑校刊的工作,这些校刊都是些可笑到可怜程度的东西,有铅印稿,也有手稿。

  我当时为它们所花的力气比我今天为最有价值的新闻写作所花的力气少不到哪里去。与此同时,在大约十五年左右的时间里,我还在进行一种完全不同的写作练习:那便是编造一个以我自己为主人公的连续“故事”,一种只存在于心中的日记。

  我相信这是许多人少儿时期都有的一种习惯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常常想象我是侠盗罗宾汉或什么的,把自己想象为冒险故事中的英雄,但是很快我的“故事”就不再是这种露骨的愉悦自我的性质了,而越来越成为对我自己在做的事情和看到的东西的客观的描述。

  有时我的脑际会连续几分钟打出这样的句子:“他推开门进了房间。一道淡黄色的阳光透过帘斜照在桌上,上面有一盒打开的火柴放在墨水瓶旁。他把右手插在口袋里走到前去。街上有一只棕色的猫在追逐一片落叶”等等。

  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我二十五岁的时候,贯穿我远离文学活动的年代。我的确花了力气寻觅适当词语,我似乎是在某种外力的驱使下,几乎不自觉地在做这种描述景物的练习。可以想象,这种练习一定反映了我在不同的年龄所崇拜的不同作家的风格,不过就我记忆所及,它始终保持了在描述上颇为严谨的特点。

  (实习编辑:白俊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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