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首先想到的是福克纳的那句名言:我的像邮票那样大小的故乡是值得好好描写的,而且,即使写一辈子,我也写不尽那里的人和事。福克纳的传记作者达维德·敏特说,福克纳比那个时代任何一个美国作家都更具有一个地区的乡土性。他把福克纳叫做“我们伟大的乡下人”。
密西西比州的奥克斯福,威廉·福克纳的家乡,福克纳度过了一生中大半岁月的地方,在他的小说里叫做“约克纳帕塔法县”,福克纳耕耘了一辈子的地方。福克纳的那块邮票大小的地方,很像那句“芝麻开门”的秘语,为后来的作家打开了一个藏宝洞。去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公开承认受过福克纳的影响。1997年,莫言在福克纳诞辰100周年的时候,写了一篇《说说福克纳老头》的文章纪念福克纳,莫言在文章中写道:“十几年前,我买了一本《 喧哗与骚动 》,认识了这个叼着烟斗的美国老头。我首先读了该书译者李文俊先生长达两万字的前言。读完了前言,我感到读不读《 喧哗和骚动 》已经无所谓了。李先生在前言里说,福克纳不断地写他家乡那块邮票般大小的地方,终于创造出了一块自己的天地。我立即感到受到了极大的鼓舞,跳起来,在房子里转圈,跃跃欲试,恨不得立即也去创造一块属于自己的新天地。”后来,莫言果然创造了一块叫做“高密东北乡”的新天地。把故乡的土地、河流、树木、庄稼、花鸟虫鱼、痴男浪女、地痞流氓、刁民泼妇、英雄好汉,统统写进了他的小说,创建了一个文学的王国。
乡土作家除了才华还有一个可供开采的故乡。那块作家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不仅用自然的山川水色滋养他们的身体,还用经年积累的民间故事、弥漫在日常生活中的乡土人情润泽他们的内心。2011年,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来中国,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听了他的题为《一个作家的证词》的演讲,略萨开篇即讲到童年时候妈妈给他讲的故事;莫言获诺贝尔奖后的演说,提到了那个乡间集市上的说书人……作家的童年经历中,聆听故事几乎是不可或缺的记忆。莫言说,那许许多多的神鬼故事、历史传奇、逸闻趣事,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家庭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他产生了强烈的现实感。乡村童年的慢时光,有足够多的时间吸纳自然乡间与精神民间的一切养分。那样的滋养想必是丰沛的。那个叫做故乡的领地,想必也是坚实的,足够他们的才华恣意妄为、挥刀舞剑、翻天覆地、呼风唤雨……他们用文字逼近故乡,背叛故乡,一次次疏离又一次次抵达,一次次拆解又一次次重构,最终建构起一个文学的故乡。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马尔克斯的马贡多、沈从文的湘西边城、大江健三郎的北方四国森林、莫言的高密东北乡、奈保尔的米格尔大街、杜拉斯的湄公河岸、萧红的呼兰河……作家一旦把现实的地域变成小说中的故乡,这个故乡跟现实的关系就不单单是对位的关系。这个虚构的故乡,比现实的故乡还要丰饶,还要包罗万象,还要真实。没有什么比虚构更能抵达真实。这个文学的故乡,比现实的乡土更有生命力。即使现实的乡土消亡了,我们依然可以从小说里了解那片土地和发生在那里的故事,甚至凭借小说复原那条已经永远失去的河流。
故乡对作家童年的浸润更像是一块文化的胎记。故乡的自然风光与乡土人情,那方水土的独特风貌和历史文化记忆,一定会以某种方式在小说里留下印迹。语言、感觉、气息、风情、氛围……总有一点什么印证着现实故土的独特记忆。杜拉斯的湄公河岸弥漫着浓丽的绝望气息,萧红的呼兰河却是另一番淳朴清冷的光景、沈从文的湘西边城弥漫一种淡淡的忧伤、莫言的高密东北乡张扬着汪洋肆意的活力……现实地域的记忆流淌在小说中,就是小说的血脉。血脉的畅通、血液的浓度直接关系到小说的生命力度。作家故乡地域的特殊性,是小说风格各异、千姿百态的源头。
美国南方的诗人、批评家艾伦·塔特说:“地区主义在空间上是有限的,但在时间上是无限的。地方主义在时间上是有限的,在空间上则是无限的。” 一个作家能听到宇宙歌唱的地方是时间、地点、家庭、历史和记忆已经扎根的某一个村庄,而不是广袤千里的空间,无所依凭的变动。
荣格说,扎根于大地的人永世长存。故乡那块邮票大小的地方,作家对它的了解越深,它就越具有原型意义。福克纳常年游荡在奥克斯福,还未成年就已经是熟悉山林的猎人。他对家乡的研究,包括历史、探险、地理、植物等各个方面。同时代的南方作家凯瑟琳·安·波特说福克纳是一个像大树一样深深扎根于土壤的人。福克纳的小说也成为我们了解美国南方那个已经消失的乡土社会的最好途径,他的小说为我们保留了美国南方社会的人情世故。
英国小说家格雷厄姆·格林说,乡村里的生活亲切而又生动,使人产生一种乡土人情的感受。这里的人们交谈聊天,他们谈话的内容便是好作家的写作材料。反之,在城市里,隔壁的那条街上也许有人自杀了,而你却永远不会知道。出生于1904年的格林无意中说出了乡土作家的幸运密码。的确,乡土作家是幸运的,那块邮票大小的地方,是作家开采不竭的资源,同时也是作家施展才华的领地,有了那块领地,作家就是王者。
因为经历的关系,我是一个故乡感模糊和飘忽的人,我在很多地方生活过,但是,即使生活了很长时间,我依然是一个过客,我跟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建立起足够深厚的血肉相连的关系,至今也找不到自己那块邮票大小的地方。
格雷厄姆·格林1994年去世了,跟他了解的那个时代相比,城市之间人与人的隔膜更加深重,互联网的时代,我们貌似坐在家里就能尽览天下大事,实际上,我们了解的世界充满各种混乱的信息,真相被遮蔽的程度远远大于格林生活的时代。而且,乡村也处于剧烈的变动之中,乡村人际关系瓦解,乡土人情日趋淡薄,现实的乡土摇摇欲坠,正在以飞快的速度沦陷与消亡。
日新月异,这个适合当下的词汇,既有空间变动的不稳定感,也有时间流逝的速度感。一方面,人们生活的空间数倍扩大,可以绕着地球跑。另一方面,地域的同质化越来越严重,生活在北京跟生活在上海的差别越来越小,吃同样的垃圾快餐、挤同样拥挤的地铁、穿差不多品牌的衣服、玩同样的游戏、看同期上演的电影、说标准的适合交流的语言,乡音已经因为不具备交流功能而被弃用……连气候都变得南北不分,南方下雪,北方暖冬。地域特征的不断弱化已是不争的现实。
像我这样故乡感模糊和飘忽的人,会越来越普遍。已经有评论家论及乡土文学的终结。即使乡土文学没有终结,失去故乡感的写作者,已经很难找到福克纳和莫言们那块邮票大小的领地了。
失去故乡的作家们,凭借什么创造自己独特的文学王国,写出具有差异性的小说,这倒是个值得重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