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同友的小说我陆陆续续在看,小说技术是越来越好,在他擅长的小说范围内,已经打上个人标记,像《白雪乌鸦》《转世》等小说。他的小说喜欢用荒诞来穿透现实,这是他的拿手好戏,在荒诞的外套里面是现实和人生内容。由此判断余同友的小说是先锋性的小说,或者是先锋特色明显的小说,恐怕是小看了他,被他的障眼法迷糊了眼睛,因为这种手法已经在西方时兴100多年,中国的先锋小说也过去30年,如果还对余同友的小说贴这个标签,可能有一点误读。
他的小说实际上是用西方惯用的荒诞手法作为小说道具,来表现现代与传统、城市与乡村、道德与人性、真实与荒诞之间的思考,它的小说主要思考乡村文明在强大现代化的挤压下的溃败,但是他还在坚守。这种思考使他的小说有两个空间,一个是瓦庄、一个是罗城,也就是乡村和城市,现代与传统的差别。有的评论家讲余同友的小说表达的是乡村的守望和忧虑,这应该是一个准确的把握。
余同友的小说写得越来越娴熟,但也要把这个壳破一下,因为一个东西用惯了以后,一起笔就是你习惯的那个东西,这个东西要丢掉是很难的。我看过他的两部小说,《雾月的灰马》和《去往古代的父亲》。在这两部小说里面出现了新的东西。灰马是隐喻,被现代城市高速的发展挤压到乡村,连同一起到乡村的还有养马人,灰马是强势现代性对弱势农业文明的侵犯。《去往古代的父亲》中父亲退休后向往古诗人的浪漫、逍遥便泛舟畅游,这种情感离古人更近,离现代更远,这种感觉很好。他以前的小说是思考城乡之间、现代与传统之间的关系,无论怎么留恋、坚守乡村,背后的东西都值得思考。现代与传统,城市与乡村已经不是二元对立,不做善恶是非道德的判断,遵从事物发展的逻辑或生命的伦理,我认为这是余同友小说思想观念以及小说创作的一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