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外国文学,主要是这么几个来源,一是老经典,以前没读过或读过了想重读;二是新近得奖的作家;三是媒体广告诱惑;四是朋友推荐。其中第四最靠谱,第三最不靠谱。
记得2009年我一口气买了十来本外国文学,比如《我的名字叫红》《耻》《朗读者》《追风筝的人》《风之影》《灿烂千阳》《殡葬人手记:一个阴森行业的生活研究》《破碎的四月》《河湾》《偷书贼》《三杯茶》等,全是上了排行榜的。但买回来后,我却有那么几本没看完,比如《风之影》,比如《灿烂千阳》,比如《三杯茶》。很对不起这些写书的人。
这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朗读者》和《追风筝的人》。虽然《我的名字叫红》和《偷书贼》等,在写法上更讲究,但我就是喜欢《朗读者》和《追风筝的人》这样的书。我现在读书,已不像年轻时那么如饥似渴了,可这两本书都是一口气看完的。文字很朴实,结构也很传统,却引人入胜。看后还久久在心里萦绕。我认为这才是真正了不起的作家,不玩儿技巧,不炫耀智慧,在不动声色里传达出自己的情感和思想。
去年起,我迷上了美国作家保罗·奥斯特的小说。可以这么说,他的小说是这几年我看过的外国作家里最喜欢的。也许是因为我原本喜欢侦探小说,而他的小说就是情节复杂悬疑不断的作品。我先是看到作家朋友李西闽推荐他的《隐者》,抱着试试的心情买了一本来看,一看就入迷了。读完后感觉太不过瘾,立即去把他的另几本长篇也买了,《幻影书》《纽约三部曲》《月宫》《黑暗中的人》《巨兽》《神谕之夜》等。读下来,感觉《隐者》《神谕之夜》《幻影书》最好。其结构和叙述方式,我都超喜欢。真佩服保罗·奥斯特,那么善于讲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出人意料。结构也很别致。虽然有一种说法,认为靠故事取胜不够文学,像通俗小说了。但在小说面前我就是个读者,我不是评论家,我就是喜欢好看的小说,不喜欢那种貌似深刻、可以分析出很多文本意义的作品。
秘鲁作家略萨的小说大名鼎鼎,诺贝尔奖都得了。但以前我读他的《绿房子》却没读进去,不知何故。前不久见有作家感叹说,读了略萨的《潘达雷昂上尉和劳军女郎》,感觉太棒了,自己都没信心写小说了。于是又勾起了我的兴趣,连忙再去买了他的另几本,《潘达雷昂上尉和劳军女郎》《胡利娅姨妈与作家》《酒吧长谈》《谁是杀人犯?》等。没想到最吸引我的,却是最短的《谁是杀人犯?》。不到十万字吧,很有意思的故事,很有意思的对话,加上细致有趣的描写。绝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侦破小说,案情背后蕴藏着特殊的社会背景,人物关系,各自的秘密,读来不仅愉悦,而且对我启发颇大。
好像国外没有中篇小说这个门类,要么长篇要么短篇。一般七八万字的都算长篇了。我们国内称其为小长篇。我喜欢这样的小长篇,可推荐的有好几部。
《对镜成三人》,它是青年作家王棵力荐的,作者是西班牙作家胡安·何塞·米利亚斯。王棵说他看了三遍,我相信他的审美趣味,便买来看。拿到后一口气看完,果然喜欢。薄薄的一本。只有三个人物,情节也不复杂,写得很节制,却引人入胜,在干干净净的情节和对话里,蕴含着复杂的人性。其写法很值得借鉴。
另外有两本外国女作家的小长篇也很不错,一本是《我母亲的自传》(作者牙买加·琴凯德,美国),一本是《永恒的父亲》(作者安娜·科西尼,法国)。这两本都是女作家孙惠芬推荐给我的,她很赞赏,我就立即买来阅读。的确是两本非常好的书,而且都不长,其中《永恒的父亲》只有八万字,另一本也不过十二万字。但它们一点不轻。这两本书还有个共同特点,安静。没有什么大起大落的情节,也没有时尚元素,与浮躁的生活相去甚远。作者都是在一种回忆的心境里娓娓讲述的,故阅读也需要安静。我在读的过程中常常与自己的生活经验相撞,听到自己心灵的回应,甚至常常产生表达的冲动。翻译得也很好。如果说有什么遗憾的话,就是作为小说来讲,过于写实。对于喜欢看故事的读者来说,可能会失望。
《衣柜里的贼》,这本是看到广告,说是侦探小说史上最纯粹最经典最具智慧的作品。作者是劳伦斯·布洛克,被称为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的杰出代表。买来后才发现,我曾经买过他的《八百万种死法》却没看完,心里有点儿打鼓。但这本却看进去了,并且看完了。也许是因为短(九万字),更重要的是好看。我发现我现在越来越喜欢看第一人称讲述的小说了。不知何故,这一本就是第一人称。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小长篇我都喜欢。英国女作家多丽丝·莱辛的《天黑前的夏天》,我是因为广告买的。这位英国女作家获得了2007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广告上是这么介绍的,此书是“最好读的诺贝尔奖获奖作品”(也就是说大多诺贝尔获奖作品都不好读喽?)我就是被这句话打动买来的。好读还是好读的,但还是没读出什么特别的感觉。其实有时候不是书如何,是读书的人感觉如何。
说起来,我读的大部分小说,还是经朋友推荐的。不过有时候我跟朋友的口味也有差异。比如我在微博上看到我的一个作家朋友力荐英国作家约翰·勒卡雷的《永恒的园丁》,立即上网订购,同时还买了他的《伦敦口译员》《谎言定制店》《德国小镇》。可是先看《伦敦口译员》,又看《永恒的园丁》,虽然两本都是我喜欢的案情复杂的小说,但作者的叙述过于琐碎繁复,我读了好几页也没能进入状态,远不如保罗·奥斯特的作品吸引我。终于放弃。后来在网上找到《永恒的园丁》同名电影,看了了事。
另一朋友盛赞的《船讯》,是美国女作家安妮·普鲁的作品。的确很不错。看完了。不过还不是我最喜欢的类型。我喜欢情节复杂一点儿、结构新颖一点的,这个小说就是以人物经历为叙述走向,所以读起来不是那么过瘾。
看来我和这些作家之间尚未铺上光缆,收不到信号。
《骗局》是丹·布朗的,也就是《达·芬奇密码》的作者。故上市时广告铺天盖地。他的确会写故事,而且与时俱进,内容都是与当下生活密切相关的。但我总感觉他的故事像电影。一个镜头接一个镜头的,缺少小说韵味。没有看完就放弃了。
《德语课》是德国作家西格弗里德·伦茨的作品。这本书也是被广告诱惑的,但迄今为止没读完。那种疾风暴雨式的叙述,让我反而不易进入,我还是喜欢慢一点的叙述节奏,有节制的表达。
被广告宣传诱惑而购买的,还有厚厚一大本《自由》,是美国作家乔纳森·弗兰岑的小说新作,它的腰封上写着“真正好看又伟大的小说”。还说奥巴马都迫不及待地等着读。但很不幸,我读了两次都没读下去,总共看了三十多页(它有六百多页),实在费劲儿,决定放弃。也许伟大,但真的谈不上好看。每每我看不下去众人都称赞的书时,总会找找自身的原因,这本书我也找了原因,它一开篇就有好几个人物出场,本来外国人的名字就不好记,那么长,它一下子就出来好些个,我常常搞混。这让我产生了阅读障碍。另外重要的一点,它没有明晰的故事,而是把所有人的生活都铺开来写,这也是吸引不了我的原因。
说说读过的外国短篇小说集吧。我因为酷爱写短篇小说,所以看到有朋友推荐好的短篇小说集总是立即购买。
卡佛的短篇小说被很多作家推崇,我听到过各种赞美。于是我先后买了两本来看,一本是《大教堂》,一本是《我在哪里打电话》。看了一多半,感觉还不错,有点儿让人捉摸不透的味道。但没有喜欢到四处推荐的地步。很多人都说卡佛是极简主义的写作,我感觉并不如此。后来看到他自己也否认,放心了。
然后是《夏屋,以后》(作者系德国女作家尤迪特·海尔曼)可与之媲美。这本书有个很大的优点,开本很小,也很薄,非常适宜旅途阅读。虽然这两个作者一个是美国老头,一个是德国年轻女人,但在讲述故事的风格上却有些接近,都是貌似漫不经心的讲述,都喜欢讲小人物的故事。当然,德国女作家毕竟是70后,讲得比较跳跃,而且喜欢变换讲述者的视角,一会儿男一会儿女,相比之下,卡佛更沉稳,更本色些,或者说,我更能接受些。
《沉溺》是美国作家胡诺特·迪亚斯的短篇小说集。也很相近,也是那种需要安静下来慢慢读的小说,故事性不强,但有韵味。由于作者的移民经历,小说中的许多生活场景和感受是我所陌生的,虽然新鲜,却缺少共鸣。
美国女作家奥康纳的短篇小说集《好人难寻》,读了几篇,就能感受到这位女作家的生活状态,有些压抑,有些阴暗。虽然这样的小说可让人思考和警醒。但看多了难受,我每天只看一篇。
美国作家理查德·耶茨的短篇集《十一种孤独》,是一网友推荐我看的。看了数篇,谈不上喜欢。我觉得我们中国作家短篇小说写得好的也大有人在啊,不知为何,更多的人迷信西方作家。当然,我不是说他写得不好,只是谈不上特别好。
我发现我读国外作家的短篇小说都有这个问题,一个集子里读五六篇就不想读了。其实不是作家们写得不好,而是我跟他们无缘。人和书也是讲究缘分的。
波兰作家布鲁诺·舒尔茨的《鳄鱼街》我还比较喜欢。这个也是看到很多作家叫好的,我已经看了三篇,还打算看下去。就我看的前三篇,几乎不能叫小说,像是回忆自己生活的散文,但他的写法让我有兴趣,大段大段的描写渲染出一种很特别的氛围,许多细致的刻画极为传神。值得我学习。
在这些短篇集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美国作家舍伍德·安德森的短篇小说《俄亥俄·温斯堡》。这是我近两年看到的最喜欢的外国作家短篇小说集。他不是写故事,而是写人物。给那个小地方的各色人等画像。照理说用短篇小说来写人物是很难把握的,但这位作家却写得很有味道。(也许是因为我跟俄亥俄有缘?)
读推理小说一直是我的爱好,从大学起就爱上了,家里现在存有不少这类书。所以看到有人推荐说,《漫长的告别》既有侦探小说的可读性,又有描写人物命运、人物性格的文学性,便毫不犹豫地买了。其序言还是大名鼎鼎的阿城写的。可是,看到七分之一处,我还没有入佳境。是节奏太慢,还是我变浮躁了?
我感觉,侦探推理小说,还是日本作家的好看。比如东野圭吾,我买了他不少本,比如《白夜行》《嫌疑人X的献身》《时生》《单恋》《红手指》《新参者》《美丽的凶器》等。他的小说最大的特点是好读,情节清晰。读起来轻松。情节复杂,过程精彩,结局明确。不过东野圭吾的推理小说比一般的推理小说要丰满深刻得多,他写复杂的人物关系中折射出来的人性,写离奇的案情中折射出来的人性。该作者也和我同年,已经拿了日本的一大堆奖了。
日本作家渡边淳一的小说也属于好读的,他的《失乐园》很著名,甚至被一些年轻人当作性爱教材。后来我又买了他的《紫阳花日记》和《夜潜者》,故事都颇有新意:前者写丈夫有外遇,妻子就在日记里猜疑推测,到最后自己也有了外遇,而这个过程中丈夫一直在偷看妻子的日记……这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好像不准确,我还真形容不来呢。后者写婚外情的女方有了孩子,男方费尽心机想让女方打掉,女方不肯,一心一意准备做母亲。但最后却意外发现,女方是个不孕症患者,她说自己怀孕,并做出种种孕妇的事情,不是为了威胁男人离婚,仅仅是想满足一下自己做母亲的心理。我觉得后一个故事更精彩,更能揭示那样一个我们所不熟悉的女人的内心世界;不过在我看来,这两个故事都没必要写成长篇,太拖拉了,写成中篇就完全够了。
村上春树的名气显然比前两位都大,但他的《挪威的森林》我并不欣赏,反倒是《1Q84》让我喜欢。先看了此书的第一本,感觉很不错,多次向人推荐。有悬念,有人物,有叙述韵味,但读完第一本读第二本时,好感开始减弱。至今还停留在第二本的中间的某一页。作者设计的悬念并未解开,但已经不再诱惑我。这给了我一个启发,写东西一定要把握好分寸,不能写满,跟养孩子要七分饱一样,让读者感觉不过瘾是最好的。
后来我又读了他的《海边的卡夫卡》《国境以南太阳以西》,都比较喜欢。但最喜欢的,还是他的短篇集。《没有女人的男人们》《遇到百分之百女孩儿》《神的孩子全跳舞》等,尤其是《没有女人的男人们》,每篇都好看。非常喜欢。
马尔克斯的书属于经典重读。因为看到马尔克斯将他的作品正式授权给中国出版了,我便去买了授权后的《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坦率地说,当年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没有觉得特别喜欢,每每看到其他作家盛赞时,只有默不作声。拿到新译本看,还是谈不上喜欢。但看《霍乱时期的爱情》,竟然很有滋味,像没读过一样,感到愉悦。这再次证明了我这个人太老实,但凡超现实的魔幻的作品我都很难接受,只习惯传统写法。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两个人的爱情,历时五十三年,一个作家用了四百页的纸来描述,其实写的不仅仅是爱情,还有那个时代的生活,那个时代的人的气息。如果仅仅写爱情经历,也许一个中篇可以装下。我一边看一边想,作为一个作家,必须是个倾诉狂,一点点小事小感觉,都想与人分享,不停地说不停地说,而我,狂得不够,总是说个大概就不再想说了。但是,如果读书人正沉浸在爱情中,那是不会嫌长的,多多益善。
这两年我最喜欢的外国小说,除了前面说到的保罗·奥斯特,还有一位,匈牙利作家马洛伊·山多尔,他的《烛烬》真让我喜欢。两个几十年未见的老友的一场彻夜长谈,构架起了一部长篇,真佩服作者的勇气和冷静的叙述能力。我已向很多人推荐。
经常看到有作家朋友推崇一些外国作家写的书,说如何棒如何了不起,用词都很舍得,连忙买来看,却时常失望。我想是不是自己对不同文化的理解力比较差?曾有人分析说,中国作家写的小说更关注现实矛盾、现实冲突,而西方作家关注的是人内心的冲突,所以西方作家比我们深刻。看到此言论我一方面感觉是那么回事,另一方面又觉得郁闷。后来看到作家何立伟说了一段话,一下子释然了。他说:“中国作家更关注外在冲突是有现实基础的,因为现实中国外在的社会冲突跟人性冲突实在强烈,内心的响动远不及外部世界的崩塌声大。再者,中国小说的传统,也是比较忽略内心挖掘的。这种差异一直在,很难说好还是不好。”
估计这个因素,也影响了我的阅读。你想想我们的现实生活每天都在发生惊心动魄的事,我哪能静下心来去关注一个外国女人或者外国男人心里那点儿事儿啊,除非作者写得无比精彩。不过作为一个写作者,肯定是应该意识到这种差异并尽力弥补的。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