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丁的 《爱玛》 里,奈特利先生说,爱玛从来没有读过书单上要求读的书,“因为她不愿屈从于任何需要机械和耐心的事情,也不愿意为了理解而约束想象。”
所以,打开 《如何阅读一本小说》 不久,我就将作者托马斯·福斯特引为同道。这是一本自由阅读者的心得汇总,虽说原书名“How to read novels like a professor”看起来是教门外汉读小说的,其实更像是一场跟资深文学读者的沙龙分享会。
福斯特是个英美文学专家,也是教师,但第一句话出口,我就确信他不是开书单型的教师。“艾丽丝·默多克一生中只写了一部小说。但她写了26遍。安东尼·伯吉斯从未将同一本书写两遍。他大概写了1000本书。”1000本,这是夸张,但它当然是读过伯吉斯所有作品后的夸张。伯吉斯的 《莎士比亚传》 和 《发条橙》 几乎出自两个人的手笔,用上了完全不同的两种写作姿态。而同样多产、几乎一年出一本小说的默多克,福斯特并没有批评她,他只是把她“看透了”。
因为自由地阅读过,所以福斯特向读者介绍小说阅读经验时也处处提及自由。小说家在争取自由:19世纪的小说多采用全知视角,作者就是上帝,20世纪的小说想要脱出这一窠臼,在一场文学上的“印象派革命”后,视角纷纭,声音歧出,叙事手段比以往丰富太多;小说读者也可以获得自由,因为小说提供了上天入地的体验,比如,福斯特提出“绝大多数读者都是守法良民”,绝不想去做 《洛丽塔》 里的恋童癖亨伯特,也不想做 《发条橙》 里的目无法纪的小混混阿历克斯,但我们却能坦然地被小说里邪恶的主角所吸引,所陶醉,有意识地容忍他的行为,看他下一步会做什么———这不正是自由么?
热爱就产生于这种自由。倘若说,你想做一个出色的财务、厨师、钢琴家、健美先生,必须经过地狱般的苦修的话,那么精通小说阅读则只需经过一段自由自在的努力,且无须付出失败的代价,只要你不指望有人颁给你一份资质证明。一个阅读的“professor”必须是个极端的热爱者,给阅读行为投注灵魂,正因为这一点,我说 《如何阅读一本小说》这种书并不是写给阅读的门外汉看的。福斯特的许多洞见,无热爱或不够热爱的人顶多觉得有趣 (如果由此被引入门当然是很好的),但同级别的热爱者,随时会被他的某句话所感动。
我没读过 《尤利西斯》,短期内也没这计划,但我看得出福斯特对它有多么偏爱,乔伊斯的巨著占据了他心灵的一部分,差不多每隔一章他就要提及一次,有时是略提,有时,比如在“意识流”一章中就是详细引用。他从 《尤利西斯》结尾摩莉·布卢姆的内心独白里摘出了一段,告诉我们,“摩莉的独白是我所知道的最惊人的文学成就”,“她的整个人生都呈现在那里———过去、现在和未来;人生态度、职业规划和爱情生活。”
但是,为什么包纳了一个人一生的独白就是最惊人的成就了呢? 就像一个对竞技体育不感兴趣的人,会问“跑得比所有人都快有什么意义呢? 你跑得再快,能赢过猎豹吗?”资深读者的回答只能是“因为信仰”———信仰文字的魔法,跪拜在它面前。福斯特在不止一个地方都表达了一种惊讶:明明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只是作家以文字虚构出来的故事和人物,却能让人信以为真并产生很大的情感反应。在某处,他告诉我们打开一本小说,就等于进入一桩“契约”,我们相信作家所写的确有其事;在另一处他又说,小说家的虚构让我们明知是幻象,仍然对他们产生了需求,因为这些幻象有可能帮助我们实现某种渴望———我们需要它们。
1841年,伦敦的读者互相问着:“小耐尔死了吗?”———他们热切地盼读狄更斯在刊物上一期期连载的 《老古玩店》,他们认真地同虚构的人物悲欢与共,并不质疑小耐尔是否确有其人,正如文本背后有一个狄更斯那么确定。这就是文学以及文字的力量,它们召唤出了根本不存在的人,让人觉得他或她活灵活现,就在眼前。
让我们惊讶于文字的魔法———但还得由此前进,去钻入文字本身。不过,福斯特对乔伊斯、伍尔夫、福克纳们的热爱是同他文学教师的经验相结合的,所以他说,这些“小说家名人堂”里的人物,都能“在句子层面出彩”,但“绝大多数在课堂上不怎么受欢迎”。这是让我引为知己的地方:可不是么?《海浪》 的第一页和 《尤利西斯》 的第一页岂不是必须起码完整地看三遍,才能确信自己快要读懂了? 福克纳是一个最有证明力的名字,读完他一个短篇《烧马棚》 之后我几乎缺氧:故事简直美妙极了,可我跟着他的句子走过了一段晕头转向的路。
读一部没有分章节的小说,相当于“直面没有中场休息的荒凉人生,在一无阻挡的叙事荒原上艰难前进,无休无止”;康拉德描写吉姆爷外貌的文字“令人震惊”,吉姆爷这个人物在康拉德描写后“直冲你而来,无阻无挡,无遮无拦。”有的作家风格简约顺畅,比如海明威,味道在于他简约之外的留白 (这个观点我不同意);有的小说,比如托马斯·曼 《浮士德博士》,开头一章似乎都永远读不完,那么“你何时才能关灯睡觉? 何时才能奖赏自己一块饼干或一块巧克力?”
觉是一定可以睡上的,但灯恐怕要亮一通宵。在professor的眼里和笔下,阅读是一种临床行为:第一,阅读最好的场所永远是床;第二,得有充足的临床经验才能谈论阅读,就如同厨师写的菜谱总要比美食记者写的更有价值。福斯特从不讳言伟大小说有难以下咽的一面,他也总是坦诚地讲述艰难阅读中收获的快乐;他具有一种十分适合写这类书的特质,即一种毫不做作的谦和开放。靠近全书的末尾,福斯特记述了一场课堂讨论,一个“捣蛋鬼”———确切地说是个喜欢标新立异的学生———声称他不喜欢 《远大前程》。“我一下子喜欢上了他”,他说,因为“即使是在中学生涯的倒数第二天,说自己不太感冒一部已被确定为经典的作品,还是需要勇气的。”
这是把自由交给读者保管的写照。对于一个阅读行家来说,最忌讳的就是用“经典”、“伟大”之名来绑架读者,那实在太不智,也太无趣了。詹姆斯·乔伊斯从来就不是我很欣赏的一位伟大作家,就连 《都柏林人》 似乎也不过尔尔(当然它还是要比奈保尔 《米格尔街》 之类强几十倍),但我很欣慰,没有从福斯特一再的引用中感觉到一丝被强加的意味。我看到的只是热爱,就像我热爱那些他几乎只字未提的小说家———斯坦贝克、普鲁斯特、加缪、纪德、卡洛斯·富恩特斯、君特·格拉斯———那样。
《如何阅读一本小说》 书后没有附书单,而是附了一个包括巴赫金 《对话的想象》、卡尔维诺 《未来千年文学备忘录》在内的文学批评书目,可见作者对自己的定位。不过,他在该书的姊妹篇 《如何阅读一本文学书》 里是开了书单的:有 《远大前程》,有 《百年孤独》,有 《荒原》,有《尤利西斯》 ……“我保证读书目上的这些作品你会过得很愉快”———千真万确,我可以作证,一个三观端正的文学阅读者总是愉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