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笑——第二章

更新: 2017-04-13 15:38:55

    作为一个在旧港出生并长大的人,多年以后乔装改扮回到故乡的工厂工作而不被发现,这个念头让布鲁斯·达德利兴奋不已。布鲁斯·达德利是个化名。不过是一闪念,约翰·斯托克顿就变成布鲁斯·达德利了。干嘛不呢?他只不过想要满足一下自己天马行空的恶趣味。布鲁斯·达德利这名字出现在他回旧港的路上。当然,回旧港也不过是另一个一闪念——他从新奥尔良出发途经伊利诺伊州,准备乘火车继续上路,恰好走过那镇上的主街的,看见了两个招牌:“布鲁斯五金店”和“达德利兄弟杂货铺”。

    名字应运而生。

    易名使约翰·斯托克顿深觉犯罪般的快感。没准他的确是个罪犯。没准正因易名他才突然成了名副其实的罪犯。话说,罪犯不就像他这样离经叛道么。罪犯掠夺不属于自己的一切,有时也掠夺生命。而他抢了……他抢了什么?新的自己吗?这么理解好像也不错。

    “人活一世不过一出戏法。既然如此,为何不干脆变成布鲁斯·达德利呢?”

    作为约翰·斯托克顿回到旧港难免把事情复杂化。反正没人记得那个腼腆胆怯的小约翰·斯托克顿。尤其是,他现在已经三十四岁了,几乎不可能被认出来。不过大家也许还记得他父亲,人民教师埃德华·斯托克顿。父子俩长得倒很像。“有其父必有其子是吧?”布鲁斯·达德利这名字倒挺像那么回事的,听上去扎实稳重、兢兢业业。新生的布鲁斯·达德利在等待开往旧港的火车时,在伊利诺伊镇上穿街走巷,顺便也杜撰了一些其他的布鲁斯·达德利出来,以供自娱。“陆军上尉布鲁斯·达德利;布鲁斯·达德利,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郡第一长老会教堂牧师。诶?可为什么是哈特福德?呃,可为什么又不能是呢?”他自己从未去过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郡。究竟是怎么想起来的呢?逻辑在哪里呢?嗯,很可能是因为马克·吐温曾在那里居住过很长一阵子。而此君在某处,又同公理会或浸礼会教派牧师有所关联。另外,此君又跟密西西比河以及俄亥俄河有些联系,而截至约翰·斯托克顿抵达伊利诺伊换乘火车去往旧港的那一天,他本人已在密西西比河上闲混了六个月。还有,旧港不正在俄亥俄河之滨么?

    你瞧瞧, 这就合理了。

    “远方的群山中,”布鲁斯继续畅想,“村庄那富饶宽广的土地之间,由北朝南缓慢铺呈出一条大河。河上行驶着蒸汽机船,船上的白人谩骂黑奴,用木棒修理他们。而那些黑奴们,他们唱歌跳舞,用头运输货物;黑女人们随随便便就生下许多孩子——其中大部分是跟白人生的。”

    在约翰·斯托克顿变作布鲁斯·达德利以前,有那么六个月的时间,他一直屡屡要想到马克·吐温。河流促使他思考。这么使劲地想,没留神想到哈特福德和康涅狄格也就不奇怪了。“真可谓是见多识广,马克·吐温。”约翰·斯托克顿人生第一次作为布鲁斯·达德利走在伊利诺伊镇上的街道上时,小声对自己说。

    “一个能像哈克贝利·费恩马克·吐温所著小说《哈克贝利·费恩》主人公。——译者注那样思索、感受世界的男人,却北上去了哈特福德位于康涅狄格州。——译者注,然后……”
“哦,上帝啊!”

    “思想和经验多么美妙!把人生当作葡萄吧!整颗扔进嘴里,使劲咀嚼,再狠狠把核吐了。”

    “马克·吐温在密西西比河上学掌舵时所积累的那些见闻,以及那些见闻所产生的思想,在他着手写一本真正的书的时候,都被他忘却了。必须忘却成年人的经验,回到童年,回到孩子的状态。这他做得的确很好。”

    “然而,要是他把自己作为成年人在河上的经验都写出来呢?绝对是酸甜苦辣大杂烩!可他从未这么做,不是么?我记得……他倒是写过‘伊丽莎白女皇宫廷中的对话’这样轻松的小故事,在朋友间传阅,博大家一笑。”

    “要是在写作的时候,马克·吐温实实在在涉及了自己的所见,绝对能写出有价值的东西吧?那些……充满了生活的芳香和恶臭,充满浓郁的、活着的气息的东西。”

    “在帝国的肥沃的土壤之间缓慢流动的深沉的密西西比河。玉米田往北延伸开去。富饶的伊利诺伊、爱荷华、密苏里,人们砍掉树,种上玉米。往南又是广袤的树林,又是连绵的山脉,噢,还有黑奴。河水越流越宽。顽强的村镇沿河而建。顽强的村镇。”

    “再往下,苔藓覆盖了河岸,又是大片玉米,又是大片甘蔗,当然,又是大片黑奴。”

    “他们不是说,‘从没被一个黑人爱上的话,就不算谈过恋爱。’吗?”

    “可不过是几年在哈特福德的生活,马克·吐温变得大不一样喽。《傻子出国记》、《艰苦岁月》《傻子出国记》为通讯集,是马克·吐温的旅欧报道,写天真无知的美国人在欧洲的旅游见闻,表现出美国人在欧洲封建社会及其印记面前的优越感,《艰苦岁月》为其续集。——编者注——充斥着老掉牙的冷笑话,却是人人喜闻乐见。”

    “最后,连他也被文化驯服了吗?”

    布鲁斯并不像个货真价实的劳工。他花了两个多月,蓄那一脸又短又密的胡子,整个过程中脸都在泛痒。他蓄胡子的原因是这样的:离开在芝加哥的妻子以后,他从伊利诺伊一个叫拉萨尔的地方弄了个小船,沿着伊利诺伊河就出发了。不久后他把船又给弄丢了。等他辗转到了新奥尔良,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月。胡子就是在那两个月里蓄起来的。自从他小时候读了有关哈克贝利·费恩的故事以后,就对密西西比河尤其心向往之。这种“心向往之”,几乎为每个在密西西比河谷住过的男人所暗怀。可伟大的河流之父现在却显得空洞而寂寥起来。这条迷失之河或许标志着美国中部的黄金时代已然过去了——那时河上充斥歌声与欢笑、污言秽语、货物的气味以及舞蹈的黑奴,到处,到处都充满了生命力;那时河上停满华丽到夸张的大船,小舢板沿河而下,说话声和歌声划破夜晚的宁静……那是怎样的一个水中的国度啊。内战以来,为了保卫这条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河流,中西部的人们都奋起了。

    “不过,大河的敌人太聪明了,不是吗?他们一来就动手把河给拦断了。他们造起铁路,让大河丧失生机。从此以后,密西西比河就像门上钉着的大头钉一样死气沉沉的。”

    “如今它沉默了,这条大河。在泥滩之间缓慢爬行着,在充满痛苦的小镇之间缓慢爬行着,仍然蕴含过去的力量,却变得陌生而沉寂起来。它被遗忘了。就那么几条驳船往来载客。再没有华丽的货船,再没有污言秽语,也没有人歌唱,没有赌棍……没有了生命力。

    布鲁斯·达德利沿着河流一路打着工回旧港。他想到,假设马克·吐温回到密西西比河边,看见它往日的繁华就这样被铁路无情扼杀了,也许会悲从中来,说不定会就此写一个长篇史诗。可能的就是,他会写一写那些消逝的歌声和欢笑,他会写一写这个工业时代的悲哀。而不是,像他实际上所做的那样,写无关痛痒的事,幽陈词滥调的默。
唉,可是啊,我们不能总跟时代对着干,对不对?

    (编辑:刘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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