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应台:深爱那呼噜作声的

更新: 2018-03-24 23:45:48



  亲爱的飞:


  2016年3月1日,美国的“非人权利项目”(The Nonhuman Rights Project)呼吁全世界为赫基力斯和李欧签署公开信给路易斯安那州长,要求他释放这两位被拘禁的“非人”,你会不会签署?


  我一直关注的其实是另一个“非人”,汤米。快要满三十岁的汤米,是被终生囚禁的,一辈子就在铁条禁锢中长大。不管是汤米还是赫基力斯还是李欧,他们的一生只有几个出路:要不就被送到大学的实验室里,每天身上插着、贴着什么管子或仪器,做这个动作做那个动作;要不就是卖给四处游荡的马戏团,晚上关在铁笼子里,白天上台表演,否则就没得吃,还可能挨打。他们被买来卖去,基本上就是个“货”,thing。


  史蒂文·怀斯律师在2013年12月对法院提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诉讼——他义务做“原告”汤米的律师,为汤米提出Habeas Corpus。Habeas Corpus就是“人身保护状”,对于被非法拘捕的人,要求法庭发出“人身保护状”,释放当事人。


  “非人”是“人”


  怀斯用“人身保护状”来为汤米打“人身自由”的官司,真是令我大吃一惊。太有意思了。在文明国家里,已经有各式各类的法令可以保护汤米,譬如说,你不可以虐待他,不可以把他带到荒郊野外遗弃他,不可以用过分不舒服的方式要他旅行(坐火车的话一定要常常让他出来透气、喝水、休息……),纽约还不允许人们把汤米留在家里当宠物。


  但是怀斯完全不理会这些法令,他说,汤米的负责人并没有虐待汤米,他挑战的是,汤米有一个应得而未得的法定权利。


  “人身保护状”源起是英国,但是这个精神包含在台湾的宪法第八条:


  人民身体之自由应予保障。除现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经司法或警察机关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


  大陆的宪法第三十七条也是同样的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台湾说“人民”,大陆说“公民”,但是在英文是person。


  怀斯说,person有身体的自由自主权,而法律并没有说person指的一定得是生物的物种,亦即“人类”。Person完全可以被解释为具有人类行为特征的行为者,而汤米,是具有人类行为特征的。“他的感知和我们一样,他也会感觉痛苦。”汤米有情感,会沟通,懂社交,他会做计划,会执行,他有能力做抉择;他会哭,会笑,会玩,懂得幽默,知道伤心。


  京都的学者做过一个实验。让汤米这样的黑猩猩用鼠标在计算机上画线条,同步有另一个线条亦步亦趋跟随着黑猩猩画出的线条。一段时间之后,再要猩猩指出哪一条线是他自己画的,结果90%答案正确。


  很多科学家认为汤米这样的“非人”具有autonomy,自主能力,自律能力,他可以分辨自我和他者的差别,他有能力做选择,而自主能力就是人类最关键的特征。


  所以,怀斯的状子说,汤米不是human,但是他是person。我用普通路人的理解就是说,汤米也许不是“自然人”,但是他有权利做个“法人”。他是“非人”,可是“非人”有“人”的法定权利。所以他可以申请“人身保护状”来结束他未得当事人同意就被终生拘禁的非法状态。


  如果你是法官,你要怎么接招?


  有责任就有权利


  2014年12月4日法院判怀斯败诉,汤米不是person,所以不给予“人身保护状”。我真正有兴趣的是,法官以什么专业理由来拒绝汤米的“法人”身份?科学家说,汤米的智慧和我们的孩子差不多,如果人类的孩子是有法定权利的,那么你要怎么界定汤米没有这个权利?


  法官的判决书给的关键理由是这样的:


  ……“人身保护状”所保护的自由的权利,是与社会义务和责任挂钩的。我们对于自由、民主的理想植根于一种社会契约的原则,亦即,权利和责任必须是相互的。


  在这个意义上,社会赋予你“权利”,其实是交换你不言而喻地以“责任”回报社会。也就是说,享受某个“权利”的必要前提是,你有能力和道德力接受社会责任作为交换。


  法官拒绝让汤米出现在法庭上为自己的“权利”辩护,因为汤米虽然聪明,但是没有能力承担“责任”,而“责任”是“权利”的必要交换条件。有责任,才有权利。


  怀斯怎会不知道他在打一场不会赢的官司?但是赢得官司应该不是他真正的目的吧。让自我中心的人类认识到这个地球上除了他以外还有别的persons,这些persons的处境和权利是自诩为进步的人类不能不思考的问题,大概是怀斯真正的目标。借由官司的博弈凸显问题,刺激议题的辩论,吸引社会的瞩目,他的收获其实不小。


  我的两个法人


  你知道我是跟两个“法人”朝夕相处、共同生活的。小咪格格眼神拙朴,那近乎“愚笨”的一派天真,如果山顶洞人有养猫的话,境界大概就和格格差不多。可是大咪斑比的眼睛有眼神,有那种 “我知道你的现在、过去和未来,只是你惘然不知前世今生而已”,他是穿越过好几个世纪而来到此时此刻的老灵魂。


  晚上在京都的旅馆里,外突然飘下轻柔如羽毛的白雪,我说:“如果斑比会视讯该多好啊……”


  安德烈斜睨我一眼,说:“有病。”关了灯。


  回到台北家门,开门的钥匙一转,那声音就把他们俩招过来了。格格照例离我一步之遥,很矜持地摆出若即若离的姿态看着我,斑比却像哈巴狗一样亲昵地过来磨蹭。我放下行囊就抱起斑比,跟他絮絮说话:怎么变胖了?再胖一点就不能跳上桌子了,你还有资格叫“猫”吗?他抬头贴我的脸颊。这是他在说“我爱你”,对啊,我也爱你啊,你饿吗……



爱猫图

  这时安德烈突然说:“回到德国,我要跟佩拉阿姨道歉。”


  我问:“为什么?”


  你猜到了吧?安德烈说,多年来总是看见佩拉对着她的猫咪说话,他一直宣称佩拉有精神病,现在……“原来你也这样”。


  深爱那呼噜作声的


  我就跟他说了海明威的故事


  海明威在佛罗里达生活了十年的故居成了作家博物馆,但是博物馆的主人是四五十只神气活现的六趾猫。这些猫大多数是“白雪”的子孙,“白雪”是某个船长在1930年代送给海明威的一只六趾猫,趾多,代表幸运。可是我跟安德烈分享的是爱猫的海明威的一封信。


  2012年,肯尼迪总统图书馆公布了十五封前所未见的海明威信件,其中一封是他告诉朋友那只叫作“威利叔叔”的猫咪发生的事情:


  我才写完给你的信,正要把信装进信封,玛丽冲进来说:“威利出事了。”我一出去就看见威利,右半边双腿都断了,一只脚折在腰边,另一只在膝盖下面。不是有车子压过他,就是有人用木棒打了他。而他竟然就靠着一边剩下的两条腿一路颠簸到家。他多处骨折,伤口沾泥,碎骨露出,但是他仍然对我呼噜作声,非常信任我可以治好他。


  我要瑞妮给他一碗牛奶,瑞妮抱他在怀里,抚摸着他,威利舔喝着牛奶,我对准他的头,开枪。


  我觉得他没受苦,因为神经都被打碎了,所以他的腿也没来得及感觉疼。蒙斯楚说要帮我射杀他,我没法把这责任推给别人,也不愿让威利意识到他要被杀了……我曾经被迫要射杀人,但是从来没有对一个自己十一年来深爱的,更别说是一个断了两条腿还对你呼噜作声的……


  在海明威最伤心的时候,观光客却蜂拥而至,到他的住宅来看热闹,海明威说:


  我手里的那把枪都还没放下,我就跟那些看热闹的说,你们来的时候不太好,请你们体谅,请离开。可是那个开凯迪拉克轿车的变态狂说:“我们来得可正是精彩时候,刚好可以亲眼看见伟大的海明威为他杀的猫痛哭啊。”



马克·吐温与猫

  马克·吐温的同志


  有一天下午,我从外面回到家时,发现门半开,显然离开时没把门关好。一进门,看见斑比坐在入口的厨房中岛上,两眼盯着门,显然已经在那里等很久了,看着不该打开而打开的大门,可是他不走出去,只是守着门,像个古板的管理员。


  而格格不见了。床底下、书橱里、衣柜鞋柜底,所有的篮子、桶子、箱子、盒子、笼子全部都找遍了。哪里都找不到格格,只好紧张地去找管理员,管理员于是贴出了一张告示:


  本社区A住户白色家猫溜出家门,若有住户看到,请通知警卫。


  看到这个文采平淡的告示我马上想到,哎,应该事先给管理员看看马克·吐温的寻猫启事啊。


  马克·吐温曾经同时养了十九只猫,但是最有名的一只叫作斑比诺,是他女儿在疗养院病房里偷偷养的。不知检点的猫溜到别人病房去把人吓坏了,东事发,她只好送去让爸爸照顾。


  有一天,斑比诺不见了,马克·吐温很着急地在报纸上登出寻猫启事:


  猫走失了,五元赏金,请把猫送回给马克·吐温:第五大街二十一号。体型大,强烈黑;毛丰如鹅绒,胸前一抹白;日常光照中不易看见。


  广告刊出之后成为新闻,每天都有人送猫来。两三天之后,黑猫斑比诺逃狱不成,就在家附近被逮回来了,于是马克·吐温在报上再登一次:“猫已经找到了。”


  然而登上门来的人每天还是络绎不绝——怀里当然抱着一只猫,肥的瘦的花的灰的,连黑猫都不是,为的只是偷偷看一眼名作家。


  安德烈一身是刺,其实是个很柔软的人,这你很知道。过了一会儿他就忍着过敏喷嚏,跟两位法人玩得哈哈大笑。我当场就把马克·吐温的话郑重颁赠给他:


  一个人只要说他也爱猫,二话不说,他就是朋友、同志。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