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丰:公之還 其三

2020-03-04 21:20 编辑:浦如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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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之還,謂常還兮,獨不謂公害。
彈鼂冠,斯傳于馹,尚行于鵷。
何以居之,宰臣曰囏。
豈無雞舌,輔以麋丸。
于逶于蛇,與鼂爲羽翰。
豈無辟水,枕以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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