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小伙伴作文
2020-04-11 12:54 编辑:秦千兰
难忘的小伙伴作文一:难忘的小伙伴
记得两年前,南海书店的人来我校卖书,礼堂里总是人山人海。你如果想挤进人群里,到大书桌上找本书舒舒服服地看,简直难过登天。那次挤着进去,好不容易才挤到卖书的大桌前。但是,我刚拿起一本书看,就被左边的的同学撞了一撞,被右边的同学推了一推,真是挤得我透不过气来了。我无可奈何,只好钻到大桌下面蹲下。咦,真是大收获——离我不远的地面上竟有张 10 元钱,大概是因为人群拥挤,有人弄丢的。我心想:发达了!发达了!上天对我真不薄……想着想着,我便不由自主地向着那 10 元钱爬去。这时无论拥挤的人怎样踢我,我也不在乎了。
就在我接近那 10 元钱的时候,前面出现了个“大敌人”——一个比我小得多的同学。只见他也正向着 10 元钱爬去。哎呀,这小家爬得比我还快, 10 元钱被他拾到了。我气愤得想:你这可恶的小家伙,竟敢跟“老子”抢钱,我要跟你拼了,我一定要把钱夺回来。
我刚站起来,看见“小家伙”把 10 元钱交给了售货员。售货员笑着对他说:“谢谢你,帮我拾回钱。”“小家伙”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这情景使我愣住了。这时,我觉得礼堂里的一切好像都变得模糊不清了。一刹那间,“小家伙”便得比我高大得多,在这模糊不清的礼堂里发出夺目的光彩,这光彩是多么明亮,是多么耀眼,是多么美丽啊!我不敢抬起头,更不敢抬起头再看看“小家伙”,我在为自己贪小一便宜而惭愧,但“小家伙”的那句话久久地在我耳边回荡。
直到今天,我都没有忘记“小伙伴”的那句话,没有忘记“小家伙”那纯洁可一爱一的心。
难忘的小伙伴作文二:难忘的童年小伙伴
我有一个小伙伴,叫陈凯思。他活泼可一爱一,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张能说会到的嘴巴。那时他是班上的英语科代表,我的英语不太好,他就主动帮我复习,这样我们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有一天下午,我正准备出去打球,陈凯思推门进来了。他说:“我知道你要去玩,可你的英语基础不太好。我们就来玩英语游戏吧。”他可真会说话,明明是要我学英语,还说是做游戏。就这样,我们学了一下午,我也忘了玩了。
陈凯思虽然是我的朋友,但他对我也公正无私。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作业,我把它抛在了脑后,只顾看电视。第二天到学校,陈凯思站到我桌前问:“你的作业做起没有?”我说:“呀,通融一下嘛!” 他一本正经的说:“不行,我一定要报告老师。”下午时,老师把我喊到办公室,狠狠批评了我一顿。
放学了,我生气极了,没等陈凯思,一人回家了。我走到半路时,陈凯思跑来,拉住我的肩膀,我一甩,把他甩到了路边,他又拍拍土把我拉住,这下我没甩了,我叉着腰说:“我再也不理你了!我和你这麽好,你还要告状。”他把我的手放下,心平气和地说:“吴庚宇,你还在生我的气?可是,你没听过‘严是一爱一,宽是害’这句话吗?”我听了这句话,内心一震:是啊,人家对我那麽好,帮我学英语,可我连老师布置的作业都做不起,他还不伤心吗?若不是他去报告老师,我能学好英语吗?想到这,我脸顿时像火烧一样,我对陈凯思道了歉,一起搭着肩回去。
现在我转学了,不能和陈凯思一起学习了,但在我心里,他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难忘的小伙伴作文三:难忘的小伙伴
我的小伙伴可多了,其中我最喜欢铁哥们儿——凌洁。我们可是从小玩到大的,用我一妈一一妈一的话来说,就是穿开裆裤时的朋友。
他,淡淡的眉一毛一,单眼皮,高鼻梁,瘦长脸,饥瘦如柴的身一体,可是一精一气神却足着呢!
凌洁的一爱一好可多了,尤其喜欢玩电脑、看电视。小的时候,只要大人们坐在一起打牌,他马上会去坐到我家的电脑前开始拼命的玩起来,玩得常常忘记了一切。他一妈一一妈一怕影响他的学习,所以一直不买电脑。他喜欢吃零食、吃咸菜、喝可乐,有些挑食,所以才瘦得跟排骨似的。
我和凌洁的友谊可深了。因为我比他小半岁左右,不能和他一起上一年级。他为了等我一起上一年级,多上了一年幼儿园。到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和凌洁想读一个班,可他爸爸说我们两个如果在一个班读书,那个班绝对会闹翻天。要知道,我们俩可是出了名的淘气包。于是,我们没能在一个班。虽然我们不在一个班,可是我们的感情却越来越深厚,下课的时候我们总在一起玩儿。基本上,下午放学后,凌洁都要到我们家来玩,他一妈一一妈一不打三四个电话,他是不会回家的。只要是周末,我们一定会极力邀请对方到自己家来吃饭或睡觉。如果有人要欺负我们俩,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我们会一致对外。
到了三年级,我们终于分到了一个班,这可把我们乐坏了!从此,我们更是形影不离,好得像一个人似的。我们俩不仅是好朋友,还是学习上的对手,总是你追我赶,共同进步。老师和同学都说我们是好搭挡,我们俩的父母也为我们的友谊惊奇和感动。
四年级,因为某种原因,我和凌洁又不在同一个班了。因为功课比较多,我们俩在一起玩的时间也少了许多,但我们依然是很好很好的朋友。
不过,我们也有闹别扭的时候。有时是因为开玩笑、有时是因为一句话、有时是不小心弄到对方。别扭持续的时间最短五秒,最长七天。那一次是因为我们讨论一个问题,由于意见不和,争得面红耳赤。后来凌洁生气了,说再也不理我了,然后就很不高兴地走了。以后,我们互不理睬,见了面还像敌人似的。有一天,我们都看了一个动画片,上面说有两个人以前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结果为了一点小事,却成了仇人。看完了这部动画片,我们深受震动,不约而同地跑到对方家里道歉。不愉快的日子结束了,我们又开始了快乐的生活。
后来,我转学到了丁家。每个周末,不是我去他家,就是他到我家,我们的友谊并没有因分离而中断,反而更加深厚了。
凌洁,是我最难忘的、最最好的小伙伴,以前是,现在是,将来还是!
难忘的小伙伴作文四:难忘的小伙伴
上幼儿园时的小朋友有些已经记不起来了,可是有一个小伙伴的名字却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子里,她就是李金一一。
李金一一是少有的几个住宿的孩子之中的一个,她有些瘦,留着一个娃娃头,两只眼睛很大,闪烁出聪明的光芒,她那嘴角总是向上一翘着,成天乐呵呵的。李金一一是个很开朗、外向的孩子,她很喜欢说话,见到长辈和小朋友总是大声的打招呼。也许是她一个星期才见到一次家长的缘故,每天我们被接走的时候她都会在门口看着,眼睛里流露出渴望,有一次我爸爸来接我,她竟然也随着我喊起了“爸爸”。
李金一一很坚强,一点都不害怕,不像我们这些每天早晨被家长送到幼儿园门口就开始哇哇大哭孩子,相比之下,她更像一个懂事的大姐姐。因为她跳舞跳得很棒,所以幼儿园的老师都很喜欢她,选她当我们幼儿园的领一操一员。冬天,每当去上一操一之前,她会让我们都穿好外衣,甚至帮我们拉上外衣的拉锁。记得我们上大班的时候正是“非典”流行时期,每天出门都要带上个大口罩。在幼儿园,我们每天中午都要喝一杯很苦很苦的中药,那棕色的液体发出的苦味弥漫了整个屋子,这时,很多孩子总会哭着喊着不想喝药,而李金一一却第一个喝下了中药,她一点儿都没有皱眉。将中药一饮而尽后,她冲我们摇了摇手中的杯子说:“快喝呀!喝了就不会生病了。”当我们都喝完了药,她就笑眯眯地为我们拍起巴掌。
瞧,这就是我儿时的小伙伴——李金一一,她总是比我们坚强,而且时刻照顾着别人。
难忘的小伙伴作文五:难忘的小伙伴
我的脑海里铭记着一个童年的好伙伴——潘永恒的影子。他的形象我终生不忘。他12岁和我一样大,一双大大的眼睛,圆圆的一张小一脸蛋,一个小鼻子,一张不大不小的嘴巴,非常的可一爱一。这个可一爱一的小伙伴,常常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虽然我没有和他在一起读书,但是每当我一放假回家时,第一个来找我的总会是他。小时候,每到春天,我们一块上山去踏青;夏天,我们俩一起去河边游泳,去捉蟋蟀。只要是放假我们俩总是会在一起,形影不离。
我深深地记得他总是一爱一热心帮助人。一个晴天的傍晚,我和他,还有很多的小伙伴,到山上去玩。我的脚不小心被划伤了,流了许多血,痛得不得了。天都快黑了,许多小伙伴都走了。只有他留下来,他把我扶起来,挽着我一步一挨地走回家,我真的很感激他。
记得那年暑假,有一天,我肚子饿极了,爸爸一妈一一妈一又不在家,我根本不会下厨做饭,正好他走进我家,问我:“你吃完午饭了吗?”我无力地摇摇头说:“没有吃。”他连忙说:“你一定是不会煮饭炒菜吧!这样吧,你去洗点菜,我来帮你做饭。”说完他很麻利地干了起来,看着他炒菜的那个模样,我又佩服又羡慕。这顿饭虽然没有厨师做的好吃,但是足够填饱我的肚皮。我吃完了后,他又对我说:“你呀!应该学一学做饭了。”我笑着点点头,后来在他的帮助下,我真的学会了做饭。
可亲一爱一的好伙伴,如今你在哪里?你热心的帮助我,我学会了做饭了,我真的高兴。可是如今,你怎么不来找我玩了呢?你到底去哪里?我对着蓝天大声呼唤:好伙伴,你怎么那么久也不回来看看?我想念你,我哭了。我知道你永远也回不来了,因为你已经离开我,到另外一个世界去了。
我痛苦的记得,前年是个炎热的夏天,已经放假了,只是我还没来得及回到家乡。你就先跟村里的几个伙伴到河边去游泳,你很累了,就坐在岸边休息,结果不小心,你摔下了岸边一个大坑里。头刚好撞在了一块石头上,你立刻就晕过去了,脸刚好趴在一个水坑里,你的鼻子无法呼吸,而且在玩耍的那些小个伙伴看不见你,也没去找你。当你被人救起的时候已经晚了。当我知道这件事后,心像刀绞一样疼,急忙从南宁赶回家乡,想见你最后一面,但是我来得太晚了,我只能在你小小的坟头落泪。
老天爷你为什么这么不公平,让一个美丽可一爱一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为什么老天要让他离开我呢?
好伙伴,你就这样一个人走了。你不知道,现在我有多想你。每当回到家乡,我寂寞时,我都要到那一条河边去走一走,到你坟头去看一看,喊一喊你。你看见了吗?听见了吗?有的时候,我会埋怨这条河,表面上那么美丽,却藏有一颗丑恶的心,气愤极了,我会抓起一块石头,用力向河里丢去。可是再怎么做,你也回不来了,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泪水。
好伙伴,你在天国会感受到我的思念吗?
难忘的小伙伴作文六:难忘的小伙伴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好伙伴,他叫吴磊。他一性一格开朗,为人直率,老师和全班的男同学都喜欢他。他还很一爱一助人为乐,也很有礼貌,经常被我校评为“礼仪之星”。
有一次上美术课,我忘带水彩笔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团一团一转。正当我手足无策之时,吴磊问我:“你怎么了?”我立即回答:“我忘带水彩笔了。”“唉,这简单。我带水彩笔了,到时我接你不就行了吗?”我听了以后就像掉在井里的人遇到了救星一样,连忙说:“谢谢,谢谢。“只见他挥挥手说:“谢什么?谁让我们是同学呢!”美术课正上到中途,吴磊就把画画完了。他连忙把一大盒水彩笔递给我,说:“快点儿用,一会儿就下课了。”我眼中闪着激动的泪花,接过他递给我的水彩笔,用最快的速度涂了起来。下课铃“叮零零”地响了,我也正好“完工”,并且画了一张构思巧妙‘色彩鲜明的画。但这功劳大部分都靠谁?不还是靠吴磊吗?多亏他借了我水彩笔,要不我画的再形象,也是一文不值。
还有一次,该我去扫室外,正好我和吴磊是一组的。那天恰好下大雪,我忘带手套和铁锹了。此时,我的手已经被冻得没知觉了,当然也不能干活了。这时,吴磊走过来,拍了拍我的后背。我扭头一看,原来是吴磊,只见他把他的手套放到我的手上,然后对我说:“我桌子里有一把小铁锹,你去把它拿来干活吧。”顿时,我心中涌一出一股暖流。过了一会儿,室外分担区被我俩打扫的焕然一新。我往他的手上看了一眼,只见裂了几道口子,鲜红的血液流了出来。看看他的脖子,戴着一条鲜艳的红领巾,并且我看得出来,他有一颗火热的心.
现在,他转走了,但我仍然想念着他。今年,他给我寄了一张贺卡,告诉我他学习成绩已经进班里前三名了。我真为他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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