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亨利式的作文
2020-05-04 21:31 编辑:卜念波
篇一:路边鼓掌的小羊
森林里,小动物们正快活地玩耍着。它们每天都在一起,很开心。
这一天,它们又在选举一年一度的森林英雄了,这“英雄大比拼”要持续两天,共有三个项目:跑步、跳高、游泳。胜出的小动物就是年度森林英雄。
随着裁判员一声令下,跑步比赛开始了。大家争先恐后,互不相让。小鹿一直是领先的,可就当它跑过一个灌木丛的时候,忽然脚被夹一住了,坐倒在地上。这时,正在路边给运动员加油鼓掌的小羊走过来,对小鹿说:“怎么样?是脚被卡住了吗?”说着,赶紧帮小鹿把脚拉出来,并且包上了一片树叶,小鹿来不及说谢谢,就又飞奔上路了,不一会儿便追上了大伙儿。
当天下午,第二个比赛跳高开始了。只见以往的跳高能手小兔子又像平常一样,毫不费力地跳过了前面几个难关。可正当小兔子跳得开心的时候,突然,它一个打滑,没跳过去,一头磕在地上,有点发晕,就没起身。小羊见状,立刻跑过去,扶起了小兔子。小兔子头上起了个包,小羊把凉凉的草药涂在它头上说:“感觉好点没,你试试看还能跳不?”小兔子顿时觉得头没有那么昏了,又可以跳得高高的了,于是又返回到赛常当它跃过下一个高度后,回身看到小羊正在给它鼓掌。
第二天早晨,大家早早地来到赛场准备观看最后项目——游泳。比赛很热烈,大家都奋力地向终点游去。小狗自信满满的,很是开心。可是不知怎么回事,它的后爪好像划不动了,不一会儿就麻起来。小狗的脸上露出了害怕,动作慢起来了。岸边鼓掌喊加油的小羊看出来了,忙说:“不要慌,要放松,把后爪伸过来。”小羊把小狗后爪前后一摆:“没事的,有点一抽一筋,能游了吗?”小狗刨了刨水,发现爪子又灵活了,顾不上道谢,赶紧去追同伴了。
下午,所有项目结束了。接着是颁奖典礼。裁判员宣布今年的年度英雄分别是跑步冠军小鹿,跳高冠军小兔子,游泳冠军小狗。大家都欢呼起来,祝贺英雄的诞生。但是小鹿、小兔子、小狗都异口同声地说:“我们还有个英雄,那就是小羊!它总是在路边给我们打气、鼓掌,看到我们遇到麻烦了,还帮助我们。我们的冠军也有它的功劳!”大家的目光都投向了小羊,小羊觉得很不好意思,它说:“我不要当英雄,我愿意当一个观众,我没有英雄们那么强的本领,但是我觉得在路边鼓掌,不也是挺好的吗?”话音刚落,雷鸣般的掌声就如潮水般向小羊涌来。
是啊,这个世界不断会有英雄诞生,也总是会有那些在一旁鼓掌加油的身影。
篇二:手机的变化
今年暑假里的一天,我从外面玩耍回来,惊喜地发现客厅的茶几上有一个崭新的手机盒子,“哇!爸爸您又换手机啦!”我的话音刚落,就听见爸爸得意洋洋的说,“是呀!看怎么样,这可是我今天刚刚去商场买的。”“这手机是什么牌子?什么型号的呢?”我好奇地问爸爸。爸爸笑着说:“这是诺基亚N97,功能可多了。呵呵,你赶紧看看吧!”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盒子,探头向里望去,哇,好漂亮呀!黑亮的机身,宽大的显示屏……看着它,我不禁想起了爸爸以前的手机——这可是老爸的第N块手机了!
听说,爸爸的第一部“手机”是一部BP机,是九十年代初买的,BP机在当时可贵了,一部普通的BP机就得卖上千元!虽然BP机既不能打电话,又不能发短信,可在当时那个年代已经是相当高档的产品了!没多久,“大哥大”就问世了,老爸不顾当时“大哥大”的昂贵,硬是买了一部。虽然它长得又肥又丑,但是可以直接用它与别人通话,所以老爸可喜欢它了,到哪都带上它。
可是没几年,手机就问世了。老爸很快就对“大哥大”的态度冷淡了,他又买了部手机,逢人就拿出来“炫耀”一下。不过,你还别说,它比大哥大“苗条”许多,还可以发短信,确实给爸爸带来了许多帮助与快乐。可惜这部手机也没能够在爸爸身边呆多久,因为“她”长得确实不太雅观。看,大脑袋,肥身一子,厚屁一股,头上还长着一个“角”,真像一个“大傻妞”。“喜新厌旧”的爸爸又换手机了!这次,爸爸买的手机呀,那叫漂亮!她长得十分苗条,也十分娇一小玲珑,跟“大傻妞”比起来可真是有天壤之别。遗憾的是,一年后爸爸又换了手机!瞧,彩屏显示,加上好听的立体音乐,真把老爸高兴地喜出望外。
再次让老爸心动的就是这部诺基亚N97了。它有着新鲜的造型——盖是横着滑的。它还有好多好多的功能,可以上网、看电一影、照相、收录音……最让我感到开心的是那些超级好玩的游戏,玩起来比电脑还过瘾呢!对了,还有那个GPS功能,有了它,爸爸就算是走遍天下都不怕迷路了!
看着这部“一级棒”的手机,我陷入了沉思,爸爸的手机换的越来越棒,越来越快,真的是爸爸“喜新厌旧”吗?如果不是我们的国家繁荣富强了,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一天比一天高,爸爸又怎么会“喜新厌旧”呢?
篇三:坐在破旧椅子上被鼓掌的人
她站在一座废弃工厂的门口,对面是一条并不宽敞的马路,很少有人经过,偶尔会有几个农民工打扮的人,推着锈迹斑斑的、堆了不多沾满泥沙的砖块的推车,行色匆匆地走过,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
她从废墟中挑了一张看起来并不脏的三条腿木椅子,抱着吉他小心翼翼地坐了下去。“这里也许并不太坏。”她对自己说。咳了几声,润润嗓子,用手缓缓拨动琴弦,唱着和缓而轻快的小调没有摇滚的亢一奋,没有爵士的奢华,也没有情歌的矫一揉一造作,只有悠悠的哼唱。她感到一种宁静的快乐,这种快乐,不同于成功的喜悦,不带挑一逗的喧哗,却像一朵无人知晓的淡蓝色的野花,静静地开放在自一由的田野角落,沐浴在被一一光晒着的暖暖幸福中。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大胆摘掉眼镜,放下马尾,脱掉校服,着一件深色的格子衬衫、一条洗白的牛仔裤,抱着父亲的吉他,独自来到这个充斥着一浪一漫主义的地方,随一心一所一欲地放声歌唱。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愉悦、满足。
一曲完毕,她很奇怪地站起身来,向对面斑驳的墙壁深深地行了一个礼,她感觉听到掌声,真切的掌声……显然在这里没有人给她鼓掌,她环顾四周,眼神却定住了
那是一个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女孩,正侧着头看她:整齐的刘海,及肩的黑发,一袭白裙,很是纯净。那双令她羡慕的黑瞳,正注视着她,手正十分轻快地拍动着,还有一抹宁静的笑容。风吹动女孩的白裙,女孩的黑发,也吹动了她的散发,她的衬衫,她的心。
她惊讶于自己竟还不被那个女孩惊讶,回给那个女孩一个自以为同样灿烂的笑容,好客地招呼她坐在一个倒置的塑料桶上,并友好地拿餐巾纸擦了擦,女孩迟疑了一下,接着粲然一笑,十分优雅地坐着,“继续唱吧。”宛如银铃般的一句,使她不禁遐思那个女孩唱歌的声音“一定很好听”,她脸一红,接着清清嗓子,继续唱。
她们话语不多,却有一份真挚……
临回时,她送给那个女孩一朵路边的淡蓝色的野花,穿上一个别针,别在她的衣襟上,“谢谢你”,她一字一顿地说出,却十分郑重,全然没有唱歌时清婉的样子。她看见她的瞳孔中闪过一丝极快的迷茫,又是一个明媚的微笑。
这是迄今为止最快活的一天。她想。接着戴上眼镜,扎上马尾,穿上往日的校服。
那个女孩回到家,取下那朵依然开放在她衣襟上的野花,夹在一本厚厚的书里。她什么都没听见,她也听不见,但她感觉听见了一种发自心里的天籁。她是迷路走进那个废弃工厂的,她以为里面有人帮她找到回家的路,还特意作好去比划、即使被误解的准备,之后她们便遇见了,一种颇为罗曼蒂克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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