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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巧 遇(原创)
2020-11-19 17:21 编辑:云彩间
文/于世涛
在基层警队工作多年的我,大大小小的案件也办了不少,但棘手的案子也时而碰到。对于那些特定时间、特殊地点的突发案件,真的让我们很头疼。2004年3月,我当时正在当警长,就遇到了一起让我很头疼的案子。 (一)发案 2004年3月21日上午七时整,家住城南十二厂住宅的居民刘某(男,57岁,矿务局十二厂退休工人),在城南小街站点准时登上了水泉至解放广场的16路小公汽上。 刘某上车后,发现靠司机后面的双人座上仅坐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姑娘,旁边的座位空着,但放着姑娘的挎包。
刘某上前把挎包往里推了推,就坐在了座位上。恰巧这时因为汽车左转弯行驶,由于向心力的作用,刘某的身体一下子靠在了姑娘的身上。姑娘本能地往里挪了挪,厌恶地瞪了刘某一眼,刘某也没在意。 这时从后边座位上站起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上来就搥了刘某一杵子,并张口就骂,“你个老不死的,耍啥流氓?这是我妹子。”刘某也不示弱,站起来和中年男子理论。双方吵骂起来,被司乘人员劝解开来。刘某怕惹是生非,就走到车门口附近的空座上坐下。 没有人会相信不劳而获的理由,哪怕一点点的付出,就会有不一样的人生
● 说话间,汽车行驶到市政府站点。当车门打开的时候,那个中年男子奔向车门准备下车,可谁也没有料到,那人在下车的一刹那间,突然回转身,照着毫无防备的刘某就是一个“通天炮”,直打得刘某两眼冒金花,鼻孔窜血,瘫倒在座位上。 打人者下车扬长而去。由于事发突然,所有乘客及司乘人员还都没反应过来,那个男人就消失在川流不息的人流之中。汽车到达终点后,司乘人员一起把刘某送往市中心医院救治。经诊断,刘某的鼻梁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害。 我们是在三天后接到被害人家属电话报案的。我和侦查员建强、大卓立即到市中心医院给刘某做询问笔录。刘某陈述了上述案情,并说明根本不认识这个人。他特别强调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三十多岁,男性,身高在170公分左右,体型较瘦,短发,本地口音,服装油污,右手无名指戴一金镏子。
(二)取证 证人一:乘客张某,女,51岁,家住城南户部营子自建房,在花园市场花鸟鱼市上摆摊卖废旧书刊。刘某被打时她就在旁边坐着,她证实了刘某被打的全部过程。她还说不认识这个男子,但肯定这个人下车以后往人民大街北段而去,看样子像是人民大街北段附近的企业工人或工地打工人员。
证人二:乘务员唐某,女34岁,她详述了打架的起因和刘某被打的全过程,是她和司机一起开车把刘某送往市中心医院救治的。她证实说,打人的中年男子多次乘坐她的车,在城南十二厂上车,市政府下车。有时拎个帆布兜子,里面装的都是电线、螺丝刀等电工用具,像是哪家企业或工地的电工。 证人三:司机宋某,男,36岁,他证实了刘某被打伤的事实,后由他开车送往医院救治。宋某还详细描述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证实嫌疑人经常上车的地方是城南十二厂站点。但该人自将他人打伤之后就再也没乘坐过他的客车。
证人四:打架起因的女乘客,事发后不知去向,司乘人员不认识,未找到。 由此我们做出以下推断:1、犯罪嫌疑人家住城南十二厂附近,有可能是十二厂下岗职工,会电工;2、嫌疑人在人民大街北段的单位或工地上班、打工;3、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可描述为:三十多岁,男,身高在168-170公分,体型较瘦,发型是平头,略秃顶,走路轻度罗圈腿,本地口音,衣着不整,右手无名指戴一大金镏子(有可能是假的)。 接下来,我们开始艰难的查找犯罪嫌疑人。我和闯子(司机)、大卓、建强一起到人民大街两侧的塑机厂、钢球厂、矿山机械厂以及附近的企事业单位、工地走访排查,未果。又到城南十二厂、矿材厂等单位的人事部门,了解下岗职工中年龄段贴近、体貌特征相符,并在市内打工的人员,仍未果。
(三)巧遇 一晃儿,时间过去三个多月了,案情还是没有进展。被害人刘某三天两头来单位吵闹,找领导告状,到局里上访,说我们办案人员不作为。我和办案的同志们也是一肚子委屈,因为我们确实尽力了,可就是找不到嫌疑人。就连被害人自己也在城南汽车站点、住宅区里经常转悠,也没有找到嫌疑人。那边被害人一个劲儿地闹,这边嫌疑人找不到,单位领导还一个劲儿地施压,我这心里就别提有多憋屈了。 没有谁在很大的希望当中放弃自我,我们所承受的压力之感,可谓是你前行的动力 七月中旬的一天早上,我起床晚了,因为怕迟到,就连跑带颠地向单位奔去。当我走到人民大街北段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人,差点和我撞上,我急忙闪开。
就在这一刹那间,我觉得这个人非常眼熟,不知在哪儿见过。我边走边回头看了看那人,那人也回过头来看看我,我一时没想起是谁。等我走了几步又回头看时,那人正急急忙忙地往人民大街北端走去。看着那人的走路姿势,我的脑海里轰然闪过把刘某打成轻伤害的嫌疑人。就是他!我立即给闯子打电话,让他叫上大卓、建强马上开车过来,我在人民大街北段八一路附近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不一会儿,闯子开车到了。可那个人不见了。但附近就是矿山机械厂,当时正在动迁,里面还有建筑工地。我们刚把车停在大门口,就见那个人从厂门卫走出来向院里的工地走去。我马上过去把他叫住。我问他,家住哪儿?他说住城南。我往那人的右手看了看,无名指上有一个铜箍,我心里有底了。
我说,我是警察(出示警官证),知道找你有啥事吗?他说知道,不就打架的事吗?我此时心里乐了。 当我和大家一起把嫌疑人带回审讯,做完讯问笔录之后,大家都笑的直不起腰来。闯子说,这小子点儿真背,咋还让你给认出来了呢?我说,不是他点儿背,是我点儿太兴奋了。 事后想一想,觉得这事挺偶然。其实,偶然中蕴含着必然。因为那段时间被当事人闹得我吃不好、睡不香,成天琢磨嫌疑人。对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已经吃在心里了。只可惜我不会画画,但我早已把嫌疑人的模拟画像刻在脑海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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