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马克昌先生:300

2022-02-14 08:49 编辑:封梦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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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敢于讲线日晚,武汉大学法学院召开“马克昌先生追思会”,原以为参加的都是马先生的亲友和学生弟子,到会场才知道,许多高校的著名学者也专程前来为马先生送别。中国政法大学黄进校长、王牧教授,北京师范大学赵秉志教授、卢建平教授,吉林大学李洁教授,武汉大学莫洪宪教授等在前排端坐。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中国政法大学黄进校长说,“我用一句话评价马先生。马先生的学问,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概括‘质’、‘量’、‘狠’。所谓‘质’是指,马先生做学问的质量。虽然我不是研究刑法的,但我知道马先生的学问在学界是公认的,具有‘北高南马’之称。‘量’是指马先生做学问的量非常大,可以说是著作等身。还有一个需要特别提出的是马先生做学问的‘狠’。先生在离开法学院工作岗位的第一线多岁的时候写出了非常有分量的学术专著——《比较刑法原理》,令人敬佩。”

  “向马老学习怎么当老师,或者说当老师如何对待学生。”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洁教授说,我在读研的时候有调研任务,三个女同学一起来到了武汉,想拜访马老师,心里非常紧张。鼓起勇气去了,又不知道怎么跟马老师讲话。马老师把我们让到他家,聊了很长时间。从那件事起,我知道了如何当一名老师。在我做老师以后,从不拒绝任何同学去我家或者跟我讨论学术或生活上的问题,这是我从马老师身上学到的。

  马先生用自己的法学专业知识,毕生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湖北省政法委副书记张正新说,2009年5月湖北发生了邓玉娇案件,他受省委委托,带领9位厅级领导干部去处理这件事情。马先生对这个案子十分关心,三次打电话,两次出席我们的专家研讨会。最后邓玉娇案件经当地审判委员会研究,判处了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判决出来以后社会上反应强烈,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判无罪,另一种意见认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能免于刑事处罚?

  当时马先生就在《法制日报》上发表了342字的文章,认为这个案子适用法律正确,并详细论述了理由。

  马先生的文章一出,争论很快就平息了,但是先生也意识到,会有一部分不明真相的人不理解,事实上也是如此。马先生对此很坦然,说只是做了一个有良知的法律工作者、刑法学者应该做的事。

  “八十五载风雨路,六十一年求索情。”马克昌先生一生沧桑历尽,矢志中国的法治事业,治学育人,道德文章,硕果累累。先生已逝,精神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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