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廣漢,和州(今安徽和縣)道士,曾冒雍孝聞之名走江淮間。宣和初至京師,得幸,徽宗謂其人可及林靈素之半,賜姓名朱廣漢(《梁谿漫志》作木廣漠)。高宗紹興中寓會稽之天長觀。事見《玉照新志》卷一。今錄詩二首。
呂鏜,字夢祥,旌德(今屬安徽)人。徽宗政和三年(一一一三)上書請嚴生子不舉之禁,宣和初復論之,遂著爲令。後以布衣授潞州士曹,調鳳翔府判官。明嘉靖《寧國府志》卷八有傳。今錄詩二首。
楊川,永豐(今屬江西)人。徽宗政和三年(一一一三)曾預鄉解(清同治《永豐縣志》卷一六)。
陳括,字叔度,蘄州(今湖北蘄春東北)人。徽宗政和三當作二,三年無進士科年(一一一三)進士。六年,以江西提舉常平茶鹽公事除御史臺檢法官。重和元年(一一一八)爲大理寺丞。後忤秦檜,黜監察浙東酒稅,先秦檜而卒。《永樂大典》卷三一四七有傳。
張廣,高宗紹興九年(一一三九)與喻汝礪同官尚書駕部(《宋史翼》卷八)。
張志行,字公擇,東陽(今屬浙江)人。應試時直陳時政得失,忤執政被黜。歸鄉立書院、置義田以勵風俗。高宗紹興三年(一一三三)賜號沖素處士。有《易傳撮要》四卷等,已佚。清道光《東陽縣志》卷二○有傳。今錄詩二首。
蕭淵言,字淵之。徽宗時知端溪縣(清道光《廣東通志》卷二一○)。
劉庠,徽宗時知新城縣(清道光《新城縣志》卷一○)。
王析,徽宗時知新城縣(清道光《新城縣志》卷一○)。
王澧,徽宗政和中爲閣門宣贊舍人(《給事集》卷二《王澧閣門宣贊舍人制》)。今錄詩三首。
張斛,字德容,漁陽(今天津市薊縣)人。徽宗時曾知武陵。金滅遼後,被索北歸,仕金爲秘書省著作郎。事見《中州集》卷一。今錄詩十九首。
釋普鑑(?~一一四四),號佛慈,俗姓周,平江府(今江蘇蘇州)人。依景德寺清智下髪。年十七遊方,初謁覺印英禪師,不契。遂扣真凈之室,契悟,命侍巾鉢。晚住平江府寶華寺,次移高峰寺。高宗紹興十四年卒。爲南嶽下十三世,寶峰克文禪師法嗣。,嘉泰普燈錄》卷七、《五燈會元》卷一七有傳。今錄詩九首。
李健(?~一一四四)字子建,泗(今屬安徽)人,寓居金壇(今屬江蘇)。徽宗大觀三年(一一○九)進士。歷霍丘主簿、舒州教授、太學博士、秘書省正字、秘書省校書郎、戶部右曹員外郎。高宗建炎中知宿州。紹興二年(一一三二),知廣德軍,任滿,充淮西宣撫司參謀官,除直秘閣、知廬州。十年,奉祠。十四年卒。《京口耆舊傳》卷七有傳。
張澂(?~一一四三),一作張徵,字如瑩(周必大《文忠集》卷四六《題張右丞如瑩奏疏》),一字達明,號澹巖,舒城(今屬安徽)人。徽宗大觀元年(一一○七),知臨川縣(明弘治《撫州府志》卷九)。欽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爲監察御史(《宋史》卷二三《欽宗本紀》)。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任中書舍人。二年,試御史中丞。三年,拜尚書右丞。旋因苗傅、劉正彥迫高宗退位,坐朋附罪罷知江州,兼江東湖北制置使。尋責授秘書少鹽,分司西京,衡州居住(《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一八、二○、二二、二五)。紹興元年(一一三一),落分司,提舉嵩山崇福寺(同上書卷四五)。寓居撫州。十三年卒(同上書卷一四九)。有集,已佚。明弘治《撫州府志》卷二四有傳。今錄詩十七首。
劉濤,字普公,晉江(今福建泉州)人,一作南安(今福建南安西北)人(清乾隆《泉州府志》卷五四)。昌言曾孫(同上書作昌言孫)。工詩及草書。蘇軾嘗跋其書,謂奇逸多才。徽宗召入禁中,以不稱旨而退(《宋詩紀事補遺》卷三二)。晚年讀書靈泉院,自號靈泉山人。明弘治《八閩通志》卷六七有傳。今錄詩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