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真有那么不堪吗?

2018-03-28 22:25 编辑:云彩间

丛飞网,丛飞,从飞,散文精选,古诗文,古诗词,诗人的故事

  作者:何三畏

 
  “我们恨贪官,又拼命报考公务员;我们骂垄断,又削尖脑袋往垄断部门钻;我们讥讽不正之风,自己办事却忙找关系。总之,我们愤怒,不是因为不公平,而是自己处在不公平中的不利位置;我们不是想消灭这种不公平,而是想让自己处在不公平中的有利位置……”

  以上这段话,是我从网上抄下来的。它有相当的认同度。类似的说法从腐败开始盛行的时候,就开始流行了。令人惊异的是,今天的中国,每一个阶层都在无所不在地、公开地谈论腐败。连权贵阶层、既得利益者,也在心照不宣地谈论它。而在很多场合,谈到最后,会以上面这样的话收场,于是大家感觉既无力,又无趣,“洗洗睡吧”,该干啥干啥去。

  这段话要分两段论。前部分关于人们面对腐败和不公的选择的描述,我没说的,事实大致就是如此。稍微有点不同意见的是,我认为不该以鄙薄的心情去谈论“我们”的选择。因为这很符合人性,符合逻辑。这不是中国特色。当腐败和不公作为一种制度提供的公共用品的时候,任何民族都会是这样。

  而且,这也是一种“积极”的人性,不应该做负面评价。如果不是这样,倒是不可思议的。假设,在社会出现了贪腐的漏洞、垄断的肥缺和对非正义的奖赏之后,人们不“拼命”地、“削尖脑袋”地去“找关系”,去追求;假设,当刘志军部长打算给全国每一位铁路局长在北京置备一套宅子,而全国有条件得享的局长和没条件得享的国民都全部充耳不闻,无动于衷。这有可能吗?

  正是趋利和自私的天性,成为人类社会赖以建立的基础。西汉晁错说,“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趋利如水走向,四方无择也。”人的趋利性和自私性,也是所有政治和法律制度设计的前置条件,是社会得以正常运转的逻辑前提。没有趋利性和贪婪性,便没有人类社会。

  当然,如果一个人愿意在基本生存不受到威胁的情况下,选择抗拒腐败和不公正收益,那是应该受到鼓励的。但绝不可能要求一个群体做趋害避利的选择。总之,“我们”不必像上面那个段子所说的那样,为腐败和不公激发了自私的欲望而自责。但是,后面一部分,就有点过分了。它等于说,“我们”是一个没有基本理性的群体。因为,正常的人们在腐败和不公的游戏中居于弱势地位而吃亏,其“愤怒”应该会指向游戏规则,应该会“想消灭这种不公平”,而不是只怨恨自己“处在不公平中的不利位置”。不需要多级推理,只要直觉到自己吃亏了,然后,自然要追问为什么吃亏,就会希望改变规则。正常的人一定是这么想。

  不过,中国人确实接受了一种观念:规则是不能修改的,修改规则可能付出的代价是承受不起的——你要公平么?你不仅可能失去原有的利益,还可能失去基本人权。这样的教训常常来得非常直接。既然这一切都不可改变,那么,腐败和不公的秩序就成了天意,个人在这种秩序下受到的伤害就成了天灾。人们仅有的反抗,就是受伤害和受剥夺之后的阿Q之怒,就是怨自己命不好,而腐败强者就是命好。

  这就是中国贪腐的现实。民众能忍受任何剥夺和没有尊严的生活,同时,贪官污吏能够人五人六地招摇过市。这一切来得那么直接,那么明摆着,以至于像本文开头说的那样,各方都已经坦然承认腐败的事实。中国民众对腐败和不公达已经有了什么样的承受度?你可以随机地找一个人,让他听完刘志军和薄熙来的事迹,问他有什么感想,他可能会说:这很正常!

  所有民族在追求公正的道路上,都可能受阻。但无论如何不能丧失信心和勇气,不能把腐败和不公视为正常,也不能把罪责推给历史和文化,而必须当成每一个人的现实责任。只要允许改变游戏规则,允许追求公正,现在看起来的“正常现象”都会因为不正常而被改变。追求公正的秩序是所有人的共性,中国不会例外。

  查看更多>>
上一篇:我们这一代人的困惑 下一篇:我那小小的邮局

分享到:
微信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