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记》的初次传播(二)
2018-07-10 19:24 编辑:卜惜雪
第二十七回一条署“己卯冬夜”的批语,评红玉被熙凤赏识一段:
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却证。7 作者又不得可也。
后有“丁亥夏畸笏叟”对这条批语的评点:
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
可见,前批是脂砚斋第一次阅读此书时下的批语,如果他有机会“重评”,一定会把这条删去,代之以别的批语,然而却没有。再看第二十七回回末:
余读《葬花吟》至再至三四,其凄楚感慨,令人身世两忘,举笔再四,不能下笔。有客曰:“先生身非宝玉,何能下笔?即字字双圈,批词通仙,料难遂颦儿之意!俟看玉兄之后文再批。”噫唏!阻余者,想亦是《石头记》来的,故停笔以待。
及二十八回初:
不言炼句炼字、词藻工拙,只想景、想情、想事、想理,反复追求悲伤感慨,乃玉兄一生天性,真颦儿之知己。玉兄外实无人想。昨阻批葬花吟之客,嫡是宝玉之化身无移 87。余几作点金为铁之人,幸甚9。
这两段批语虽然没有署名或者时间,但从“朦胧批书”的腔调看,必属脂砚斋无疑。这两段明显是边阅边评,写第二十七回回末的批语时,第二十八回还未经眼。从作于己卯冬夜的这几则批语中,能够看出边读边评,甚至没有机会回头修改批语的痕迹,应该可以就此得出结论:不存在所谓二、三评,脂砚斋评书只在己卯冬月匆匆评过一次,并无机会“四阅评过”。对此最合理的推测是:脂砚斋批书的时间应是十分仓促的,刚一批完,书稿就被拿走了,他再也不能在上面继续作批。
再看畸笏叟在第二回的一段评,
余批重出。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后每一阅,亦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故又有前后照应之说等批。
从这段看,畸笏叟把“诸公之批”和“脂斋之批”判然分开,“诸公之批”和“脂斋之批”在时间上应是一前一后的。从畸笏叟语气看,对“诸公”要比对“脂斋”客气得多,他很可能认识“诸公”。
第二十一回有一大段与《红楼梦》无关的批语:
赵香梗先生《秋树根偶谭》内,兖州少陵台有子美祠为郡守毁为己祠。先生叹子美生遭丧乱,奔走无家,孰料千百年后,数椽片瓦,犹遭贪吏之毒手。甚矣!才人之厄也。因改公《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数句为少陵解嘲:“少陵遗像太守欺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折克非己祠,傍人有口呼不得,梦归来兮闻叹息。白日无光天地黑。安得旷宅千万官,太守取之不尽生欢颜,公祠免毁安如山。”读之令人感慨悲愤,心常耿耿。
壬午九月,因索书甚迫,姑志于此,非批《石头记》也。
这段话向来被人注意,但包括周汝昌先生在内的许多人误解了它的意思。此处“索书甚迫”,索的应当是《秋树根偶谭》这本书,而非《石头记》。没有人会在一本马上要还给别人的书上记事。壬午九月,《石头记》书稿已经是畸笏家中物无疑。至少可以据此推断:他一时半会儿无需把书稿还给作者。
从以上分析,约略得出了此书写成之后,在各家手中流传作批的情况:第一个批者是脂砚斋,评阅时间是己卯冬月。接着书到了畸笏叟手中,且不论他什么时候得的书,他第一次动手批书是在壬午春。壬午年和丁亥年是他集中批书的年份,此外,乙酉年也留下了少量批语。“诸公”之批,在壬午之后,丁亥之前,“诸公”很有可能是畸笏叟的亲友。而据“脂砚斋只在己卯冬批过书”的推测,那一条“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10 泪笔”的批语,应是后人伪造11。
7 应为“确证”。庚辰本抄胥写别字。
8 应为“无疑”,庚辰本抄胥作别字。
9 此“客”被脂砚斋评为“宝玉之化身”,想没有几个人能够配得上这个称呼。与脂砚斋有交情,且能懂《石头记》,为人处世又有几分像宝玉,此客很像是赵瑜。关于赵瑜,详见本章后文。惜此类推测无法求证。
10又有人认为甲午是甲申之误。“八月”常被误作“八日”。
11 是谁伪造了脂批,详见本书“奇传”篇。
(编辑:野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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