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瑾《地衣》:荒芜乡间的拾穗者
2018-07-16 09:51 编辑:赵慕灵
地衣生于水泽丰沛处。
千百年前,老家所处的胶东半岛,还有诸多浅湾。后来地壳运行,修改了山河的面目,浅湾于是隆起,聚成了低丘。远观,低丘上磐石错落,一片隐约的墨绿,似蝉衣袈裟。走近,你便看到了地衣。确切而言,是地衣的尸骸。脆薄的骨骼贴着石头,卑微得失去了高度。一叶一脉,死死保持着生前状貌。伸出指尖去摸,竟硬得剜手。
读《地衣》,读那些以诨名出现的乡间众生,奇怪,我总想到指尖那陌生的触感。仿佛我和他们之间,隔着一段坚硬的距离。仿佛他们是另一个世界的生灵。
想了想,应该是我太久没与乡人对话,太久没有读到《地衣》这种风格的语言了:
“半天憋不出几个羊屎蛋子。”“肚子里狗肠子、驴下水不少。”“放紫花屁。”“三儿啊,你地荒了,别人种种,一回两回的,动不了风水。”“男的浪了满街逛,女的浪了倚门框。”“一落打起牌来,阎王爷来了,也得在大门口抽几晚上烟袋,慢慢候着。”“种儿多了,出不齐啊。”“人和钱一样,很可能早晨出去,下午就回不来了。”
鲜活,荤中带咸,字字拧出油水。这是有根的语言。根茎硕大,深不可测。
当下无根的语言太多了。整个世界,语言的边界正在迅速消解。国别之间的翻译,让各个语种的语法你侬我侬,互相渗透。全球化为各个国家的写作催生了新的语言传统:一种杂交的语言共同体。而当下的写作者,多半是这个语言传统的后人。本土的语法,如泥沙入海,失去了完整的形体。要找,你要去乡间陌上,村头巷尾,好好驻留些年岁,才能找得到。
李瑾就是这么干的。他在跋中写到,他总去乡间十字路口,一杆电线杆下,和乡人聊天、观察,做些简单笔记。接着,田野调查的耐心,赵树理的笔法,加上奈保尔式的故土意识,各取一定剂量,便兑出了《地衣》。
他所收集到的语言,多是“老话儿”,俚俗参半。就像一株麦子结出穗子一般,自自然然从乡人的口齿间吐出。恰切,郁郁葱葱,金光闪闪。废名曾一语点破,说中国农民,都是“经验派”。总用漫长经验淬炼出来的常识交流。比方这一句:“种儿多了,出不齐啊。”这是生殖经验,也是农耕中播种的经验。庄稼的繁殖和人畜的繁殖,在此合为了一谈。所以,每句“老话儿”,都是结晶,是时间的琥珀。
而今,年轻一代的流失,现代文明的降临,让这类“经验派”操持的“老话儿”,越发稀罕了。原本的民间语言,失去了传承下去的经验基础。试想吧,一个在智能手机的五寸屏幕中度日,语言资源取自虚拟世界的年轻人,怎么可能说得出土地里长出来的坚实语言?
所以,电线杆下的李瑾写出《地衣》,可以说是一场抢救行动。他一如田地里的拾穗者:一双巧手,一对热眼,俯仰于被主流世界遮蔽的荒芜民间。此时,人是穗子,语言也是穗子。这里一颗,那里一颗。这时我们便能理解,他为何又称这本书是“李村寻人启事”。因为他不写,这些俏皮玲珑的人和语言,就要默默枯萎,板结,在不起眼的泥土低处,变成尸骸了。
写乡人,李瑾用的称呼皆为诨名。他必须使用诨名。他只能写驴眼儿,不能写李洪配;只能写泥鳅儿,不能写李洪理。因为后者的“名”,是“名不正则言不顺”的“名”,本质上是森严的礼俗逻辑的产物。彦字辈与洪字辈之间,并非一字之差,而是有血缘之远近,尊卑之区别,与作者本人沾亲带故。所以,李瑾须得选用诨名,拉开自己和乡亲之间的距离,避免叙述上的冒犯。这样之后,他才可以跳出叙述伦理的束缚,常出戏言,插科打诨,描摹众人的喜相。这是散文的敏感之处。
散文教人诚实。诚实地写乡人之乐,乡人之苦。李瑾寥寥数笔,便捕得尘埃之形状。这些乡村边缘人的欢乐与苦悲,跃然纸上。表面看来,李瑾是很懂他们了。但细看来,李瑾还是不懂他们。这一点也诚实地落在纸上了。
半截鬼说:“有些事儿啊,不歪着来,就正不了。”一落说:“别人的锁就是我的钥匙。”花生油儿说:“没劲儿。”这些从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乡人口中,猛然蹦出的妙语生词,总让李瑾似懂非懂,恍不过神来。李瑾似乎不能适应这种简省的“经验派”的表达。和如今绝大多数从乡村走出来的年轻人一样,他在教育和城市生活的浸染下,慢慢变成了废名所说的“理智派”。操持的是被知识与讯息驯化的语言。这种无根的工具性语言思维,可以消化被现代文明洁净过后的经验,但难以消化民间拖泥带水的经验。
这时,民间变为了一个不可解的庞然大物。乡人秘密的心事,已无法轻易地传递给下一代,只能藏在越来越黯淡、越来越浓缩的俚俗短语当中,自己说给自己听。每个乡人的命运,都在朝祥林嫂滑去。这片“地衣”赖以为生的水泽,似乎马上要退去了。
幸好,幸好。书中的“地衣”,将永远水灵灵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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