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与我之间》:潺潺月光下,野草在歌唱
2018-09-07 10:42 编辑:暨念薇
《在世界与我之间》,[美]塔那西斯·科茨著,于霄译,译林出版社2017年5月第一版,36.00元
《在世界与我之间》所要表达的,远不止种族问题,也超越了肤色的二元对立。同时又将矛头触及最根本的隐痛——黑人随时可能遭受掠夺的身体。那些毁灭身体的人并没有独特的恶。
月光下,黑人的身体是蓝色的。2016年奥斯卡最佳影片《月光男孩》,避开了街头暴力、毒品、帮派、肤色差异等标签元素,只专注细腻地描述一个黑人男孩内心情感的蜕变与释放。遇到至爱,男孩武装到牙齿的身体不再紧张僵硬,变得温柔而不设防。美国国家图书奖获奖作品《在世界与我之间》也是从个人角度切入。一位黑人父亲在写给儿子的家书里,告诉儿子他曾经历的人生。“我的责任是告诉你我走过的道路,然后让你走出自己的道路。”如何了解这个被各种标签和偏见所蒙蔽的族群?人类共有的情感是讲述一切的出发点。从这里开始,进入他们的世界。
我们总会循着创伤的轨迹长大成人。对于《在世界与我之间》中披着黑色皮肤的“我们”来说,这轨迹在某一部分是共通的,它并不在于出生时有深色的皮肤、厚厚的嘴唇、宽大的鼻子,而在于此后发生的所有事情,在于“美国梦的重压”。一种在美国绵延世代的古老恐惧,从出生时起便渗入发肤。作者科茨回想起少年时代,恐惧如影随形。在巴尔的摩街头,身体随时面临被掠夺的危险。一个单眼皮男孩在停车场附近用枪指着自己,科茨整个身体被掌控在他的一双小手之中。恐惧也弥漫在街头斗殴中,弥漫在黑人男孩插在卫衣口袋里的双手和黑人女孩的放声大笑中,弥漫在被父亲用黑色皮带鞭打的刺痛之中。对于为人父母的黑人来说,最大的恐惧意味着失去他们的孩子。“黑人爱他们的孩子,那是一种近乎痴迷的爱。”他们表达爱的方式不是温柔,而是暴力。暴力之中掺杂着深深的焦虑。因为,“你是我们的一切,你来到我们身边,也来到了危险之中”。
只要睁开双眼,针对黑人身体的掠夺随时可能发生。科茨曾经去拜访一个死去的黑人男孩的母亲。这个男孩因为拒绝调低音量,与一个白人男性吵架,之后他被杀死。凶手甚至打空了枪里的子弹,最终凶手被定罪不是因为杀害了男孩,而是因为他向男孩逃跑的朋友连续开枪。痛失爱子的母亲困惑地问:“如果他不还嘴,不大声还击,他会平安无事吗?”科茨大学时代的朋友普林斯·琼斯开车看望他未婚妻,在弗吉尼亚北部,被PG郡的警察误杀。射杀他的警察就是黑人,而授权这个警察杀人的政客也是一位黑人。丧友之痛将科茨从恐惧逼向愤怒:如果他,一个虔诚的基督徒,社会精英的孩子,“加倍优秀”信条的守护圣徒,都难逃厄运,谁还能逃脱?事后,科茨见到琼斯的母亲,他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了钢铁般的坚毅,那种在20世纪60年代的静坐照片中捕捉到的高贵与空洞,情感被压抑与切断的神情。琼斯母亲说:“我花了很多年,发展事业,积累财富,承担责任。只是一次种族主义行动,一切灰飞烟灭。”
面对这些真实深切的伤痛,科茨拒绝从宗教之中寻求宽恕与解脱。他在信中追问:“一个人如何披着黑色的皮肤,生活在一个迷失于美国梦的国度?”问题本身也在追问中得到细化。《在世界与我之间》于父亲对儿子的谆谆关怀背后,更是生而为人的探求之旅。
在此之前,不乏广受关注的黑人题材作品,比如《为奴十二年》,故事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夕,主人公所罗门是纽约州萨拉托加的自由黑人,他有事业,有家庭,擅长拉小提琴,因为一场意外的欺诈绑架,卖到南方庄园沦为黑奴。同伴曾告诫他:要想生存,就低头行事。他依然惯性地挣扎:我想生活,而不是徒有生存。他试图凭借专业技能寻回做人的尊严,没想到引起白人贵族的嫉恨而招来杀身之祸。他被吊在树上,喉咙卡在绳圈里,身子悬在空中,只剩下脚尖与泥地的一丁点接触,他拼命在湿滑泥地里踮起双脚,脚尖只要稍微滑开地面,套在脖子上的绳圈就会瞬间让他窒息。足足持续三分钟的长镜头,无声无息又惊心动魄。而镜头推远,从早晨到日暮,周围是一片宜人的晴和风景,黑奴从他身边来来去去,草坪上还有很多黑人男孩嬉闹玩耍,没人想要搭救他,甚至没人意识到这其中隐藏怎样巨大的暴戾与不公。他们只是习以为常了,这种习以为常渗入意识深处,构成了枷锁的一部分。从此,所罗门虽然捡回一条性命,但为了安全地活下去,假装不识字,扔掉了小提琴,为了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得不放弃自由人的权利与尊严。就像《在世界与我之间》所形容:“在美国星系属于我的、黑人的那一部分,身体被强大的重力所束缚,而自由的另一端,却不是这样。有一股不可思议的能量保护着这个界限,我在此中感觉到宇宙般巨大的不公和切肤的残酷。”美国南北战争前夕是这样,即使到了现代美国也依然如此。
多丽丝·莱辛的处女作《野草在歌唱》是从一位普通的白人女性玛丽的立场来展开叙述的。玛丽没有什么“独特的恶”,可即使在南部非洲这片蛮荒之地,种族观念也如同自然景观一般存在着。玛丽瞧不起黑人,而白人的世界同样乏善可陈,当她日渐感到与环境格格不入时,黑人雇工摩西的到来,给她的生活带来冲击,他是唯一一位深深理解玛丽恐惧的人,同时关怀着她的日常起居。摩西的存在让玛丽既厌恶又深深着迷。她的矛盾是因为,眼前的黑人拥有着不容被轻视的情感与尊严,要求着她平等的对待。然而,主仆之间的暧昧抵不过玛丽深植于心的种族偏见。最终,摩西在一个雨夜报复性地杀死了玛丽,他并没有选择潜逃,而是静静等待法律裁决,这也证明了他生而为人的尊严。与此形成反衬的是白人警官查理。他为了维护白人的优越感,微妙地回避了玛丽的死因真相,他弯下身瞪眼看着玛丽的尸体,带着警告的意味,神情充满憎恶恐惧。这个小小的细节,将白人文化的伪善与虚弱一览无余,莱辛借旁观者之口写道:“白人文化决不允许一个白种人——尤其是一个白种女人和一个黑人发生什么人与人的关系,不管这种关系是好是坏。‘白种文化’一旦允许建立这种关系,它本身就要崩溃了,无法挽救。”
《在世界与我之间》所要表达的,远不止种族问题,也超越了肤色的二元对立。同时又将矛头触及最根本的隐痛——黑人随时可能遭受掠夺的身体。那些毁灭身体的人并没有独特的恶。造成一系列伤害与恐惧事件的,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不过是在制度机体上面活动的有机细胞。“这些毁灭者仅仅是在执行国家的奇思异想,正确地阐释它的传统和遗产。”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尤其是,当这个枷锁紧缚住身体的时候,一着不慎,全部化为乌有。少年时代,为了在巴尔的摩街区生存下去,为了保护自己的身体,科茨不得不学会一种安全的街头语言,大脑的三分之一在考虑着上学与谁同行,同行人的数量,走路的姿势,微笑点头的次数和对象,谁友好地给了一拳而谁没有;长大成人,依然需要扭曲身体用以塞进城市的建筑,扭曲身体以获得同事的重视,扭曲身体以避免给警察上前的借口。“我一生都在听人们告诉黑人男孩女孩要‘加倍优秀’,也就是说要接受事倍功半的结果。”生命的大半部分时间被恐惧剥夺,这些时间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并没有谁对这种损失负责。
世代传承的枷锁难以摆脱,然而这一切究竟是为了满足什么人的目的而存在?在历史和社会制度深处,罪魁祸首便是美国梦。美国梦在异域人的眼光里是正面光辉的梦想,是无所不能的英雄主义。美国梦总在标榜自由和正义,却建立在对黑人身体的掠夺之上。科茨清醒地意识到:“从这个国家成立之初起,对黑人生命的掠夺就流进了它的血液,在整个历史中又得到加强,于是,掠夺成了国宝、智慧、感知和默认设定——直到我们生命的尽头,我们不可避免要回到的状态。”科茨不希望自己的儿子生活在谎言之中,他要让儿子认清自己是国家“垫在下面的人”,1776年是这样。今天亦复如此。“没有你,就没有他们,没有摧毁你的权利,他们一定会从山上摔下,失去他们的神圣性,从美国梦中跌落。”
不要相信美国梦,不要妄想能够叫醒沉浸在美国梦中的人,而那些为了抵抗美国梦而刻意营造的梦同样需要警惕,因为那也是因恐惧“他们”的标准而创造出来的逃逸之地。必须警惕每个梦想、每个民族,即便是他自己的民族。“教育的目的就是引发不适感,教育不是为我提供一个美国梦,而是打破所有梦,打破有关非洲、美国和其他地方的所有安逸神话,将我丢进丑恶的人性中。”
绝望之为虚妄,正如希望相同,科茨为儿子取名叫做萨莫里,名字里有抗争的含义。科茨告诉儿子:“抗争是我唯一可以教给你的,因为这也是在这个世界你唯一可以控制的。”“我们确定不了街头的走向,尽管如此,我们可以也必须有自己行走的方式;历史不是尽在我们掌握中。抗争不一定可以换来胜利,但它可以确保你的一生荣耀而理智。”科茨的抗争哲学与鲁迅先生的“反抗绝望”不谋而合,每个国度都有弱势群体,都有他们无法逃脱的星系与枷锁,将国家的历史与人性展现在你面前,不是为了让我们认同自己的枷锁,而是“在接受了历史的混乱与自己命定的事实之后,终于可以平心静气地思考,我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特别是,我如何在黑色皮肤的身体里自由地生活。”
自由源于抗争,而抗争源于爱。这才是在枷锁之中获得生命价值的唯一途径。美丽抗争的方式,从来不会诉诸暴力,而是保持清醒的理智与见闻,通过写作进行自我探求,对这个世界每多了解一分,就会多爱它一分;也不逃避脆弱,正是脆弱让你更加接近生命的意义;除此之外,还有对他人的爱:对女孩的爱——她们让科茨瞥见逃离这个充满束缚与盲目的星球的太空桥、虫洞、银河传送门。对孩子的爱——科茨带着儿子萨莫里去幼儿园,体育室里充满混乱而欢乐的儿童,萨莫里毫无犹豫与胆怯地挣开科茨的手,加入他们。每到这时,少年时代弥漫在巴尔的摩街头的恐惧会再次袭上心头。然而一路走来,对儿子的爱也让科茨成长,他挣脱了黑人父母对孩子身体被掠夺的惯性恐惧,强压下将儿子拽回来的冲动。他告诉了萨莫里关于这个美丽而残酷的世界的一切真相,同时不对儿子的快乐设限,而选择了表达信任、温柔和勇气。父爱也是一种抗争,它何尝不是一种英雄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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