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法维新第一人:康有为

2019-07-15 09:19 编辑:云彩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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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1858-1927年), 又名祖诒,字广厦,号长素, 出生在广东南海丹灶苏村。少年时期在父亲和祖父身边接受 教育,二十岁以后在广东著名 的理学大师朱次琦门下受业。他倾向思想自由,爱博览群书,不喜欢八股文。

1879年,他去 香港游览,使他开始接触西方资本主义文化,而且思想上也 发生很大变化。

1882年,他在 北京参加乡试落第后,经上海回广东,又游览了上海的租界,更认为西方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要比中国的封建制度进步得多,从而肯定:在列强环逼之下,要救国,必须变法维新,进行社会改革;而要改革,必须向西方学习,并开始从今文经学中寻找变法的理论根据。 
1890年春,康有为将全家由南海迁居到广州,“专意著述”,并聚徒讲学。次年,在广州长兴里设立万木草堂。他这时写的《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两书,在知识界和思想界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895年,康有为和梁启超一同进京参加会试。这时,清政府在中日甲午战争中遭到惨败,即将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康、梁闻讯,极为愤慨,便联合在京会试各省举人一千三百人,联名上书皇帝,提出“拒和”、“迁都”、“变法”三项主张,这就是震撼中外的“公车上书”。

这次会试,康有为中进士,授工部主事,但未到职。他继续上书光绪皇帝,要求改革封建专制政体,设立议院等等。又在北京创办《中外纪闻》报,组织强学会。不久又在上海建立强学会,并发行《强学报》,大造舆论,使变法维新运动逐渐在全国高涨起来。

1898年,面对帝国主义列强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他在北京创立保国会,又接连上书光绪,提出较为完整的变法维新纲领,指出:“能变则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若再不变法维新,不仅国家河山保不住,即使皇上和诸大臣想要做个“长安布衣”而亦不可得矣。在上书中,他还建议光绪取法日本,进行改革,设立制度局,广开言路,改变官制和兵制,殖产兴业,发展商务,废科举,办学校,走富国强兵的道路。

是年6月11日,光绪帝接受他的建议,颁发“定国是诏”,宣布变法。五天后,康有为被召见,奉命“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许其专折奏事。于是他又连续上了三十多道奏议,要求实行君主立宪,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培养新人材。光绪与维新派实行新政只一百零三天,便因西太后为首的封建顽固派发动政变加以镇压而失败。但康有为在当时仍不失为向西方寻找真理的先进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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