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智录》:|卷之六 冯官屯(稿本作“田思义”)
1970-01-01 08:00 编辑:邱谷云
茌平冯官屯田生,字思义,有孝行。家綦贫,早孤,娶妻李氏甚贤。甫二年,妻暴卒。母旦夕尸饔,不堪其苦,田深以为虞。忽一叟扶杖来,谓田曰:“闻君丧偶,致母劬劳,不急续断弦以慰母心,可谓孝乎?”田问客姓氏。曰:“宿姓,违此少远。”田曰:“君故不知,吾不惟贫无以为礼,且谁肯以爱女适我御穷?”宿曰:“仆有息女,可佐中馈。如君不弃,明晚仆送女至某桥西。君遵齐俗备轿往娶,以夜子初为度,迟速皆不可。”田应诺。宿去后,田向村人言之,咸以为妄。村中固有赁货家,其人曰:“吾借与嫁娶轿子。诸公盍同往,万一其事不爽,岂非美举?”众喜从之。
届期,至桥西,毫无动静。众扫兴欲返,忽西来一车两骡,有人遥呼曰:“诸公代田郎迎亲者耶?”佥曰:“然。”曰:“仆即宿某。”于是扶女下车登轿,宿从之至家始去。母见新妇极美,不类贫家妇,恐难处约。乃克尽妇道,其曲意奉母较李氏犹谨。但入门后,家渐盈裕,凡所经营谋画皆如前知。田固疑其非人,恒问之。氏曰:“妾即非人,而所为无异于人,何必研诘?实告君,妾狐也,妾父慕君孝而怜君贫,故遣妾事君。今母寿及期颐,数月后当无病终,棺椁、衣衾已预备;已为君纳婢生子,君实不觉也。”
先是,女买婢尤氏,劝田纳为小星,田不肯,且厌其丑。女以小术障眼以欺田,使其虽御婢而仍自为御妻也者,以故生子亦以为宿氏所出也,至是始明言之。曰:“妾将复命于父,从兹不来矣。”田留之。曰:“今兹未能,岁馀将自去。”且曰:“妾有一言,冯官屯非久居之所。某年月日,君切记!可速将田产尽货于人,迁徙他处。”田不答。女又曰:“妾语非妄,万勿以妇人言不宜听从。”田始心动。问迁于何地为安。曰:“曲阜。是言不可以语人。村中可与谋者,惟张忠,然彼不问亦不与言也。”
一夕同酌,及醉而寝,比醒,已失所在。不二年,咸丰乙卯,冯官屯遇乱,男女无逃出者,惟田、张二家免焉。余闻忠亦孝友人。 zj_waps2();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查看更多>>
上一篇:《益智录》:|卷之六 牛偿... 下一篇:《益智录》:|卷之七 月仙
分享到:
微信扫码关注:
相关阅读
为你推荐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