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的大米
2017-08-09 18:16 编辑:云彩间
作者:詹文格
1976年的春天,对我们家乡来说,是一个饥馑的春天,家家都在勒紧裤带度春荒。母亲为让我们姐弟几个填饱肚子,已经操碎了心。偏偏我们正值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年龄,对于母亲的愁苦,一点也不知情,仍然放开肚皮,大碗大碗地吃着米饭,差一点不饱也不放碗,哪知家里的米缸已经见底了。
母亲起早贪黑在外面劳作,父亲到很远的水库工地搞突击去了,母亲为了省下一点有限的粮食,她独自吃了十几天的野山芋和烂红薯,以致引发了中毒性痢疾,险些丧了性命。母亲病未痊愈,就拖着虚弱的体身,给我们做饭,因为上面刚给每家发了50斤回供粮,以度春荒。
那天不知母亲从哪里弄来了两个鸡蛋,煮成荷包蛋,卧在一碗加了葱花的面条上,那是我有生以来吃得最香的一碗面条。狼吞虎咽地吃完这碗面,母亲才告诉我,这是一碗长寿面,是她给我10岁生日祝贺。在当时,为了得到两个鸡蛋和一碗面条,母亲不知费了多少心思,上山采了半个月的金银花才换来这碗面条。
当把面条连汤带水吞进肚里的时候,那一刻我突然发现自己长大了,从此,我走过了人生中第一个十年。十年就是一圈年轮,过了十岁,就像驶上了公路的汽车,光阴日脚也跟着迅疾起来,眨眼就是一天,眨眼就是一年,然后连成数十年十年,那便是一生。
那天清早,开拖拉机的叔叔急匆匆地跑来叫我,要我快点起床,说带我到县城去玩,还答应卖把玩具枪给我,作为十岁的生日礼物。叔叔知道我很喜欢枪,喜欢听有关枪的故事,只见他一有空就缠着他讲当兵时打枪的故事。
到县城去买枪!这个消息来得太过突然了,让我兴奋得有一种晕眩的感觉。当时我像一条跃出水面的飞鱼,一蹦就起了床,脸也不愿洗了,拉着叔叔就要出门。叔叔嘿嘿一笑,说看你那猴急的样!然后摸摸我的头,带我出了门。
那个年代的山里孩子,能上一趟县城的确是件很奢侈的事情,因为在村子里就连白发苍苍的老人也没有几个去过县城的,可见县城是一个既遥远,又令人神往的地方,像今天的出国旅游。
其实这年春上,不少地方都一样闹起了春荒,我们公社作为粮食主产区,粮食再紧张也得向上供应。粮库接到通知,要求立即送一车大米进县城,叔叔是公社的拖拉机手,自然肩负着这次送粮任务;而我也因为有这么个叔叔,才有了这次进城的机会。
叔叔穿着那个年代最为流行的蓝工装,精神抖擞,气宇轩昂。当兵退伍的叔叔,坐姿、立姿、站姿都还保留军人气质,站在场院里,显得英气逼人。我看到他围着那台破旧的拖拉机连转了两三圈,仔细检查了车况,加水,加油,再敲敲轮胎的气压,然后才发动引擎。拖拉机的噪声大得惊人,尾部的黑烟像乌龙一样翻滚,在浓烟中,我爬上了鸣蝉般振翅的驾驶室。叔叔将装满大米的拖拉从公社粮库里突突地开上了公路,我第一次的县城之旅就这样开始了。
拖拉机呼呼地向前奔驰,我瞪着一双大眼看着窗外,一脸的兴奋,外面的电线杆子像跑步一样,从窗前一晃而过。前面就是分水岭了,拖拉机像一头负重的老牛,哼哧哼哧地往上爬,前面的水箱冒着白气,后面的排气管吐着黑烟,拖拉机简直就是一头怪兽。
很久之后终于爬上了云雾缭绕的山岭。此时,我分明听到高处有泉水向深涧跌落的声音,一只翠鸟从竹林里振翅而起,扑楞楞朝对面山头飞去。押运员见分水岭上的自然风光如此美丽,禁不住念了一串顺口溜:高山有好水,平地有好花,人家有好女,无钱莫想她。叔叔听了哈哈大笑……
爬完坡自然接着便是下坡,下坡拖拉机空档滑行,速度呼的一声就提起来了,我听到风从耳边呜呜地刮过,两边的景色像电影中的快镜,我感到非常刺激。山岭的雾也开始慢慢消散,视线逐渐清晰起来了,叔叔行驶的速度不由得更快了一些。突然几头水牛从山坡上冲下了公路,此时拖拉机正以最快的滑行速成度在前进,叔叔被这群横冲直撞的牛弄得惊惶失措,只见他转动着方向盘,左躲右闪,为的是不撞伤耕牛。拖拉机像条舞动的飞龙,扭动着身子,摇摆不定,也像个醉汉,步伐不稳。靠在驾驶室后座的我,像狂风舞动的杨柳,被弄得东倒西歪,突然胃里翻江倒海,啊啊地呕吐起来。当时只听到轰隆一声巨响,然后我便
什么也不知道了……
醒来后已经躺在医院里,我是3人当中伤势最轻的一个,只是头上磕了两个青包,手臂上剐了一块皮,别处没有大碍。而叔叔的伤势就严重得多,不仅大腿完全折断了,脾脏也破裂了,人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因抢救不及时,失血过多,医生说三天之前都不能算是脱离了危险。那个押运员可就更惨了,因为自作主张跳车,结果被压在大米之下窒息身亡……[NextPage]
叔叔在医院里躺了3个月,骨头虽然接上了,但那条断腿还是短了那么一点点,走路永远都是一瘸一拐的。事后很多年我才知道,当时拖拉机翻下路坡之后,闻讯赶来施救的群众,并没有急着救人,而是看到白花花的大米,撤了一地好不心疼,而且车斗里的那些米袋子,随时都有可能倾泻而下,全部落落到湍息的河水中。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农民,把大米视作与生命同等的重量,当把粮食上升到生命的高度时,对粮食便有一种珍爱与敬畏。他们一年一年,耕耘播种,亲手收割粮食,但是每遇灾荒,或者青黄接之时,最先挨饿的往往都是农民。
他们最懂得珍惜粮食,最清楚粒粒皆辛苦的过程,何况正处于饥饿状态,正在艰难地度着春荒。就算是望梅止渴,他们也想先抢救那些快要掉进河中的大米。一双双发亮的眼睛,注视着一片狼籍的大米,如果先救人,大米就将被脚板踩进泥土,作为农民,如何忍心拿宝石般的大米来垫脚呢!那样做岂不是暴殄天物,将遭天谴雷霹。饥饿的农民知道这些大米是国家的,并没有想着拿回家,而是把洒泼在地上的大米,用袋子一点点装起来,归整好,然后背到公路的另一边,如果大米掉落到河里那就全报废了。他们把大米从草丛中,路坡下收拾起来,清理好,然后才去救人。可是因耽误得太久了,那个押运员已经奄奄一息了,当拦下一辆过路的汽车,将我们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试试脉,看看瞳孔,然后宣布押运员死亡;叔叔被火速推进了抢救室……
几十年好像就是眨间一瞬,我生命中的第一次县城之旅被车祸中断,手臂上的疤痕让我对这场往事刻骨铭心,如今我已年过不惑了,每当想起这件发生在1976年初春的往事,心里就多了一份觉重,总觉得无法理解。可能只有在饥饿中煎熬过的人才能明白,粮食对于生命是何等重要,而且当时面对的是满地白花花的大米,这是汗水凝成的膏饴。
岁月匆匆,永不回头。现在叔叔也已步入老年行列,几十年来,对于世事的变幻,人生的悲喜,叔叔已经完全彻悟了。1976年注定是个平凡的岁月,1月8日,周恩来总理逝世;7月6日朱德委员长逝世;7月28,唐山大地震,死亡24.2万人;9月9日,毛泽东主席逝世;10月6日,粉碎“四人帮”。
后来听说那场车祸本来可认定叔叔为公伤残,但他没有向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以一个军人的铮铮铁骨,以一个男子汉的宽广胸怀,撑起一个欣欣向荣的家庭,克服了自己不便的身体。勤恳劳作,乐观豁达,笑对人生。作为农民的儿子,叔叔完全理解当年那些兄弟为何选择先救粮食,因为这个村子曾在饥荒中饿死过不少人,实现温饱是他们一生的追求和梦想。我不知道那个村子里的农民,现在对粮食的态度有没有改变。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自从离开农村,来到城市,我便发现自己与金黄的稻谷和饱满的麦粒产生了愈来愈遥远的距离,这样的距离不仅让我远离了乡土,荒疏了农事,而且还淡忘了季节,多年来,耳边除了嘈杂的市井,机器的轰鸣之外,再也听不到布谷鸟的叫声了。
当乡村成为记忆的时候,城市已经麻痹了我的感官,看到那些堆放在店铺中的大米和面粉时,想象不出它们在田野中随风摇摆的姿势。精美的包装让粮食失去了田野中那层温润的光泽,粮食被经营者来回倒腾,变成了流通商品,堆放在那些糖、烟、酒、茶、饼干、面包、牛奶之中。这些被商品化的果实,远离了孕育它的土地,被商人们冠上绿色的名号,流进了车马喧闹的市场,但是不管它漂流多远,粮食的根永远生长在辽阔的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