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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最珍贵的是用户
2018-03-23 10:04 编辑:云彩间
作者:余建斌
最近,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制定并在网上公示的《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规范》,成为业内外一个不小话题,甚至延长了公示时间,以获取更多的反馈意见。尽管,有许多针对此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细节的意见,规范的出炉从出发点而言,则是为网络用户个人权利“代言”。
互联网上最珍贵的是什么?毫无疑问,就是“用户”。互联网虽是一个冰冷的机器世界,却又越来越成为和现实社会无异的虚拟社会。其壮大,既是机器的扩展,也是人气的扩展,这背后则是软硬件在内的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但也正是人的需求催生了无数的应用和服务,并创造出庞大的互联网产业。
值得注意的是,在互联网领域,已经不是功能主导软件的设计和开发,而是需求。软件从属于即时聊天、社交网站、网上购物等服务,但又成为众多网上社区聚集人气的抓手。在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共同作用下,人气也就是用户数量已成为互联网企业生存发展壮大的根本。用户量不直接创造利润,但却是利润的源泉。而随着网络数据挖掘的出现,通过对巨量用户统计得到的群体性喜好、各种指数,已经可以直接变为商业利益。
伴随着这些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模式,每一项网络服务追逐人气的同时,网络用户的个人存在却在模糊化,个人权利被忽视和弱化。在愈加复杂的技术面前,个人的意愿无能为力,在互联网行业的恶意竞争中,个人的选择甚至都算不上是一个筹码。这些网络用户个人权利的丧失,与个人信息有意或无意被泄露和利用的安全问题,已亟待引起重视。
对互联网企业而言,如果仅仅将用户视为营造人气和利益的工具,而忽视对用户个人的尊重,也将逐渐挥霍掉自己的本钱。
在互联网领域创新迭出,一个技术,一个企业并非不能替代,随时有人排着队等待“上位”。而所谓的用户粘着度或是忠诚度,除了倚赖技术的一面,还有更重要的因素——拥有安全感,以及在此基础上获得的应有的尊重。
如同有人指出,互联网协会的《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规范》虽为用户发声,但一些细节上尚未了解用户的真正需求,要防止好心办了“坏事”。而作为互联网用户而言,也不愿意糊里糊涂甚至别有用心地被代言,也并不愿成为他人手中的砝码。如同某互联网企业在春晚上打出广告,携亿万网民拜年。这种被“携带”,并不让人感到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