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逌,陳留(今河南杞縣西北)人。高宗紹興間知光澤縣。事見明嘉靖《邵武府志》卷四。
向滈,字豐之,開封(今屬河南)人。高宗紹興間知萍鄉(清康熙《萍鄉縣志》卷四)。有《樂齋詞》。今錄詩四首。
韓曉,高宗紹興間知崇仁縣(清光緒《撫州府志》卷三五)。孝宗乾道三年(一一六七),由京西路轉運判官知金州兼主管金房開達州安撫司公事、馬步軍都總管。五年,提舉四川茶馬。七年,總領四川錢糧(《宋會要輯稿》職官四一之一一二、選舉三四之二二、職官五九之二七)。
陳中孚,字子正,吉陽(今海南三亞東北)人。高宗紹興間知萬寧縣,擢知昌化軍。有集,已佚。事見明正德《瓊臺志》卷三六。
黄朴,字文卿,龍溪(今福建漳州)人。碩孫。高宗紹興中以蔭補廣州懷集尉,調陽江尉。三十一年(一一六一),知安溪縣。歷通判邵武、福州。事見明嘉靖《安溪縣志》卷三。
周炎,湘陰(今屬湖南)人。高宗紹興中爲湘陰尉,知寧遠縣(清光緒《湘陰縣圖志》卷九)。今錄詩二首。
陳熊,高宗紹興間知安溪縣(明嘉靖《安溪縣志》卷三)。
夏世雄,高宗紹興末官合州巴川縣主簿、權赤水縣尉(《金石苑》)。今錄詩二首。
蘇邦,高宗紹興間爲寧德縣丞(明嘉靖《寧德縣志》卷三)。
陳份,福州(今屬福建)人。高宗紹興間通判潮州。事見清雍正《廣東通志》卷二六。
釋子涓,潼川(今四川三台)人。住常德府德山寺。爲南嶽下十七世,大溈行禪師法嗣。《嘉泰普燈錄》卷二一、《五燈會元》卷二○有傳。今錄詩五首。
安分庵主,初學於安國,後依鼎需禪師,得傳衣鉢。晚年庵居劍門(《嘉泰普燈錄》卷二一)。爲南嶽下十七世,西禪鼎需禪師法嗣。今錄詩二首。
釋彥充,號肯堂,俗姓盛,於潜(今浙江臨安縣西部)人。幼依明空院義堪爲師,首參大愚宏智、正堂大圓,得法於東林道顔禪師,後住臨安凈慈寺。爲南嶽下十七世,東林道顔禪師法嗣。《五燈會元》卷二○、《新續高僧傳》四集卷一四有傳。今錄詩二首。
傅自修,字勤道,泉州(今屬福建)人。自得兄。高宗紹興中知潮州。曾招降海寇,籍爲水軍,賴以控扼海道,累官直寶文閣。事見清同治《廣東通志》卷二三八。今錄詩五首。
陳天麟(一一一六~一一七七),字季陵,宣城(今安徽宣州)人。高宗紹興十八年(一一四八)進士,時年三十三(《紹興十八年同年錄》),調廣德縣主簿。二十六年,由太平州教授行國子正(《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七二)。孝宗隆興元年(一一六三),爲太府寺丞(《宋會要輯稿》選舉二○之一六)。乾道元年(一一六五),遷吏部侍郎(同上書職官五一之二三)。二年,知襄陽府(同上書食貨二一之七)。四年,知鎮江府(同上書選舉三四之二一、食貨五八之五)。九年,知婺州(同上書選舉三四之三一)。淳熙二年(一一七五),知贛州(同上書職官七二之一三)。四年,卒。有《攖寧居士集》,已佚。事見《宛雅初編》卷一,明嘉靖《寧國府志》卷八有傳。 陳天麟詩,據《宛陵群英集》等書所錄,編爲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