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志清,住福州天王寺。爲南嶽下十七世,西禪鼎需禪師法嗣。《五燈會元》卷二○有傳。
釋安永(?~一一七三),號木庵,俗姓吳,閩縣(今福建福州)人。弱冠爲僧,未幾謁懶庵於雲門。懶庵徙怡山,命爲首座。後繼席。孝宗隆興二年(一一六四),居乾元,遷黄檗。又三年,移住福州鼓山寺。乾道九年卒。爲南嶽下十七世,西禪懶庵鼎需禪師法嗣。有《木庵永和尚語》,收入《續古尊宿語要》卷五。《嘉泰普燈錄》卷二一、《五燈會元》卷二○、《續燈正統》卷一○有傳。今錄詩四十六首。
釋玿,號石庵。歷住白雲寺、鼓山寺。爲南嶽下十七世,蒙庵思岳禪師法嗣。有《石庵玿和尚語》,收入《續古尊宿語要》卷五。事見本《語錄》。今錄詩四十首。
嵊縣令,失名。高宗紹興間知嵊縣,與縣丞曾協有唱和。
曾協(?~一一七三),字同季,號雲莊,南豐(今屬江西)人。肇孫。早年應試不第,以蔭入仕,歷長興、嵊縣丞,鎮江、臨安通判。孝宗乾道七年(一一七一),知吉州,改撫州(《宋會要輯稿》職官六一之五四、五五),終知永州。九年卒。有集二十卷,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雲莊集》五卷。事見本集有關詩文及所附傅伯壽序。 曾協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雲莊集》爲底本,參校《永樂大典》殘本及《豫章叢書》本(簡稱豫章本)。新輯集外詩附于卷末。
黄補,字季全,號吾軒,莆田(今屬福建)人。端子。高宗紹興中從父宦游惠州,得永嘉陳鵬飛師友之。已而以其學教授於鄉,及門者數百人。時林光朝講學城南,補在城東,幾與齊名。官至高要尉。《宋元學案》卷四四有傳。
釋子深(?~一一七三),主池州貴池縣妙因寺。孝宗乾道九年九月,其友柯伯詹過之,留飲數杯,書偈擲筆而逝。事見《夷堅志·支庚》卷二。
王秬(?~一一七三),字嘉叟,安中孫。高宗紹興十九年(一一四九),以右宣教郎幹辦行在諸軍審計司(《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五九)。二十五年,爲淮南轉運判官(同上書卷一七○)。歷知撫州、江州(同上書卷一八四、一八五),通判洪州(《劍南詩稿》卷一有送行詩)。孝宗乾道四年(一一六八),爲江東轉運副使(《景定建康志》卷二六)。入爲權刑部侍郎兼權詳定一司敕令。七年,知饒州(《周文忠集》卷一○○《王秬除集賢殿修撰知饒州制》)。九年卒(《劍南詩稿》卷四《聞王嘉叟訃報有作》)。有《復齋詩集》十五卷(《鶴山集》卷五四《王侍郎復齋詩集序》)、《復齋制表》二卷(《直齋書錄解題》卷一八),已佚。今錄詩五首。
李子遷,宋室南渡後留居中原,與王予可有唱和。
王予可(?~一一七二),字南雲,吉州(今江西吉安)人。南渡後居上蔡、遂平、郾城間。早年隸軍籍,三十歲左右時大病後忽發狂,愈後能把筆作詩文,作品中多避宋諱,遂以詩文名,佯狂玩世。金大定十二年兵亂,亂兵將領知其名,欲挈之北去,未幾即病卒。事見《中州集》卷九,《金史》卷一二七有傳。今錄詩八首。
黄然,分寧(今江西修水)人,庭堅孫(《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六三)。高宗紹興十二年(一一四二),以右儒林郎爲刪定官(《宋會要輯稿》刑法一之四二)。二十二年,遷軍器監丞(同上書食貨一七之四○)。二十五年,爲江南東路提點刑獄(《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六九)。孝宗隆興二年(一一六四),以右朝請郎權知台州(《嘉定赤城志》卷九)。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因事降兩官(《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一之一五)。
黄端,字秉彝,莆田(今屬福建)人。高宗紹興十二年(一一四二)進士,知安溪縣。事見《閩詩錄》丙集卷八。
陳知柔(?~一一八四),字體仁,號休齋,永春(今屬福建)人。高宗紹興十二年(一一四二)進士,調台州判官。歷建州、汀州教授,知循州、賀州。以不附秦檜解官,主管沖祐觀。孝宗淳熙十一年卒。有《詩聲譜》二卷、《休齋詩話》五卷等,已佚。事見《晦庵集》卷八七《祭陳休齋文》,清乾隆《永春州志》卷九有傳。今錄詩十六首。
劉望之(?~一一五九),字夷叔,號觀堂,瀘州(今屬四川)人,一說成都人(《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七六)。高宗紹興十二年(一一四二)進士(《南宋館閣錄》卷八)。二十七年,由達州教授召爲國子正。二十八年,行秘書省正字。二十九年卒(《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七六、一七九、一八二)。有《觀堂集》,已佚。事見《桯史》卷五。今錄詩十七首。
陳賓,字賓玉,福安(今屬福建)人。高宗紹興十二年(一一四二)進士。官武平令(清光緒《福安縣志》卷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