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镇是鲁迅的重要符号

2018-07-16 22:49 编辑:王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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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鲁镇”意象:一个破解鲁迅思想的重要符号

“鲁镇”是鲁迅小说中出现最多的一个空间意象,而学界历来也都把它认定为是鲁迅母亲的故乡;其实,“鲁镇”与“S城”、“未庄”、“庞庄”等一样,集中负载着作者对于小城绍兴的复杂情感。比如《祝福》开篇便说,“虽是故乡,然而已没有家”,这显然是对鲁迅卖掉“祖屋”以后,“异地”谋生现状的一种隐喻性表达。鲁迅反复将“鲁镇”作为他小说叙事的空间背景,既反映着他对故乡绍兴的深深眷恋,也寓意着他对乡土中国的深刻理解:小城“鲁镇”无非就是未来中国的都市雏形,无论它外在形态如何膨胀和发生变化,都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它乡土中国的文化属性。因此,精确地解读“鲁镇”意象,是我们研究鲁迅思想的重要节点。

一、“鲁镇”——乡土中国的真实写照

《呐喊》《彷徨》多以“鲁镇”叙事为主,这是一个十分耐人寻味的文学现象。学界对此所给出的答案则是,鲁迅为了反封建思想启蒙的客观需要,以“鲁镇”去建立“反封建叙事的承载空间”,(1)进而批判“封建文化得以生生不息的温床”。(2)我个人的看法却有所不同。研究者似乎都已注意到,“鲁镇”既不同于“乡村”,也不同于现代“城市”,它是“乡村”通往“城市”的过渡桥梁。然而,他们只看到“鲁镇”在中国社会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障碍作用,却并没有意识到中国现代都市文明对于乡土文化的历史传承,这恐怕是研究者与鲁迅之间的最大差别。众所周知,鲁迅有个著名的“染缸”理论,而这一理论的基础建构,恰恰又来自于他对“鲁镇”文化的深层认识。因为“鲁镇”与中国其它的小城镇一样,是乡土中国最基本的社会单位;所以它不仅生动地反映着乡土中国的真实面貌,同时也预示着中国现代都市社会的未来走向——“城”与“乡”之间那种“剪不断理还乱”的血缘关系。即使是研究中国社会发展史的外国学者,也发现了乡土中国这一十分奇特的文化景观:“在传统中国,基本的社会单位不是单个的村庄(即农民住宅和/或私人地产的群落),而是由村庄群落所组成的集镇社会。”(3)这种判断无疑是正确的,农民不仅可以在城镇中完成商品交易,同时还可以从城镇获取各种各样的社会信息,故城镇便成为了中国农村生活的经济中心和政治中心。

曾有学者这样认为:“鲁迅小说真正取材于‘乡村’的作品其实很有限,《社戏》可能是其中之一;而他小说写到乡村主力群体农民的更是凤毛麟角, 闰土恐怕是唯一的一个。鲁迅小说写到的乡村不是典型的乡村, 他所写的城市也不是典型的城市, 他的小说大都取材于城市和乡村的中间地带——小城镇。”(4)从表面观之,这种说法十分符合鲁迅小说的实际情况,活跃于“鲁镇”上的那些人物,都没有直接去从事农耕生产;但实际上,论者却完全忽略了一个客观事实,大多数的“鲁镇”人,都与土地保持着密切关系。因为在江南一带,许多农民本来就居住在小城镇上,他们谋生的主要手段,是靠土地而不是靠经商,这是一种极其普遍的社会现象(此现象至今依然存在)。鲁迅在《呐喊》《彷徨》中已经写得明明白白,像赵七爷那样开酒店、华老栓那样开茶馆的“鲁镇”人,几乎是凤毛麟角并不多见;而赵贵翁、魏大人、闰土、王胡、吴妈、祥林嫂等,才是故事叙事的真正主角,他们都没有工商文化的社会背景,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自然就是土地。无论是赵太爷还是魏老爷,他们既无酒店也无茶馆,那么他们究竟靠什么去生活呢?答案无非是出租土地。无论是小D还是王胡,打“短工”也只是一种权宜之计,他们维系生存的经济来源,仍是辛勤劳作的土地馈赠。我们现在已无法去得知五四前后,“鲁镇”人的实际生活状况,但是从浙江大学1935年对兰溪城镇所做的社会调查报告中,多少还是能够看出一点端倪来:“各家之收入来源约可分为食用作物、工艺作物、蔬菜及其他之植产收入,猪、羊、鸡、鸭、蜂蜜、鸡卵等之畜产收入,与商贩、技匠、纺织、养蚕、捕鱼以及公家服务等之副业收入三种。就中以植产收入为主,畜产收入次之,副业收入最少。”(5)20世纪30年代的兰溪城镇是如此,大概五四前后的“鲁镇”更好不到哪里去。所以尽管小D和王胡进城打短工,吴妈与祥林嫂进城做家当女佣,都不可能是他们经济生活的主要来源,只有农耕生产才是他们安身立命之本。这说明鲁迅早已先见之明地发现,“鲁镇”与乡村的一体化特征,预示着中国未来的城市化建设,必然要肩负起沉重的乡土传统,比如乡间祭祀活动与民俗风情的“鲁镇”再现,就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具体事例。

与此同时,鲁迅将“鲁镇”生活还原为乡土本质,但他又明确地告诉读者,“鲁镇”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封闭,假洋鬼子可以出国留学,魏连殳可以接受新式教育,各式各样的人物出现在“鲁镇”,也使“鲁镇”人足不出户便可知天下大事。茶馆里的“坐客”们,从康大叔的口中得知,夏瑜“造反”却不思悔过,在牢里仍宣传“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最终落得个杀头的罪名。“革命党”人一进城,阿Q就跟着上街大喊“革命”,赵秀才立刻“将辫子盘在顶上”,假洋鬼子则赶紧在胸前挂上“一块银桃子”(徽章),全都“咸与维新”了。以撑船为生的七斤,一听说“皇帝要坐龙庭”,立刻为自己没有掉辫子而感到不安,“七斤嫂这时从直觉上觉得事情有些不妙,因为咸亨酒店是消息灵通的所在。”“鲁镇”人用他们特有的理解方式,去表达他们对现代中国社会变革的独特认识——夏瑜“造反”是秋瑾事件的反映,“未庄”动荡是辛亥革命的反映,“皇帝要坐龙庭”是张勋复辟的反映。这充分说明,“鲁镇”人并非是置身于现代中国社会变革的大环境之外,而是以他们自身的经验判断,去看待或回应这些社会变革的重大历史事件。研究者将“鲁镇”人的这种经验判断,总结为“国民劣根性”的两大表现特征:“:一是盲目地服膺异己的以官魂和匪魂为代表的封建伦理文化,一是本能地适应吃人的封建社会现实。”(6)由于学界早已将五四定位为启蒙时代,以鲁迅为首的精英作家也都是启蒙作家;那么从启蒙主义角度去诠释鲁迅小说的“国民性”思想,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不可撼动了。

思想启蒙不一定就意味着是文化批判,鲁迅以他对乡土中国的透彻理解,去告诫《新青年》阵营不要过于“狂热”,其见解要比一般的启蒙作家深刻得多。令人遗憾的是,学界却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这一点。研究者纷纷从《呐喊》《彷徨》的沉闷气氛中,去揭示与批判乡土中国超稳定性的文化结构,无一例外地都去主观认定“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7)是鲁迅从事文学创作的真正目的。鲁迅诚然说过这种话,可是“病苦”究竟是意指什么?恐怕学界的见解,并不是鲁迅的本意。鲁迅笔下的“鲁镇”世界,的确是异常沉闷乏味可陈,即使偶尔翻起一点小小的波澜,也会瞬间回归宁静如死水一潭。比如阿Q被杀头以后,“鲁镇”生活即刻便恢复了原状,“知县大老爷还是原官,不过改称了什么,而且举人老爷也做了什么——这些名目,未庄人都说不明白——官,带兵的也还是先前的老把总。”一切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然而,“鲁镇”对于“革命”的无动于衷,是“鲁镇”人渴望生活稳定性的一种反映,如果我们硬要将这种稳定性视为是“病苦”,未免会背离鲁迅的初衷而误入歧途。鲁迅本人曾有个著名的理论,即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无非就是两个时代的依次循环::一是“想做奴隶而不得”,二是“暂时做稳了奴隶”。鲁迅这种“奴隶”时代的理论阐释,其背景显然是中国人千百年来的经验理性;但鲁迅绝不是要否定这种经验理性的滞后作用,而是在充分肯定这种经验理性的实用价值。鲁迅非常了解中国历史,任何一次朝代更替的大变动,都充满着残酷杀戮的血腥气味,民众流离失所、社会动荡不安、经济变得萧条、人口陡然锐减,可是民众在新的朝代里,仍旧没有改变其“奴隶”身份。“鲁镇”人嘲讽夏瑜的革命理想,这并不是他们思想愚昧的具体表现,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经验理性,因为他们从历史教训中懂得,没有一个朝代“是我们大家的”,所以他们相信未来的“民国”,也绝不会是“我们大家的”。“鲁镇”人这种务实的人生态度,其实就是鲁迅本人的真实态度,鲁迅自己不就说过吗,“见过辛亥革命,见过二次革命,见过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看来看去,就看得怀疑起来,于是失望,颓唐得很了。”(8)就连鲁迅自己都对中国近现代社会革命“怀疑起来”,并且变得“颓唐得很了”,他又怎么会去斥责或批判“鲁镇”人抵制“革命”的消极心理呢?可见“病苦”的真正含义,并不是单纯地意指“庸众”或“下等人”的“国民劣根性”,同时更是意指《新青年》阵营那种不切实际、盲目乐观的狂躁情绪。

鲁迅并不否认现代思想启蒙的重要作用,他后来曾追述说自己当初写小说的唯一目的,无非就是抱着“为人生”的“启蒙主义”态度,去拯救“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不过这种说法很是耐人寻味,《呐喊》《彷徨》中人物众多,既有“愚昧”的农民,也有“落魄”的知识分子,他们之间到底谁才是“不幸的人们”呢?阅读《呐喊》《彷徨》,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鲁镇”上所有的新派知识分子都痛苦(如“狂人”、涓生、吕维甫、魏连殳等),而“鲁镇”上所有的“下等人”或“愚民”都悠然(如闰土、“七斤”、王胡、庄木三等)。鲁迅本人的看法,显然与学界的诠释大相径庭。从鲁迅笔下,我们看到“鲁镇”上那些“下等人”,他们都生活得十分安详,既没有什么阶级对立,更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一切都是那么地自然而随意:咸亨酒店里的短工们,劳累了一天,便花上十文钱,买上一碗酒,惬意地喝着聊天(《孔乙己》);无工可做时,王胡坐在太阳底下捉虱子,“放在嘴里毕毕剥剥的响”,也不失为一种快感;(《阿Q正传》)“临河的土场上”,人们端着饭碗聚在一起,听“七斤”讲述城里的见闻,从中去寻找自己的乐趣;(《风波》)失去了儿子的单四嫂,大哭了一场之后,除了觉得屋子里“太静、太大、太空”,剩下的便是务实性地想着“明天”该怎么过。(《明天》)“鲁镇”人偶然也会发生点矛盾冲突,比如阿Q被赵太爷和赵秀才打,那也不是因为“阶级压迫”,而是因为阿Q无端地“骂人”——阿Q本来就是一个外乡人,他不安分守己却没事找事,自诩比赵秀才高三辈(也就是说他变成了赵太爷的“父辈”),这就使得赵家打人情有可原了。祥林嫂受婆家虐待,是鲁四老爷家收留了她,并使她“口角边渐渐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至于后来她再次丧夫受到“鲁镇”人的嫌弃,那也只不过是民间“庸俗”在作祟,而与鲁四老爷的阶级身份没有任何关系。

“鲁镇”人的生活节奏,为什么会那样沉稳而平静?鲁迅的生命体验与学界的抽象论断,明显不在同一思想层面上。他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多数人的力量是伟大,要紧的,有志于改革者倘不深知民众的心,设法利导,改进,则无论怎样的高文宏论,浪漫古典,都和他们无干”。(9)因为鲁迅非常清醒地意识到,“鲁镇”人有他们自己“积久了的经验”,有他们自己维系生存的基本法则,“这些‘下等人’,要他们发什么‘我们现在走的是一条狭窄险阻的小路,左面是一个广漠无际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广漠无际的浮砂,前面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那样热昏似的妙语,是办不到的,可是在无意中,看得往这‘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的道路很明白:求婚,结婚,养孩子,死亡。”(10)“鲁镇”沉闷的生活态度,与“鲁镇”人的生存法则息息相关。鲁迅作为一个文学作家,虽然没有从社会经济学的切入角度,去揭示“鲁镇”人生存法则的合理性;但是社会经济学所提供的客观数据,却对“鲁镇”人那种貌似停滞的生活秩序,给予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民国初年到1936年,中国社会经济出现了两个黄金时期,“第一个“黄金时期”(1913—1926年)和第二个“黄金时期”(1927—1936年)。”在这一经济“黄金”期里,“农业增长最为迅速, 是整个近代经济发展最快的阶段”。(11)而浙江大学1935年关于兰溪乡镇的社会经济调查报告,也印证了这一说法。在他们调查的2045户人家当中,无土地的农户仅105家,有5亩土地左右的541家,15—30亩的470家,30—50亩的451家,50—80亩的119家,200亩以上的仅34家。(12)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完全没有土地的农户,只占百分之五点一左右,有5亩土地左右的农户,也仅占百分之二十六,即使是将两者相加,也还不到三分之一。5亩左右的土地,可以基本维持农民的吃饭问题,农闲时他们再到城镇里打短工,所挣到的钱虽然不多,却能补贴其它方面的日常开销,这无疑是他们生活稳定的重要原因。所以在鲁迅本人看来,若要让“鲁镇”人放弃这种稳定的生活方式,去跟随启蒙者“造反”或“革命”,完全就是一种天方夜谭的幼稚想象。在小说《故乡》的结尾处,鲁迅曾写过这样一段话:“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13)鲁迅肯定闰土的“愿望切近”,而否定自己的“愿望茫远”,无疑是在表明他对“鲁镇”人经验理性的由衷认同——务实而非虚妄。如果从这一角度出发去加以推论,那么鲁迅所说的“病态社会”,恐怕“病态”的不应是“社会”,而是启蒙者对于“社会”的“病态”理解。

二、“鲁镇”——传统文化的忧患意识

学界历来都认为鲁迅是“反传统”的急先锋,其理论依据自然都离不开研究者对鲁迅文化批判意识的这种诠释:“鲁镇”人的思想特征,是中国人“国民劣根性”的集中体现,其“统一性就在于‘愚昧’、‘不觉悟’”,(14)并由此定义《呐喊》《彷徨》是“中国反封建思想革命的一面镜子”。不错,“鲁镇”叙事的确带有十分强烈的批判意识,然而这种批判意识究竟又是剑指何方?我们却需要去做认认真真地理性分析。“封建”与“传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范畴,“封建”是一种学界赋予文化的时间观念,而“传统”则是一种人类自身经验的历史积淀,“封建”社会当然会因时间的变化而消亡,但“传统”文化却会世代传承生生不息。盲目地把“封建”与“传统”同时消亡,视为是现代中国的重要标志,无疑是一种极荒谬且反逻辑的思维方式。

综观《呐喊》《彷徨》的思想内容,我们发现鲁迅本人的批判指向,绝不是学界所说的儒家思想,而是千百年来中国人积重难返的社会“庸俗”,以及那些打着儒家旗号到处招摇撞骗的“伪儒”人物。而这两点在中国历史上,恰恰又是为儒家文化所不容的社会毒瘤。因为孔子做《论语》和修《春秋》,目的就是要倡导以“礼”文化去节制“庸俗”;孔子教诲其弟子“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目的也是要让他们去做一个仁义道德的正人君子。而“鲁镇”上的“礼制”与“儒者”,情况到底又是如何呢?这才应是我们研究者所关注的问题焦点,而不应以一个“反封建”或“反传统”的抽象理念,去生硬教条地阐释鲁迅自己所讲述的“鲁镇”故事。

令我感到困惑不解的是,学界迄今仍这样认为,《呐喊》《彷徨》的创作主题,就是对封建“礼教”的猛烈批判。比如有学者便言辞凿凿地说,鲁迅“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立意便在于‘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可见他对封建的礼教制度是深恶痛绝的。”(15)这种观点很有代表性。然而,鲁迅写《狂人日记》时,还没有“礼教”这一说,后因吴虞的一篇《吃人与礼教》的文章,“礼教”才逐渐演变成一个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符号。我们查阅了国内最权威的汉语大词典,几乎都没有收录“礼教”这一词条。唯一对其做出解释的《汉语大词典》,也只说“礼教”乃是指中国传统的“礼仪教化”,(16)既无贬斥性的文字表述,更无批判性的概念释义。汉语词典不收录“礼教”这一词条,只能有一种比较合理的解释:即儒家之“礼”属于道德范畴,与“宗教”之“教”毫无关联;如果一定要将“礼”和“教”合二而一,他们根本就找不出任何历史依据。儒家“礼”文化的核心思想,是“以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17)通俗地讲,儒家倡导“礼”文化,就是要叫人懂得做人的基本道理,即“礼也者,理也。”(18)鲁迅说《狂人日记》是旨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时间已经是1935年,其中是否再次因“听将令”而去迎合时代话语,我们不可得而知;但至少《狂人日记》里,并没有提到礼教“吃人”,而只是说历史“吃人”,如果鲁迅从一开始就厌孔、批儒、反“礼教”,他为什么还要多次参加或主持教育部的祭孔活动呢?(19)这显然是于情于理都说不通。此外,《狂人日记》的文本细节,也并不支持“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一说,因为“狂人”的对立面,绝非是中国封建家长专制的象征性人物“大哥”,而是“狼子村”的全体村民,他们同“狂人”之间的截然对立,与“家族制度”或“礼教弊害”之间,根本就不存在有必然性的逻辑关系。还有《阿Q正传》,学界也从反“礼教”的切入角度,去做有悖于文本的随意解读,更是令人感到不可思议。比如有人认为阿Q的悲剧命运,“是在封建等级观念维系的社会上形成的。”(20)赵太爷不准阿Q姓“赵”,便集中反映着“礼教”背景下封建等级观念的巨大危害性。在学界这种僵化了的思维中,赵太爷不允许阿Q姓“赵”,是因为阿Q 太“穷”而不配,这不仅是对阿Q人格的侮辱与践踏,“更是对‘乡村共同体’伦理习俗和秩序彻底的背叛和破坏。”(21)将阿Q的“穷”同赵太爷不许他姓“赵”联系在一起,似乎很能说明封建等级观念的历史弊端;再与“‘乡村共同体’伦理习俗和秩序”进行对接,那就更能凸显“礼教”违反人伦的千古之罪了。可是鲁迅对于阿Q悲剧的自我言说,却同后人这种奇谈妙论完全不同。赵太爷不许阿Q姓“赵”的故事背景,原本是这样的:无名无姓的游民阿Q,喝了“两碗黄酒”,便胡吹自己也姓“赵”,其本意自然是想沾点赵秀才金榜题名的喜气。假如他仅仅说自己也姓“赵”,恐怕并不会惹怒赵太爷,可他偏偏要说“比秀才长三辈”,问题一下子就变得复杂起来——“比秀才长三辈”,算起来阿Q就变成了赵太爷的父辈,所以赵太爷才不干了,不仅一巴掌打过去,并且说他不配姓“赵”。综观前因后果,阿Q酒后的胡吹乱说,在赵太爷看来就是骂人;学界把这种发怒语境中的气头话,视为是赵太爷维护“礼教”尊严的一种表现,显然是牵强附会且难以服众的。

一谈及鲁迅反“礼教”的决绝态度,学界都少不了要拿《祝福》与《离婚》来说事。比如,人们将《祝福》理解为是“儒道释‘吃人’的寓意”,(22)将爱姑看做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23)这种根深蒂固的陈腐观念,至今仍是左右学界的主流观点。实际上,无论是《祝福》还是《离婚》,都不与儒家所倡导的“礼”文化无关。关于《祝福》的创作主题,我曾专门写过一篇文章,详细阐述了该作品反“庸俗”而非反“礼教”的价值取向,(24)在此,我只对儒家的“贞操”观做一辩解。研究者之所以一再强调祥林嫂的死,是封建“礼教”隐性“吃人”的必然结果,他们所持的唯一凭据,无非就是祥林嫂第二次“嫁人”且自己“竟依了”;因此“鲁镇”人按照“礼教”规范,视其为“失节”与“不贞”,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人道主义同情心,并最终导致她精神崩溃惨死街头。将“节烈”纳入到“礼教”范畴,绝不是孔子和孟子的原初本意,而是源自宋儒程颐的十字箴言,即“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但程颐此话有一个重要前提,即“凡人为夫妇时,岂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约?只约终身夫妇也。”(25)程颐反对“再娶”和“再嫁”,要求男女双方都必须去遵守婚约誓言,所表达的只不过是他自己的一种理想主义婚姻观;由于“再娶”列于“再嫁”之前,可见此言并非是单指女性,男性才是其首先约束的对象。况且程颐的这种观点,在宋代并没有市场,比如《宋刑统•户婚律》就曾明文规定,寡妇不但可以再嫁,同时还可以带走前夫之子。(26)这恰恰从一个侧面证明,宋朝的官儒就不认同程颐的“节烈”说。祥林嫂的真正死因,是“鲁镇”人的群体“杰作”,无论是柳妈、庙祝还是鲁四老爷全家,他们笃信“庸俗”愚顽不化,用冷漠与歧视的“无物之阵”,直接摧毁了祥林嫂的生之希望。“鲁镇”人的这种冷血态度,再次印证了他们既不是“仁者爱人”的孔子门徒,更不是儒家“礼”文化的忠实信仰者或实践者,而是一群由“庸俗”文化熏染出来的社会“庸众”。故反“庸众”的批判指向,才是小说《祝福》的创作主题。学界对于《离婚》的严重误读,同样令人堪忧。长期以来,研究者都认为《离婚》是一部反“礼教”的经典之作,爱姑则是鲁迅笔下“唯一的一个向封建的伦理关系本身宣战的非知识分子”的“斗士”形象,(27)对此我感到困惑不解。《离婚》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就是描写一个弱女子爱姑,为了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去同夫家和乡绅阶层据理力争,最终败在了男权社会的体制下。小说抨击的是宗法制度,而不是什么儒家“礼教”,这一点鲁迅在作品中,已经写得明明白白,只要我们看看爱姑与七大人的论辩依据,所有反“礼教”的主观臆断也都站不住脚了。爱姑说她“是三茶六礼定来的,花轿抬来的”,到夫家以后也是“低头进,低头出,一礼不缺。”众所周知,“三茶六礼”与“七出”之条,都是儒家为婚姻制定的礼仪规范,爱姑认为自己是明媒正娶进屋的,又没有犯任何一条“七出”之“礼”,显然是站在儒家“礼”文化的立场上,去斥责夫家违反“礼”制的不道德行为。相反,作为一个“知书达理”的乡村儒者,七大人本应维护“礼教”以“礼”论事,可谁知他还不如爱姑懂“礼”,只是一个喷嚏和一句“天外道理”,便草草了结了这桩久拖未决的离婚案件。爱姑以“礼”抗诉义正言辞,七大人昏庸办案装腔作势,“礼”与“庸”的对决最终以“礼”失败而告终,人们总不能把七大人看成是反“礼教”的时代英雄吧,这岂不会令人大跌了眼镜吗?

学界认为鲁迅反“封建”与反“传统”的另一理由,是因为鲁迅描写了一大批“伪道学”式的乡绅人物,比如赵贵翁、丁举人、赵七爷、高老夫子、魏老爷、七大人等等,他们在“鲁镇”称王称霸施展淫威,是造成“鲁镇”愚昧落后的罪魁祸首,这种论断很是令人费解。如果说赵贵翁之流是“伪道学”,那么谁又是真“儒者”呢?反推之,如果去“伪”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存“真”,岂不恰好说明了鲁迅维护儒学尊严的真实态度吗?我真不明白,学界为什么就不敢去正视这一问题。鲁迅笔下这些乡村知识分子,他们的文化水平都不是很高,几乎同“鲁镇”上那些“下等人”差不多,就是靠着一本“三国”知天下。比如《风波》里的赵七爷,他“是邻村茂源酒店的主人,又是这三十里方圆以内的唯一的出色人物兼学问家;因为有学问,所以又有些遗老的臭味。他有十多本金圣叹批评的《三国志》,时常坐着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他不但能说出五虎将姓名,甚至于还知道黄忠表字汉升和马超表字孟起。”这的确具有极大的讽刺意味,赵七爷读了一辈子“三国”,可是到头来,却连《三国志》与《三国演义》都分不清。《高老夫子》里的高尔础,也是“鲁镇”上有“学问”的头面人物,可“他最熟悉的就是三国,例如桃园三结义,孔明借箭,三气周瑜,黄忠定军山斩夏侯渊以及其他种种,满肚子都是,一学期也许讲不完。”而七大人似乎还不如赵贵翁和高尔础,他的全部“学问”无非就是胡吹:“我一添就是十块,那简直已经是‘天外道理’了。要不然,公婆说‘走!’就得走。莫说府里,就是上海北京,就是外洋,都这样。”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如果鲁迅的反“传统”,是通过批判儒家思想来实现的,那么他所批判的对象,就应该是真“儒者”;但无论是赵贵翁还是七大人,鲁迅都没有赋予他们以真“儒者”的文化身份,更没有让其口中道出儒家学说的至理名言,这说明鲁迅反的并不是“儒学”,而是那些借“儒学”去装扮自己的“伪儒”人物。

我说鲁迅并不反感孔子和“儒学”,是有充分事实依据的。首先,鲁迅一生对孔子的思想与人格,还是比较尊重的,在孔子与老子之间,他认为“孔子为‘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事无大小,均不放松的实行者,老子则是‘无为而无不为’的一事不做,徒作大言的空谈家。”(28)鲁迅视孔子为脚踏实地的实干家,足见得他本人对孔圣人的敬仰之情,否则他也不会去参加祭孔活动,甚至主持祭孔演礼的庄重仪式。鲁迅的确曾说过,“别人我不论,若是自己,则曾经看过许多旧书,是的确的,为了教书,至今也还在看。因此耳濡目染,影响到所做的白话文,倘不免流露出它的字句,体格来。但自己正苦于背了这些古老的鬼魂,摆脱不开,时常感到一种使人气闷的沉重。旧书思想上,也何尝不中些庄周韩非的毒,时而很随便,时而很峻急。孔孟的书我读得最早,最熟,然而倒似乎和我不相干。”(29)对于此话,我个人已经给出了这样两种解释:“其一,看‘旧书’使‘我’背‘鬼魂’和中古‘毒’,表面观之,鲁迅好像是在深刻检讨传统文化的对己之‘害’;但‘为了教书至今也还在看’,可见‘看’乃是为了‘教书’之用;既然‘我’已‘耳濡目染’中‘毒’不浅,难道鲁迅就不怕那些无辜的现代青年,再次‘中毒’和背负‘鬼魂’吗?”鲁迅的意思显然不是这样的。“其二,鲁迅说他只‘中些庄周韩非的毒’,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和他‘不相干’,如果按照字面的意思去解读,读得‘最早、最熟’的孔孟之书,反而没有使其中‘毒’,则说明儒家思想其实并不害人。”(30)与此同时,鲁迅小说中那个叙事主人公“我”,无疑就是作者思想的形象代言人,他对“伪儒”的揭露与批判,实际上也是鲁迅主观意志的直接表达。仅以小说《祝福》为例:“我”之所以能够发现鲁四老爷书桌上的《康熙字典》“未必完全”,那是因为“我”非常熟悉“完全”的《康熙字典》;“我”之所以知道《近思录集注》和《四书衬》是儒学的入门书,那也是因为“我”所读过的儒学经典要比鲁四老爷精深得多。故“我”与鲁四老爷之间的潜对话,反映得应是“真儒”同“伪儒”之间的思想交锋;而“我”对“伪儒”的蔑视与否定,无形中又暴露出了“我”的“真儒”身份——既然“我”是“真儒”,鲁迅为什么要去攻击儒家文化呢?学界对此可以缄口不言,但却不能否认这种叙事逻辑的客观存在。

鲁迅揭露与批判“伪儒”的真实目的,完全是一种忧国忧民的忧患意识。因为“鲁镇”同其它农村乡镇一样,是乡土中国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和文化载体;而主宰乡镇生活秩序的乡绅人物,更是文化传承过程当中的关键环节。所谓乡绅者,就是指乡下有钱的读书人,他们虽然没有官职,却能在地方上“维持某种程度的道德秩序”。(31)乡绅在中国历史上,曾为社会稳定和文化传承,做出过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但是由于近代中国,大量开明的乡绅移居都市,而填补空缺者又文化修养不足,直接导致了乡土中国文化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比如康有为进城以后,就对“补位”的乡绅深表不满,说他们不学无术狂妄自大,多有“盘踞武断之弊,而小民尚蒙压制愚抑之害而不得伸。”(32)鲁迅对于“鲁镇”上的乡绅人物,同样也是讽刺挖苦嗤之以鼻,他们既缺乏儒学知识,又没有真儒者的高尚人格,在鲁迅本人看来,“鲁镇”文化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只不过是乡土中国的一个缩影。鲁迅看问题的着眼点,与其他的启蒙精英有所不同,他睿智地发现乡绅阶层,已不再是负载儒学传统的社会主体,其结果必然会导致民间“庸俗”的自由泛滥。所以,鲁迅内心的思想焦虑,绝非是如何戳穿儒学“礼教”的“吃人”本质,而是深深地感叹儒学功能的逐渐丧失。因为“鲁镇”的今天,就是“都市”的明天,如果“庸俗”不加以节制,那么现代中国又有什么期待值呢?我个人认为,这种深层次的忧患意识,才是鲁迅“呐喊”且又“彷徨”的根因所在。

三、“鲁镇”——难以忘却的精神家园

“鲁镇”不仅是鲁迅认知乡土中国的空间场域,同时更是令他难以忘怀的精神家园。虽然《呐喊》《彷徨》里的“鲁镇”意象,都呈现出一种令人沮丧的“灰色调”或“冷色调”;但在那些熟悉的人与物的影像背后,却深深地隐藏着他对故乡“鲁镇”的无穷眷恋。因为鲁迅同所有的中国人一样,其内心深处也沉淀着一种根深蒂固的“故乡”情结,而这种“故乡”情结即维系着他与“鲁镇”之间的文化联系,也给予了他在“异地”漂泊时以精神上的巨大支撑。鲁迅对于“鲁镇”,究竟爱得有多深?我们从他留学日本期间所写的《别诸弟三首》诗中,便可以略知一二:“梦魂常向故乡驰,始信人间苦别离”,“登楼陨涕,英雄未必忘家”。(33)即便是后来客居北京和上海,“鲁镇”仍是他挥之不去的情绪记忆。《呐喊》《彷徨》中有一小细节,很值得我们研究者去注意,即:“异地”或“异类”词汇的多次出现。由于远离“故乡”且没有了“家”,鲁迅本人终于意识到身在“异地”为“异类”的孤独之苦;所以他始终不能忘怀“鲁镇”,更是一再去地表达他对“故乡”的亲近感。

“梦魂常向故乡驰”,那是因为“鲁镇”是鲁迅的“家”;而鲁迅又十分看重“家”与家庭亲情,仅此一点就足以说明鲁迅并不是那么地热衷于反“传统”。研读小说《祝福》,人们都只去关注祥林嫂的不幸遭遇,可是作品开篇有一句极其重要的交待,却被研究者所人为忽略了:“虽说故乡,然而已没有家,所以只得暂寓在鲁四老爷的宅子里。”“已没有家”的鲁迅,只能是客居“鲁镇”,这使得他同祥林嫂一样,都变成了“鲁镇”生活的局外人,故在“鲁镇”过年的喜庆气氛中,只有“我”和祥林嫂成为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一句“虽说故乡,然而已没有家”,充满着无比凄凉的感伤情绪,这是我们解读《呐喊》《彷徨》时,绝对不能视而不见的一个信息。周家曾是“鲁镇”上的显赫家族,祖父为官且富甲一方,在周作人的记忆里,周家鼎盛时期仅房屋就多得惊人:“周氏一派分三处居住,靠近桥边的一家大门在路南,可是房屋却在河的南岸,要走过一条私有的石桥,所以名为‘过门石桥’。迤西路北的一家是‘老台门’,再往西是‘新台’,就是‘百草园’的所在地,实实在在是东昌坊口了(虽然离十字路口也还有十来家门面),却都称为覆盆桥周家的。”(34)未料天有不测之风云,祖父入狱使周家迅速衰败;父亲重病缠身需钱医治,鲁迅又不得不变卖了周家仅剩的最后房产。尽管鲁迅后来在北京,又重建了一个其乐融融的周氏大家庭,也过上了几年温馨和谐的稳定生活,但在鲁迅本人的内心世界里,只有“鲁镇”才是他真正的“家”。“回家”一直都是鲁迅的梦想,但却只是一个他无法实现的梦想。1919年1月,挚友许寿裳曾写信问鲁迅,有无返乡定居的想法,鲁迅则在回信中说,“在绍之屋为族人所迫,必须卖去,便拟挈眷居于北京,不复有越人安越之想。”(35)由此不难看出,“在绍之屋为族人所迫,必须卖去”,与“不复有越人安越之想”,具有着逻辑上的因果关系;无“屋”可住只能“客居”,而“客居”的身份,又会淡化他与故乡之间的情感联系,鲁迅当然不愿去面对这一残酷的现实。鲁迅在他人生最苦闷、最彷徨的艰难时刻,曾经发出过这样一声沉重的叹息:“和经历相伴,那冲突便日见其了然”。(36)这“冲突”既是意指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强烈反差,更是意指“梦魂常向故乡驰”的浓浓“乡愁”;因此,“乡愁”是我们理解“鲁镇”意象的先决条件,更是我们读懂鲁迅思想的必要途径。

阅读《呐喊》《彷徨》,人们都会惊奇地发现,鲁迅对于“鲁镇”,有着一种即“恨”又“爱”的复杂情感。但学界早已习惯于用启蒙现代性的评判机制,去诠释这种由“爱”生“恨”的时代背景或思想动因,这不仅完全遮蔽了鲁迅本人的真实意图,同时也造成了“言说鲁迅”的巨大误区。比如一谈《故乡》,便说鲁迅是在批判宗法社会制度的历史弊端;又如一谈《孤独者》,便说鲁迅是在揭示知识分子性格的软弱性。当然了,“言说鲁迅”是每一个言说者的神圣权利,但前提是我们也必须去尊重“鲁迅言说”;否则,我们就会脱离“研究鲁迅”的原始初衷,陷入到一种借鲁迅去“言说自己”的尴尬境地。

小说《故乡》是否如研究者所说的那样,开篇即以“叙事者‘我’与其所述故事情境这二者的距离感”,奠定了它不可辩驳的启蒙主题?(37)回答自然是否定性的了。学界之所以会将《故乡》与启蒙现代性相对应,无非是强调鲁迅看到了“鲁镇”破败萧条的凄凉景象,并在作品的结尾处写下了一段“寻路”前行的抒情文字,其实这都是对作品文本的主观误读。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故乡》开篇的情境写意,的确是一种令人窒息的灰色调与冷色调,人们很容易将其同时代背景联系起来,进而去做启蒙现代性的主题释义。但最值得我们去注意的,绝不是这段文字,而是鲁迅随后,对这种灰色调和冷色调所做的自我注解:“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紧接着,鲁迅又交待说,此次回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由此可见,被迫卖掉祖屋去异地“谋食”,这是鲁迅本不情愿的无奈选择;特别是“永别了”三个字,才是鲁迅赋予《故乡》以“悲凉”色彩的真正原因。“永别了”即意味着再也回不来,鲁迅内心世界那种撕心裂肺的强烈痛感,绝非是学界用“启蒙说”能加以遮蔽的。中年闰土的“艰难人生”,也是学界关注的一个焦点。然而闰土他苦得“像一个木偶人”,同样是鲁迅感伤情绪的主观投射。农民世世代代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勤劳作,周作人就认为闰土在中国“乡村里原本是很普遍的。”(38)造成闰土之“苦”的原因很多,固然有“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社会因素,但更有其难以言表的自身因素,周作人就说周老夫人曾对他讲,闰土的家境本原本不错,只是由于他婚后“却同村里一个寡妇要好,结果似乎终于成功,但是同妻子离婚,花了不少钱,经济大受影响。”(39)鲁迅同情闰土的生存困境,无疑表现了他对中国农民的大爱之心;然而他又充分肯定闰土为了生存,那种脚踏实地的人生态度。《故乡》最后那段自我独白,就很能反映出鲁迅当时的真实心境:一是“香炉和烛台”,本是留着“我”回乡祭祀祖先用的,可以后再也用不着了,所以只能将其送给闰土;二是“我”的希望“茫远”,而闰土的希望“切近”,以“切近”去否定“茫远”,又直接决定了“我”怎样去“寻路”的人生信念:“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大有深意,“走的人多了”,无非是指前人的经验;而这种经验,自然又是从闰土等“敝同乡”的“下等人”那里得来的,即弃“茫远”而求“务实”的生存法则。因此我个人认为,鲁迅写《故乡》就是一种“伤别离”,而“伤别离”给予读者的深刻印象,恰恰不是作者对于“鲁镇”文化的全盘否定,而是作者对于“故乡”经验的价值认同。

鲁迅自从卖掉祖屋以后,就再也没有回过故乡绍兴,这并不是他忘却了自己的故乡,而是一种无家可归的尴尬处境。对此,鲁迅是充满着怨恨情绪的。一篇不曾公开发表的《孤独者》,早已被研究者赋予了五花八门的主观诠释,但却很少有人去真正理解,魏连殳与鲁迅本人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周作人说魏连殳“这个主人公的性格,多少也有点与范爱农相像。但事情并不是他的,而且除了第一段是著者自己的事情以外,也不能知道有什么人是模型。”(40)《孤独者》果真没有人物原型吗?其实人物原型就是鲁迅自己。只要我们稍做分析,在魏连殳的身上,无一不折射出鲁迅本人的思想人格。李欧梵曾把《孤独者》看成是“鲁迅作为一个陷于夹缝中的、必然会痛苦并感觉到死之阴影笼罩的、觉醒了的孤独者的自我隐喻”,(41)至少他读懂了《孤独者》的自我隐喻性。这篇作品的巧妙构思,是作者把魏连殳置放于“鲁镇”这一的空间环境里,让他在自己所熟悉的故乡背景下,去扮演一个被族群排斥的“异类”角色。从小说的故事叙事当中,我们的确可以发现许多鲁迅自己的影子:首先,魏连殳因为“出外游学”,所以在同乡人看来,就是“吃洋教”的“新党”或“异类”,并且“说他挣得许多钱”,这是鲁迅本人回乡时的亲身经历。比如尽管鲁迅说得一口流利的绍兴话,可是同乡人却因为他留有胡子,怎么也不肯认同他是绍兴人(《说胡须》),甚至还认为他现在“阔”得很,养了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故乡》里杨二嫂语)。其次,魏连殳极力主张“救救孩子”,并坚信孩子是“天真”的,只要好好地加以教诲,未来之中国是“可以希望”的,这是五四鲁迅的核心思想。比如他在《热风·随感录》里便反复强调,社会应为“孩子们”着想,鼓励与催促他们大胆前行,因为中国的“将来”,一定是属于“孩子们”的。再者,魏连殳因社会上的“流言蜚语”,他被学校解除了教职,“只是一意喝烧酒,并且依然发些关于社会和历史的议论”,这一点更与鲁迅当时的境遇极其相似。比如,《孤独者》写于1925年10月,那时他即被“流言”所包围,又被解除了公职和教职,加之疾病缠身不断去医院,故借酒浇愁的苦闷情绪,在日记里也多有记载。再次,魏连殳父亲去世以后,亲族逼着他在卖房的“笔据上画押”,他“大哭”不已,深深地感受到了故乡“鲁镇”的世态炎凉,这也是鲁迅卖“屋”的真实写照。比如他曾在《呐喊·序言》中写道:“从小康人家而陷入困顿”,使他终于看清了“世人的真面目”,(42)而《故乡》中的一句“永别了”,实际上要比魏连殳的“大哭”更令人心碎不已。以上四种相似性,研究者一般都能有所察觉;但是将这四种相似性同时放在“鲁镇”并赋予其思想意义,学界的看法就走偏了。当前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种观点,是认为《孤独者》以送葬始到送葬终,集中表现了“埋葬在连殳灵魂中的祖母以一种无形的力量决定连殳的心理状态和命运”,换言之,魏连殳之死,是他受制于传统的人格悲剧。(43)我个人的见解却大不相同。《孤独者》的叙事结构,是魏连殳与“鲁镇”人的矛盾对立——因为是“吃洋教”的“新党”,“鲁镇”人便把他看成“异类”;“异类”无疑是脱离族群文化的单个细胞,所以魏连殳才会变成无法立足于“鲁镇”的“孤独者”。实际上鲁迅是在通过魏连殳之死,去暗示性地表达自己回乡之梦的彻底破灭,从此他将成为一个“无根之萍”的灵魂漂泊者,无家可归且不得不去异地“谋食”。这不仅令我想起《在酒楼上》那个叙事主人公“我”,回到“鲁镇”后所发的一通牢骚:“北方固然不是我的旧乡,但南来又只能算一个客子,无论那边的干雪怎样纷飞,这里的柔雪又怎样的依恋,与我都没有什么关系。”(44)“北方”和“南方”都“与我都没有什么关系”,是要表现“鲁镇”对“我”的陌生化,“我”已不再被“鲁镇”所接纳,那么今后“我”又将栖身何处呢?鲁迅自己并没有给出确切的答案,但我们从《孤独者》的结尾处,叙事主人公“我”像“狼”一样,“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至少可以感受到鲁迅精神世界的强烈痛感——“哀莫大于心死”。

鲁迅自己并不想成为故乡的“异类”,但“鲁镇”还是把他看成了“异类”,“无可奈何的悲愤,是令人不得不舍弃的”,(45)所以失去了物资故乡的鲁迅,只能以记忆去重建他的精神家园。尤其是在1924至1926年那段最为艰难的日子里,一部“旧事重提”的《朝花夕拾》,不仅使鲁迅彻底摆脱了“自杀”和“杀人”的可怕念头,(46)同时也使他逐渐走出了“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的思想困境,(47)并最终实现了“反抗绝望”的自我救赎。《朝花夕拾》一扫“鲁镇”往昔的“灰色调”与“冷色调”,鲁迅也似乎忘却了“故乡”的诸多不快,“惟独在记忆”中保留着“百草园”时代的童年乐趣,每一个记忆都在促“使我时时反顾”。(48)这说明鲁迅已经从“纷扰”的现实中“闲静”了下来,更为理性地去看待“故乡”文化与“故乡”人,并坚信“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而只有“故乡”人“积久了的经验”才具有现实意义。(49)鲁迅后来曾一再说,在中国“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50)“民魂”是什么?不就是传统文化的载体与符号吗?这应是“鲁镇”生活经验,给予鲁迅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1936年9月,也就鲁迅辞世前的一个月,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写下了自己生命的最后绝唱:《女吊》。《女吊》以追忆往事的写作手法,生动地讲述了鲁迅童年时代,在故乡“鲁镇”所看过的一台“鬼”戏,特别是戏里那个红衣“女吊”,给他留下的印象尤为深刻。鲁迅说他后来虽然也看过许多“女吊”戏,但总觉得故乡那个“女吊”角色,扮相更完美也更可爱,“不是我袒护故乡,我以为还是没有(故乡的)好”。鲁迅为什么此刻要写《女吊》?我们已经无法加以考证。也许是冥冥之中,他已预感到了大限将至,意识到突然降临的红衣“女吊”,就是来带他魂归故里的引路使者。这只不过是我的主观臆说。但鲁迅对于“女吊”的那种亲近感,至少使我们有理由去相信:鲁迅认为就连故乡的“女吊”,都要“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51)那么足见他对故乡“鲁镇”,是多么得魂牵梦绕啊!所以我说“鲁镇”意象,就是鲁迅想要回家的一种情感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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