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柞,字成材(《栟櫚集》卷二○),沙縣(今屬福建)人。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進士,授建昌軍簽判。金人破洪州,棄官歸。李綱宣撫湖廣,辟爲屬,通判靜江。紹興二十八年(一一五八)由通判吉州擢廣南西路轉運判官(《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七九),歷知泉州、隆興府。有《焦桐集》,已佚。事見明嘉靖《延平府志》卷二。今錄詩八首。
曾班,高宗建炎三年(一一二九)知泰州,金人犯州,以城降。事見《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二○。今錄詩二首。
劉洪道,益都(今山東青州)人。欽宗靖康間爲吏部員外郎。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爲京東東路安撫使。歷知青州、明州、池州、宣州、襄陽府、潭州等。紹興八年(一一三八)以事罷。事見《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四、三一、一一九。
晁公邁,字伯咎,號傳密居士,鉅野(今山東巨野)人。詠之子。以蔭補將仕郎。欽宗靖康初爲開封府戶曹參軍(《鴻慶居士文集》卷二五)。高宗建炎中通判撫州(《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二九)。紹興八年(一一三八),爲廣東提舉常平(清道光《廣東通志》卷一五)。十年,權市舶司,以貪利爲大食國進奉使所訟,罷(《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三六)。有《百談集》,已佚。事見《渭南文集》卷一四《晁伯咎詩集序》。
晁公休,鉅野(今山東巨野)人。公武兄。高宗建炎中爲漢陰令,張浚辟爲川陝宣撫處置使司糧料官。事見《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三四。今錄詩三首。
聞人偲,嘉興(今屬浙江)人。高宗建炎間爲寧海尉(《至元嘉禾志》卷一一)。
李炳,號寄庵(明嘉靖《邵武府志》卷一三)。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以兵部侍郎兼權直學士院,三年除翰林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事見《宋學士院題名》。
陳□諒高宗建炎間簽書道州判官(清光緒《零陵縣志》卷一四)。
楊粹中(?~一一二八),真定(今河北正定)人。曾知沔州(《方輿勝覽》卷六九)。高宗建炎二年知濮州,金人大入,固守三十三日,城陷,不屈死。《宋史》卷四五二有傳。
王投,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知新城縣(明萬曆《新城縣志》卷三)。今錄詩二首。
蔡向,字瞻明,一字子平(《曲阿詩綜》卷七),東平(今屬山東)人。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官通直郎(《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七)。紹興三年(一一三三)提舉兩浙東路茶鹽公事(《宋會要輯稿》職官四八之七○)。二十四年知滁州(《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六六)。晚寓天台,自號浄空居士。有《澮水集》,已佚。事見《嘉定赤城志》卷三四。今錄詩七首。
李惟德,高宗建炎間知廓州。紹興元年(一一三一)十一月,以岷州歸張浚。浚錄其功,遷榮州刺史(《宋史》卷二六《高宗紀》、《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四三)。
任約,高宗建炎中通判巴州(《輿地紀勝》卷八五),權監郡事(《金石苑·巴州》)。今錄詩二首。
張憲,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知南昌縣(清乾隆《南昌縣志》卷一四)。今錄詩二首。
王資仁,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通判邵州,權知永州(《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