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九六一~一○三一)字仲方,洺州肥鄉(今屬河北)人。沆弟。太宗雍熙二年(九八五)進士(《郡齋讀書志》卷一九),爲保信軍節度推官。真宗咸平三年(一○○○),擢直集賢院(《宋會要輯稿》選舉三三之二),出知歙州。景德四年(一○○七),爲兵部員外郎(《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六五)。大中祥符六年(一○一三),爲翰林學士(《學士年表》),累遷中書舍人。天禧二年(一○一八),罷知許州(《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九二)。五年,復爲翰林學士承旨,加史館修撰(《學士年表》)。仁宗初,遷尚書左丞兼侍讀學士。天聖四年(一○二六),改相州觀察使(《宋會要輯稿》職官六一之七、《學士年表》)。後知陳州,卒,年七十一。有《李仲方集》二十卷(《郡齋讀書志》卷一九),已佚。《宋史》卷二八二有傳。 李維詩,存《崧坪小稿》一卷(見《兩宋名賢小集》卷一二三)。今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爲底本,參校《西崑酬唱集》(中華書局王仲犖集注本)。另自《天台續集》等書輯得集外詩三首。底本所收《直夜》、《寄田錫舍人》等詩,皆係羼入,一併刪歸存目。
陳堯叟(九六一~一○一七),字唐夫,閬州閬中(今屬四川)人。堯佐兄。太宗端拱二年(九八九)進士(《宋會要輯稿》選舉二之二)。解褐光祿寺丞、直史館,遷秘書丞。再遷廣南西路轉運使。真宗咸平四年(一○○一),自樞密直學士遷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八)。大中祥符五年(一○一二),以本官同平章事、充樞密使,兼領羣牧。九年,罷知河陽。天禧元年卒,年五十七。謚文忠。《宋史》卷二八四有傳。今錄詩九首。
劉師道(九六一~一○一四),字損之,又字宗聖,開封東明(今河南蘭考)人。太宗雍熙二年(九八五)進士,爲和州防禦推官。擢知彭州。真宗咸平初徙知潤州,四年(一○○一)爲三司度支副使,俄擢權三司使。後貶忠武軍行軍司馬。景德二年(一○○五)起知復州,換秀州。大中祥符二年(一○○九)知潭州。七年卒,年五十四。工詩,多與楊億輩酬唱。《宋史》卷三○四有傳。
王承衎(九六一~一○○九),字希悅,其先遼西人,徙家洛陽(今屬河南)。審琦子。太宗太平興國中監徐州軍。真宗咸平中相繼知延、代、并三州。景德中知天雄軍。大中祥符元年(一○○八)知壽州。二年卒,年四十九。有集,已佚。《宋史》卷二五○有傳。
孫何(九六一~一○○四),字漢公,蔡州汝陽(今河南汝南)人。與丁謂齊名。太宗淳化三年(九九二)進士,通判陝州。入直史館,遷秘書丞,爲京西轉運副使。歷右正言、右司諫。真宗咸平二年(九九九)爲京東轉運副使,徙兩浙轉運使。景德元年知制誥、掌三班院,卒,年四十四。有文集四十卷,已佚。《宋史》卷三○六有傳。今錄詩十四首。
張復,字元陽,開封(今屬河南)人(《永樂大典》卷一○八一二)。太宗淳化二年(九九一)直史館(《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二)。真宗景德三年(一○○六)直集賢院(同上書卷六三)。大中祥符元年(一○○八)爲禮部郎(同上書卷七○)。八年,權判鴻臚寺(同上書卷八五)。
馮平,郡望始平(今陝西興平)。仁宗時曾以比部員外郎知眉州(《歐陽文忠公集》卷八○《比部員外郎知眉州馮平轉虞部員外郎制》),以駕部郎中致仕。慶曆末,與杜衍等人爲睢陽五老會,時年八十七。事見《睢陽五老圖詩序》。
馮起,太宗淳化元年(九九○)官右正言、直史館,自西川轉運使召入守本官知制誥,後出知濮州(《宋會要輯稿》職官三之一三)。四年,爲諸路巡撫(同上書職官五○之一)。至道二年(九九六),遷祠部郎中(同上書儀制三之五)。真宗咸平三年(一○○○),知梓州,徙襄州(《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七)。景德二年(一○○五),知澶州(《宋會要輯稿》職官六四之一九)。大中祥符七年(一○一四),以授戶部侍郎致仕(《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八二)。
釋遇昌,宋初高僧,事見《增廣聖宋高僧詩選》續集。
錢若水(九六○~一○○三),字澹成,一字長卿,新安(今屬河南)人。太宗雍熙二年(九八五)進士。淳化初,直史館。三年(九九二),爲翰林學士(《武夷新集》卷九《錢公墓誌銘》)。至道元年(九九五),同知樞密院事。真宗即位,改判集賢院事,修《太宗實錄》。俄知開封府。咸平四年(一○○一),知天雄軍(《北宋經撫年表》)。五年,巡撫陝西。還,遷并代經略使,知并州。六年卒,年四十四。謚宣靖。有文集二十卷,已佚。《宋史》卷二六六有傳。今錄詩五首。
范貽孫(九六○~一○○二),字餘慶,歷城(今山東濟南)人。第進士,授大理評事。太宗雍熙中爲著作佐郎、直集賢院,遷太常博士。真宗朝官至主客員外郎。咸平五年卒,年四十三。事見《武夷新集》卷九《高平范公墓誌銘》。
李識,趙州(今河北趙縣)人。與魏野有詩酬唱。見《鉅鹿東觀集》卷一○。
王衢,瑯琊(今山東臨沂)人,官德州推官(《鉅鹿東觀集》卷九《送王衢之任德之推官》)。與魏野友善,相互酬唱。
釋用晦,江東僧。與魏野友善,有詩唱和。見《鉅鹿東觀集》卷一○。
王專,字貞一(《鉅鹿東觀集》卷九《疑山石泉序》),嘗爲河中推官(同上書卷一○《寄河中王專推官兼呈知府孫學士》)。與魏野同時,有詩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