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1895年10月10日-1976年3月26日,中国现代著名作家、学者、翻译家、语言学家,新道家代表人物。1895年生于福建漳州平和县坂仔镇一个基督教牧师家庭。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早年留学美国、德国,获哈佛大学文学硕士,莱比锡大学语言学博士。回国后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厦门大学任教。曾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国际笔会副会长等职。林语堂于1940年和1950年先后两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曾创办《论语》《人世间》《宇宙风》等刊物,作品包括小说《京华烟云》《啼笑皆非》。散文和杂文文集《人生的盛宴》《生活的艺术》以及译著《东坡诗文选》《浮生六记》等。1966年定居台湾,1967年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主持编撰《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1976年在香港逝世,享年80岁。
行山道上,看见崖上一枝红花,艳丽夺目,向路人迎笑。详细一看,原来根生于石罅中,不禁叹异。想宇庙万类,应时生灭,然必尽其性。花树开花,乃花之性,率性之谓道,有人看见与否,皆与花无涉。故置花热闹场中花亦开,使生万山丛里花亦开,甚至使生于孤崖顶上,无人过问花亦开。香为兰之性,有蝴蝶过香亦传,无蝴蝶过香亦传,皆率其本性,有欲罢不能之势。拂其性禁之开花,则花死。
有话要说必说之,乃人之本性,即使王庭庙庑,类已免开尊口,无话可说,仍会有人跑到山野去向天高啸一声。屈原明明要投汨罗,仍然要哀号太息。老子骑青牛上明明要过函谷关,避绝尘世,却仍要留下五千字孽障,岂真关尹子所能相强哉?古人著书立说,皆率性之作。
经济文章,无补于世,也会不甘寂寞,去著小说。虽然古时著成小说,一则无名,二则无利,甚至有杀身之祸可以临头,然自有不说不快之势。中国文学可传者类皆此种隐名小说作品,并非一篇千金的墓志铭。这也是属于孤崖一枝花之类。
故说话为文美术图画及一切表现亦人之本性。“猫叫春兮春叫猫”,而老僧不敢人前叫一声,是受人类文明之束缚,拂其本性,实际上老僧虽不叫春,仍会偷女人也。知此而后知要人不说话,不完全可能。花只有—点元气,在孤崖上也是要开的。
莽原社诸朋友来要稿,论理莽原社诸先生既非正人君子又不是当代名流,当然有与我合作之可能,所以也就慨然允了他们,写几字凑数,补白。
然而又实在没有工夫,文士们假如我们也可冒充文士欠稿债,就同穷教员欠房租一样,期一到就焦急。所以没工夫也得挤,所要者挤出来的是我们自己的东西,不是挪用,借光,贩卖的货物,便不至于成文妖。于短短的时间,要做长长的文章,在文思迟滞的我是不行的。无已,姑就我要说的话有条理的或无条理的说出来。近来我对于言论界的职任及性质渐渐清楚。也许我一时所见是错误的,然而我实在还未老,不必装起老成的架子,将来升官或入研究系时再来更正我的主张不迟。言论界,依中国今日此刻此地情形非有些土匪傻子来说话不可。这也是祝莽原恭维《莽原》的话,因为莽原即非太平世界,《莽原》之主稿诸位先生当然很愿意揭竿作乱,以土匪自居。至少总不愿意以“绅士”“学者”自居,因为学者所记得的是他的脸孔,而我们似乎没有时间顾到这一层。
现在的学者最要紧的就是他们的脸孔,倘是他们自三层楼滚到楼底下,翻起来时,头一样想到的还是拿起手镜照一照看他的假胡须还在乎,金牙齿没掉么,雪花膏未涂污乎,至于骨头折断与否,似在其次。
学者只知道尊严,因为要尊严,所以有时骨头不能不折断,而不自知,且自告人曰,我固完肤也,呜呼学者!呜呼所谓学者!因为真理有时要与学者的脸孔冲突,不敢为真理而忘记其脸孔者则终必为脸孔而忘记真理,于是乎学者之骨头折断矣。骨头既断,无以自立,于是“架子”,木脚,木腿来了。就是一副银腿银脚也要觉得讨厌,何况还是木头做的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极好的话,论真理与上帝孰重,他说以上帝为重于真理者,必以教会为重于上帝,其结果必以其特别教门为重于教会,而终必以自身为重于其特别教门。就是学者斤斤于其所谓学者态度,所以失其所谓学者,而去真理一万八千里之遥。说不定将来学者反得让我们土匪做。学者说讲道德,士风,而每每说到自己脸孔上去,所以道德,士风将来也非由土匪来讲不可。
一人不敢说我们要说的话,不敢维持我们良心上要维持的主张,这边告诉人家我是学者,那边告诉人家我是学者,自己无贯彻强毅主张,倚门卖笑,双方讨好,不必说真理招呼不来,真理有知,亦早已因一见学者脸孔而退避三舍矣。惟有土匪,既没有脸孔可讲,所以比较可以少作揖让,少对大人物叩头。他们既没有金牙齿,又没有假胡须,所以自三层楼上滚下来,比较少顾虑,完肤或者未必完肤,但是骨头可以不折,而且手足嘴脸,就使受伤,好起来时,还是真皮真肉。真理是妒忌的女神,归奉她的人就不能不守独身主义,学者却家里还有许多老婆,姨太太,上坑老妈,通房丫头。然而真理并非靠学者供养的,虽然是妒忌,却不肯说话,所以学者所真怕的还是家里老婆,不是真理。惟其有许多要说的话学者不敢说,惟其有许多良心上应维持的主张学者不敢维持,所以今日的言论界还得有土匪傻子来说话。土匪傻子是顾不到脸孔的,并且也不想将真理贩卖给大人物。
土匪傻子可以自慰的地方就是有史以来大思想家都被当代学者称为“土匪”“傻子”过。并且他们的仇敌也都是当代的学者,绅士,君子,硕儒……。自有史以来,学者,绅士,君子,硕儒都是中和稳健,他们的家里老婆不一,但是他们的一副蠢苯的尊容,则无古今中外东西南北皆同。然而土匪有时也想做学者,等到当代学者夭灭伤亡之时,到那时候,却要清真理出来登极。但是我们没有这种狂想,这个时候还远着呢,我们生于草莽,死于草莽,遥遥在野外莽原,为真理喝彩,祝真理万岁,于愿足矣。
大自然的享受—乐园失掉了吗作者:林语堂在这行星上的无数生物中,所有的植物对于大自然完全不能表示什么态度,一切动物对于大自然,也差不多没有所谓“态度”。
然而世界居然有一种叫做人类的动物,对于自己及四周的环境,均有相当的意识,因而能够表示对于周遭事物的态度:这是很可怪的事情。人类的智慧对宇宙开始在发出疑问,探索它的秘密,而寻觅它的意义。人类对宇宙有一种科学的态度,也有一种道德的态度。在科学方面,人类所想要发现的,就是他所居住的地球的内部和外层的化学成分,地球四周的空气的密度,那些在空气上层活动着的宇宙线的数量和性质,山与石的构成,以及统御着一般生命的定律。这种科学的兴趣与道德的态度有关,可是这种兴趣的本身纯粹是一种想知道和想探索的欲望。
在另一方面,道德的态度有许多不同的表现,对大自然有时要协调,有时要征服,有时要统制和利用,有时则是目空一切的鄙视。最后这种对地球目空一切的鄙视态度,是文化上一种很奇特的产品,尤其是某些宗教的产品。这种态度发源于“失掉了乐园”的假定,而今日一般人因为受了一种原始的宗教传统的影响,对于这个假定,信以为真,这是很可怪的。对于这个“失掉了的乐园”的故事是否确实,居然没有一个人提出疑问来,可谓怪事。伊甸乐园究竟是多么美丽呢?现在这个物质的宇宙究竟是多么丑恶呢?自从亚当和夏娃犯罪以后,花不再开了吗?上帝曾否因为一个人犯了罪而咒诅苹果树,禁止它再结果呢?或是他曾否决定要使苹果花的色泽比前更暗淡呢?金莺、夜莺和云雀不再唱歌了吗?雪不再落在山项上了吗?湖沼中不再有反影了吗?落日的余晖、虹影和轻雾,今日不再笼罩在村落上了吗?世界上不再有直泻的瀑布、潺潺的流水,和多荫的树木了吗?所以,“乐园失掉了”的神话是什么人杜撰出来的呢?什么人说我们今日是住在一个丑陋的世界呢?我们真是上帝纵容坏了的忘恩负义的孩子。
我们得替这位纵容坏了的孩子写一个譬喻。有一次,世界上有一个人,他的名字我们现在暂且不说出来。他跑去向上帝诉苦说,这个地球给他住起来还不够舒服,他说他要住在一个有珍珠门的天堂。上帝起初指着天上的月亮给他看,问他说,那不是一个好玩的玩具吗?他摇一摇头。他说他不愿看月亮。接着上帝指着那些遥远的青山,问他说,那些轮廓不是很美丽吗?他说那些东西很平凡。后来上帝指着兰花和三色堇菜的花瓣给他看,叫他用手指去抚摩那些柔润的花瓣,问他道,那色泽不是很美妙吗?那个人说:“不。”具着无限的忍耐的上帝带他到一个水族馆去,指着那些檀香山鱼的华丽的颜色和形状给他看,可是那个人说他对此不生兴趣。
上帝后来带他到一棵多荫的树木下去,命令一阵凉风向他吹着,问他道,你不能感到个中的乐趣吗?但那个人又说他觉得那没有什么意思。接着上帝带他到山上一个湖沼边去,指给他看水的光辉,石头的宁静,和湖沼中的美丽的反影,给他听大风吹过松树的声音,可是那个人说,他还是不感到兴奋。上帝以为他这个生物的性情不很柔和,需要比较兴奋的景色,所以便带他到洛矶山顶,到大峡谷,到那些有钟乳石和石笋的山洞,到那时喷时息的温泉,到那有沙冈和仙人掌的沙漠,到喜马拉雅山的雪地,到扬子江水峡的悬崖,到黄山上的花岗石峰,到尼格拉瀑布的澎湃的急流,问他说,上帝难道没有尽力把这个行星弄得很美丽,以娱他的眼睛、耳朵和肚子吗?可是那个人还是在吵着要求一个有珍珠门的天堂。那个人说:“这个地球给我住起来还不够舒服。”上帝说:“你这狂妄不逊、忘恩负义的贱人!原来这个地球给你住起来还不够舒服。那么,我要把你送到地狱里去,在那里你将看不到浮动的云和开花的树,也听不到潺潺的流水,你得永远住在那边,直到你完结了你的一生。”
上帝就把他送到一间城市的公寓里去居住。他的名字叫做克里斯建Christian——义译为“基督徒”。这个人显然是很难满足的。上帝是否能够创造一个天堂去满足他,还是问题呢。以他的百万富翁的心理错综,我相信在天堂住到第二星期,对于那些珍珠门一定会感到相当厌倦,而上帝到那时候一定是束手无策,想不出什么办法可以博得这个纵容坏了的孩子的欢心了。一般人都相信:现代的天文学在探索整个看得见的宇宙时,是在强迫我们承认这个地球本身便是一个天堂,而我们梦想中的“天堂”必须占据相当的空间;它既然占据了相当的空间,一定是在穹苍的什么星辰上,除非它是在星辰当中的空虚之中。这个“天堂”既然是在一颗有月亮或无月亮的星辰上,我真想象不出一个比我们的地球更好的处所。当然那边也许不只有一个月亮,而有十二个月亮,粉红色的,紫色的,绀青色的,青色的,橙黄色的,刺贤垤尔色的lavender,绿色的,蓝色的。
三毛,原名陈懋mào平后改名为陈平,中国现代作家,1943年出生于重庆,1948年,随父母迁居台湾。1967年赴西班牙留学,后去德国、美国等。1973年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和荷西结婚。1981年回台后,曾在文化大学任教,1984年辞去教职,而以写作、演讲为重心。1991年1月4日在医院去世,年仅四十八岁。
我们的三毛,走啊走的,走到撒哈拉去了,她的朋友们总要说她:“嗨!三毛,好好的德文教授不干,何必呢!”她留学过西班牙,在马德里大学毕业,美国伊利诺州的公务员也检定及格。
可是,她一直说:我喜欢流浪。
我初抵沙漠时,十分希望做世界第一个横渡撒哈拉沙漠的女子探险家。这些事情,在欧洲时每夜想得睡不着,因为,沙漠不是文明地带,过去旅行各国的经历,在此地都不太用得上。想了快半年,还是决定来了再看情形。当然我不能完全没有计划的来,总不能在飞机上,背个大水壶往沙漠里跳伞。我先到了西班牙属地,撒哈拉沙漠的首都——阿蕴。说它是首都,我实在难以承认,因为明明是大沙漠中的一个小镇,三五条街,几家银行,几间铺子,倒是很有西部电影里小镇的荒凉景色和气氛,一般首都的繁华,在此地是看不到的。
我租的房子在镇外,虽说是个破房子,租金却比欧洲一般水准高很多。没有家具,我用当地人铺的草席,铺在地上,再买了一个床垫,放在另一间当作床,算暂时安定下来了。水是有的,屋顶平台放个汽油桶,每天六时左右,市政府会接咸水来,那是沙漠深井内,打出来的水,不知为什么很咸。洗脸、洗澡都得用它。平日喝的水,要一瓶一瓶去买,大约二十台币左右一瓶。
初来时,日子是十分寂寥的,我不会说阿拉伯文,邻居偏偏全是撒哈拉的当地人——非洲人,他们妇女很少会说西班牙文,倒是小孩子们能说半通不通的西文。我家的门口,开门出去是一条街,街的那一边,便是那无边无际的沙漠,平滑、柔软、安详而神秘的一直延到天边,颜色是淡黄土色的,我想月球上的景色,跟此地大约是差不多的。我很爱看日落时被染红了的沙漠,每日太阳下山时,总在天台坐着直到天黑,心里却是不知怎的觉得寂寞极了。
一只手挥到红海
初来时,想休息一阵便去大漠中旅行,但是苦于不认识太多的人,只有每日往镇上的警察局跑跑。事实上,不跑也不行,警察局扣留了我的护照,老想赶我出境。我先找到了副局长,他是西班牙人。
“先生,我想去沙漠,但不知怎么去?你能帮助我吗?”“沙漠?你不就在沙漠里面?抬头看看窗外是什么?”他自己却头也不抬。
“不是的,我想这样走一趟。”我用手在他墙上挂的地图上一挥,哗一下挥到红海。
他上下的打量了我快两分钟,对我说:“小姐,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这是不可能的。下班飞机请回马德里,我们不想有麻烦。”
我急了:“我不会给你们麻烦,我有三个月足够的生活费,我给你看,钱在这里。”我用手在口袋里抓了一把脏脏的票子给他看。
“好,不管你,我给你三个月的居留,三个月到了非走不可。你现在住在那里?我好登记。”
“我住在镇外,没有门牌的房子里面,怎么讲才好,我画张图给您。”
我就这样在撒哈拉大沙漠中住下来了。
我不是要一再诉说我的寂寞,但是初来的一阵,几乎熬不过这门功课,想打道回欧洲去了,漫长的风沙,气候在白天时,热得水都烫手,到了夜里,却冷得要穿棉袄。很多次,我问自己,为什么非要留下来不可?为什么要一个人单身来到这个被世界早遗忘了的角落?而问题是没有答案的,我仍然一天一天的住下来了。
军团司令浇冷水
我第二个认识的人,是此地“沙漠军团”退休的司令,他是西班牙人,一生却在沙漠中度过。现在年纪大了,却不想回国。我向他请教沙漠的情形。
“小姐,这是不可能的事,你要量量自己的条件。”我默然不语,但神色一定有些黯然。
“来看看这张军事地图,”他叫我去墙边看图,“这是非洲,这是撒哈拉沙漠,有虚线的地方是路,其他的你自己去看。”
我知道,我看过几千遍不同的地图了。这个退休司令的图上,除了西属撒哈拉有几条虚线之外,其他便是国与国的边界,以后一片空白。
我问他:“您所说的路,是什么意思?”
“我指的路,也就是前人走过的印子,天气好的时候,看得出来,风沙一大,就吹不见了。”
我谢了他出来,心情很沉重,我知道自己的行为,确是有些自不量力,但是,我不能就此放弃。我是个十分顽固的人。
不能气馁,我去找当地的居民。沙哈拉威人世居这块大沙漠,总有他们的想法。
他们在镇外有一个广场,场内骆驼和吉普车、货物、山羊挤了一地。我等了一个回教徒的老人祈祷完毕,就上去问他横渡撒哈拉的办法。这老人会说西班牙文,他一开口,许多年轻人都围上来了。
“要走到红海吗?我一辈子也没去过,红海现在可以坐飞机到欧洲,再换机就安安稳稳到了,要横过沙漠,何必呢?”“是的,但是我想由沙漠过去,请你指教。”我怕他听不清楚,把嗓子拉得很高。
“一定要去?可以啊!你听好。租两辆吉普车,一辆坏了还有另一辆,要一个向导,弄好充分的准备,不妨试试看!”这是第一次,有人告诉我说可以试试。我紧着问:“租车多少钱一天?向导多少钱?”
“一辆车三千西币一天,向导另要三千,食物、汽油另算。
当我开始爬树时,太阳并没有照耀得那么凶猛,整个树林是新鲜而又清凉的,刚一进来的时候几乎使我忘了这已是接近夏天的一个早晨了。阳光透过树上的叶子照在我脸上,我觉得睁不开眼睛,便换了一个姿势躲开太阳。
这时的帕柯正在我躺着的树干下,她坐在一大堆枯叶上,旁边放着她那漂亮的粗麻编的大手袋,脚旁散着几张报纸。这是帕柯的老习惯,无论到那儿,总有几张当天的或过时的报纸跟着她,而帕柯时常有意无意的翻动着,一方面又不经意的摆出一幅异乡人的无聊样子来。现在我伏在树上看着她,她就怪快乐的样子,又伸手去翻起报纸来。
我在树上可以看见那河,那是一条冲得怪急的小河,一块块的卵石被水冲得又清洁又光滑,去年这个时候,我总喜欢跟帕柯在石头上跨来跨去。小河在纱帽山跟学校交接的那个山谷里流着。我渡水时老是又叫又喊的,总幻想着纱帽山的蛇全在河里,而帕柯从不怕蛇,也从不喊叫,她每到河边总将书一放,就一声不响的涉到对岸的大相思树下去。太阳照耀着整个河床,我们累了就会躺在大石上晒一下,再收拾东西一块走公路去吃冰,然后等车回家。有时辛堤和奥肯也会一块儿去,但我看得出,只有帕柯和我是真正快快乐乐的在水里走来走去。这样的情形并没有很多次,后来帕柯要预备转学考试,就停掉了这种放学后的回家方式。
辛堤今天破例想自己去涉起水来,他在带着土黄色的卵石上走着,肩上还背了照相机。天很热,辛堤的白衬衫外面却套了一件今年流行的男孩背心,那种格子的花样显得古怪而轻浮。我看看帕柯,她也正在看下面的河,于是我就对辛堤嚷起来。
“辛堤,不要那样子走来走去了,你不是还有一堂课,快回去上,我跟帕柯在这儿等你。”
“卡诺,不要催我吧,如今的帕柯已不是从前每天来上学的她了,让我留在这儿,明早帕柯就再不会来了。”辛堤仰着头朝我喊着,这时候阳光照在他单纯的脸上,显得他气色很好,水花在他脚边溅起,在阳光里亮得像透明的碎钻石,我看着这情景就异常的欢悦起来。
帕柯在树下走来走去,一会儿她走过来,用手绕着我躺着的树干,摇晃着身体,一面又仰头在看树顶的天空。“卡诺,离开这儿已经一年多了,今早我坐车上山觉得什么都没有变过,连心情都是一样的,要不是辛堤这会儿背着我的相机,我真会觉得我们正是下课了,来这林子玩的,我没有离开过。”
“柏柯,你早就离开了,你离去已不止一年了,今早在车站见你时,我就知道你真的走了有好久了,要不然再见你时不会有那样令人惊异的欢悦。”
今天的帕柯穿得异常的好看,绸衬衫的领子很软的搭在颈上,裙子也系得好好的,还破例的用了皮带,一双咖啡色的凉鞋踏在枯叶上,看起来很调和,头发直直的披在肩上,又光滑又柔软。整个的帕柯给这普通的星期一早晨带来了假日的气息,我觉得反而不对劲起来。
“帕柯,你全身都不对劲,除了那几张报纸之外,你显得那么陌生。”
“卡诺,你这样说我似乎要笑起来,你知道么,早晨我起来时就一直告诉自己,今天的我不是去新庄,今天是回华冈去,我就迷惑起来,觉得昨天才上山去过,那地方对我并不意味着什么,我去也不是去做什么,整个心境就是那样的,我不喜欢那种不在乎的样子,就让自己换了一件新衣服,好告诉自己,今天是不同的。卡诺,你看我,我这做作的人。”“帕柯,不要在意那种没有来由的心情吧,毕竟回来的快乐有时是并不明显的,也不要来这儿找你的过去,你没有吧?柏柯。”
“没有。卡诺,不是没有,我不知道。”
“不要再想这些,我们去叫辛堤起来。”
我从树上踩着低桠处的树枝下来,地上除了野生的凤尾草之外,便是一大片落叶和小枯树枝铺成的地,从去年入秋以来就没有人扫过这儿的叶子。树林之外有一条小径斜斜的通到那横跨小河的水泥桥上,然后过了桥,经过橘子园直通到学校的左方。我走到树边的斜坡上向下望着辛堤,他不在河里,辛堤已经拿着脱下来的背心,低着头经过那桥向我们的地方走来。
林外的太阳依旧照耀着,一阵并不凉爽的风吹过我和帕柯站的斜坡,野草全都摇晃起来,辛堤已经走上了那伸延得很陡的小径,我由上面望着他,由于阳光的关系,我甚至可以清楚的看见他绣在衬衫口袋上的小海马。此时的帕柯站在我身旁,一双手搁在我肩上,我们同时注视着坡下的辛堤,他仍低着头走着,丝毫没有察觉我们在看他。四周的一切好似都突然寂寥起来,除了吹过的风之外没有一点声音,我们热切的注视着他向我们走近,此时,这一个本来没有意味着什么的动作,就被莫名其妙的蒙上了一层具有某种特殊意象的心境。辛堤那样在阳光下走近,就像带回来了往日在一起的时光,他将我们过去的日子放在肩上;走过桥,上坡,一步一步的向我们接近。
“帕柯,这光景就像以前,跟那时一模一样,帕柯,你看光线怎么样照射在他的头发上,去年没有逝去,我们也没再经过一年,就像我们刚刚涉水上来,正在等着辛堤一样。”“是的,卡诺,只要我们记得,没有一件事情会真正的过去。”
我羡慕你说你已生根在那块陌生的土地上。我是永远不会有根的。以前总以为你是个同类,现在看看好像又不是了。你说我“好不好”。我对“好”字向来不会下定义,所以就算了;谅你也只是问问罢了。刚才我到院里去站了一会儿。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夜晚,我站了一下,觉得怪无聊的,就进来写信了。S请念做Sim,何必写那些盼望我如何如何的话。我讨厌你老写那些鼓励人的话。这些年来你何曾看见过我有什么成就,一切事情对我都不起作用,我也懒得骗自己。事情本来就是如此,你又要怎么样呢?
这次期中考,我国文不及格;考糟了。原因是我把该念书的时间花在闲散中。原因是那几个晚上我老在弹吉他;原因是我不在乎学校。我更是个死到临头也不抱佛脚的家伙。不要说什么,像我这样的女孩子除了叫“家伙”之外还能叫什么呢。由于我写不出古文尚书有几篇,我的确想不出我懂不懂那个跟我有什么关系。教授说,“怎么搞的?”我说,“没怎么搞,我没念嘛,天天晒太阳。”他脸上露出要研究我的倾向。我不喜欢有人乱七八糟的分析我,我一气便跑开了。你说告诉你些近况我就告诉你这些鬼事。我就是这么不成器,到那儿都是一样。活着已花力气,再要付上努力的代价去赢得成功的滋味我是不会的。我不要当那个连苦味都没有的空杯。你根本就不要盼望我如何如何。你岂会不明白我么,你岂会连这都不记得了么,谅你也只是写写的,我也不恼你了。昨夜的信还没写完。下午睡觉起来接安来信。S,看到你自杀的消息。算算日期都快十天了。S,我坐在沙发上呆了几秒钟;只那么几秒钟。然后我把那没写完的信慢慢慢慢的揉掉了,然后我跑出去。心里空空荡荡的。我穿错了鞋子。自己不知道。街上好多人,我也夹在里面乱乱的走着,我走到中正路,天不知道什么时候黑下来了。空气冷得要凝固。我荡了好久,脑子里间或有你的事跳出来,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后来我走到二女中那儿,碰到熟人。我不知她是谁。她说天怪冷的,你一人在街上干什么。我说,我接到一封信,一封朋友来的信,所以我出来走走。她不懂,口里却哦哦的答应着。后来我就走开了。我讲完那几句话,眼泪就不听话的淌下来了。我胸口被塞住,我胃痛,我仰着头,竟似哭似笑的沿着那一大排日光灯慢慢的小跑起来了——。
我回家。我把安的信捡起来铺平了,慢慢的,清楚的看了一遍。S,安说不要难过,安说你还有救,安说不要激动,不要哭,Echo不要哭,不要哭不要哭不要哭……我不知道,我回家后便不哭了。我摊开Logic的书好好预备起考试来。思绪从来没有那么清楚过。第二天早晨我照样去考试。我中午回家,开冰箱,拿了一个苹果啃起来。我一面看报一面吃东西,妈妈在厨房里,我差不多叫着告诉她——S自杀了。我说S上星期自杀了——妈妈听不清楚,跑上来紧张的问,谁自杀了?我看着妈妈的脸,苹果咽不下去也说不出话来。我推开她,一下子冲到自己房里,伏在门背上歇斯底里的哭起来,我滑坐在地板上,胸口好闷,胃抽痛得要打滚。我哭着,我伏在地板上小声的哭着。我不愿意什么,我倒巴不得去放肆的哭,好冲动的哭它一场。S,你看你,你怎么样独自承担了那么多痛苦。而你什么都不说,一个字都不写。你为什么要这样。我懂,我不懂,我懂——。安说你还有救。她说的。我不要哭,不要不要不要……
S,你是我的泥淖,我早就陷进去了,无论我挣不挣扎我都得沉下去。S,你若救不了我就拉我一起下去吧。我知道你会以为我在发疯。我的确是。你一点不要奇怪。好久好久以前,我刚开始画油画,我去你那儿,你在看书,我涩涩的把一张小画搁在墙角给你看。那日你很高兴,将书一丢,仔细看了那张裸体画,看了好久好久。然后你说——感受很好。小孩子,好好画下去——我知道你是真心在鼓励我。我画素描时你总是说我不行的。我站在那儿,心里充满快乐。后来你说,“来看,给你看样新东西。”我们跑到隔壁一间。你给我看那张大画,新画的,你铺在地板上给我看。我看了一会。你问我喜不喜欢,我点点头,说不出话来。我们对着那画站了好久。我再没有说一句话。后来我去拿我的画箱,我说我要回去了。你送我到门口。天暗了,你穿着那件深红的毛衣,站在大大的阔叶树下。我走到巷口,回头望你,你仍站在那儿,红毛衣里渗进了黄昏的灰色。我走去搭车时,街上正飘着歌——Take my hand I am a stranger in paradise——我似乎走不动了。我靠在一根电线杆上呆呆的站了好久。心中茫然若失。我好累,我觉得从来没有那么疲倦过。手中的画箱重得提不动,路边的霓红灯一盏盏亮起来——。多奇怪,你走了有万万年了,而我会突然想起这件小事。
我是天生的失败者。你的天才尚且不是你的武器,我又拿什么跟自己挑战呢。以前我跟你讲到乡愁的感觉,那时我也许还小,我只常常感觉到那种冥冥中无所依归的心情,却说不出到底是什么。现在我似乎比较明白我的渴望了,我们不耐的期待再来一个春天,再来一个夏天,总以为盼望的幸运迟迟不至,其实我们不明白,我们渴求的只不过是回归到第一个存在去,只不过是渴望着自身的死亡和消融而已。
梁实秋,1903一1987原名梁治华,出生于北京,浙江杭县今余杭人。笔名子佳、秋郎、程淑等。中国著名的散文家、学者、文学批评家、翻译家,国内第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曾与鲁迅等左翼作家笔战不断。一生给中国文坛留下了两千多万字的着作,其散文集创造了中国现代散文着作出版的最高纪录。代表作《莎士比亚全集》译作等。1923年8月赴美留学,取得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26年回国后,先后任教于国立东南大学南京大学前身、国立青岛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前身并任外文系主任。1949年到台湾,任台湾师范学院英语系教授。1987年11月3日病逝于台北,享年84岁。
同学,和同乡不同。只要是同一乡里的人,便有乡谊。同学则一定要有同窗共砚的经验,在一起读书,在一起淘气,在一起挨打,才能建立起一种亲切的交情,尤其是日后回忆起来,别有一番情趣。纵不曰十年窗下,至少三、五年的聚首总是有的。从前书房狭小,需要大家挤在一个窗前,窗间也许著一鸡笼,所以书房又名曰鸡窗。至于帮硬死沉的砚台,大家共用一个,自然是经济合理。
自有学校以来,情形不一样了。动辄几十人一班,百多人一级,一批一批的毕业,像是蒸锅铺的馒头,一屉一屉的发售出去。他们是一个学校的毕业生,毕业的时间可能相差几十年。祖父和他的儿孙可能是同一学校毕业,但是不便称为同学。彼此相差个十年八年的,在同一学校里根本没有碰过头的人,只好勉强解嘲自称为先后同学了。
小时候的同学,几十年后还能知其下落的恐怕不多。我小学同班的同学二十余人,现在记得姓名的不过四、五人。其中年龄较长身材最高的一位,我永远不能忘记,他脑后半长的头发用红头绳紧密扎起的小辫子,在脑后挺然翘一起,像是一根小红萝卜。他善吹喇叭,毕业后投步军统领门当兵,在“堆子”前面站岗,拄着上刺刀的步一槍一,满神气的。有一位满脸疙瘩噜嗦,大家送他一个绰号“小炸丸子”,人缘不好,偏爱惹事,有一天犯了众怒,几个人把他抬上讲台,按住了手脚,扯开他的裤带,每个人在他裤裆里吐一口唾液!我目睹这惊人的暴行,难过很久。又有一位好奇心强,见了什么东西都喜欢动手,有一天迟到,见了老师为实验冷缩热涨的原理刚烧过的一只铁球,过去一把抓起,大叫一声,手掌烫出一片的溜浆大泡。功课最好写字最工的一位,规行矩步,主任老师最赏识他,毕业后,于某大书店分行由学徒做到经理。再有一位由办事员做到某部司长。此外则人海茫茫,我就都不知其所终了。
有人成年之后怕看到小时候的同学,因为他可能看见过你一脖子泥、鼻涕过河往袖子上抹的那副脏相,他也许看见过你被罚站、打一手板的那副窘相。他知道你最怕人知道你的乳名,不是“大和尚”就是“二秃子”,不是“栓子”就是“大柱子”,他会冷不防的在大庭广众之中猛喊你的乳名。使你脸红。不过我觉得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小时候嬉嬉闹闹,天真率直,那一段纯稚的光景已一去而不可复得,如果长大之后还能邂逅一两个总角之交,勾起童时的回忆,不也快慰生平么?
我进了中学便住校,一住八年。同学之中有不少很要好的,友谊保持数十年不坠,也有因故翻了脸扭过脖子的。大多数只是在我心中留下一个面貌謦欬的影子。我那一级同学有八、九十人,经过八年时间的淘汰过滤,毕业时仅得六、七十人,而我现在记得姓名的约六十人。其中有早夭的,有因为一时糊涂顺手牵羊而被开除的,也有不知什么原故忽然辍学的,而这剩下的一批,毕业之后多年来天各一方,大概是“动如参与商”了。我三十八年来台湾,数同级的同学得十余人,我们还不时的杯酒聊欢,恰满一桌。席间,无所不谈。谈起有一位绰号“烧饼”,因为他的头扁而圆,取其形似。在体育馆中他翻双杠不慎跌落,旁边就有人高呼:“留神芝麻掉了!”烧饼早已不在,不死于抗战之时,而死于胜利之日,不死于敌人之手,而死于同胞之刀,谈起来大家无不欷歔。又谈起一位绰号“臭豆腐”,只因他上作文课,卷子上涂抹之处太多,东一一团一西一块的尽是墨猪,老师看了一皱眉头说:“你写的是什么字,漆黑一块块的,像臭豆腐似的!”哄堂大笑,北方的臭豆腐是黑色的,方方的小块于是臭豆腐的绰号不胫而走。如今大家都做了祖父,这样的称呼不雅,同人公议,摘除其中的一个臭字,简称他为豆腐,直到如今。还有一位绰号叫“火车头”,因为他性偏急,出语如连珠炮,气咻咻,唾沫飞一溅,作事横一冲一直一撞,勇一猛向前,所以赢得这样的一个绰号,抗战期间不幸死于日寇之手。我们在台的十几个同学,轮流做东,宴会了十几次,以后便一个个的凋谢,溃不成军,凑不起一桌了。
同学们一出校门,便各奔前程。因修习的科目不同,活动的范围自异。风云际会,拖青纡紫者有之;踵武陶朱,腰缠万贯者有之;有一技之长,出人头地者有之;而座拥皋比,以至于吃不饱饿不死者亦有之。在校的时候,品学俱佳,头角峥嵘,以后未必有成就。所谓“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确是不刊之论。不过一向为人卑鄙投机取巧之辈,以后无论如何翻云覆雨,也逃不过老同学的法眼。所以有些人回避老同学惟恐不及。
杜工部漂泊西南的时候,叹老嗟贫,咏出“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的句子。那个“自”字好不令人惨然!好像是衮衮诸公裘马轻肥,就是不管他“一家都在秋风里”。其实同学少年这一段交谊不攀也罢。“衣敝温袍,与衣狐貉者立”,纵然不以为耻,可是免不了要看人的嘴脸。
人生下来就是穷的,除了带来一口奶之外,赤条条的,一无所有,谁手里也没有握着两个钱。在稍稍长大一点,阶级渐渐显露,有的是金枝玉叶,有的是“杂和面口袋”。但是就大体而论,还是泥巴里打滚袖口上抹鼻涕的居多。儿童玩具本是少得可怜,而大概其中总还免不了一具“扑满”,瓦做的,像是陶器时代的出品,大的小的挂绿釉的都有,间或也有形如保险箱,有铁制的,这种玩具的用意就是警告孩子们,有钱要积蓄起来,免得在饥荒的时候受穷,穷的阴影在这时候就已罩住了我们!好容易过年赚来几块压岁钱,都被骗弄丢在里面了,丢进去就后悔,想从缝里倒出来是万难,用小刀拨也是枉然。积蓄是稍微有一点,穷还是穷。而且事实证明,凡是积在扑满里的钱,除了自己早早下手摔破的以外,大概后来就不知怎样就没有了,很少能在日后发生什么救苦救难的功效。等到再稍稍长大一点,用钱的欲一望更大,看见什么都要流涎,手里偏偏是空空如也,那时候真想来一个十月革命。就是富家子也是一样,尽管是绮襦绔袴,他还是恨继承开始太晚。这时候他最感觉穷,虽然他还没认识穷。人在成年之后,开始面对着糊口问题,不但糊自己的口,还要糊附属人员的口,如果脸皮欠厚心地欠薄。再加上祖上是“忠厚传家诗书继世”的话,他这一生就休想能离开穷的掌握,人的一生,就是和穷挣扎的历史。和穷挣扎一生,无论胜利或失败,都是惨。能不和穷挣扎,或于挣扎之余还有点闲工夫做些别的事,那人是有福了。
所谓穷,也是比较而言。有人天天喊穷,不是今天透支,就是明天举债,数目大得都惊人,然后指着身上衣服的一块补绽或是皮鞋上的一条小小裂缝做为他穷的铁证。这是寓阔于穷,文章中的反衬法。也有人量入为出,温饱无虞,可是又担心他的孩子将来自费留学的经费没有着落,于是于自我麻醉中陷入于穷的心理状态。若是西装裤的后方越磨越薄,由薄而破,由破而织,由织而补上一大块布,细针密缝,老远的看上去像是一个圆圆的箭靶,说也奇怪,人穷是先从裤子破起!那么,这个人可是真有些近于穷了。但是也不然,穷无止境。“大雪纷纷落,我往柴火垛,看你们穷人怎么过!”穷人眼里还有更穷的人。
穷也有好处。在优裕环境里生活着的人,外加的装饰与铺排太多,可以把他的本来面目掩没无遗,不但别人认不清他真的面目,往往对他发生误会多半往好的方面误会就是自己也容易忘记自己是谁。穷人则不然,他的褴褛的衣裳等于是开着许多窗户,可以令人窥见他的内容,他的荜门蓬户,尽管是穷气冒三尺,却容易令人发见里面有一个人。人越穷,越靠他本身的成色,其中毫无夹带藏掖。人穷还可落个清闲,既少“车马驻江千”,更不会有人来求谋事,讣闻请笺都不会常常上门,他的时间是他自己的。穷人的心是赤一裸的,和别的穷人之间没有隔阂,所以穷人才最慷慨。金错囊中所余无几,买房置地都不够,反正是吃不饱饿不死,落得来个爽一快,求片刻的快意。此之谓“穷大手”。我们看见过富家弟兄析产的时候把一张八仙桌子劈开成两半,不曾看见两个穷人抢食半盂残羹剩饭。
穷时受人白眼是件常事,狗不也是专爱对着鹑衣百结的人汪汪吗?人穷则颈易缩,肩易耸,头易垂,须发许是特别长得快,擦着墙边逡巡而过,不是贼也像是贼。以这种姿态出现,到处受窘。所以人穷则往往自然的有一种抵抗力出现,是名曰:酸。穷一经酸化,便不复是怕见人的东西。别看我衣履不整,我本来不以衣履见长!人和衣服架子本来是应该有分别的。别看我囊中羞涩,我有所不取;别看我落魄无聊,我有所不为,这样一想,一股浩然之气火一辣辣的从丹田升起,腰板自然挺一直,胸膛自然凸出,裴褒啸傲,无往不宜。在别人的眼里,他是一块茅厕砖——臭而且硬,可是,人穷而不志短者以此,布衣之士而可以傲王侯者亦以此,所以穷酸亦不可厚非,他不得不如此。穷若没有酸支持着,它不能持久。
扬雄有逐贫之赋,韩愈有送穷之文,理直气壮的要与贫穷绝缘,反倒被穷鬼说服,改容谢过肃之上座,这也是酸极一种变化。贫而能逐,穷而能送,何乐而不为?逐也逐不掉,送也送不走,只好硬着头皮甘与穷鬼为伍。穷不是罪过,但也究竟不是美德,值不得夸耀,更不足以傲人。典型的穷人该是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不改其乐。不改其乐当然是很好,箪食瓢饮究竟不大好,营养不足,所以颜回活到三十二岁短命死矣。孔子所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譬喻则可,当真如此就嫌其不大卫生。
小花子本是野猫,经菁清留养在房门口处,起先是供给一点食物一点水,后来给他一只大纸箱作为他的窝,放在楼梯拐角处,终乃给他买了一只孩子用的鹅绒被袋作为铺垫,而且给他设了一个沙盆逐日换除洒扫。从此小花子就在我们门前定居,不再到处晃荡,活像“鸿弯禧”里的叫花子,喝完豆汁儿之后甩甩袖子连呼:“我是不走的了啊,我是不走的了啊!”
彼此相安,没有多久。
有一天我回家看见菁清抱着小花子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我惊问:“他怎么登堂入室了?”我们本来约定不许他越雷池一步的。
“外面风大,冷,你不是说过猫怕冷吗?”
我是说过,猫是怕冷。结果让他在室内暖和了一阵,仍然送到户外。看着他在寒风里缩成一一团一偎在纸箱里,我心里也有些不忍。
再过些时,有一天小花子不见了,整天都没回来就食,不知他云游何处去了。一天两天过去,杳无消息。他虽是野猫,我们对他不只有一饭之恩,当然甚是牵挂。每天打开门看看,猫去箱空,辄为黯然。
忽然有一天他回来了。浑身泥污,而且沾有血迹。他的嘴里挂着血淋淋的一块肉似的东西,像是碎裂的牙肉。菁清赶快把他抱起,洗刷一下,在身上有血迹处涂了紫药水,发现他的两颗虎牙没有了,满嘴是血。我们不知他遭遇了什么灾难,落得如此狼狈。菁清取出一个竹笼,把他装了进去,骑车直奔国际猫狗专科病院辜仲良泰堂先生处。辜大夫说,他的牙被人敲断了,大量出一血,被人塞一进几一团一药棉花,他在身上乱一舔一所以到处有血迹。于是给他打针防破伤风,注射消炎剂,清洗口腔,取出药棉花,涂药。菁清抱他回来,说:“看他这个样子,今天不要教他在门外睡了吧。”我还有什么话说。于是小花进了家门,睡在属于黑猫公主的笼子里。黑猫公主关在楼上寝室里。三猫隔离,各不相扰。这是临时处置,我心想过一两天还是要放小花子到门外去的。
但是没想到第二天菁清又有了新发现,她告我说,在她掰一开猫嘴涂药时发觉猫的舌头短了一大截,舌一尖不见了。大概是牙被敲断时,被人顺手把舌头也剪断了。菁清要我看,我不敢看。我不知道他犯了什么大过,受此酷刑。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每次喂他吃鱼总是吃得盘里盘外狼藉不堪,原来他既无门牙又缺半截舌头。世界上是有厌猫的人。据说,拿破仑就厌恶猫,“在某次战役中,有个侍从走过拿破仑的卧房时,突然听到这位法国皇帝在呼救。他打开一房门一看,拿破仑的衣服才穿到一半,满头大汗,用剑猛一刺绣帷,原来他是在追杀一只小猫。”美国的艾森豪总统也恨猫,“在盖次堡家中的电视机旁,备有一枝鸟一槍一打击乌鸦。此外他还下令,周遭若出现任何猫,格杀勿论。”英文里有一个专门名词,称厌恶猫者为ailurophobe。我想我们的小花子一定是在外游荡时遇到了一位厌猫者,敲掉门牙剪断舌头还算是便宜了他。
菁清说,这猫太可怜,并且历数他的本质不恶,天性很乖,体态轻一盈,一毛一又细一软,但是她就没有明白表示要长期收养他的意思。我也没有明白表示我要改变不许他进门的初衷。事实逐步演变他已成了我们家庭的一员。菁清奉献刷一毛一挖耳剪指甲全套服务,还不时的把他抱在怀里亲了又亲。我每星期上市买鱼也由七斤变为十斤。煮鱼摘刺喂食的时候,也由准备两盘改为三盘。
“米已熟了,只欠一筛。”最后菁清画龙点睛似的提出了一个话题。“这猫已不像是一只野猫了,似不可再把他当做街头浪子,也不再是小叫花子,我们把‘小花子’的名字里的‘子’字取消,就叫他‘小花’吧。”
我说“好吧”。从此名正言顺,小花子成了小花。我担心的是以后是否还有二花三花闻风而至。